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生產車間隱患有哪些
㈠ 車間安全隱患有哪些
1、消防安全隱患,尤其是存在易燃可燃倉庫或作業的 。
2、電氣事故隱患,廠內變電站,電氣設施的安裝存在問題,如未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等等 。
3、環境事故隱患,如廢水廢氣的異常排放,危險廢物的異常排放,化學品的異常泄漏等。
4、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如電梯、叉車等等,這類設備的安全隱患必須時刻注意。
5、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就要取決於操作方式了,如是否存在機械事故方面的風險、工業衛生方面的風險。
(1)化工生產車間隱患有哪些擴展閱讀:
車間安全管理:
1、車間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資、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賬、卡、物相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雙從管理、雙人鎖、雙人賬目、雙人收發、雙人清退的「五雙」制度。
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後鎖入櫥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注銷章或有發貨人簽名,並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2、車間內不設更衣室、休息室,辦公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料搭建擱層。庫房內的加工間和發貨、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設置或與庫房有隔離設施。除經消部門許可外,不準在庫房周圍搭建貨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庫內外主要過道暢通。
經常保持庫區和庫房的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嚴禁庫內吸煙。危險品庫區不準吸煙、用火。
3、車間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電爐、電熱杯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置,不應當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炮,燈頭等物品應保持安全距離,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
4、車間(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於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範設施,庫房門配備大號掛鎖。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庫房,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閉離、鎖門、斷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廠安全管理
㈡ 工廠安全隱患有哪些
不同工廠,行業不來同,自隱患特性也不同,不過只要是工廠,以下隱患或多或少總是有的:
1.消防安全隱患,尤其是存在易燃可燃倉庫或作業的。
2.電氣事故隱患,廠內變電站,電氣設施的安裝存在的問題,如未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等等。
3.環境事故隱患,如廢水廢氣的異常排放,危險廢物的異常排放,化學品的異常泄漏等等。
4.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如電梯、叉車等等,這類設備的安全隱患必須時刻注意。
5.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就取決於你們的操作方式了,如是否存在機械事故方面的風險、工業衛生方面的風險,需要你們自己評估的(或請專業的公司來評估了)。
㈢ 車間的安全隱患有哪些
一、生產現場有否「三違」現象「三違」,是指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重點查員工現場操作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和佩戴<span>勞動防護用品。不同行業員工勞保用品配備和使用有不同的規定,如建築工人要配備和使用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粉碎工要重點配備和使用防塵毒口罩,鉗工、機床工重點配備和使用防護皮鞋、防護眼鏡等。
二、車間、倉庫環境是否整潔,物資堆放是否有序如氧氣瓶、乙炔瓶不能曝曬、倒立,兩種氣瓶不能同庫存放(通風較好的寬敞場所,可相距5米以外堆放)。
三、危險物品管理是否規范如劇毒品、爆炸品的管理是否做到「五雙」,危險化學品是否專庫存放,危險化學品是否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
四、重點項目、重點設備設施是否安裝安全裝置和安全警示標志
五、使用動火是否經過審批及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如動火是否遵守「六大禁令」、「五不動火」、「十不燒」等。
六、高空懸掛和有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有無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如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安全防範措施,設置作業現場的安全區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專業人員施工;確定專人進行現場統一指揮;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等。
七、車間、倉庫、員工宿舍的設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八、車間、員工宿舍是否按規定設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設施是否按規定設置廠房的安全出口一般不應少於2個;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設1個:(1)甲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100m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5人。(2)乙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10人。(3)丙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250m,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20人。(4)丁、戊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400m,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30人。廠房疏散通道包括樓梯、走道和門:
㈣ 生產車間存在的安全隱患具體有哪些
工廠存在的安源全隱患:
1、有關人的安全隱患。夏天天氣炎熱、氣溫高、雷雨多、食物易腐爛等變質等情況的出現,會帶來人員中暑、食物中毒等疾病。使用、維修電器的人員又會因為汗水過多而產生觸電等事故隱患。
2、有關材料的安全隱患。如在化工企業生產中,常常要與易燃易爆物質打交道,有些原輔燃材料本身的燃點、閃點很低,爆炸極限范圍很寬,稍不留意,隨時都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突然發生。
3、有關機械的安全隱患。例如:飛輪外側裝防護罩、內側未裝而造成人身傷亡事故;2m以上高度會造成墜落傷亡事故,1.5m高度有時同樣也會墜落死亡。
4、有關工藝的安全隱患。比如某廠所使用的鋼絲繩,周期性出現斷毛等隱患是其共性,如果不採取定期抽出檢查,適時移動受力位置等措施,就很難發現成股脆斷,由此所造成的後果必然是非常嚴重的。
5、有關環境的安全隱患。例如:在產成品運轉站,如果裝卸搬運機械設備、工具發生隱患故障,就會引起產品堆放超高、安全通道堵塞、作業場地變小,並造成調整難、堆放難、起吊難、轉運難等方面的隱患,這種連帶的、持續的、發生在生產過程的隱患。
