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能源三同時的資料都有哪些
㈠ 項目還才開始動工怎麼做環境保護三同時資料
項目還才開始動工怎麼做環境保護三同時資料首先把土地轉讓給個人後就可以西進行環保進行改造加濕加肥
㈡ 關於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問題
你的認知是非常正確的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法律依據是環保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法;開展環評的技術是環評導則,環評中採用的項目項目所用的技術設備,原材料和能耗,水耗,污染物的產生源點,污染物的組分,等主要內容均來自項目的可研報告,這些內容都是由項目可研報告編制單位提出,能提出這些內容的單位一般都是有專業資質的設計單位或者是研究院,規劃院。你提的那種那個設計院要麼沒有這種資質,要麼就沒有這種能力。我在審查項目環評報告,項目的節能報告,項目的能評報告時經常發現這種現象,報告編制水平很差,有的報告我就給打回去讓編制單位和企業去做認真的修改、完善。
㈢ 安全生產三同時需要什麼資料需要准備什麼
安全生產「三同時」需要准備的資料:
1、工程項目設立;
2、工程設施設計;
3、試生產批復文件;
4、驗收的批復文件;
5、預評價報告文件;
6、驗收評價報告;
7、設施設計專篇資料;
8、安裝單位的報告文件;
9、監理單位的報告文件。
(3)項目能源三同時的資料都有哪些擴展閱讀:
三同時定義:
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 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三同時就是: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實施過程中形成的證明性文件資料,記錄等,屬於三同時資料。
相關法規均有關於「三同時」要求的條款可以參考以下法規:
《勞動法》(主席令第28號)1994.7.5
《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辦法》(勞安字(1992)l號)1992.1.13
《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勞動部令[1997]3號)1996.10.17
《職業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號)2001.10.27
《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70號)2002.6.29
《關於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3]1346號)2003.9.30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2004.1.9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網路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㈣ 環保「三同時」驗收需准備哪些材料
項目「三同時」驗收申請報告(市環保局)。
環保工作總結。
項目「三同時」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一式五份,企業蓋章)。
環評批復文件、核准試生產批文(有延期的一並給出)。
縣環保局預驗收專家意見、企業整改報告、分局現場核查筆錄、縣環保局預驗收意見。
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市、縣檢測部門)。
污水處理設計方案(設計單位資質、施工合同、如批復中污水方案需專家論證的、則需提供相關材料)。
突發環境風險救援預案(有資質單位編制)。
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等證件復印件。
固廢材料:
1).固廢管理制度;
2).危險廢物應急預案(有資質單位編制);
3).危險廢物處置合同、轉移審批表;
4).環評報告書中關於危險廢物評價章節及物料平衡章節的復印件;
5).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要符合相關規定,並提供照片;
6)如果危險廢物產生情況與環評有較大差異,要有書面情況說明並報環保部門認可。如因工藝變化而發生固廢量變化的進行修編並報環保部門重新審批。
㈤ 什麼是安全三同時資料
三同時定義:
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 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三同時就是: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實施過程中形成的證明性文件資料,記錄等,屬於三同時資料。
相關法規均有關於「三同時」要求的條款可以參考以下法規:
《勞動法》(主席令第28號)1994.7.5
《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辦法》(勞安字(1992)l號)1992.1.13
《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勞動部令[1997]3號)1996.10.17
《職業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號)2001.10.27
《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70號)2002.6.29
《關於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3]1346號)2003.9.30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2004.1.9
㈥ 企業安全設施「三同時」資料
「三同時」制度,是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性開發建設項目的污染治理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制度。
㈦ 新上項目能評需要三同時嗎
新上項目能評,
這些按照要求來需要三同時。
安評,環評,能評吧,
都是在 嚴 管之下。
㈧ 「三同時」主要檢查些什麼內容
什麼是「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關於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措施(包括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及防止生態破壞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各項法律規定。
「三同時」制度適用於在我國領域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含小型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工程建設項目和自然開發項目。實行這一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基本建設中產生的新污染源。
「三同時」制度產生的背景是什麼?
「三同時」制度是我國從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防止產生新的環境污染和破壞的重要措施。
1972年6月,在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計委、國家建委關於官廳水庫污染情況和解決意見的報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工廠建設和『三廢』利用工程要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要求。「三同時」制度最早規定於1973年的《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197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和198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在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同時,重申了「三同時」制度的規定。把「三同時」和環境影響評價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減輕了污染,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三同時」制度包括哪些具體內容?
第一,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並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第二,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第三,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第四,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五,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第六,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驗收。
第七,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違反「三同時」制度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三同時」制度是我國環境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違反這一制度時,根據不同情況,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是建設項目涉及環境保護而未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批擅自施工的,除責令其停止施工,補辦審批手續外,還可處以罰款;如果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並處罰款;如果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而強行投入生產或使用,要追究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如果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防治污染的設施,污染物排放又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重新安裝使用,並處以罰款。
希望以上對你有所幫助
㈨ 建設項目「三同時」指什麼
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根據我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 「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要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根據我國2015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9)項目能源三同時的資料都有哪些擴展閱讀
「三同時」制度是在中國出台最早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它是中國的獨創,是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和建設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是具有中國特色並行之有效的環境管理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一個創舉,是在總結我國環境管理實踐經驗基礎上,被我國法律所確認的一項重要的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這項制度最早規定於1973年的《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在1979年的《環境保護法(試行)》中做了進一步規定。
此後的一系列環境法律法規也都重申了「三同時」制度。1986年頒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對「三同時」制度做了具體規定,1998年對《辦法》做了修改並新頒布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它對「三同時」制度做了進一步的具體規定。
㈩ 建設項目三同時 應 包括 哪些
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建設項目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內容。即工程建設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