煤炭企業脫困怎麼辦
① 脫困發展為何仍在路上
報告認為,2018年,煤炭下游產業有望保持穩定的發展態勢,將為煤炭產業創造相對穩定的市場環境。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深化,將為煤炭產業優化資源配置、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優質供給、改善供需關系等提供強大動力。
報告同時指出,當前影響煤炭產業的不利因素依然存在。從外部環境看,世界經濟中的深層次問題尚未解決,仍然面臨諸多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從國內環境看,我國經濟結構性矛盾問題突出,鋼鐵、煤炭、火電、建材等傳統基礎產業產能過剩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一些新興產業產能過剩問題凸顯;各產業鏈條中上下游產業間發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尤以煤電矛盾為甚。
基於上述分析,報告認為,當前不能對煤炭經濟形勢好轉過於樂觀,煤炭產業脫困發展仍在路上,任重道遠。「煤炭產業經過『隆冬』的錘煉,積累了經驗,吸取了教訓,發展的動力和韌性都在增強。我們堅信煤炭產業有基礎、有條件、有能力應對挑戰、溫和調整、轉型升級、向好發展。」岳福斌說。
② 2016年煤炭價格怎麼樣
由「易煤網」為您解答這個問題:2016年我國煤炭市場面臨的外部環境更加嚴峻,煤炭消費可能繼續下降,市場預計將繼續呈現出現供大於求的態勢,價格下行的壓力依然較大。
2016年煤炭市場走勢將受到以下幾方面影響:一是宏觀經濟增速將持續放緩。二是非石化能源加速發展。三是主要耗煤產品產量可能還將下降。四是國內煤炭產能仍將過剩。五是煤炭進口的壓力仍將存在。六是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改變了傳統的煤炭運銷格局。
今年以來,供需矛盾愈加突出,價格下滑,效益下降,虧損面擴大,煤炭經濟運行形勢更加嚴峻。
對2016年產運需銜接需要注意四點:一是加強總量控制,二是努力穩定價格,三是確定好年度合同量,四是加強行業自律。
在經濟減速的同時,新一屆政府加強對環境及節能降耗的要求,要求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我們假設「十三五」期間GDP增速6.5%,能源消費增速2.5%,進行能源消費結構測算,預計到2016年,中國煤炭消費總量將下降3%,消費總量達到33.79億噸,佔比61.6%;到2020年中國煤炭消費35.66億噸,佔比58.91%。
火電裝機增長低迷和鋼鐵產能淘汰,造成電煤、煉焦煤需求疲弱:國家為了實現節能環保,加快電力結構調整,2005年以來對清潔能源給予了巨大的政策傾斜,促使了非化石能源發電佔比不斷上升。預計2016年全年全口徑發電量5.6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火電發電量佔比71.89%;電力行業煤炭消費總量降速有所放緩,預計18.79億噸,同比下降3%。另外國內鋼鐵產能過剩嚴重,產能淘汰未來五年將會成為常態,將不斷抑制鋼鐵行業煤炭消費需求。預計未來五年粗鋼產量將會逐年小幅下降,考慮工藝改進、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等因素,未來五年鋼鐵行業煤炭消費量將呈現逐年小幅下降的態勢。預計2015年中國鋼鐵行業耗煤總量為6.74億噸,同比下降3.3%;2016年耗煤總量為6.51億噸,同比下滑3.5%。
煤價持續底部徘徊,行政去產能加速:整體看下游補庫存意願不強,而煤炭企業庫存高企,煤炭價格承壓,作為先行指標的國內海運費近期雖然有所反彈,但是勢頭並不強勁,揭示國內煤價短期內難以實現強勢反彈,國內煤價在2016年仍舊會長期保持底部震盪徘徊的態勢。而在煤炭企業大面積虧損,資金緊張的背景下,國家發改委和地方政府已經開始著手准備幫助煤炭企業脫困辦法調研,包括煤礦關閉退出,職工分流等措施,預計2016年行政去產能將會更大范圍實現,中小煤礦加速退出市場。
③ 發改委釋疑煤炭新政:為什麼限產後又部分放開
發改委釋疑煤炭新政:為什麼限產後又部分放開供給
五問「煤炭先進產能釋放」
近期,針對市場煤價過快上漲、局部供應偏緊,國家發展改革委採取適度微調政策,穩定煤炭價格和供應。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煤炭價格上漲、局部供應偏緊?我們又該如何看待和解決這一問題?……就此話題,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專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運行局有關負責人。
一問:當前為什麼會出現煤炭價格上漲、局部供應偏緊的情況?
