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資產是什麼
Ⅰ 各電力公司概況
1、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在原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基礎上改組的國有企業,由中央管理,經國務院批准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
按照國務院關於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的要求,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以經營電力產業為主,綜合發展的企業法人實體。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依照[公司法],對其全資、控股、參股企業進行改建和規范,建立資本紐帶關系,實行母子公司體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在境內外投資設立全資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辦事處等分支機構。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的經營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政策,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市場需求,依法自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堅持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改善產業結構,發揮集團整體優勢,提高經濟效益,增強市場競爭力,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電為主,綜合發展,逐步成為實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務國家、走向世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主要經營以下業務:
(一)依法經營集團公司及其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集團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含國有
股權)。
(二)從事電源的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的生產和銷售。
(三)從事信息、交通運輸、新能源、環保、貿易、燃料等相關產業、產品的投資、建設和生產
經營。
(四)經國家批准,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等業務。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家批准,從事國內外投資、融資業務。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為法定代表人。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的中文全稱: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文簡稱:華能集團公司;英文全稱:China Huaneng Group,英文簡稱:CHINA HUANENG,英文縮寫:CHNG。
2、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是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發電企業基礎上組建的特大型電力企業集團,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是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於2002年12月29日成立。注冊資本金人民幣120億元,資產總額991億元。截至2003年9月,在役可控裝機容量2772萬千瓦,在建可控裝機容量1227萬千瓦。其中在役及在建火電機組3163萬千瓦,占集團公司在役及在建可控裝機容量的79%;水電機組836萬千瓦,占集團公司在役及在建可控裝機容量的21%。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擁有中國第一家在倫敦和香港上市的北京大唐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較早在國內上市的湖南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湖南分公司、安徽分公司和陝西代表處、雲南代表處等分支機構;擁有洛陽首陽山電廠、北京大唐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發電廠、內蒙古大唐托克托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廣西岩灘水力發電廠等百萬千瓦以上容量的大型電廠;擁有正在建設中的目前中國第二大水電工程、在建規模420萬千瓦、規劃規模630萬千瓦的龍灘水電工程以及中國水利電力物資有限公司等。所屬成員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蘇、河南、湖南、陝西、甘肅、廣西、廣東、福建、雲南、浙江、重慶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主要經營:集團公司及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集團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從事電力能源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電力設備製造、設備檢修與調試;電力技術開發、咨詢;電力工程、電力環保工程承包與咨詢;新能源開發。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是:把集團公司建設成經營型、控股型,市場化、集團化、現代化、國際化,具有較強發展能力、盈利能力和國際競爭能力的大型電力企業集團。簡稱"兩型、四化、三個能力"。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是:以2002年末為基準年,分三個階段制定了未來8年的戰略目標。
到2005年末,在役可控裝機容量增加1000多萬千瓦,達到3500萬千瓦,總資產從879億元增加到1150億元左右,水電、風電等清潔能源所佔比重基本保持現在的12%水平,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比重由53%增加到58%,銷售收入由270億元增加到360億元,凈利潤由3億元增加到4至5億元。
到2008年末,力爭可控裝機容量再增加1300萬千瓦,達到4800萬千瓦,總資產達到1550億元左右,水電、風電等清潔能源所佔比重達到14%,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比重達到66%,銷售收入達到480億元,凈利潤達到6至8億元。
