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人員需要什麼資質
Ⅰ 個人采礦需要辦什麼手續
(一)應提交的資料 1、礦區范圍圖; 2、經評審的礦區佔用儲量報告及開發方案; 3、個體采礦內登記申請表(意見容欄應簽署意見,加蓋相應公章); 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5、礦區范圍劃定、辦理采礦登記申請書及采礦權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6、按照有償方式,經招拍掛依法取得申辦區開采資格的有關資料; 7、泰和縣非煤礦山安全預評價審查意見書; 8、按規定提交的其它資料。 (二)辦理程序與時限 程 序: 提交申請→國土部門初步審核符合礦區設置條件→通過招拍掛方式確定采礦權受讓人→受讓人提交辦理采礦登記資料、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受讓人繳納有關規費→頒發采礦許可證 時 限:通過招、拍、掛的方式取得采礦權的受讓人,應當在30日內,向國土部門提交申辦資料,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繳納清有關規費。 受讓人提交資料齊全,繳納清有關規費,國土部門在20日內,為其辦理登記手續,頒發采礦許可證。
Ⅱ 私人采礦要什麼手續才是合法的
你好,謝謝,望採納!采礦權授予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1)采礦權申請登記書;(2)以地形地質圖或地質圖為底圖的礦區范圍圖(以國家直角3度帶坐標標定各拐點);(3)有設計資格的單位編制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審查意見(生產礦山還要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報告);(4)法人工商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業執照;(5)具有與礦山建設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技術人員和設備條件的證明材料;(6)申請由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的采礦權,還應報采礦權評估、確認的有關資料;(7)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環保部門的審批意見; (8)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的礦山建設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批文件[生產礦山有償出讓的:非煤礦山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證明文件);煤炭礦山要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改擴建的為:省煤炭工業局關於礦山改擴建批准文件和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符合生產條件的證明文件)];(9)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原件)、地質資料匯交證書及佔用礦產資源儲量登記證書復印件;(10)縣(市)局有關礦權設置情況的證明(11)市(州)國土資源局審核責任表;(12)相鄰礦山之間的鄰界協議(要求帶拐點坐標的鄰礦協議);(13)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及審查意見。(14)土地復墾方案及評審意見。相關費用:持有勘查許可證,不需要繳納價款,只需繳納辦證工本費200元、采礦權使用費1平方公里/1000元(≤0.5平方公里500元)。謝謝,望採納!
Ⅲ 礦山開采需要哪些證件
礦上開采需要以下證件:
1、礦山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2、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正本、副本)
4、礦長安全生產許可證
5、礦長資格證
6、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7、環保證
辦事依據以下法規:
《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xx(你所在的省)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有關規定。
(3)采礦人員需要什麼資質擴展閱讀
礦山開采方法及分類
礦山開采方法主要分兩種模式,一種是露天開采,一種是地下開采。
兩種模式有:
全境界開采法、陡幫開采法、崩落法、充填法、空場法等
一般來說,境界剝采比如少於或等於經濟合理剝采比的,可採用露天開采,否則就採用地下開采方法。
規模
礦山包括煤礦、金屬礦、非金屬礦、建材礦和化學礦等等。礦山規模(也稱生產能力)通常用年產量或日產量表示。年產量即礦山每年生產的礦石數量。
按產量的大小,分為大型、中型、小型3種類型。礦山規模的大小,要與礦山經濟合理的服務年限相適應,只有這樣,才能節省基建費用,降低成本。
在礦山生產過程中,採掘作業既是消耗人力、物力最多,佔用資金最多,又是降低采礦成本潛力最大的生產環節。降低採掘成本的主要途徑是提高勞動生產率及產品質量,降低物資消耗。
實際是什麼樣你懂。
礦山開采需要一定技術含量和方式。
Ⅳ 礦山開采所需要的什麼證件及手續!
