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米地下水不讓開采
Ⅰ 京滬高鐵沿線多少米不能新打機井地下水
京滬高鐵北京段沿線周圍200米范圍內,禁止建有危險品生產儲存銷售場所;目前,京滬高鐵北京段沿線存在62處安全隱患,將迅速進行整改。本市昨天召開京滬高鐵打非專項行動部署工作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該消息。
市安全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京滬高鐵即將開通運營,為防止因鐵路沿線安全環境不良誘發鐵路交通事故,市安委辦將從本月起至7月,在京滬高鐵北京段沿線開展嚴厲打擊危害鐵路運輸安全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市安委辦提出,以下都將納入重點打擊的范圍:鐵路線兩側、車站周圍200米范圍內建造危險品生產、加工、儲存、銷售場所,以及在鐵路線兩側1000米范圍內采礦、採石、爆破作業;在鐵路線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堆放懸掛物品、傾倒垃圾、排污排水和設置生產經營場所;在城區鐵路橋梁下方或兩側8米范圍內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和設置生產、經營場所;在鐵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圍內抽取地下水、攔河壩、架設浮橋;在鐵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500至3000米范圍內采砂;在鐵路線兩側200米范圍內打井等抽取地下水等等行為。
北京鐵路局有關負責人在會上通報,經過排查,發現京滬高鐵北京段沿線存在62處安全隱患:在沿線200米范圍內排查出了9處易燃易爆隱患,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內發現了大量存放砂石料等安全隱患;此外,還在鐵路線兩側200米內近20處發現抽取地下水問題嚴重,共計近20處,抽取地下水容易造成橋梁不均勻沉降,對行車安全造成影響。目前,北京鐵路局已在鐵路橋下拆除了7890平方米違建。
Ⅱ 煤礦邊界多少米不讓開采
一般來說邊界煤柱至少留設20米。
如果有斷層等地質構造、或者相鄰礦界內有老窯、采專空區等,必屬須按照防治水規定進行核算後留設。
如果涉及地面古文物、鐵路、建築物等或者塌陷區煤柱保護,也必須經過計算後報批,按照規定進行留設。
Ⅲ 依據我國相關規定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劃定地下水禁止
私自取用地下水資源,屬於違法行為,要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六條在地下水超采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採取措施,嚴格控制開采地下水。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可以劃定地下水禁止開采或者限制開采區。在沿海地區開采地下水,應當經過科學論證,並採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
第四十八條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徵收管理水資源費的具體辦法,由規定。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
第七條 地下水資源的開采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取水戶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取水許可申請,辦理取水許可證,並依法繳納水資源費。對取用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取水申請,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徵求市建設部門的意見。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需要取用地下水的,應履行相關的環保審批手續。
第八條 開采地下水資源,實行水資源論證制度,在探明的可開采限額內開采。取用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應提交具有相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單位編制的《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水資源論證報告書》進行評審並根據專家意見進行審批。
第九條 地下水取水申請經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取水戶方可鑿井;成井後,應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下列資料:
(一)成井區域的平面布置圖;
(二)單井的實際井深、井徑和柱狀剖面圖;
(三)單井的測試水量和水質化驗報告;
(四)取水設備性能和計量裝置情況;
(五)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成井驗收合格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取水許可證。
第十八條 未經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者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用地下水的以及未取得取水申請批准文件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證。
Ⅳ 私自開采地下水違反什麼規定
私自開采地下水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十條凡需開采地下水、新打機井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按規定程序申請取水許可。取水許可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打井和開采、取用地下水。
(4)多少米地下水不讓開采擴展閱讀:
私自采水處罰措施:
根據《中華民族共和國水法》第六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且防洪法未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障礙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江河、湖泊、水庫、運河、渠道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和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稈作物的;
(二)圍湖造地或者未經批准圍墾河道的。
第六十七條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不恢復原狀的,強行拆除、恢復原狀,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生產、銷售或者在生產經營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的、耗水量高的工藝、設備和產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濟綜合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
