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采礦司機受什麼處罰
A. 非法采礦石怎麼處罰
非法采礦石 後果很嚴重 。
非法開采礦產屬於刑事犯罪 。
不但要受到刑法處罰 ,
更會被沒收生產用具和非法所得。
B. 請問盜用國家資源(無證開采砂石料)在法律上應該怎麼處罰叛幾年
① 違反礦產資源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②單位和個人進入他人依法設立的國有礦山企業和其他礦山企業礦區范圍內采礦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③ 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的,責令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賠償損失,沒收越界開採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吊銷采礦許可證,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④ 盜竊、搶奪礦山企業和勘查單位的礦產品和其他財物的,破壞采礦、勘查設施的,擾亂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分別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情節顯著輕微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⑤ 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違反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的,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⑥違反本法規定收購和銷售國家統一收購的礦產品的,沒收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⑦ 違反本法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處以罰款,可以吊銷采礦許可證;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⑧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按照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許可權決定。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決定。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決定。給予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采礦許可證處罰的,須由原發證機關決定。
依照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
⑨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⑩ 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有關國家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違反本法規定批准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和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或者對違法采礦行為不依法予以制止、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違法頒發的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上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有權予以撤銷。
C. 非法采礦怎麼判刑我是一個挖掘機駕駛員,幹活的工地涉嫌非法采礦!工地方抓了一個人4個月了到現在都沒
這事還來這問啊…你該請律師了!你可以告僱傭你的老闆…你是受騙也是受害者…你可以要求他陪你損失費…
D. 誰對無證采礦具有行政處罰權
當地安監部門
E. 非法運輸礦石會怎麼處罰
非法采礦行政處罰
1.執法依據的名稱和條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
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國家保護探礦權和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
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的,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
非法采礦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相對也就不能給予治安行政處罰。非法采礦應由土礦部門依據《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才由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1、非法采礦罪,是指違反礦產資源保護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行為。
2、包括無證采礦、擅自在未批准礦區采礦、擅自開采保護礦種、越界采礦等行為
3、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F. 以采代探定性准,無證開采受處罰——貴州省貴定縣峰坡煤礦持勘查許可證采礦案是怎樣
貴州省貴定縣峰坡煤礦是年12月經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取得勘查許可證的煤炭勘查項目,並分別於2004年11月9日、2006年4月11日和2007年10月25日3次辦理延續登記手續,勘查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09年11月17日,勘查單位是貴州省地質礦產開發局104地質大隊。該勘查項目的區塊范圍跨越貴定、平塘兩縣行政區域,面積5.77平方千米。
探礦權人自取得勘查許可證後,先後共建井3口,掘進井深各有160餘米,先後以以采代探的形式共采出煤炭1030噸,銷售給附近的村民和煤炭經銷商,非法所得為13.3萬元,其行為違反了《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的規定,屬無證采礦行為。
2008年3月,黔南州國土資源局向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呈報《關於依法查處貴定縣峰坡煤礦違法勘查行為的請示》。省國土資源廳組織調查組赴該礦進行了實地調查、取證。在充分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經省國土資源廳案件審理委員會討論,履行行政處罰告知與聽證告知程序後,根據《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和《貴州省礦產資源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以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探礦權人停止無證采礦行為,沒收該礦違法所得13.3萬元人民幣,並處罰款10萬元。
【分析】本案是一起以采代探違法案件。
《礦產資源法》第三條規定,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采礦權,並辦理登記。2003年12月貴定縣峰坡煤礦經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取得勘查許可證。但是,該礦在沒有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開採煤炭1030噸,銷售給附近的村民和煤炭經銷商,非法所得為13.3萬元。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對本案的調查事實清楚,定性准確,處罰適當。
值得注意的是,《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處罰包括:責令停止開採行為,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本案采出的礦產品全部銷售,因此沒有作出沒收非法采出的礦產品的處罰;沒有拒不停止開采情節,因此不具備移送司法機關的前提條件。
本案定性有兩個要件:一是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許可證;二是未經批准實施了采礦行為,並采出了礦產品、具有違法所得。符合上述兩點,應該定性為以采代探違法行為,按照《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進行處罰。
G. 渣土車公司派無從業資格證司機駕駛車輛需受什麼處罰
會罰款!罰款處理
H. 非法采礦怎麼處罰
以非法采礦罪處理,法律依據如下: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非法采礦罪;破壞性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
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8)無證采礦司機受什麼處罰擴展閱讀:
1、與破壞性采礦罪的界限
區分本罪與破壞性采礦罪的界限:
兩罪所不同的主要表現在客觀特徵上,非法采礦罪是違反礦產資源法,在無證的情況下所實施的非法采礦,或者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
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採的行為,而破壞性采礦罪,則是在持有采礦許可證的前提下,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2、與重大責任事故罪安全責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礦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和重大勞動安全責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礦行為,是由於采礦單位或個人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采礦條件而在未予以頒發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進行礦產資源開採的,通常缺乏一定的技術設備和科學管理,因而,在非法采礦過程時常伴有重大責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I. 資源(無證開采砂石料)在法律上應該怎麼處罰
嚴重的涉嫌非法采礦罪,不構成犯罪的,處以行政處罰(罰款、沒收工具、責令關停、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