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石場如何開采
Ⅰ 如何開好採石場和開采石場應當注意的問題
我是在採石場做工的,首先你要有銷路,然後找幾個懂生產工藝的工人。最後就是注意安全了。
Ⅱ 大家好,我現在做一個露天採石場的開采設計;問題是這樣:開發利用方案上的礦山服務年限是13年,可是他的
露天採石場開采設來計的礦山服務年限自與采礦許可證沒有關系。因為:
礦山服務年限是地質礦量被設計年產量除得到的年數,即礦山壽命;是表明這個礦的服務年限的。而采礦許可證,是主管部門根據其開采條件及其他因素發給礦主的許可,是幾年一換的。所以二者沒有關系。
Ⅲ 開採石場需要什麼證件和手續
1、要有工商部門核名。作為砂石料廠、石子廠經營時必須有國家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以及稅務登記證明,這也是任何企業必須辦理證件。需要提交辦石子廠、碎石場項目名稱、經營期限、項目總投資、注冊資本、申請書等。
2、國土資源局辦開采證。礦石資源屬於國家資產,開辦砂石料廠需要向國家或者當地市土管局辦采礦權許可證,礦界批復、儲量核查審批報告、初步開采利用方案批復等,再由相應核查人員進行礦產資源核查,環境影響評估以及危險性評估,在審核合格的情況下方可開始經營。
3、安全管理局審批及環保局測評。對於嚴重危害人生命安全以及環境污染嚴重的石料廠,國土資源部門審核不合格,對於審核合格將劃定石料場、石子廠、碎石場等作業范圍,頒發許可證後方可作業,否則就是非法開采。
(3)採石場如何開采擴展閱讀
城鎮建設工程中,需要大量的砂石材料,一些擁有建材資源的村委會或村民組便大量建立採石場,發包給個人經營。
然而,在建立採石場的過程中,相當一部分村和村民組,不按科學辦事,對採石場的場址和礦床礦體結構從未組織勘察,對其資源儲備、地質安全、開采年限等從未進行論證和規劃,倉促上馬,盲目開采。
有的採石場開在七八十米高的山根下,不按標准分階段開采,從而形成岩石開采順坡和掏洞;有的將同一開采面的採石場允許多家開采,少則兩家,多則有五六家。與此同時,採石場未經批准私下過戶交易嚴重,給生產安全造成嚴重隱患。
Ⅳ 關於小型採石場采礦方法
這是屬於露天礦床開采裡面的內容,自己找本書來看看就明白了,不要懶。。。。。
Ⅳ 請問在小型礦山採石場中禁止使用的擴壺爆破、掏底崩落、掏挖開采等開采方式,具體是怎麼樣的
掏挖開采、掏復底崩落不是爆破方法而制是礦石開采方法,該方法是絕對禁止的,一旦被發現立即吊銷許可證。擴壺爆破是一種爆破方法,但比較難掌握,特別是擴壺效果經驗經常不準,很多從事爆破工作20-30年的老師傅也可能出現問題,現在也已經被禁止了。這三種方法不僅是在小型礦山採石場,幾乎在所有爆破工程和礦山工程中都被禁止了。
Ⅵ 開採石場需要辦哪些證件和手續
1、要有工商部門核名。作為砂石料廠、石子廠經營時必須有國家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以及稅務登記證明,這也是任何企業必須辦理證件。需要提交辦石子廠、碎石場項目名稱、經營期限、項目總投資、注冊資本、申請書等。
2、國土資源局辦開采證。礦石資源屬於國家資產,開辦砂石料廠需要向國家或者當地市土管局辦采礦權許可證,礦界批復、儲量核查審批報告、初步開采利用方案批復等,再由相應核查人員進行礦產資源核查,環境影響評估以及危險性評估,在審核合格的情況下方可開始經營。
3、安全管理局審批及環保局測評。對於嚴重危害人生命安全以及環境污染嚴重的石料廠,國土資源部門審核不合格,對於審核合格將劃定石料場、石子廠、碎石場等作業范圍,頒發許可證後方可作業,否則就是非法開采。
(6)採石場如何開采擴展閱讀
城鎮建設工程中,需要大量的砂石材料,一些擁有建材資源的村委會或村民組便大量建立採石場,發包給個人經營。
然而,在建立採石場的過程中,相當一部分村和村民組,不按科學辦事,對採石場的場址和礦床礦體結構從未組織勘察,對其資源儲備、地質安全、開采年限等從未進行論證和規劃,倉促上馬,盲目開采。
有的採石場開在七八十米高的山根下,不按標准分階段開采,從而形成岩石開采順坡和掏洞;有的將同一開采面的採石場允許多家開采,少則兩家,多則有五六家。與此同時,採石場未經批准私下過戶交易嚴重,給生產安全造成嚴重隱患。
Ⅶ 開家採石場要什麼過程和手續
