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許可證擴大范圍如何辦理
Ⅰ 哪些擴大礦區的理由可以申辦
對影響大礦統一規劃開采的小礦,凡能夠與大礦進行整合的,由大礦採取合理補償、整體收購或聯合經營等方式進行整合。國有礦山企業之間的整合可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管下,採用資產整體劃撥的方式進行。整合礦山原則上不得擴大礦區范圍,確需擴大的,必須列入省級整合總體方案,並報國土資源部備案。整合前礦業權未進行有償處置的礦山,整合時要按規定進行處置。整合後礦山的設計生產能力不得低於規定的開采規模要求。
摘自《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6〕108號
以下是貴州的采礦規定
申請擴大礦區范圍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
(二)擴大的礦區范圍不得與國家、省規劃礦區內規劃的大、中型礦區范圍重疊。
(三)擴大的礦區范圍不得與已設置的探礦權采礦權重疊(如有重疊必須達成避讓協議,且重疊的探礦權采礦權進行了縮小礦區范圍變更登記。與退讓的采礦權重疊的還必須同時取得有資質的安全評估機構出具相互開采時不會發生安全事故的結論性意見)。
(四)擴大的范圍不能單獨設置一個最低開采規模的采礦權;不得進入能滿足單獨設置一個最低開采規模采礦權的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礦產地。
(五)擴大的礦區范圍必須與原礦區范圍是一個連續的區域,並且必須利用原生產系統開采。出現兩個以上采礦權人申請同一區域擴大礦區范圍時,在以原生產系統開採的前提下,以競爭性方式出讓擴大的礦區范圍的采礦權;
(六)擴大的礦區范圍不得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遺跡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及確定了范圍的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等范圍重疊。
(七)不屬於列入黔煤呈[2008]1號和黔安辦[2008]94號、其采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09年12月及2010年12月的煤礦。
三、采礦權人因生產系統布置需要擴大礦區范圍或申請開采原采礦許可證平面范圍內准采標高外的礦產資源的,應符合上述條件。
四、鼓勵大型煤炭企業收購、兼並、重組小礦和相鄰礦山自願進行資源整合,擴大的礦區范圍以協議方式出讓采礦權給整合後的采礦權申請人。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礦山,采礦權人未採取有效措施整改之前,不予批准擴大礦區范圍。
(一)未按批準的礦山環境保護綜合治理方案履行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義務的;
(二)未按批準的土地復墾方案履行礦山土地復墾義務的;
(三)礦山開采引發地質災害隱患沒有治理的;
(四)礦山存在礦群矛盾糾紛沒有解決的;
(五)礦山未辦理用地手續的;
(六)未按規定繳納采礦權價款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的;
(七)采礦權人未履行其它法定義務又拒絕整改的。
六、擬申請擴大礦區范圍的礦山應當按如下程序開展工作:
(一)采礦權人向省國土資源廳電子政務窗口提交《礦區范圍調整申請表》。經審查批准後,委託有資質的勘查單位,對擬擴大的礦區范圍開展1:2000大比例尺地質測量,編寫《擴大礦區范圍可行性論證報告》。批準的范圍由省國土資源廳在采礦權登記資料庫中預留。
(二)《擴大礦區范圍可行性論證報告》報請儲量評審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審查以下條件:
1.擴大的礦區范圍的資源是否可以採用原生產系統開采;
2. 擴大的礦區范圍的資源是否能設置一個最低開采規模的采礦權;
3.擴大的礦區范圍是否進入了能滿足單獨設置一個最低開采規模采礦權的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礦產地。
(三)《擴大礦區范圍可行性論證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任務來源;自然地理、地質、地質構造;原開采范圍開采情況;擴大礦區范圍資源情況;利用原生產系統開採的可行性;是否可以設置一個新采礦權的評述;結論。
(四)儲量評審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審查《擴大礦區范圍可行性論證報告》後應出具《擴大礦區范圍地質測量審查意見》。《擴大礦區范圍可行性論證報告》及審查意見結論認為可以利用原有生產系統開采、不能設置1個新的最低開采規模采礦權、未進入能滿足單獨設置一個最低開采規模采礦權的礦產地時,申請人應當在一年內,對擴大部分的資源進行勘查,達到詳查以上地質勘查程度(煤應達到精查程度),編寫地質勘查報告,按規定評審備案後,備齊相關資料申請礦區范圍變更登記。變更登記范圍坐標一律採用1980西安坐標系,高程採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
《擴大礦區范圍可行性論證報告》及審查意見結論認為不符合條件時,由儲量評審中介機構報告登記管理機關通知申請人,由登記管理機關取消預留范圍。
七、按照分類出讓管理規定,擴大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屬於第二、第三類或者屬於國家礦產地區域的以協議出讓方式配置。經批准同意擴大礦區范圍並以協議出讓方式配置資源的,按照有關規定繳納采礦權價款。
八、探礦權人在申請劃定礦區范圍時,因探礦權區塊登記中拐點連線出現的空白區域,為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符合本通知擴大礦區范圍條件的,可以劃定礦區范圍時一並同意擴大礦區范圍。
Ⅱ 如何辦理采礦許可證
凡在雲南行政區域內開采礦產資源的,應通過招標、拍買、掛牌或者協議內出讓等有償方式取容得采礦權,並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探礦權人已探明礦產資源儲量並且符合採礦權人申請條件的,可直接向省國土資源廳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不具備采礦人申請條件的,應通過省礦業權交易中心以招標、拍買、掛牌或者協議方式等有償方式轉讓其探礦成果。申請人所申請之項目必須是采礦權年度出讓方案中的項目,經由省礦業權交易中心組織實施,投標人、競買人以招標、拍買、掛牌或者協議出讓方式取得采礦權後,采礦權申請人應持劃定礦區范圍申請書、礦業權交易機構出具的《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和《采礦權合同出讓》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劃定礦區范圍,待各項工作完成後向國土資源部門提交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
Ⅲ 采礦許可證如何辦理
一、申請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項目所在地縣(市、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政務大廳。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50;星期五上午8:30-11:50,星期五下午窗口工作人員回部門銜接工作,不對外辦公,法定節假日不對外受理業務。
2.網路受理 暫不接受。
3.信函受理 暫不接受。
4.傳真受理 暫不接受。
二、受理
1.縣(市、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後,形式要件齊全的應當收件,並發送《收件通知單》。
2.縣(市、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收件當日應當將電子報盤上傳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州(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省、州(市)、縣(市、區)三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步並聯對申請報件是否符合受理要求進行審核。
3.對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並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
