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業工資待遇怎麼計算
A. 工資待遇怎麼算
工資待遇這個分行業分工種,一般分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固定工資就是和公司談好,工資很難有變動。浮動工資主要由底薪和提成組成,底薪一般不高,得自己拿到客戶。
B. 一般企業的工資是怎麼算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於實行標准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准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
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
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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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化工行業工資待遇究竟怎樣
工資待遇看你能力,文憑決定,還有職業的。我同學重點本科出來,月薪就是四五千的。
D. 請化工廠人士回答,2011各大化工廠的工資多少,待遇如何
那要看你在什麼地方上班,做什麼職務,在上海、廣州、深圳的工資和在山東、山西、陝西就不一樣,還有你做管理和一線職工又不一樣,山東這邊各市又不一樣,一般職工應該在1700以上,他們要倒班,不容易!
E. 求一份化工企業的工資方案,急用,謝謝
XX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薪酬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員工。
第二章 薪酬決定機制
第二條 公司的工資與公司的經濟效益掛鉤,工資方案報股東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 薪 酬 構 成
第三條 崗位績效薪酬體系包括年功工資單元、崗位薪金單元和效益工資單元。
(一)年功工資單元:年功工資是對員工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所給予的承認和補償。年功工資按10元/年計算,工齡以對年計算(如1997年工作,到2007年為10年工齡),最高以40年計算。年功工資不隨考核指標完成情況變動,每月固定發放。公司長期員工年功工資以與股東實體和本公司簽訂合同年限來計算。
(二)崗位薪金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擔任的職務和實際具備的技能水平而確定的薪金。公司根據各崗位的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工作難度、工作環境、所處地域的不同,分別按核定各檔薪金。崗位薪金隨崗位變化而變化,隨考核效益完成情況上下全額浮動。
(三)效益工資是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效益情況而給予的全浮動獎勵性工資,半年或年終考核兌現。
第四條、崗位薪金包括加班費、延時費、誤餐補貼、保健費、菜籃子補貼。清涼飲料費按公司有關標准,另行發放。
第五條、公司薪酬按崗位級次表標准進行定崗發放,由綜合部牽頭,財務部參與共同實施。
(一)應付工資:日常的薪酬發放項目,凡需計入工資總額的,必須經綜合部審核後,財務人員方可計入「應付工資」科目;未經綜合部審核的薪酬性項目,財務人員不得辦理相關業務。特殊的臨時性薪酬支出項目,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綜合部審核後,方可發放和計入「應付工資」。綜合部與財務部實行按季核對「應付工資」的辦法確保薪酬總額的有效利用。
第六條 由於公司現行崗位績效薪酬總額中包括從福利等方面列支的項目,為便於財務列支,由綜合部對考核後的薪酬總額測算後進行分解,具體分解如下:
(一)菜籃子:按薪酬總額的3%提取;
(二)保健費:從薪酬總額中按200元/人·月提取;
(三)誤餐補助費:從薪酬總額中按200元/月提取。
第七條 下列各項,按規定從薪酬中扣除
(一)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扣繳;
(二)各項社會保險: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員工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代扣代繳;
(三)撫養費、贍養費: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由員工所在單位從員工薪酬中扣除;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員工薪酬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四章 薪酬發放
第八條 公司的薪酬於當月10日支付。如遇支付日為休假日,推遲到後一個工作日支付。公司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不延緩支付時,應提早通知員工,並明確延緩支付日期。
第九條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內部調動的薪酬費用的合理負擔,凡當月25日前辦理調動手續(以綜合部辦理手續的時間為准)的員工,由新調入單位負責承擔薪酬費用;凡當月26日(含26日)以後辦理調動手續的員工,由原所在單位負擔當月薪酬費用。
第十條 新調入、新招聘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崗位薪酬制度,一般員工按試用的崗位薪酬的70%計發;對公司急需的,並具有從事本崗位經驗的專業人員,經總經理特批,按試用崗位薪酬的80%計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按崗位級次標准執行。
第十一條 新調入、新招聘的員工薪酬計發時間規定:在當月15日(含15日)前報到的,核發全月薪酬;15日後報到的,核發半月薪酬,由綜合部核發。
第十二條 員工月工作時間按20.92天或167.4小時計算
第五章 不在崗薪酬待遇
第十三條 為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員工在崗與不在崗薪酬收入的合理差距,依據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現行的員工不在崗期間的薪酬待遇作如下規定:由員工崗位基本薪酬和員工崗位浮動薪酬構成。員工崗位基本薪酬是指員工的崗位薪酬的60%+年功工資之和部分;員工崗位浮動薪酬是指員工崗位薪酬的40%部分。