到2010年末,力爭可控裝機容量再增加900萬千瓦,達到5700萬千瓦,總資產達到1800億元左右,水電、風電等清潔能源所佔比重達到17%,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比重達到69%,銷售收入達到550億元,凈利潤達到8至10億元。
3、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簡稱「中國華電」)是經國務院批准,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的國有企業,經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
中國華電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注冊資本120億元,到2003年底總資產達到890億元。集團公司主要從事電源及與電力相關產業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
從事新能源、科技開發,國內外工程建設、承包與監理,設備製造;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等業務以及國家批准或允許的其他業務。
中國華電的發展戰略是:以市場為導向,以發展為主題,以效益為中心,堅持生產經營和資本經營並重,堅持企業發展與員工發展協調,堅持走集團化、多元化、國際化、現代化的路子,把公司建設成為以電為主,綜合發展,實力雄厚,管理一流,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現代企業集團。
中國華電有著多方面比較優勢,具有實現發展戰略的堅實基礎。目前運行及在建可控發電裝機容量3822.6萬千瓦,總資產890億元,分布在全國二十二個省(市、區),其中火電佔74.5%,水電佔25.5%;現擁有全國一流電廠18家,高參數、大機組的百萬千瓦以上電廠9家;控股業績優良的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山東國際電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國電南京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控股同時開發建設4個大型水電站的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發展規劃,2010年公司運行和在建總裝機將達到6000萬千瓦以上,2020年將達到1億千瓦以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左二)在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賀恭(左三)的陪同下視察四川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華電控股的華電工程(集團)公司、華電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華電燃料有限公司、華電招標有限公司、華信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和華信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良好的發展基礎和較大的發展規模,為公司以電為主的多元化經營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平台。
4、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簡介
一、集團公司的名稱、性質
(一)名稱集團公司的中文全稱: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文簡稱:國電集團;英文全稱:China GuoDian(Group)Corporation,簡稱:ChinaGuoDian,縮寫:GD。
以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為母公司組成中國國電集團。依照中國國電集團章程,經母公司批准,集團成員企業的名稱可冠以"中國國電集團"字樣。
(二)性質集團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的國有企業,經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集團公司組建後,對其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以下簡稱有關企業),逐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進行規范。
二、集團公司的組建原則、方式和成員單位
(一)組建原則1.政企分開。集團公司不承擔政府職能,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企業法人實體。
2.合理配置資源。根據國家產業政策,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按照專業化生產和規模經濟的要求,調整結構,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3.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集團公司依照《公司法》對有關企業逐步進行改建和規范,建立資本紐帶關系,實行母子公司體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4.穩步實施。集團公司的組建和結構調整,要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逐步推進,穩步實施,保證安全生產、隊伍穩定和正常經營。
(二)組建方式集團公司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02]5號文件)精神,根據國務院領導同意的《國家計委關於發電資產重組劃分方案的請示》(計基礎[2002]1685號),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組建集團公司所涉及的成員單位,其有關國有資產(含國有股權,下同)均實行無償劃轉,不再進行資產評估和審計驗資。集團公司組建後,遺留問題通過清產核資逐步清理,妥善處理。有關財務關系的劃轉,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三)成員單位集團公司成員單位包括46個內部核算企業和全資企業、54個控股企業、19個參股企業(名單附後)。
三、集團公司的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和法定住所
(一)注冊資本集團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20億元(具體由財政部核定)。
(二)經營范圍1.依法經營集團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企業(以下簡稱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集團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
2.從事電源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
3.從事煤炭、發電設施、新能源、天然氣、交通、高新技術、環保產業、技術服務、信息咨詢等電力相關產業的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