採石場在前期需到城管及規劃,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辦探礦證,有了此證才有版了探采權.接下來進行儲量權及成分的探采,這項工作完成就可通過上述辦理城管,規劃,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辦開采證.有了開采證就可以開礦經營了,在經營過程中對僱用員工要到勞動管理部門辦理人事手續同時還要在安監部門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另外,我建議你到你們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的官方網站查查,應能找到你要的答案
Ⅷ 開一個採石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證件,流程是怎樣的,都需要帶什麼東西到那個部門然後一步一步是怎麼做的
開採石場需要辦理的手續證件是開辦砂石生產線的關鍵點,只有保證合法生產,才有可專能避免後期屬出現強制關閉或罰款的情況。只要公司或個人相關證件齊全,制砂手續的辦理並不困難,費用也不貴
1、工商部門申請名稱並審核:
企業需攜帶工商局領取的信息表,並由股東簽字才可辦理,個人攜帶身份證即可申請辦理;
2、國土資源局辦理開采證:
由國土資源局辦理開采證,規定可開採的范圍以及進料原料等,這一點非常重要;
3、環境監管部門檢測:
在石頭加工破碎生產之前,由環境監管部門進行測評環節,並給予相關的證明;
4、安全管理部門審批:
制砂生產線要保證安全生產,由安保部門根據生產線的周邊環境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5、工商局營業執照:
首先核准名稱,然後提交名稱、地質、負責人、資金數額、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濟方法等相關的資源,最後領取合法的營業執照。
6、稅務登記證:
無論是個人或是企業都具有納稅義務,公司完成注冊後需提供會計信息,成立一個月之後,會計需記賬並申報納稅。
上述給大家介紹了可以辦一個採石場需要辦理的手續和證件,如果以上回答對您有用,請鼓勵我為我點贊,讓我能幫助更多的人,謝謝!
Ⅸ 開採石場,需要辦理哪些合法手續。
以雲南省為例,開辦採石場需要經過當地鄉鎮一級政府審批通過後報縣國土資源部門備案的。
審批程序
(一)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非經營性臨時採石場,由項目申請人向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和採石場恢復治理方案,申請書必須寫明項目名稱、項目由來、用途、用量(m³)、開采地點、開采范圍坐標(西安80直角坐標)、面積(㎡)、開采時限、項目負責人、石(砂)場周邊情況(如距公路、村寨、高壓線、重要設施等的有效距離)及管理措施等內容。
(二)選址。項目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接到申請後,牽頭組織國土、林業、國土和村鎮規劃中心、交安中心、水務、派出所、村小組、村委會等部門進行聯合實地踏填寫選址會審表。
(三)受理。非經營性臨時採石場的開采必須符合《小型露天採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及國土、環保、水務、林業、安監、交通等有關部門的相關管理要求後,由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受理項目申請。
(四)審批。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對申請項目是否符合非經營性臨時採石場的設置范圍、條件、相關要件及附表內容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給予批准。
(五)審批提交材料。
①建設項目的批復文件;
②項目施工合同書;
③相關從業人員的保險資料;
④提供相關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書;
⑤建設單位相關資質證書及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⑥並簽訂相關安全、復墾、不對外銷售承諾書。