第十四條 待崗員工
(一)在綜合部待崗員工待遇,前2個月按待崗前十二個月原崗位績效月平均工資50%比例發放,後 4個月只發 35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二))待崗員工基本生活費的發放由綜合部負責。
第十五條 員工休假待遇
(一)探親假: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文件精神,員工在探親假期和路程期內,按照本人的基本崗位薪酬發給,其餘40%按員工實際請假天數予以扣減後計發。
(二)工休假:根據1991年6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職工休假,由企業根據具體條件和實際情況,參照相關精神自行確定。員工在休假期內,薪酬按本人當月崗位薪酬的90%和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其餘10%按員工實際休假天數予以扣減後計發。
(三)產假、節育假:根據國發(1988)9號《關於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文件精神,女職工產假期發基本崗位薪酬,節育假基本崗位薪酬照發,40%的崗位薪酬部分按員工實際休假天數予以扣減後計發。
(四)婚假、喪假: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勞總薪字(1980)29號)文件精神,員工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基本崗位薪酬照發,40%的崗位薪酬部分按員工實際請假天數予以扣減後計發。
第十六條 員工缺勤薪酬待遇
(一)曠工:曠工一個工作日,扣發當月崗位薪酬總額的20%,曠工日增加累計計算。但當月連續曠工三天,或累計曠工達五天者,扣發當月薪酬,按員工所在地的最低薪酬保障發放。
(二)事假:按事假天數乘以本月平均日崗位薪酬數扣減後計發。
(三)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1個月內,按請假天數乗以本月平均日崗位薪酬數的50%扣減,但當月薪酬最少不得低於700元/月。
2、病假在6個月內,工齡在20年(含20年)以上者,病假薪酬金按原崗位薪酬的50%+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者,病假薪酬按原崗位薪酬的40%+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工齡在10年以下者,病假薪酬按700元/月計發,最少不得低於700元/月。
3、病假在6個月以上的,停發病假薪酬,改發病假救濟費,工齡在20年以上者,病假救濟費按原崗位薪酬的40%+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者,病假救濟費在原崗位薪酬的30%+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工齡在10年以下者,標准為500元/月。最少不得低於500元/月。
4、病假在12個月以上的,按500元/月病假救濟費發放。
第二十條 療休養
公司組織安排的職工療休養, 薪酬按本人當月崗位薪酬的90%和年功工資之和計發,其餘10%按員工實際休假天數予以扣減後計發。
第六章 工 傷
第十七條 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薪酬福利待遇不變,由公司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評定傷殘等級後,按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第七章 薪酬保障
第十八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員工完成了本職工作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其薪酬收入不得低於最低薪酬保障標准。「最低薪酬保障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但未完成定額任務或指定工作任務的,可低於最低薪酬保障水平,但不能低於最低生活費標准)。最低薪酬標准一般按月確定,也可按周、日、小時確定,根據政府頒布的最低薪酬標准(一般按月最低薪酬標准下達)和制度工作時間計算周或小時最低薪酬標准。
最低薪酬保障標准按當年政府公布的當地標准執行。
第八章 勞動薪酬監督、統計
第十九條 為加強薪酬統計工作,綜合部必須建立和完善《員工收入發放登記卡》、《崗薪收入明細表》二個台帳,二個台帳是綜合部監督檢查薪酬業務管理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條 綜合部必須對每月發放薪金時員工本人簽字的發放表妥善保存。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題詞:薪酬 管理 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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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007年6月18日印發
F. 一般企業員工工資怎麼算才是合法
應當按照21.75計算,因每個月天數不一樣,按照30天算肯定不合理,所以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21.75平均工作日×實際工作日(即排除雙休日)進行計算
試用期也好試用期滿也罷都是按照基本工資/21.75×實際工作日計算,如果1500和2000為基本工資(不包括生產性獎金、全勤之類)的話(1500/21.75×15)+(2000/21.75×6)=1586.2元 正確
G. 一般企業員工工資怎麼算才是合法計算工資的公式又是怎麼的來的
標准工資是指職工完成規定的工作時間或勞動定額,按照等級工資制的工資標准領取的工資數額。它是勞動報酬的基本部分,也是計算職工退休費、退職生活費,提取獎金,發放加班工資,計算計件工資單價及其他勞保福利待遇的基礎和依據。此外,國家計征超獎金稅時,它是計算限額獎金的基礎。一般地說,標准工資體現的是職工在一定時間向社會提供的平均勞動量。它是調整產業之間、地區之間和企業內部各職工之間的工資水平的主要手段。
實用的工資計算公式在這里。
H. 化工廠 工資待遇
化工廠分國營、民營及外資化工廠三大類,其工資待遇如下。
1、國營化工廠主要以中國石化、中國石油、中國海洋石油公司旗下化工廠基層普通職工全勤月薪3000~5000元不等,根據崗位類別和工作年限有差別;副科級、科級幹部月薪基本上在5000~7000元之間;副處級幹部基本上是年薪制,這個屬於各企業機密,三大石油集團有差異,不好回答。另外,三大石油集團由於受多方面因素制約,現在福利發放已經不如往昔了。
