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交采礦權價款怎麼辦
❶ 采礦權價款最新規定是什麼
去國土資源部網站就可以查到,不能免交,所有礦業權都要繳納采礦權價款
❷ 采礦權人何時可以申請減免采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價款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1998〕第241號)第十二條規定:有回下列情形答之一的,由采礦權人提出申請,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管理機關按照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采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價款的減免辦法審查批准,可以減繳、免繳采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價款。
(1)開采邊遠貧困地區的礦產資源的;
(2)開采國家緊缺的礦種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礦山企業嚴重虧損或者停產的;
(4)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❸ 什麼礦山企業可以不交采礦權價款
可以減繳、免繳采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價款:
(一)開采邊內遠貧困地區的容礦產資源的;
(二)開采國家緊缺的礦種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礦山企業嚴重虧損或者停產的;
(四)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❹ 已有探礦權,探礦權價款已全額繳納,目前正在申請辦理采礦權,請問需要再繳納采礦權價款嗎
不需要,已經繳納了探礦權價款在辦理探轉採的時候是不需要在繳納采礦權價款的。但是相關稅費還是要交的。比如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
❺ 空白區取得探礦權 已繳納探礦權價款 轉采礦權後還繳納價款嗎
不用再交納采礦權價款了!
已取得探礦權,提交並備案儲量報告後,完成查明專登記手續,委託設計部門編制初步屬開發利用方案後報國土廳進行了劃定礦區批復,再完成開發利用方案批復,再編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安全預評價、環評、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復墾方案、佔用提交資信證明等材料後,經縣市兩級復核通過後,報送省政務大廳國土口,受理後四十個工作日內無問題,即可取得采礦證,根本不用交采礦權價權。
但如果你劃定的礦區范圍超過了你探礦權的范圍,並且超出的部分是由國家出資勘查,並有你本次設計利用的儲量的話,就要辦理佔用手續並交納這一部分的價款。
❻ 我知道相關法規中規定,采礦權價款可分期繳納,最長不超過10年,但是最多能分幾期繳納呢
根據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於深化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制度改革有關回問題的通知》(財答建﹝2006﹞694號)規定:對以資金方式一次性繳納探礦權、采礦權價款確有困難的,經探礦權、采礦權審批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可在探礦權、采礦權有效期內分期繳納。
1、其中探礦權價款最多可分2年繳納,第一年繳納比例不應低於60%;
2、采礦權價款最多可分10年繳納,第一年繳納比例不應低於20%。分期繳納價款的探礦權、采礦權人應承擔不低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水平的資金佔用費。
根據規定,並沒有說明具體時間,因此可最多分10期。但是這樣的話,利息會比較多。
❼ 辦理採石場因自身原因未開採的,采礦權價款能不能退
采礦權價款不能退的,除非是政府原因強制關閉的才有可能給予一定的補償,但也不能退還。
❽ 礦沒采礦權價款咋退
設置的采礦區如果因為礦業權人自己原因不採是不會退還價款的,但可以延續采礦權。如果是征地等原因另當別論。
❾ 礦業權價款是如何收取和使用的
礦業抄權價款是中央和地方襲人民政府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行為或協議出讓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時所收的費用,包括探礦權價款與采礦權價款。
礦業權價款實行中央和地方2:8分成,20%歸中央所有,80%歸地方所有。礦業權價款收入應專項用於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和管理支出,由國土資源部或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後,撥付使用。
國土資源部登記管理范圍的礦業權價款,由國土資源部委託礦業權所在省份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收取;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管理范圍的礦業權價款,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登記管理機關收取,繳入省級財政部門指定賬戶。國有企業實際佔有的由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礦業權在轉讓時,其礦業權價款經國土資源部會同財政部批准,可全部或部分轉增為企業的國家資本金。
國土資源管理實用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