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開采權需要什麼資質
① 開采礦山(煤礦)要怎麼承包,需要具備哪些資質和條件
如果關系跑好,資質是小問題
② 成為采礦權申請人的資質要求、條件是什麼
由於對礦產資源開采的高風險和特殊技術要求,國家在授予采礦權時,要求采礦權人必須具有回特定的行為能力答,才能成為采礦權申請人. 采礦權申請人的資質條件是:1.有與開采方案相適應的資金、技術和設備;2.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履行法律義務的能力;3.具備采礦權設立的法律前提。 采礦權申請人的資質條件,實際上是采礦權申請人能力的體現。采礦權申請人是否具備這一能力,主要是在申請采礦權時,通過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對申請人進行審查認可。采礦權取得後,采礦登記管理機構通過年檢制度的執行,達到檢查的目的。年檢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檢查采礦權人是否按照礦山設計方案進行開采活動,而一定的設計方案必然附帶著特定的技術、設備和資金能力。因此,對設計方案執行情況的檢查,實際是對采礦權人技術、資金狀況的驗收,達到了資質管理的目的。 另外,在采礦權管理中,法規規定了采礦權人在變更企業名稱或者采礦權轉讓時,要 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原來具有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采礦權人,再變更主體時,要接受登記管理機構對新的主體資質的審查。
③ 勞務承包開采建築用砂石料需要資質嗎
一般納稅人銷來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源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就是說,只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生產的建築和建築用砂,土,石料,才能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④ 私人可以承包礦嗎。如果要承包一座礦山,需要和哪些部門接觸哪些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三條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
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國家保護探礦權和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
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的,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
第十六條開採下列礦產資源的,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采礦許可證:
(一)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內的礦產資源;
(二)前項規定區域以外可供開採的礦產儲量規模咱大型以上的礦產資源;
(三)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
(四)領海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礦產資源;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礦產資源。
開採石油、天然氣、放射性礦產等特定礦種的,可以由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采礦許可證。
開采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以外的礦產資源,其可供開採的礦產的儲量規模為中型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和頒發采礦許可證。
開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以外的礦產資源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制定。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審批和頒發采礦許可證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總向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備案。
礦產儲量規模的大型、中型的劃分標准,由國務院礦產儲量審批機構規定。
⑤ 礦山開採掘勞務承包怎樣辦理資質證書
礦山開採掘勞務承包,需要辦理的資格證書,你需要咨詢當地的礦業部門和國土部門。
這兩個部門是具體分管部門,具體情況比較清楚。
⑥ 承包工程需要什麼條件
承包工程或稱「交鑰匙」,是委託工程承包人按規定條件包幹完成某回項工程任務,亦即答負責工程設計、土建施工、提供機器設備,施工安裝、原材料供應、提供技術、培訓人員、投產試車、質量管理等全部過程的設備和技術。很多人都想知道承包工程需要什麼條件?同時也想知道建築工程承包條件都有哪些?那麼到底最重要的是什麼呢?是需要有相對應的資質,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超越本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⑦ 企業自行組織采礦生產需要資質嗎
1、你所屬礦山企業,如自行組織生產,在健全了采礦許可證(國土)、安全專生產許可屬證(安監)、生產許可證(行管)、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安監)、工商營業執照(工商)後,可以組織生產。不需要具備礦山施工資質,那是礦建資質,外出承包工程用的。自行組織生產上面證件就夠了。
2、承包給別人,那麼該施工隊伍必須包含施工資質證件、主要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所有施工資質還要到礦管部門備案。另外非本地的資格證屬地承認與否,還需要咨詢有關部門,如失效,需培訓後再辦理。
⑧ 采礦權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在司法實務中審查礦業權承包合同的效力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1、承包合同的主要內容是提供采礦勞務還是采礦權的變相流轉。
2、承包人獲取合法利益的形式為勞務收益還是對礦產品的佔有、處分中直接獲得收益。
3、在采礦任務承包期間,發包人(采礦權人)是否參與礦山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發包人在法律上是否仍然是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主體。
4、有關礦產品的生產、經營、銷售、調運、貨款結算等行為是以發包人的名義進行還是以承包人名義直接實施上述各行為。
5、承包期間,承包人是否能夠對采礦權進行再處分,如轉包、轉讓、抵押等。
6、關於承包期限的約定是否明顯過長。承包期限應該是確定的,承包期限一般應短於采礦許可征的有效期限,不得約定采礦權的延續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同時由其辦理延續手續;承包期限也不得約定的不明確,例如約定為直到礦種采完;一般而言,承包期限應根據礦山規模而定,最長不得超過礦山開采利用方案的期限。
7、承包期內,承包人是否進行大量固定資產投資。
8、承包人是自然人、法人還是其他組織。不同的承包主體具有不同的開采礦產品范圍和具備的資質也不同。
9、不能僅以當事人簽定合同的名稱判斷合同的性質,重在根據合同的內容判斷合同是否屬於承包合同。
⑨ 我家承包荒山有礦產,我想投資開采,請問需要那些手續
你好,你們的糾紛屬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依法可以要求村委會和鎮內政府調解容解決,也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願調解、仲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⑩ 農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里開采要什麼手續
各地的集體土地都已經發包給了農戶。如果承包集體土地,可能是「四荒地」吧。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規定,這種地只能通過競拍、公開協商的式方取得承包權。 土地承包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 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五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第四十七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四十八條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