2、民營化工廠要看在什麼區域了,如果在東南沿海和長三角地區,企業產品銷路好的話,基層職工月薪能達到1萬元,幹部就更高了,級別越高,待遇當然越高。山東地區的化工廠基層員工和幹部待遇與三大國企職工待遇相當,但因企業效益好壞有所差異體現。西部地區化工廠待遇相對較低,往往不如三大國企待遇。
3、外資化工廠一般在東南沿海一帶分布較多,其待遇較好,一般基層職工月薪多能超過1萬元,另加各種福利獎勵;當然工種不同,待遇也有所差異,值得一提的是,外資化工廠對職工綜合素質要求較高,准入門檻較高。同時,外資化工廠的高級管理崗位普遍實行年薪制,根據一年的綜合指標來進行考核和獎勵,如果完成任務較高,高級管理者的年薪過百萬那也有的。
I. 企業的工人工資是怎樣算出來的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二章、第三章相關規定,企業的工人工資是由以下條款組成。
第二章 工資總額的組成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五條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
(二)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三)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四)運動員體育津貼。
第六條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二)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三)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第七條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
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九條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第十條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第三章
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
第十一條 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
(一)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六)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七)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八)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九)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十)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十一)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十二)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十四)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第十二條 前條所列各項按照國家規定另行統計。
(9)化工企業工資待遇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職工薪酬包括: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一)職工是指包括與企業訂立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也包括未與企業訂立正式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和內部審計委員會成員等。
在企業的計劃、領導和控制下,雖與企業未訂立正式勞動合同、或企業未正式任命的人員,但為企業提供了類似服務,也納入本准則的職工范疇。
(二)職工薪酬是指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後提供給職工的全部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薪酬,既包括提供給職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福利等。
(三)養老保險費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類似於國際准則養老金計劃中的設定提存計劃。
根據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為基本養老保險費。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向有關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為補充養老保險費。
以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屬於職工薪酬,應當按照本准則進行確認、計量和列報。
(四)非貨幣性薪酬主要為非貨幣性福利,通常包括企業以自己的產品或其他有形資產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向職工無償提供自己擁有的資產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類似醫療保健等服務等。
屬於職工薪酬范圍的工資在會計上有特別的規定,會計上所稱的「工資總額」,是指國家統計局1989 年1號令《關於職工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明確的概念和標准,即「工資總額」包括六個部分:計時工資、計價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企業應付職工的勞動報酬,在會計上應設置「應付工資」科目進行核算。需要說明的是,企業發生的和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醫療費用、福利補助費用等,不在「應付工資」核算,但它們也屬於職工薪酬的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