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采魚塘需要什麼手續
A. 將農村田地開挖成魚塘要辦理什麼手續嗎向哪個部門申請
一般農田也要經過批准才可以改變用途。《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12條已明確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需要你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民代表同意,簽訂承包合同,到縣一級土地管理部門審批,登記備案。因為很可能涉及到改變土地用途。所以務必手續齊全,辦理公證或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按照土地利用規劃,經過農業(土地)主管部門批准,在任何地方挖魚塘(「退耕還水」 )均是合法的;未經批准,在任何地方擅自挖魚塘,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均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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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佔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五條: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B. 在基本農田裡挖魚塘需要啥手續
1、基本農田不可以挖魚塘。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國家對基本農田實施嚴格的保護政策,未經國務院批准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2、《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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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的挖魚塘手續為: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9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應當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
二、魚塘的日常管理
1、加強巡塘:密切注意觀察魚類的吃食情況和活動行為。尤其是在雷陣雨或悶熱天氣,要避免泛池死魚情況發生。
2、控制密度:應做好輪捕工作,捕大留小,均衡上市,以免進入梅雨期漁塘載魚量過多誘發各種病害。
3、管好投入品:梅雨季節飼料、漁葯、肥料等投入品極易發生霉變,這些投入品應保存在乾燥、通風的地方,不可使用過期的配合飼料或葯物。
4、其他管理工作:做好養殖日誌,完善三項記錄。還要做好防汛、防旱、防逃、防偷等工作,確保各環節萬無一失。
C. 老百姓在自己地里挖魚塘需要辦手續嗎
需要。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民代表同意,簽訂承包合同,到縣一級土地管理部門審批,登記備案。因為很可能涉及到改變土地用途。
所以務必手續齊全,辦理公證或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按照土地利用規劃,經過農業(土地)主管部門批准,在任何地方挖魚塘(「退耕還水」 )均是合法的;未經批准,在任何地方擅自挖魚塘,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均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九條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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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魚塘其實國家是有相應的補貼的,主要是要求要達標,達標了的可以去當地的農業部門申請補貼。每個地方的補貼可能會有一些不同,一般會在一戶一畝補貼1000元左右的標准。具體的還是以當地的政策為准。
建魚塘需要准備的手續
1、建魚塘的時候,一定要去當地的村委會填寫相關的資料,需要他們通過批准。
2、然後就是需要規劃局的一份可行性的分析報告,還有地質災害的報告證明。
3、還需要城建部門出示選址可行性的證明,將這些交給村委會了之後,由村委會遞交給縣級相關部門。經過批准通過了之後,就能建設魚塘了。
D. 開魚塘需要什麼手續
要看你養魚塘開在什麼位置,是四荒地還是農地?需要你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民代表同意,簽訂承包合同,到縣一級土地管理部門審批,登記備案。因為很可能涉及到改變土地用途。務必手續齊全。否則出了問題就不好辦。
E. 請問在一般耕地挖魚塘需要什麼手續
按理農業耕地除了種糧食作物是不允許做別的的,如果你當地沒人舉報或者村裡沒人管的話,你就可以隨便使用了,不過還是探聽一下的好,別弄個差不多了,來事了,就麻煩了。
F. 開挖養魚池需要什麼手續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
在普通耕地上開挖魚塘,無需政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只需要經發包方的同意(發包方一般是村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條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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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G. 如何通過合法手續挖建魚塘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承包土地。
第十九條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第三節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第二條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
第三條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六條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七條農村土地承包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系。
第八條農村土地承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節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第十三條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二)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六條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徵收 、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7)開采魚塘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第二十二條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四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
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
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H. 荒地挖魚塘需要手續嗎
地開挖池塘申請:包地屬於基本農田的,嚴禁佔用開挖魚塘。屬於一般農田等其他農用地的,經本人申請、村委會同意、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後,由國土資源局和農業委員會備案。
廣義的荒地指可供開發利用和建設而尚未開發利用和建設的一切土地,主要包括宜農、宜林和宜牧荒地等。狹義的荒地通常指宜農荒地。
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民代表同意,簽訂承包合同,到縣一級土地管理部門審批,登記備案。因為很可能涉及到改變土地用途。務必手續齊全。否則出了問題就不好辦。
I. 農村開辦魚塘要通過那些手續
具體要看你在什麼地方開,如果是水庫和農田的話就要申請批准了。
國家規定基本農田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不能隨意改變用途的。除非是荒地或者當地有搞養殖業的政策。如果批准你開挖了,挖到煤必須向礦產資源部門匯報,這些資源是國家的。
需要你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民代表同意,簽訂承包合同,到縣一級土地管理部門審批,登記備案。因為很可能涉及到改變土地用途。務必手續齊全。否則出了問題就不好辦。
拓展資料:
魚塘是指捕魚或養魚的地方,特指魚圍塘的內部間格或圈住魚的圍網。一般理想的池塘,要求面積較大,池水較深,光照充分,水源暢通,水質肥沃,交通方便,以利於魚類的生長和產量的提高,並利於生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