㈤ 工廠安全隱患一般存在哪些
1、用電來安全問題。電源插座自是否靠近易燃物品,電氣設備絕緣,開關、閘刀、保險器狀態。
(5)化工生產車間隱患有哪些擴展閱讀:
安全隱患分四級:
1、一般事故隱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不含)以下。
2、較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500萬元(不含)以下。
3、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1000萬元(不含)以下。
4、特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㈥ 車間安全生產隱患有哪些
不同工廠,行業不同,隱患特性也不同,不過只要是工廠,以下隱患或多或少總是有的:
1.消防安全隱患,尤其是存在易燃可燃倉庫或作業的
2.電氣事故隱患,廠內變電站,電氣設施的安裝存在的問題,如未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等等
3.環境事故隱患,如廢水廢氣的異常排放,危險廢物的異常排放,化學品的異常泄漏等等
4.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如電梯、叉車等等,這類設備的安全隱患必須時刻注意
5.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就取決於你們的操作方式了,如是否存在機械事故方面的風險、工業衛生方面的風險。。。。。需要你們自己評估的(或請專業的公司來評估了)
㈦ 化工企業可能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有哪些
化工企業可能存在的生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最主要的就是污染。還有就是爆炸。火災等等。
㈧ 化工企業安全隱患有哪些
隨著我國工業化加快,工業4.0時代的到來,化工企業也逐漸趨於規模化、快速回化發展,但其答中潛藏一定的安全隱患,為化工企業的穩定以及安全運行帶來影響,隱患的探析和預防是非常有必要的。
隱患產生的探析
1、化工企業安全隱患檢查工作沒落實
2、檢查工作內容落實檢查內容是提升隱患檢查工作質量的基礎保障,而這基礎沒有做好
3、檢查工作要不到位
化工企業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分析
1、加強安全教育安全是開展化工生產的基礎和前提,提高安全意識,盡可能避免或大或小事故的發生。
2、大數據監測勢在必行,上海的化工企業就要實現安全監測,我們就用令容網路化工安全物聯網監測系統,做到實時化工數據監測,防患於未然。
3、加強設備檢修,生產設備是化工企業正常生產的重要硬體支撐,如果生產設備存在安全隱患,容易誘發各種安全事故。所以,企業需要加強設備檢修。
㈨ 化工企業安全隱患有哪些
一、公司廠區及生產場所(除指定范圍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火險漏洞,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二、禁止在廠區內明火照明和明火取暖。
三、禁止在廠區焚燒雜草垃圾,
四、禁止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易燃易爆區域及場所。
五、消防栓及各種消防器材,應保持完整好用,除了滅火嚴禁隨意挪用。
六、消防器材應放置在固定的取用方便地點,要防潮、防水,要設有明顯標志,並要會使用消防器材。
七、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區域必須戴阻火器(在東門)。
八、必須保持廠區道路暢通,不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和垃圾,保證消防車和消防人員暢通無阻。路面動土施工,必須和動力部聯系。
九、不得把互相發生化學反應,具有火災或爆炸危險的兩種污水同時排放入工業下水道。
十、為保證生產安全,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公司必須加強用火管理,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安全動火管理的范圍。
1、各種焊接、切割作業。
2、錘擊金屬物件和產生火花的作業
3、罐區臨時用電或使用非防爆電動工具等。
4、機動車進入罐區、生產裝置區、原料庫區。
5、使用雷管、炸葯等進行爆破。
6、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非防爆電氣。
(二)根據動火部位危險程度,公司動火分為三級:
A、凡屬下列地點動火均為一級動火
1、正在生產的提煉車間工藝裝置區。
2、倉儲。
3、有易燃可燃液體的泵房與機房。
4、化學危險品倉庫---原料周轉庫。
5、ETP車間及下水系統的地溝、管道。
6、輸送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的管線。
7、距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區域。
B、凡下列地點動火均為二級動火
1、停工檢修並經認真清洗置換後分析合格的工藝生產裝置。
2、從易燃、易爆及有毒裝置或系統拆除,且運到安全地點的容器、管線,經分析合格者。
3、全廠系統管網內。
4、非防爆場所及防火間距以外的地區。
C、在廠區內,除一、二級以外的臨時動火均屬三級動火。
(三)具體動火安全措施
1、將動火設備(罐、容器、換熱器、管線等)的溶劑、油品等可燃物質徹底清洗置換干凈,並用足夠時間進行蒸汽吹掃和水洗,達到動火條件。
2、切斷與動火設備相連的所有管線、加盲板。
3、盛裝過易爆易燃液體的罐、容器內動火,應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測定,合格後方可動火,動火前人在外邊進行設備內明火試驗,工作時應有專人監護。
4、動火點周圍(最小半徑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溝、電纜溝等應清除易燃物,並予以封閉。
5、電焊迴路線應接在焊件上,把線必須完好,不得穿過下水井或其它設備搭火,必須由專業電工接焊機電源線。
6、高處動火(2米以上)必須採取防止火花飛濺措施,風力較大時視具體情況而定大於5 級時禁止動火。
7、動火現場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
8、動火前和動火結束後,均應認真檢查條件是否變化,不得留有餘火。
9、兩瓶間距(乙炔瓶、氧氣瓶)不小於7米;乙炔瓶不得平放;遠離焊接物(至少15米)。
(四)動火審批條件
1、一級動火由申請動火單位領導會同施工單位動火負責人對動火現場認真檢查後,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並填寫動火證,安全部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措施可靠並逐項落實後,經副總經理或安全部經理同意後,方可簽發動火證,准許動火;對時間較長、區域較廣、項目較大的一級動火,應由申請單位制定出安全技術措施,報安全部審批並落實安全措施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由申請動火單位安全員制定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再經車間領導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確認防火措施落實後,經安全部安全員同意後,批准動火。
3、三級動火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管區所在車間安全員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並填寫動火證,批准動火。
4、帶壓、帶有易燃可燃物質或有毒物質的容器、設備和管線一般不允許動火,確屬生產需要時,做為特殊動火處理,由安全部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及時報請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動火。
(五)動火人的許可權
嚴格執行「三不動火」即沒有經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防火監護人不在場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對不符合「三不動火」要求的有權拒絕動火。
(六)動火證
1、動火證是用火依據,不得塗改、代簽,要妥善保管。
2、動火證存根由安全部存檔,保存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