運行局有關負責人:今年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1~8月份,全國退出煤炭產能1.52億噸,減量化生產控制產能約6億噸,治理違法違規煤礦建設生產、超能力生產、劣質煤生產取得明顯成效,全國煤炭產量同比下降10.2%,市場供大於求的局面得到改觀。這既是去產能的初衷,也是去產能的必然結果。充分表明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
7月份以來,全國大部分地區持續高溫少雨,空調用電明顯增加,水電出力大幅減少,火電生產大幅增加。7月、8月和9月前20天,火電同比分別增長4.8%、7.3%和12.9%,電煤同比分別增長2.7%、6.7%和14%,致使煤炭供需在較短時間內從基本平衡轉向部分地區供應偏緊。市場煤價出現加快上漲的勢頭。6月份秦皇島港5500大卡動力煤價上漲10元/噸,7月份上漲30元/噸,8月份上漲65元/噸,9月份以來又上漲70元/噸,目前為565元/噸,比年初增加195元/噸。個別地區電廠、鋼廠等企業用煤供應出現偏緊。
二問:怎麼看待當前的煤價上漲和局部供應偏緊?
運行局有關負責人:第一,必須高度重視。煤炭供需關系出現改善,是去產能的初衷和必然結果,煤炭價格的適度回升,有利於改善企業經營環境,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但是,我們必須避免出現價格非理性上漲和煤炭供應緊張。價格過快上漲帶來的負面影響是多方面的。一是助長企業的非理性行為,一些停工停產小煤礦有可能趁機復產,沖擊正常的生產秩序。二是加大對下游用戶的壓力,不利於上下遊行業和諧發展。如果煤價持續上漲,勢必觸發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三是給國家實施宏觀調控、統籌落實「三去一降一補」任務帶來困難,干擾去產能工作大局。
需要指出的是,煤炭供應特別是電煤供應決不能出問題。煤炭連接著下游電力生產、煤氣供應和居民取暖等領域,關系國計民生。特別是當前已進入備冬儲煤的關鍵時期,東北地區臨近冬季供暖期,保障煤炭穩定供應事關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穩定,容不得半點閃失。各有關方面必須高度重視目前煤炭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動向,在扎實做好去產能各項工作的同時,及時採取有力措施,加快符合條件的安全高效先進產能釋放,促進市場穩定供應、抑制煤價過快上漲,為順利推進去產能營造良好環境。
第二,問題可以解決,而且可以很快解決。當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從需求角度看,不是剛性需求增長帶來的,前8個月煤炭消費仍下降3.1%;從供給角度看,不是沒有供給能力,是主動調控了產能。對於通過減量化生產和治理違法違規建設控制的10億噸左右產能,可以根據市場需求變化,有條件有序地進行釋放。因此,我們完全有條件有能力並且迅速針對供應中出現的結構性問題,採取應對措施,確保煤炭供需形勢的基本平穩。
第三,問題必須解決,必須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的前提下有效發揮政府作用來解決。有些企業認為,現在煤炭價格上漲,政府不應加以干預,應當發揮市場的作用。需要說明兩點:其一,價格上漲的背後,反映的是供求關系從量變到質變的調整,是供給出現硬缺口的大問題;其二,如果不是去產能、控產量政策措施的實施,供需面就不會得到這么快的改善,煤價也很難在短期內出現回升。
三問: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運行局有關負責人:辦法已經十分明確,就是有條件有序釋放部分安全高效先進產能,適當增加產能投放。