(9)採石場如何開采擴展閱讀
無證採石場碎石堆積如山,盡管被職能部門定性為「非法」開采,但採石場的機器依然沒有被拆除。
一年炸山毀林300多畝,自然植被受破壞,造成水庫被淤埋,3萬村民生活受影響普寧無證採石場為何拆不掉搬不走
廣東省普寧市一個無證採石場在將近一年的時間里,炸山毀林300多畝,使自然植被受到嚴重破壞,水土流失造成水庫被淤埋,周邊近3萬村民生產和生活受到影響。在職能部門對該採石場明確定性為無證開采、責令停產的情況下,這一採石場卻一直拆不掉、搬不走。
記者近三個月內兩次到現場采訪,了解到由於當地政府和職能部門的行政缺位、監管不力,使該採石場經營者抱有僥幸心理,雖停產但拖延拆除設備,並加緊補辦各種手續准備再次開工。當地群眾對這一「違法不糾」的怪現象反應強烈。
無證採石危害生態和民生
記者在普寧市南徑鎮東崗寮村看到,從村裡通往石場的路邊,上百畝農田因無水灌溉而拋荒;因被沙石淤埋,位於石場下方、原來佔地千餘畝的虎坑山水庫的庫容縮減近三分之一;被炸開的山崖上,大量植被遭到毀滅性破壞;
高達幾十米的重型採石機器矗立在山間,一堆堆碎石等待運出。該採石場雖然處於停產狀態,但依然有各種設備在場內,有工人現場駐守。鄰近的田南村、碧嶼村、平洋山村、新厝仔村、車厝圍村等都受到不同程度影響。據當地村民估算,有近千畝農田受到影響。
2009年5月,在沒有進行環評,沒有辦理由國土部門等審批的「採石許可證」等合法手續的情況下,一座佔地32畝的無證大型採石場建立起來,運輸車、挖掘車、大型碎石車和多條全自動高速碎石輸送帶等設備一應俱全,還架設高壓變電站、專用車道。
未獲「准生證」遭責令停產
2010年12月27日,普寧市國土資源局、水利局、環保局、林業局、安監局領導以及南徑鎮政府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均承認,曾於2009年10月派人到實地做過初步勘察,但沒有一個部門正式審批建立該採石場。
記者了解到,從這座採石場動工之時起,當地村民就多次向普寧市、揭陽市和廣東省有關部門舉報該採石場無證經營、嚴重破壞環境的情況。
據普寧市國土資源局國土監察隊長吳厚慶介紹,他們在2010年3月發現了這個無證採石場,並下達《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
南徑鎮政府隨後也認定該採石場屬無證經營,並在2010年4月20日下達《停工通知書》,責令該採石場「立即停止生產,並對機械進行拆除、恢復跡地原狀」。
市府批文令事情陷入僵局
就在南徑鎮政府下達《停工通知書》一周後,普寧市政府卻在2010年4月27日下發《關於同意南徑鎮東崗寮村雞母石腳山陳賢生石場為普寧市定點採石場的批復》,批復提出:同意該石場為普寧市定點採石場,請按有關規定給予辦理手續。
普寧市政府的這一批復文件讓職能部門陷入無所適從的境地。事情也陷入僵局。在記者采訪中,五個職能部門和南徑鎮政府負責人均表示,從一開始,這個採石場就是無證經營的。他們都不明白,在職能部門沒有向市政府上報審核意見的情況下,市政府究竟為何啟動專題會議,並且依據什麼將其列為「定點採石場」。市政府與職能部門的意見「打起架來」使問題處理一拖再拖。
宣傳部:無證開采是「試機」
今年2月21日,記者收到普寧市委宣傳部的傳真,解釋說該石場原無證開採行為是申辦相關手續前的「試機」。同時表示,「鑒於採石場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我市決定立即拆除採石場的設備。」
對於「試機」的說法,東崗寮村民並不認可。村民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採石場建成後採石近一年,一天能運出200車左右石料。每車碎石價值七八百元,每天的利潤極為可觀。
眼看著山都被炸平了,這樣的大規模開采還能稱為是試機嗎?東崗寮村民告訴記者,該採石場雖已停工,但設備基本原封不動,隨時可以重新開工。南徑鎮鎮委書記葉明文和東崗寮村支部書記楊英武告訴記者,市政府雖然在春節前後組織了兩次專題會議,責令採石場自行拆除設備、盡快撤離,並部署鎮委鎮政府和村委會做好群眾工作,配合採石場設備撤離,但始終是「光打雷不下雨。」
政府部門一拖再拖,光定性卻不採取執法行動,使東崗寮村民大為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