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
5.經國家批准,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
6.經營國家允許或委託的其他業務。
(三)法定住所集團公司法定住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5號中商大廈。
集團公司的經營宗旨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政策,根據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電力工業發展規劃,以及市場需求,依法自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堅持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積極利用國內外資本,加快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發揮集團整體優勢,增強在國內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促進我國電力工業發展,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發展目標
集團公司的近期目標是,在確保安全和穩定的前提下,完成業務、債務、資產、機構和人員接收和重組;制定集團公司發展戰略和規劃,處理不良資產;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本為紐帶,深化企業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加快結構調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三個確保",即確保安全生產,確保職工隊伍穩定,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集團公司的遠期目是,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科技創新,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資產收益率。以發電為主導產業,兼顧多元,充分發揮上市公司融資功能和核心企業的競爭優勢,以資本運營為主要經營方式,充分利用各種資源,逐步發展成為具有先進管理水平和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集團公司的內部關系
(一)集團公司與有關企業是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關系,按照《公司法》、國家大型企業集團試點有關規定、集團公司章程,以及集團章程規范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二)集團公司在制訂集團發展戰略、調整結構、協調利益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是集團投融資、資本運營、科技開發、市場開拓、對外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等重大經營活動的決策和管理中心。
(三)集團公司有關企業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對集團公司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遵守集團公司章程,執行集團公司有關發展戰略、結構調整、專業分工等重大決策。集團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檢查、考核有關企業業務經營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
(四)集團公司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及審計監督制度,加強資金和成本管理,實行合並財務報表制度,統籌管理核心業務,發揮集團整體優勢,提高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能力。
集團公司與外部的關系
(一)集團公司接受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接受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監管,可向有關部門直接聯系相關業務。
(二)集團公司作為一個整體列入國務院確定的試點企業集團名單和國務院確定的國有大中型重點聯系企業(以下簡稱重點企業)名單,享受《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國家體改委關於深化大型企業集團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1997]15號)規定的各項政策;同時,享受國務院確定的重點企業有關政策。
(三)集團公司財務關系在財政部單列。集團公司與所屬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集中匯總繳納所得稅。
(四)集團公司為完成國家任務所需資源和生產經營條件,凡屬國家配置范圍內的,均在國家相應計劃中單列,並由集團公司統一組織實施。
(五)集團公司組建過程中,涉及上市公司股權重組時,有關各方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集團公司在決策和管理過程中,要依法保證有關上市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防止控股股東損害小股東的權益。
(六)集團公司公司組建後,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對有關企業實行的原有優惠政策繼續保持不變。
(七)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涉及有關社會、城市行政管理事宜,以及與地方有關的經濟聯系,繼續接受當地政府的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八)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與國內同行業的其他發電公司是平等、競爭、協作、互利的市場主體。集團公司與電網公司及其他電力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協作,促進我國電力工業發展。
5、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是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的國有企業,經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的試點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集團公司注冊資本金人民幣120億元,資產總額801億元。集團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是集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集團公司可控裝機容量為 30,150MW,權益裝機容量為22,220MW;其中火電機組20,880MW,占集團公司可控裝機容量的69.25 %;水電機組7,920MW,占集團公司可控裝機容量的26.27%;核電機組1,350MW,占集團公司可控裝機容量的4.48 %。