(一)未經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
第七十條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並處應繳或者補繳水資源費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一條建設項目的節水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且防洪法未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侵佔、毀壞水工程及堤防、護岸等有關設施,毀壞防汛、水文監測、水文地質監測設施的;
(二)在水工程保護范圍內,從事影響水工程運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採石、取土等活動的。
Ⅳ 請問國家飲用水衛生標准規定地下水水源多少米不能有污染源
地下水水源周邊50m(一級保護區)不能搞建設,周邊500m(二級保護區)不能有污染地下水的企業。各地應該劃定保護區並設置標志,保護區范圍不能低於上述要求。
Ⅵ 地下水開采條件
主要根據含水層分布及埋藏特徵、富水性、水位埋深、水質等,結合技術經濟的合理性,將流域平原區地下水按開采條件劃分為四種類型區。
一、適宜開采區
(一)單一潛水開采區
昌馬洪積扇前緣玉門鎮—四家灘一帶,潛水單井涌水量大於5000m3/d;敦煌盆地七里鎮以西洪積扇前緣潛水,單井涌水量3000~5000m3/d;上述地段水位埋深均小於50m,潛水TDS小於1.00g/L,是最宜開采地段,可作為集中開採的大型水源地。敦煌市區以南,七里鎮-五墩,踏實農場,花海盆地中部花海鄉-三九公司農場以南等地段,潛水單井涌水量1000~3000m3/d,TDS小於1.50g/L,局部1.50~2.00g/L,水位埋深10~50m,適宜分散或連片開采。
(二)潛水-承壓水開采區
昌馬洪積扇前緣黃花-七道溝-兔葫蘆-橋子一帶,承壓水含水層埋深6~41m,水頭埋深小於2m,單井涌水量大於1000m3/d;潛水富水性小於1000m3/d,水位埋深一般小於2m,飲馬農場28m;地下水TDS普遍小於1.00g/L,局部地段潛水TDS大於1.00g/L。
安西盆地爬腰樹-四工-安西縣城一線以南至雙塔水庫間,潛水與承壓水(含水層埋深21~136m)富水性均為1000~3000m3/d;水位(水頭)埋深小於15m;潛水與承壓水TDS無明顯區別,縣城以東普遍小於1.00g/L,西部及北部1.00~3.00g/L。北路井-五棵樹井及外圍,承壓水含水層埋深34.2~156.9m,富水性1000~3000m3/d,水頭埋深小於1m,TDS小於2.00g/L;潛水富水性小於1000m3/d,TDS最大者達6.00g/L以上。
敦煌盆地黨河西洪積扇前緣,蘆草井子—孟家橋一帶,承壓水富水性1000~3000m3/d,潛水富水性小於1000m3/d,TDS普遍小於1.00g/L,局部潛水達2.70g/L,水位(水頭)埋深小於22m。
花海盆地疙瘩井東西一線,承壓水富水性1000~3000m3/d,水頭高於地面,潛水富水性小於1000m3/d,水位埋深小於20m,TDS均小於1.00g/L。
上述地段可根據需要分層或混合開采,但安西盆地局部淺層潛水TDS高,應嚴格止水,以開採下部承壓水為宜。
(三)承壓水開采區
昌馬洪積扇前緣的三道溝-腰站子南-橋子東一帶,承壓水含水層埋深10.60~50.60m,單井涌水量大於3000m3/d,最大6000m3/d以上,TDS0.50g/L左右。敦煌盆地蘆草井子南古河道承壓水富水性大於3000m3/d,水頭埋深14.70m,TDS 1.10g/L左右。上述地段是區域最好的承壓水開采部位。
二、較適宜開采區
昌馬洪積扇、黨河洪積扇、榆林洪積扇中下部,花海盆地南部山前戈壁帶的潛水含水層,厚度大於50m,單井涌水量3000m3/d以上,TDS小於1.00g/L,但水位埋深50~100m。南梁以南200m以下深層承壓水,TDS2.00~3.00g/L。踏實盆地北部承壓水富水性小於1000m3/d,TDS1.00~3.00g/L。上述地區地下水的開采條件、水量及水質等,比較適宜開采,可根據農業灌溉等需要進行合理開采。
三、開采困難區
指水位埋深大於100m的昌馬洪積扇、榆林洪積扇及黨河洪積扇頂部。此區潛水含水層厚度大,富水性及水質均佳,但在目前經濟與技術條件下,開采有一定困難。
四、不宜開采區
花海盆地北部邊緣潛水TDS大於4.00g/L;安西盆地西部至柳敦公路以東,中淺承壓水TDS2.90~4.20g/L,潛水TDS中部二道井子以西4.00~7.00g/L,南部空心墩10.00g/L,北部西湖、馬圈廟19.50~24.40g/L;敦煌盆地北部的南梁-大方盤一線,潛水TDS13.60~131.50g/L,中、淺承壓水TDS5.00~10.00g/L;敦煌盆地西端靠近庫姆塔格沙漠地帶,潛水TDS7.30~23.00g/L。上述地區均為潛水-承壓水區,潛水和承壓水富水性區別不大,均小於1000m3/d,因潛水位及承壓水含水層埋深小,有較好的開采條件,但由於TDS高,水質差,故不宜開采。
此外,敦煌盆地玉門關及西部疏勒河古河道以南地區,承壓水富水性1000~3000m3/d,TDS小於1.50g/L;潛水富水性小於1000m3/d,TDS1.50~4.00g/L,水位埋深小於23m,但由於該區交通不便,屬於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區,尚無開發規劃,故列入不宜開采區。
Ⅶ 國務院規定公路多少米內不允許設立礦業權文件
應為在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各1000米范圍內,以及在鐵路隧道上方中心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一般不得批予采權權。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9號)
第二十七條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范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含鐵路、道路兩用橋,下同)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高速鐵路為10米,其他鐵路為8米;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2米,其他鐵路為10米;
(三)村鎮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5米,其他鐵路為12米;
(四)其他地區高速鐵路為20米,其他鐵路為15米。
前款規定距離不能滿足鐵路運輸安全保護需要的,由鐵路建設單位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提出方案,鐵路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程序劃定。
在鐵路用地范圍內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組織鐵路建設單位或者鐵路運輸企業劃定並公告。在鐵路用地范圍外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組織有關鐵路監督管理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並公告。
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與公路建築控制區、河道管理范圍、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航道保護范圍或者石油、電力以及其他重要設施保護區重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協商劃定並公告。