第一,釋放主體具體包括: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文件規定,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評定的先進產能煤礦;國家煤礦安監局公布的2015年度一級安全質量標准化煤礦;各地向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申報的安全高效煤礦。其中不包括煤與瓦斯「雙突」、沖擊地壓等災害嚴重、安全風險大、安全無把握的煤礦;考慮到煤種的實際需要和特定用戶運輸距離的限制,以上主體難以有效承擔產能調節任務的,部分產煤省(區、市)可從2015年度二級安全質量標准化煤礦中再擇優確定少數煤礦,經備案後,納入產能調節的企業范圍。
符合上述條件的煤礦,可以在276至330個工作日之間釋放產能,沒有參與產能釋放的煤礦仍要嚴格執行276個工作日制度。
第二,釋放期限。為有效保障今冬明春供暖、供氣和發電生產用煤需要,產能釋放期限暫定為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執行中根據市場供需情況確定釋放實施和停止日期。有關地區可根據本地煤炭供需形勢,對上述日期進行具體安排。
第三,調控層級。實行分級實施,有序組織產能釋放。採取中央和地方兩級調控。國家層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根據穩定煤炭供應抑制煤價過快上漲預案的要求,繼續委託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進一步做好先進產能的釋放工作,重點平衡跨區域的煤炭供需。
地方層面,有關產煤省(區、市)根據本地平衡市場的需要,抓緊制定產能釋放方案,明確參與產能釋放的煤礦名稱和調控產能、產量的數量,於9月30日前啟動實施,並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另外,通過抓緊推進增減掛鉤,引導建成煤礦依法依規有序投產。有關地區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有關文件要求,推動建設煤礦抓緊落實產能置換指標,簽訂增減掛鉤協議。對在規定時間內落實產能置換指標的新建煤礦(含未批先建煤礦補辦手續),適度放寬退出煤礦的關閉時間要求,新建煤礦可以在產能置換煤礦關閉前投入生產。
四問:這樣的調整能否管用?
運行局有關負責人:針對前階段煤價持續上漲的局面,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礦安監局及煤炭工業協會已於8月份研究制訂了穩定煤炭供應抑制煤價過快上漲預案。9月上旬,結合市場形勢變化,啟動了預案二級響應,每天釋放大約30萬噸的產能。9月下旬,又加大力度啟動一級響應,每天可釋放50萬噸產能。從實施效果看,目前電廠和港口存煤已出現回升。截至9月底,全國重點電廠存煤5600萬噸,比上月末增加530萬噸,增長10.4%,可用17天。秦皇島港存煤317萬噸,比上月末增加55萬噸,增長21%。
考慮到目前處於煤炭消費淡季,「十一」假期重點用煤行業用煤下降,以及產能釋放增加等因素,下一步,煤炭供需關系將趨於緩和,價格有望趨穩或小幅回落。
五問:為什麼要堅持276個工作日不動搖?
運行局有關負責人:目前我國煤炭產能嚴重過剩、供大於求的趨勢沒有根本改變。一方面,需求負增長。2014年以來,煤炭需求持續下降,2014年、2015年分別下降3.4%、4.9%,今年前8個月下降3.1%。今後一個時期,能源消費強度將有所回落,特別是隨著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的快速發展,煤炭市場需求很難有絕對增長的空間。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預期在50億噸標准煤以內,煤炭消費量至多41億噸。另一方面,既有和潛在產能規模龐大。在建煤礦的8億噸產能,還將陸續剛性釋放。違法違規煤礦補辦手續後,還將有6億噸的產能可以釋放。而「十三五」時期完成去產能8億噸的任務,需要3年或者更長的時間。
因此,276個工作日制度作為《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明確的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一項重要調控措施和產能蓄水池,還要嚴格執行,不能出現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