集團公司包括97家成員單位,其中36家全資企業, 46家控股企業,15家參股企業,職工總數為76519人。集團公司目前已成立了東北、江西、河南三個分公司,還將在資產相對集中的華北、華東、西北、湖南、川渝等地區設立分公司。
集團公司現有資產分布在全國17個省市自治區,擁有業績優良的上市公司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重慶九龍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擬將上市的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擁有在香港注冊的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擁有在電力設備成套服務領域業績突出的中國電能成套設備有限公司;擁有流域開發的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和湖南五凌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擁有12個 1,000MW以上的大型電廠;擁有原國家電力公司全部的核電資產。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是:充分發揮集團公司的優勢,在發展壯大電力核心產業的基礎上,穩步向相關產業延伸,積極尋求海外發展,努力把集團公司建設成為具有較強核心競爭能力、獲利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控股型、經營型、集團化、現代化、國際化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
Ⅱ 能源資產數據哪裡有呢
你問對人了,中電經緯有啊,他們的能源資產庫不錯,專為能源企業提供查詢服務。
Ⅲ 現有一台與被評估資產A設備生產能力相同的新設備B,採用新設備B每年可節約材料、能源消耗和勞動力等40萬元
公式:40×(P/A,8%,5)×(1-33%)
其中年金現值系數(P/A,8%,5)查表可得
Ⅳ 固定資產節能項目投資表裡德節能管理措施分析評估怎麼填呀
給你一個詳細的參考吧!
1、節能管理制度和措施
加強用能管理,採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措施,以減少生產過程中各個環節的損失和浪費,更加合理有效利用能源。企業要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節能減排工作當作硬任務,做好能源審計,制定和落實節能規劃,搞好清潔生產,做好三廢排放綜合治理,引進和利用先進技術,綜合回收利用資源。企業除貫徹、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級政府有關節能的法規、制度和標准。
2、能源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
嚴格貫徹國家有關能源計量的法令、政策、規定和標准,制定公司能源計量管理制度,組建公司能源計量管理體系。按照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要求,做好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並使其准確度符合要求。
統一管理能源計量器具和設施,做好能源計量器具的選用、安裝、檢驗鑒定、日常巡檢、使用維護和修理等工作。做好計量器具維修人員的包崗分工,嚴格落實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搶修處理。編制計量器具周檢計劃表,及時進行周期檢定。
3、監測及計量儀器儀表配置
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率和准確度要達到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中第4.3.5表3和第4.3.8表4的要求。新購進計量器具時,必須認真審核生產廠家的資質,索取並保管好生產許可證、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維修憑證等技術資料。能源計量器具的安裝使用嚴格按產品說明書和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以保證合理安裝、正確使用、維修方便。能源計量主管部門還應加強購置進廠檢驗和現場安裝監督檢驗,杜絕不合格計量器具流入生產線。
4、能源統計
公司生產統計負責對能源購進、消耗數據的統計工作,應確保原始數據的真實、可靠。公司統計應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台帳,做好各種單據、資料的整理、分析、歸檔,及時向公司領導提供能源消耗數據和分析資料。煤場、各生產車間應建立本單位的能源消耗台帳,每月30日前與公司生產統計核實,確保介面之間數據吻合。公司統計每月與財務部門進行核對,確保統計數據一致。統計人員應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參加各種會議,認真做好安排的各項工作,及時報送各種報表或微機聯網報送數據。
Ⅳ 河北政府支持企業發展,向冀中能源集團注入資產,欲兩年打造現代化綠色能源和健康產業集團
河北省委、抄省政府表態堅定支持企業發展。助力企業擺脫困境、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一系列措施陸續落地,形成一套組合拳。
一是成立規模為300億元的河北省國有企業信用保障基金,為發債國有企業提供信用支持,2020年9月11日已掛牌成立,將在二級市場對河北省內國有企業發行的債券進行維穩,收購價值偏離的債券,維護市場信心。
二是將成立河北國企改革發展基金,對企業轉型升級、重點項目建設給予支持。
三是向冀中能源集團注入一定規模的優良資產,篩選一批優質項目交由冀中能源投資建設,助力加快轉型發展。
四是強力推進物流業務債權清收,全面加快冀中能源集團債務處置。
五是土地評估增值、退出礦井資源價款返還、援企穩崗等方面給予企業政策支持。
Ⅵ 遠景能源的資產優化管理培訓生是干什麼的
貌似跟技術管理培訓生差不多吧,對專業要求差不多,估計要輪崗到現場去吧,其它就不知道了~~
Ⅶ 節能服務公司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徵增值稅,是什麼意思
簡單的說,就是節能分享期過後,節能企業無償轉讓給客戶的設備,不用收取增值稅。實際操作當中,申報工作還是比較麻煩的。
Ⅷ 國新b股和國新能源為什麼資產負債是一樣的
國新能源公司系於1992年4月30日經上海市經濟委員會滬經企(92)292號文批准,採用公開募集專方式由中外合資經屬營企業改制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冊成立日為1992年8月17日,其中已發行A股9,000,000股、B股64,558,440股。公司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時間:A股為1992年10月13日、B股為1993年9月28日。 公司注冊名稱由「上海聯華合纖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山西省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由「SHANGHAI LIAN HUA FIBRE CORPORATION」變更為「SHANXI GUOXI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經公司申請,並經上海證券交易所核准,自2014年7月17日起,公司A股股票簡稱變更為「國新能源」,股票代碼保持不變,仍為「600617」;B股股票簡稱變更為「國新B股」,股票代碼保持不變,仍為「900913」。