新建、改建鐵路的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應當自鐵路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劃定並公告。鐵路建設單位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工程竣工資料進行勘界,繪制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平面圖,並根據平面圖設立標樁。
第二十八條設計開行時速120公里以上列車的鐵路應當實行全封閉管理。鐵路建設單位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在鐵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封閉設施和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
禁止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污、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第三十條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應當徵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並簽訂安全協議,遵守保證鐵路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施工安全規范,採取措施防止影響鐵路運輸安全。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派員對施工現場實行安全監督。
第三十一條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既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後仍不能保證安全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拆除。
拆除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的建築物、構築物,清理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的植物,或者對他人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已依法取得的采礦權等合法權利予以限制,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或者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是,拆除非法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其鄰近區域建造或者設置的建築物、構築物、設備等,不得進入國家規定的鐵路建築限界。
第三十三條在鐵路線路兩側建造、設立生產、加工、儲存或者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防護距離。
第三十四條在鐵路線路兩側從事采礦、採石或者爆破作業,應當遵守有關采礦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規,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鐵路安全保護要求。
在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各1000米范圍內,以及在鐵路隧道上方中心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確需從事露天采礦、採石或者爆破作業的,應當與鐵路運輸企業協商一致,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後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高速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各200米范圍內禁止抽取地下水。
在前款規定范圍外,高速鐵路線路經過的區域屬於地面沉降區域,抽取地下水危及高速鐵路安全的,應當設置地下水禁止開采區或者限制開采區,具體范圍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會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告。
《中化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第四十六條在鐵路線路和鐵路橋梁、涵洞兩側一定距離內,修建山塘、水庫、堤壩,開挖河道、乾渠,採石挖砂,打井取水,影響鐵路路基穩定或者危害鐵路橋梁、涵洞安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或者採挖、打井等活動,限期恢復原狀或者責令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在鐵路線路上架設電力、通訊線路,埋置電纜、管道設施,穿鑿通過鐵路路基的地下坑道,必須經鐵路運輸企業同意,並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在鐵路彎道內側、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附近,不得修建妨礙行車瞭望的建築物和種植妨礙行車瞭望的樹木。修建妨礙行車瞭望的建築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種植妨礙行車瞭望的樹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限期遷移或者修剪、砍伐。
違反前三款的規定,給鐵路運輸企業造成損失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十二條禁止在鐵路線路兩側二十米以內或者鐵路防護林地內放牧。對在鐵路線路兩側二十米以內或者鐵路防護林地內放牧的,鐵路職工有權制止。
Ⅷ 地下水允許開采量(可開采量)的分級
地下水的允許開采量相當於固體礦產的儲量,由全國礦產儲委統一審批。為了根據不同目的和具體水文地質條件選擇適當的計算評價方法,以得到不同精度的開采量,便於開發利用,有必要對允許開采量進行分級。我國2001年頒布的國家標准《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GB50027-2001)中,將地下水允許開采量(可開采量)分為A、B、C、D四級,各級的精度按下列五個方面進行分析和評價:
表10-20 某水源地抽水試驗觀測數據
表10-21 某水源地水位恢復及其計算表
48.某水源地水文地質條件見教材補償疏干法實例(圖10-14及有關資料)。如果取安全系數r=0.7,試對該水源地的允許開采量作出評價(參考答案:Q允開=1735.4m3/d)。
49.四川某地涼風洞暗河系統為岩溶地下水的獨立流域,流域面積約300km2。其支流冒水井又是一個獨立的小型暗河水系,其面積為56km2,冒水井暗河系統出口處的平均流量0.41m3/s。求該支流的徑流模數(M),並求涼風洞暗河系統(全區)地下水的可采量(參考答案:2.196m3/s)。
50.某泉有6年的月平均流量觀測資料(表10-15),試按1 L/s的間隔劃分流量區間,統計6年中各流量區間出現的月數,計算其流量頻率(N)和保證率(P),並作出流量頻率和保證率曲線,求出保證率為90%的泉水流量(參考答案:保證率為90%的泉水流量為1.9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