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哪些行為違法
⑴ 化工廠有違規行為怕工人偷拍,所以不讓工人帶手機進廠區,這行為違法嗎
我覺得這是做賊心虛哈,萬一被舉報了或者是被執法機關抓了把柄就只有死了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⑵ 化工廠員工主要糾紛有哪些
一、正常情況下,構成工傷,按工傷程序申報工傷賠償;
二、如果有國家工作人員疏於監管,導致沒有發現安全隱患的,構成玩忽職守罪。
三、老闆也有可能構成生產、作業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
1、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2、處罰:犯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惡劣」主要是指下列幾種情況:
(1)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傷的人數特別多;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2)違章行為特別惡劣,如已因違反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或行政處罰而不改正,再次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屢次違反規章制度;或者明知沒有安全保證,甚至已發現事故苗頭,仍然不聽勸阻、一意孤行,拒不採納工人和技術人員的意見,用惡劣手段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等。
(3)事故發生後,行為人表現特別惡劣。如事故發生後,不積極採取搶救措施搶救傷殘人員或防止危害後果擴大,只顧個人逃命或搶救個人財物,使危害後果蔓延擴大;或者事故發生後,為逃避罪責,破壞、偽造現場,隱瞞事實真相,嫁禍於人。
⑶ 化工廠施工隊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有哪些
安全著裝;動火作業,焊渣注意不能隨地掉落,以防印發火災;高處作業注意身系安全帶。
⑷ 企業哪些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年底欠薪
我國《刑法》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進行了明確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加班不給調休且不支付加班費
元旦將至,不少人都會為工作而加班,但是你的加班工資能到位嗎?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加班是指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
對於標准工時制的勞動者來說,凡是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都應當算為加班。
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不能用補休替代加班費,必須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准300%的工資。
勞動者如在休息日提供了勞動,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報酬。
此外,出差補助,是不能取代加班工資的。當工作任務需要勞動者在雙休日出差時完成,用人單位既要給予經濟補償,也要支付加班工資。
工作滿一年,企業不讓休年假且未支付相應工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這就是說,用人單位經職工本人同意,不安排職工休年假,而且未休年假期間的工資已經正常發放的,用人單位只需再支付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年底離職,符合經濟補償金條件,企業卻拒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因以下幾種情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通過「末位淘汰」或者「競爭上崗」等形式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年底隨意調整工作崗位
不同層次(即單位把管理人員劃分為管理高層、中層、普通管理崗,工人分為技術、一線、後勤崗)變動崗位應當通過雙方協商的方式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而破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工作崗位等關鍵問題一定要查看清楚,達成一致意見後再簽訂勞動合同,以避免因簽訂合同不嚴謹而造成的權益受損。
值得注意的是,《勞動法》雖不允許隨意調整工作崗位,但是一些企業的「末位輪崗」是合理的,年底了,如果勞動者考核末位是因為不足以勝任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應當對勞動者先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休了產假企業不讓帶薪休年假
產假,是女職工產期前後的法定休假待遇,《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對此作了明確規定。
帶薪年休假,是職工工作滿一定時間後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權利。《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由此,產假和帶薪年休假之間不存在沖突,女職工可以同時享受產假和帶薪年休假。