Ⅸ 對能源礦產資源實行全面資產化管理
對能源礦產資源實行全面資產化管理是建立資源利用補償機制的前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都是按價值進行等價交換的,因此首先要將資源商品化、價值化,人們在消費資源時才可能按其價值量進行等價交換,才能真正對資源進行有效的經濟補償。所以,要建立能源礦產資源利用經濟補償機制,就得實現能源礦產資源的價值化和商品化,對能源礦產資源進行全面的資產化管理。
7.1.1 推進能源礦產資源價格形成的市場化進程
目前,我國能源礦產資源價格形成的市場化程度不高,能源礦產資源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還未建立。為此,國家應加快推進資源價格形成的市場化進程,加快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逐步理順資源性產品價格關系,合理制定資源性產品價格政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逐步建立起能夠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能源礦產資源價格「雙軌制」並軌的步伐,不斷擴大招標、拍賣和掛牌等市場競爭性強的能源礦產資源出讓方式的使用范圍,通過建立和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盡可能縮小「雙軌制」的價格落差。建立有利於資源節約和合理開發的價格約束機制和補償機制,使資源價格可以反映資源開采和利用的損耗,這樣資源輸出區域就能獲得租金,有效地用於投資,為今後的經濟發展積累充足的資本。
在推進能源礦產資源價格形成的市場化進程中,需要不斷強化政府的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的職能,逐漸淡化和弱化政府作為資源直接經營者和交易者的角色。政府要逐步與國有資源性資產經營相分離,把著力點放在資源交易過程中相關稅費收入的獲取上。政府不再直接經營國有資源性資產,而是通過對國有資源性資產授權經營的方式交由市場運作。不斷強化政府的監管者角色,通過市場監管和價格監管,防止礦產資源開發企業憑借國有資源的「壟斷性經營」獲取壟斷定價和壟斷暴利。政府不宜再憑借強制力直接介入資源的交易,而由資源交易雙方通過市場進行直接談判和交易,政府只是作為「第三方」負責制定市場交易規則,監督市場交易行為,提供市場交易服務,維護好市場交易環境和秩序。
7.1.2 完善石油、天然氣、煤炭等能源礦產資源的定價機制
目前,由於我國石油價格的形成機制還不完善,沒有與國際市場油價的變動接軌。為此,國家應採取以完善石油價格形成機制、利益分配調節機制為中心的綜合配套改革。按照與國際市場價格接軌的方向和原則,建立既能反映國際市場石油價格變化,又考慮國內市場供求狀況、生產成本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內的石油價格形成機制;建立石油產業上下游合理的利益分配調節機制、相關行業的價格關聯機制和對部分弱勢行業與弱勢群體的補貼機制。逐步提高天然氣價格,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理順天然氣價格與可替代能源的價格關系,建立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掛鉤調整的機制,促進天然氣行業的健康發展。進一步建立市場化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逐步減少政府對煤炭價格形成的干預,建立科學的煤炭成本核算體系,全面反映煤炭的資源成本、生產成本和環境成本。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通過市場化方式實現煤電價格的良性互動。
7.1.3 完善礦產資源產權交易市場機制
市場化是資源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資源產權交易的市場化程度很低,與國外有較大差距。雖然我國建立了礦業權的有償使用制度,但由於沒有引入競爭機制,市場化的程度不高,還不能體現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益。為此,要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源產權經濟價值最大化為目的,把資源產權實現的各個環節與市場緊密結合起來,使資源產權價值得到充分實現。
由於礦產資源的特殊性和高風險性,礦產資源產權市場交易需要通過資源產權中介體系和資源產權交易市場來實現。因此,必須強化對礦產資源產權交易的規范化管理,完善礦產資源產權中介服務,加強礦產資源產權中介服務支持體系建設,逐步實現礦產資源產權中介服務的組織網路化、服務產業化、交易全球化。規范礦產資源產權經紀人的培訓、考核、管理,促進統一、開放、有序的礦產資源產權交易市場中介體系的形成。通過建立全國統一的礦產資源產權交易市場,實現礦產資源產權信息共享,降低礦產資源產權的交易成本,提高能源礦產資源產權的資源配置效率。
對礦產資源所在地進行合理補償是建立在對礦產資源產權價值評估的基礎上,礦產資源產權價值是否能夠得到公正、合理的評價與礦產資源產權各相關者的利益密切相關。建立礦業權價格評估體系,綜合運用各種定價方法、定價模型和定價工具科學合理地確定礦產資源產權價值。加強探礦權、采礦權評估制度建設,規范礦業權價款評估辦法,對評估機構、評估人員和評估行為加強監督,客觀公正地評估礦業權價格。全面考慮礦產資源產權價值實現過程中所涉及的各利益主體,建立合理的礦產資源收益分配機制,降低能源礦產資源產權價值實現的交易成本,實現能源礦產資源產權市場的高效資源配置功能。
7.1.4 加快礦業產權制度改革
產權的明確為資源交易制度和資源市場的建立奠定了基礎。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礦產資源所有權歸國家,資源國家所有並不意味著僅僅是中央所有,資源地和資源地的人民作為國家的一部分,他們也應當成為資源的所有權主體,也應當分享資源開發的收益。因此,在資源開發利益分配中應充分考慮各利益主體應有的地位,尤其需要考慮資源所在地及其居民的利益,尋求不同利益主體間利益的綜合平衡。[90]為此,要改變往日的垂直管理體系,將礦產資源收益按照國家所有權、企業產權、地方產權和自然人產權進行分解,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業以及當地居民按照各自在資源產權中所佔的比例入股,組建規范的股份制企業,打破中央企業和合作企業壟斷資源開發經營權的局面,促進資源開發企業產權的多元化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的規范化。通過建立資源開發利益共享機制,資源地政府可以在國家政策法規的指導和規范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決定自行開發或引資開發。國家和資源地居民在各自持股范圍內自主支配產品或享受開發收益。這樣既可以在保證國家和企業收益的基礎上,使地方政府和礦產資源賦存地居民獲得合理的收益,從根本上減少礦產資源開發中的沖突、磨擦和短視行為,又可將資源開發與屬地經濟掛起鉤來,從而實現資源優勢向經濟發展優勢的轉化,提高民族地區經濟的自我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