4.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將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在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送《不予受理通知書》。
三、審查
1.同意受理的報件由省、州(市)、縣(市、區)三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同步並聯會審,會審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8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決定
1.批准同意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領證通知書》通過網路下發縣級自然資源局,並抄送州(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2.不予批準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不予批准通知書》通過網路下發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並抄送州(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五、送達
1.批准同意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告知申請人按規定到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電子政務大廳領取相關證件。
2.不予批準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告知申請人辦理退件手續。
六、公開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結果將在自然資源部網站上公開。
Ⅳ 長春市辦理采礦權變更(擴大礦區范圍不需繳納價款)需要什麼材料
一、在長春市辦理「采礦權變更(擴大礦區范圍不需繳納價款)」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2.一般情況需提供:采礦許可證正、副本(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核對原件後留存復印件3份,原件退還申請人。) 3.一般情況需提供:劃定礦區范圍批復(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4.一般情況需提供: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5.一般情況需提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審查意見(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6.一般情況需提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報告(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7.一般情況需提供:礦區范圍圖(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 8.一般情況需提供: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方案評審備案意見(紙質和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9.一般情況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依法設立礦山企業的批准文件(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核對原件後留存復印件3份,原件退還申請人。) 10.一般情況需提供:縣(市)、區(開發區)國土部門復核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Ⅳ 國土資源部對采礦許可證開采范圍有哪些規定
很難辦的,好像不讓開采了
Ⅵ 在長春如何辦理」采礦權變更(擴大礦區范圍需繳納價款)
一、在長春市辦理「采礦權變更(擴大礦區范圍需繳納價款)」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2.一般情況需提供:采礦權價款處置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3.一般情況需提供:采礦權評估結果備案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4.一般情況需提供:采礦許可證正、副本(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核對原件後留存復印件3份,原件退還申請人。)
5.一般情況需提供:劃定礦區范圍批復(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6.一般情況需提供: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7.一般情況需提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審查意見(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8.一般情況需提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報告(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9.一般情況需提供: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方案評審備案意見(紙質和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10.一般情況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依法設立礦山企業的批准文件(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核對原件後留存復印件3份,原件退還申請人。)
11.一般情況需提供:縣(市)、區(開發區)國土部門復核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12.一般情況需提供:以地形地質圖或地質圖為底圖的礦區范圍圖(以1980系國家直角3度帶坐標標定各拐點)(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Ⅶ 在長春如何辦理」采礦權變更(擴大礦區范圍不需繳納價款)
一、在長春市辦理「采礦權變更(擴大礦區范圍不需繳納價款)」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2.一般情況需提供:采礦許可證正、副本(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核對原件後留存復印件3份,原件退還申請人。)
3.一般情況需提供:劃定礦區范圍批復(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4.一般情況需提供: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5.一般情況需提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審查意見(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復印件3份。)
6.一般情況需提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報告(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7.一般情況需提供:礦區范圍圖(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
8.一般情況需提供: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方案評審備案意見(紙質和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9.一般情況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依法設立礦山企業的批准文件(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3 份;核對原件後留存復印件3份,原件退還申請人。)
10.一般情況需提供:縣(市)、區(開發區)國土部門復核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