年底沖業績,企業強令冒險作業
不少企業都想在年底沖一把業績,但是勞動者要注意,涉及到冒險作業的,咱有權利說「不」!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⑸ 化工廠有哪些不安全的行為
人的方面,機器的方面,環境的方面。具體的來說,有人的三違,機械設備的損毀,道路、燈光、空氣等環境因素。
⑹ 化工企業常見三違現象的表現及糾正
為您轉載以下內容,希望有所幫助。
定義
「三違」是指「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簡稱。
違章指揮主要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者違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條例、規程、制度和有關規定指揮生產的行為。違章指揮具體包括:不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變更安全工藝和操作程序,指揮者未經培訓上崗,使用未經安全培訓的勞動者或無專門資質認證的人員;指揮工人在安全防護設施或設備有缺陷、隱患未解決的條件下冒險作業;發現違章不制止等。違章作業主要是指現場操作工人違反勞動生產崗位的安全規章和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工人安全守則、安全用電規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產通知、決定等作業行為。違章作業具體包括:不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制度,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和不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擅自動用機械、電氣設備或拆改挪用設施、設備;隨意爬腳手架和高空支架等。違反勞動紀律主要是指工人違反生產經營單位的勞動規則和勞動秩序,即違反單位為形成和維持生產經營秩序、保證勞動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與勞動、工作緊密相關的其他過程中必須共同遵守的規則。違反勞動紀律具體包括:不履行勞動合同及違約承擔的責任,不遵守考勤與休假紀律、生產與工作紀律、獎懲制度、其他紀律等。要杜絕違章,首先要明白什麼是違章:違章就是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規范、章程,違反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要求所從事的活動。違章包括:作業違章,指揮違章,失職違章。作業違章是指從事各類活動的人員在過程中出現的違章行為;指揮違章是指各級承擔管理職能的人員,在活動過程中出現的違章指揮行為;失職違章是指承擔安全管理、監督職責的人員,在活動過程中,不履行安全管理責任而出現失職、瀆職行為。違章不一定出事(故),出事(故)必是違章。這句話很好地詮釋了事故與違章的關系。根據對全國每年上百萬起事故原因進行的分析證明,95%以上是由於違章而導致的。違章是發生事故的起因,事故是違章導致的後果。事故帶來的影響是深遠的,損失是難以估量的,會對個人、家庭帶來巨大的傷痛,對企業、社會、國家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要保障個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的幸福,要保障企業的長治久安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就要控制各類事故的發生,而控制事故發生的關鍵就是杜絕違章。違章的現象難以杜絕,究其原因主要有僥幸心理。有一部分人在幾次違章沒發生事故後,慢慢滋生了僥幸心理,混淆了幾次違章沒發生事故的偶然性和長期違章遲早要發生事故的必然性。省能心理。人們嫌麻煩,圖省事,降成本,總想以最小的代價取得最好的效果,甚至壓縮到極限,降低了系統的可靠性。尤其是在生產任務緊迫和眼前即得利益的誘因下,急易產生。自我表現心理(或者叫逞能)。有的人自以為技術好,有經驗,常滿不在乎,雖說能預見到有危險,但是輕信能避免,用冒險蠻干當作表現自己的技能。有的新人技術差,經驗少,可謂初生牛犢不怕虎,急於表現自己,以自己或他人的痛苦驗證安全制度的重要作用,用鮮血和生命證實安全規程的科學性。從眾心理。別人做了沒事,我福大命大造化大,肯定更沒事。尤其是一個安全秩序不好,管理混亂的場所,這種心理向瘟疫一樣,嚴重威脅企業的生產安全。逆反心理。在人與人之間關系緊張的時候,人們常常產生這種心理。把同事的善意提醒不當回事,把領導的嚴格要求口是心非,氣大於理,火燒掉情,置安全規章於不顧,以致釀成事故。
⑺ 化工廠出現違章行為,怎麼處理
化工廠出現違章行為,應該向有關部門舉報,讓有關部門來進行處理。
⑻ 以下哪些行為是違法的
你列舉的這些,沒有違法的行為。
不知道我理解的對不對。
⑼ 化工廠哪些行為是禁止的
化工廠來易燃易爆原料自較多,生產車間里,高溫高壓反應較多,在生產過程中或在存儲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一旦有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就容易發生爆炸事故。火災是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在各種災害中,火災是最經常、最普遍地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災害之一。人類能夠對火進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標志。所以說人類使用火的歷史與同火災作斗爭的歷史是相伴相生的,人們在用火的同時,不斷總結火災發生的規律,盡可能地減少火災及其對人類造成的危害。在火災時需要安全,盡快的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