礦山開采所需要的證件(以湖南省為例):
1、采礦權申請報告及申請登記書(原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核原件);
3、劃定礦區范圍批准文件(原件);
4、市縣兩級國土資源部門的審查意見(原件);
5、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意見(原件);
6、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批准文件(復印件,核原件);
7、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及備案證明(原件);
8、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備案證明(原件);
9、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審查認定表(原件);
10、采礦權價款評估報告及備案證明(原件)或探礦權有償處置證明(復印件,核原件);
11、資金、技術人員等資質條件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12、采礦登記管理機關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註:以上資料需提交紙質文件和電子報件,紙質文件按順序排放,復印件應由復制單位簽章,紙質文件掃描成PDF格式電子圖片,按照相應報件類型製作成PKG格式電子報件。
礦山開采所需要的手續(以湖南省為例):
一、受理
1、崗位責任人:廳政務中心受理人員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受理標准查驗申辦資料。對申辦資料符合標準的即時受理;對申辦資料不符合標準的不予受理。
3、時限:即時
二、審查
1、初審
(1)崗位責任人:礦管處、地勘處、財務處(新立)、信訪處和礦產執法處室經辦人員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①礦管、地勘、財務(新立)、信訪處和礦產執法處室按照審批條件及標准,對申辦材料進行會審;(10個工作日)
②礦管處經辦人員根據相關會審處室意見,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報處室負責人審核。(9個工作日)
(3)時限:19個工作日。
2、審核
(1)崗位責任人:礦管處負責人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①礦管處分管副處長按照審批條件及標准,對初審經辦人審查意見進行復審;(7個工作日)
②礦管處處長對經復審後的申辦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辦材料,提出同意的審核意見,報分管廳領導決定;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辦資料,提出不同意的審核意見,報分管廳領導決定。(7個工作日)
(3)時限:14個工作日。
三、決定
1、崗位負責人:分管廳領導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①按照審批條件及標准,對申請材料及審查意見進行審定;
②對符合條件、標準的,簽署准予許可的意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簽署不予許可的意見。
3、時限:7個工作日。
四、辦結告知
1、崗位負責人:廳政務中心經辦人員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將決定情況告知申請人。
(4)采礦人員需要什麼資質擴展閱讀:
礦山開採的許可依據(以湖南省為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三)《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四)《湖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
(五)《湖南省礦產資源開采登記條件規定》
是否收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管理辦法》、《湖南省探礦權采礦權價款管理暫行辦法》、《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收取。
許可數量:無數量限制
法定期限:4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40個工作日(經省政府審改辦同意按法定期限辦理)
礦山開采許可條件(以湖南省為例):
(一)申請人為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
(二)具備國務院第152號令和第241號令規定的相關條件。
(三)《湖南省礦產資源開采登記條件規定》(省政府257號令)規定的資質條件 。
參考資料:望城區國土資源局-開采礦產資源審批及運行流程
Ⅳ 什麼是采礦權人,采礦權申請人應具備什麼條件
《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1994〕第152號)第六條規定:取得采礦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稱為采礦權人。
《礦產資源法》(1986年通過,1996年修正)第三條僅對采礦權申請人應當具備的條件作了原則規定,即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的,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完善采礦權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14號)要求,申請采礦權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企業注冊資本應不少於經審定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測算的礦山建設投資總額的30%,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限制類礦種采礦權的,應出具有關部門的項目核准文件。
總結起來,采礦權申請人的資質條件如下:
(1)有與開采方案相適應的資金、技術和設備。技術和設備決定了礦山企業開采、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的程度。資金更是企業生產建設的前提。
(2)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履行法定義務的能力。采礦權人必須是能夠獨立行使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
備註:有關采礦權的延續、變更和注銷登記需提交的資料請參考國土資源部網頁辦事指南。
Ⅵ 成為采礦權申請人的資質要求、條件是什麼
由於對礦產資源開採的高風險和特殊技術要求,國家在授予采礦權時,要求采礦權人必須具有回特定的行為能力答,才能成為采礦權申請人. 采礦權申請人的資質條件是:1.有與開采方案相適應的資金、技術和設備;2.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履行法律義務的能力;3.具備采礦權設立的法律前提。 采礦權申請人的資質條件,實際上是采礦權申請人能力的體現。采礦權申請人是否具備這一能力,主要是在申請采礦權時,通過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對申請人進行審查認可。采礦權取得後,采礦登記管理機構通過年檢制度的執行,達到檢查的目的。年檢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檢查采礦權人是否按照礦山設計方案進行開采活動,而一定的設計方案必然附帶著特定的技術、設備和資金能力。因此,對設計方案執行情況的檢查,實際是對采礦權人技術、資金狀況的驗收,達到了資質管理的目的。 另外,在采礦權管理中,法規規定了采礦權人在變更企業名稱或者采礦權轉讓時,要 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原來具有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采礦權人,再變更主體時,要接受登記管理機構對新的主體資質的審查。
Ⅶ 從事采礦行業需要資質證書嗎
需要,根據住建部的資質管理規定裡面要求的。做采礦行業的需要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辦資質,我們更專業
Ⅷ 礦山開采需要什麼資質和手續投資多少
