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薪酬有哪些
『壹』 化工廠薪資問題
1、《勞動法來》第三十八條規定:源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廠方每月休息一天違法,另外3天應算加班。
2、每月休息的這一天加班:固定給100元加班費不合法,如果是休息日加班,能倒休的不給加班費不倒休應給2倍工資;如果是國家法定假日,不管是否倒休都應給3倍工資。
3、這50天可以算倒休。
4、就加班費問題可以和廠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解決。
『貳』 誰有化工行業薪資標准啊
http://wenku..com/view/140c04d184254b35eefd3407.html希望能夠幫助到你,我想每個地區的薪資標准都是不專一樣的,因為每個地區的工屬資標准都要根據當地每年的總體發展水平來規定的。不過這個你可以參考一下。
『叄』 化工行業各崗位薪酬水平是多少
化工企業的月薪是很難有個標準的,因為行業、地區、產品、企業性質、企回業效益都不同,答員工的薪資包括如下幾個部分:基本工資、津貼、福利、獎勵與扣款、缺勤、加班工資、個人所得稅、年終獎等方面構成。
具體薪資結構一般如下: 一、基本工資本評定,各級工作人員共分七級職位等級,公司按員工的工作經歷、學歷、崗位等認定職等。
職位等級表等級 技術類 行政類 基本工資
7 資深工程師 資深管理師 3000——5000
6 高級工程師 高級管理師高級會計 2000——2500
5 工程師 管理師會計 1800——2200
4 助理工程師 助理管理師助理會計 1200——1600
3 技術員 文員 900——1200
2 助理技術員作業員檢驗員 助理文員司機 700——900
1 作業員檢驗員 助理文員接待,運輸 600——800
『肆』 化工廠里的基本工資是多少
化工廠的生產工人工資一般在1000元左右,部分特殊工種的工資可能有其它補貼,應該工資可能高點了.
『伍』 求一份化工企業的工資方案,急用,謝謝
XX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薪酬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員工。
第二章 薪酬決定機制
第二條 公司的工資與公司的經濟效益掛鉤,工資方案報股東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 薪 酬 構 成
第三條 崗位績效薪酬體系包括年功工資單元、崗位薪金單元和效益工資單元。
(一)年功工資單元:年功工資是對員工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所給予的承認和補償。年功工資按10元/年計算,工齡以對年計算(如1997年工作,到2007年為10年工齡),最高以40年計算。年功工資不隨考核指標完成情況變動,每月固定發放。公司長期員工年功工資以與股東實體和本公司簽訂合同年限來計算。
(二)崗位薪金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擔任的職務和實際具備的技能水平而確定的薪金。公司根據各崗位的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工作難度、工作環境、所處地域的不同,分別按核定各檔薪金。崗位薪金隨崗位變化而變化,隨考核效益完成情況上下全額浮動。
(三)效益工資是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效益情況而給予的全浮動獎勵性工資,半年或年終考核兌現。
第四條、崗位薪金包括加班費、延時費、誤餐補貼、保健費、菜籃子補貼。清涼飲料費按公司有關標准,另行發放。
第五條、公司薪酬按崗位級次表標准進行定崗發放,由綜合部牽頭,財務部參與共同實施。
(一)應付工資:日常的薪酬發放項目,凡需計入工資總額的,必須經綜合部審核後,財務人員方可計入「應付工資」科目;未經綜合部審核的薪酬性項目,財務人員不得辦理相關業務。特殊的臨時性薪酬支出項目,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綜合部審核後,方可發放和計入「應付工資」。綜合部與財務部實行按季核對「應付工資」的辦法確保薪酬總額的有效利用。
第六條 由於公司現行崗位績效薪酬總額中包括從福利等方面列支的項目,為便於財務列支,由綜合部對考核後的薪酬總額測算後進行分解,具體分解如下:
(一)菜籃子:按薪酬總額的3%提取;
(二)保健費:從薪酬總額中按200元/人·月提取;
(三)誤餐補助費:從薪酬總額中按200元/月提取。
第七條 下列各項,按規定從薪酬中扣除
(一)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扣繳;
(二)各項社會保險: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員工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代扣代繳;
(三)撫養費、贍養費: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由員工所在單位從員工薪酬中扣除;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員工薪酬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四章 薪酬發放
第八條 公司的薪酬於當月10日支付。如遇支付日為休假日,推遲到後一個工作日支付。公司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不延緩支付時,應提早通知員工,並明確延緩支付日期。
第九條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內部調動的薪酬費用的合理負擔,凡當月25日前辦理調動手續(以綜合部辦理手續的時間為准)的員工,由新調入單位負責承擔薪酬費用;凡當月26日(含26日)以後辦理調動手續的員工,由原所在單位負擔當月薪酬費用。
第十條 新調入、新招聘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崗位薪酬制度,一般員工按試用的崗位薪酬的70%計發;對公司急需的,並具有從事本崗位經驗的專業人員,經總經理特批,按試用崗位薪酬的80%計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按崗位級次標准執行。
第十一條 新調入、新招聘的員工薪酬計發時間規定:在當月15日(含15日)前報到的,核發全月薪酬;15日後報到的,核發半月薪酬,由綜合部核發。
第十二條 員工月工作時間按20.92天或167.4小時計算
第五章 不在崗薪酬待遇
第十三條 為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員工在崗與不在崗薪酬收入的合理差距,依據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現行的員工不在崗期間的薪酬待遇作如下規定:由員工崗位基本薪酬和員工崗位浮動薪酬構成。員工崗位基本薪酬是指員工的崗位薪酬的60%+年功工資之和部分;員工崗位浮動薪酬是指員工崗位薪酬的40%部分。
