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開采罪超過五萬罰多少錢
❶ 涉及非法經營罪,金額涉及5萬會怎麼量刑
犯非法經營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非法經營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補充知識:
一、非法經營罪概念:
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並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這是本罪在主觀方面應具有的兩個主要內容。如果行為人沒有以謀取非法利潤為目的,而是由於不懂法律、法規,買賣經營許可證的,不應當以本罪論處,應當由主管部門對其追究行政責任。
二、立法背景:
從被取消的投機倒把罪名中分解衍生出的非法經營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採用了敘明罪狀表述,並以列舉的方式作了具體規定。但是非法經營罪仍然保留了「口袋罪」的某些特徵。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之規定,在尚無立法解釋加以限制的情況下,顯然是一個富有彈性的條款,從而給司法機關留下較大的自由裁量餘地。
非法操作股市盈利在修訂刑法的過程中,對於取消投機倒把罪之後,是否需要在「非法經營罪」中留這么一個小「口袋」,曾有過爭論。一種意見認為,由於新刑法要確立罪刑法定原則,刑法規范的明確具體是罪刑法定的內在要求,因此,在新刑法分則中不宜再規定「其他」之類不確定的罪狀內容,這也符合對「口袋罪」進行分解使之具體化的初衷。另一種意見認為,由於要取消類推制度,對「口袋罪」進行分解之後,如果對某些罪狀規定得過於確定、具體而毫無彈性,對各種犯罪行為又難以盡列無遺,特別是在經濟犯罪形態發展變化較快的經濟變革時期,倘若有的條款一點「口袋」都不留,可能不利於及時打擊花樣翻新的經濟犯罪,也不利於刑法典的相對穩定,因此有限制地設置一點「其他」之類的拾遺補漏條款還是必要的。新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正是更多地考慮了後一種意見而設置了第四項內容。這也從一個角度反映了中國刑法改革的漸進性和傳統的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立法指導思想對修訂刑法的深刻影響。
新刑法實施兩年來,從司法實踐的情況看,非法經營罪的「口袋罪『遺傳基因已經逐步顯現。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之規定正越來越多地被援引,作為對刑法沒有明文具體規定的有較大社會危害性的非法經營行為定罪的法律依據。由於」經營「的含義相當寬泛,生產、流通到交換、銷售等幾乎所有的經濟活動,都可能屬於經營活動,因此,非法經營罪的適用范圍在實踐中存在不斷擴大的趨勢。
但是,中國刑法畢竟已經步入罪刑法定的時代,靈活性必須以原則性為基礎,任何與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則相抵觸的刑事立法與司法都應當盡力避免。因此,如何理解和把握非法經營罪的本質特徵,正確闡釋和適用該罪條文第四項規定,防止非法經營罪任意膨脹成為新的「口袋罪」,從而動搖罪刑法定原則的根基,這是立法者、司法者和學者們應當共同關注的課題。
❷ 非法采礦罪怎麼處理
❸ 個人非法經營額超過5萬會判刑多久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❹ 非法采礦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六十八條[非法采礦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
(一)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
(二)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後繼續開采礦產資源的;
(三)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的;
(四)未按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種開采礦產資源的(共生、伴生礦種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情形。
在采礦許可證被依法暫扣期間擅自開採的,視為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
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由省級以上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出具鑒定結論,經查證屬實後予以認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❺ 非法采礦怎麼處罰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
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5)非法開采罪超過五萬罰多少錢擴展閱讀
案例:祿新一採石場非法采礦達到9萬多噸,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18年11月21日,武宣縣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非法采礦案,刑事拘留嫌疑人2人,避免了國家礦產資源的大量流失。
經過偵查,民警很快掌握到犯罪嫌疑人覃某榜、韋某生二人以獲取高額利益為目的,於2015年4月份開始,在武宣縣祿新鎮古杭村一採石場非法超越采礦區范圍進行開采白雲石礦,經武宣縣國土資源局對超越范圍采礦進行行政處罰及責令整改後,覃、韋二人仍不知悔改,繼續非法采礦。
後經來賓市地質勘察院鑒定,覃、韋二人非法采礦量達到9萬多噸,非法獲利金額達到150多萬,國家礦產資源受到嚴重破壞。
經過民警多次工作和規勸,覃某榜、韋某生兩名嫌疑人於11月21日到公安機關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韋某生、覃某榜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❻ 急,非法經營罪金額達五萬多,請問具體會怎樣判刑感謝懂法律的朋友告訴我!
你好,首先要看你非法營利什麼?後果嚴重不嚴重,按照營利交處罰金,再量刑的
❼ 非法經營罪 五百萬以下 的量刑標准
您好,根據您提供的情況,結合法律規定和我的辯護經驗,顯然,你朋友的情況屬於涉嫌非法經營罪,目前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判刑。
鑒於涉案數額特別巨大,達390萬,可能被處以較重的刑法。
根據法律規定,法定刑五年以上,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所以,你朋友最高可以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具體結果,還要看具體案情和律師辯護情況。事關重大,建議盡早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聘請律師辯護,是幫助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唯一法律途徑。通過網路hi加「北京杜律師」,可以進一步聯系咨詢。
❽ 非法采礦金額達到150萬什麼罪
屬於非法采礦罪,情節特別嚴重,判處三到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專三百四十三屬條非法采礦罪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❾ 非法經營數額5萬多點。非法所得1萬5 最終判處罰金會在多少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並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
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達到追訴標准,自然人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