礦山開采資質(人員需要有礦長、安全、爆破等需可證),投資要要看採掘形式、規模及配套設備而定,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
Ⅸ 礦山采礦需要資質嗎
采礦登記審批
(一)申報材料
1、劃定礦區范圍應提交的材料
(1)劃定礦區范圍申請報告3份(包括歷次地質工作情況及資源儲量情況,礦產資源初步利用方案等);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書或營業執照影印件3份(驗原件);
(3)地質報告1套;
(4)礦產資源儲量備案文件3份;
(5)礦區范圍圖3份(以地質地形圖或地質圖為底圖);
(6)1:5萬礦山地理位置圖3份;
(7)探礦權人申請的應附勘查證影印件3份;
(8)縣區局初審意見1份;
(9)劃定礦區范圍電子表格1份;
(10)采礦權出讓相關資料;
(11)規定的其他材料;
2、采礦登記(新立)應提交的材料
(1)采礦權申請登記書3份;
(2)營業執照影印件3份(驗原件);
(3)縣區局對企業辦礦的資金、技術、設備情況的證明3 份;
(4)礦區范圍圖3份(以地質地形圖或地質圖為底圖);
(5)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3套;
(6)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中安全章節的審查意見3份;
(7)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或環保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或證明3份;
(8)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其備案登記表1套;
(9)劃定礦區范圍批復文件3份;
(10)縣區局初審意見1份;
(11)采礦登記電子表格1份;
(12)規定的其他材料;
3、采礦登記(延續)應提交的材料
(1)采礦權延續登記申請書3份;
(2)礦山概況說明3份(包括歷次采礦登記情況及動用儲量情況,保有可采儲量情況及儲量計算依據,對資源開發利用的計劃等);
(3)縣區局對保有儲量情況的確認材料3份;
(4)礦產資源儲量備案文件3份;
(5)礦區范圍圖或井上下對照圖3份;
(6)營業執照影印件3份(驗原件);
(7)安全生產合格證影印件3份(驗原件);
(8)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證明3份;
9)原采礦許可證正、副本;
10)縣區局初審意見1份;
(11)規定的其他材料;
註:(1)變更礦區范圍的應提交相應的地質報告及礦產資源儲量備案文文件3份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其備案登記表1套;
2)年產礦石量1萬噸以上的露天采礦和地下開採的礦山必須持有相應設計資質單位編寫
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
3)批准轉讓的,應附轉讓批准文件。
4)采礦權價款已處置的,應提交相應的處置材料;
(二)審批程序
1、申請人組織材料;
2、申請人將材料報市國土資源部門;
3、國土資源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現場復核的,待復核後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批;
4、申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規費並領取相關批准文書;
(三)承諾時限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材料齊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收費標准
1、采礦登記費:新建礦山:大型500元;中型300元;小型200元;變更、延續100元。
依據:國務院241號令《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中央管理的地礦部系統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
([1992]價費字251號)
2、采礦權使用費:按照礦區范圍的面積逐年繳納,標准為每平方公里每年
1000元。依據:國務院241號令《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魯價費發[1998]141號文件。
3、采礦權價款:
由主管部門依規定委託有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或者採取詢價、類比等方式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價或出讓成交價格收取。
依據:國務院241號令《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辦法。
4、礦產資源補償費:按照國家規定費率收取。依據:國務院第150號令《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
開采礦山必須三證齊全,這三證是:采礦權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因此,一個礦山要想依法生產,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走三證手續,三證齊全後方可基建生產~
個人接礦山工程同樣也需要具備這些資質證明。
Ⅹ 開采礦需要辦哪些手續
依據《礦產資源法》和《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將采礦權的審批、領取采礦許可證分為以下兩個程序:劃定礦區范圍和領取采礦許可證。
1、劃定礦區范圍: 按《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32條的規定,礦區范圍是指經登記機關依法劃定的可供開采礦產資源的范圍、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圍或者露天剝離范圍的立體空間區域。
2、礦區范圍是采礦權人從事開采活動、履行法律授予的權利和義務的空間區域范圍。因此,礦區范圍的劃定是申請人從事礦山建設一切前期工作的前提。
3、劃定礦區范圍,作為采礦權審批程序中的第一個環節,須由采礦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劃定。具體工作分為以下3個層序。
采礦權申請人提出劃定礦區范圍的申請:按開采登記辦法規定的發證許可權和地礦主管部門對省(區、市)地礦主管部門采礦權審批的授權,申請人將劃定礦區范圍的申請資料報采礦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審查。
(10)采礦人員需要什麼資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六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0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並通知采礦權申請人。
需要采礦權申請人修改或者補充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資料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通知采礦權申請人限期修改或者補充。
准予登記的,采礦權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並依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繳納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價款,辦理登記手續,領取采礦許可證,成為采礦權人。
不予登記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向采礦權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七條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按照礦山建設規模確定:大型以上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30年;中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20年。
小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
采礦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