第十四條 待崗員工
(一)在綜合部待崗員工待遇,前2個月按待崗前十二個月原崗位績效月平均工資50%比例發放,後 4個月只發 35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二))待崗員工基本生活費的發放由綜合部負責。
第十五條 員工休假待遇
(一)探親假: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文件精神,員工在探親假期和路程期內,按照本人的基本崗位薪酬發給,其餘40%按員工實際請假天數予以扣減後計發。
(二)工休假:根據1991年6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職工休假,由企業根據具體條件和實際情況,參照相關精神自行確定。員工在休假期內,薪酬按本人當月崗位薪酬的90%和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其餘10%按員工實際休假天數予以扣減後計發。
(三)產假、節育假:根據國發(1988)9號《關於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文件精神,女職工產假期發基本崗位薪酬,節育假基本崗位薪酬照發,40%的崗位薪酬部分按員工實際休假天數予以扣減後計發。
(四)婚假、喪假: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勞總薪字(1980)29號)文件精神,員工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基本崗位薪酬照發,40%的崗位薪酬部分按員工實際請假天數予以扣減後計發。
第十六條 員工缺勤薪酬待遇
(一)曠工:曠工一個工作日,扣發當月崗位薪酬總額的20%,曠工日增加累計計算。但當月連續曠工三天,或累計曠工達五天者,扣發當月薪酬,按員工所在地的最低薪酬保障發放。
(二)事假:按事假天數乘以本月平均日崗位薪酬數扣減後計發。
(三)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1個月內,按請假天數乗以本月平均日崗位薪酬數的50%扣減,但當月薪酬最少不得低於700元/月。
2、病假在6個月內,工齡在20年(含20年)以上者,病假薪酬金按原崗位薪酬的50%+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者,病假薪酬按原崗位薪酬的40%+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工齡在10年以下者,病假薪酬按700元/月計發,最少不得低於700元/月。
3、病假在6個月以上的,停發病假薪酬,改發病假救濟費,工齡在20年以上者,病假救濟費按原崗位薪酬的40%+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者,病假救濟費在原崗位薪酬的30%+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工齡在10年以下者,標准為500元/月。最少不得低於500元/月。
4、病假在12個月以上的,按500元/月病假救濟費發放。
第二十條 療休養
公司組織安排的職工療休養, 薪酬按本人當月崗位薪酬的90%和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其餘10%按員工實際休假天數予以扣減後計發。
第六章 工 傷
第十七條 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薪酬福利待遇不變,由公司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評定傷殘等級後,按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第七章 薪酬保障
第十八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員工完成了本職工作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其薪酬收入不得低於最低薪酬保障標准。「最低薪酬保障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但未完成定額任務或指定工作任務的,可低於最低薪酬保障水平,但不能低於最低生活費標准)。最低薪酬標准一般按月確定,也可按周、日、小時確定,根據政府頒布的最低薪酬標准(一般按月最低薪酬標准下達)和制度工作時間計算周或小時最低薪酬標准。
最低薪酬保障標准按當年政府公布的當地標准執行。
第八章 勞動薪酬監督、統計
第十九條 為加強薪酬統計工作,綜合部必須建立和完善《員工收入發放登記卡》、《崗薪收入明細表》二個台帳,二個台帳是綜合部監督檢查薪酬業務管理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條 綜合部必須對每月發放薪金時員工本人簽字的發放表妥善保存。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題詞:薪酬 管理 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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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007年6月18日印發
『陸』 請化工廠人士回答,2011各大化工廠的工資多少,待遇如何
那要看你在什麼地方上班,做什麼職務,在上海、廣州、深圳的工資和在山東、山西、陝西就不一樣,還有你做管理和一線職工又不一樣,山東這邊各市又不一樣,一般職工應該在1700以上,他們要倒班,不容易!
『柒』 化工廠一般一月工資是多少
化工廠工人工資大概是3000到4500元左右,具體的化工廠工人工資與當時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公司的各種補助、津貼以及加班時間的多少有一定的關系,加班時間越多,工資總額也就越高,其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一、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單位工作拖欠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捌』 化工廠工資一般多少
如果是普通的操作工,那一般工資在三千到六七千吧,不會很高。如果是工廠的工程部等,不僅工作環境會好一些,而且工資會好很多,許多外企的工程部年薪可以到五六十萬。
『玖』 化工廠操作工工資標准
化工廠操作工工資沒有一個固定的標准,只能說過大概:
1、操作工的工資一般的在3100左右, 熟練的是3600。
2、 班長和技術員一般是4200 。
3、工作8小時 ,一個月1天休息,有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