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采礦權轉讓
A. 采礦權可以轉讓嗎
采礦權可以轉來讓。源
根據《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
第三條 除按照下列規定可以轉讓外,探礦權、采礦權不得轉讓:
(一)探礦權人有權在劃定的勘查作業區內進行規定的勘查作業,有權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采礦權。探礦權人在完成規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後,經依法批准,可以將探礦權轉讓他人。
(二)已經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因企業合並、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資產出售以及有其他變更企業資產產權的情形,需要變更采礦權主體的,經依法批准,可以將采礦權轉讓他人采礦。
(1)如何認定采礦權轉讓擴展閱讀:
根據《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
第六條 轉讓采礦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礦山企業投入采礦生產滿1年;
(二)采礦權屬無爭議;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
(四)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有礦山企業在申請轉讓采礦權前,應當徵得礦山企業主管部門的同意。
B. 如何區別企業承包和以承包方式轉讓采礦權
1、這兩者的界限在實務中本身就存在很大的爭議:
通說認為:「承包即是經回營權的轉讓」答。但是,法律又沒有規定「經營權」這個權利。所以,實務中有觀點認為所謂承包即是對企業資產在一定期限內的移轉,采礦權即是資產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而言,企業承包應當包括采礦權的轉移。
《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就明確規定:
違反本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的規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將采礦權轉給他人進行采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按照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許可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
2、規避方式:通過股權在一定期限內轉讓給第三人的方式來轉讓股東對企業享有的所有權,這種方式也存在相當大的風險,建議委託律師處理。
C. 采礦權是否允許轉讓需要具備哪些條件采礦權是否允許抵押
1.采礦權允許轉讓,應具備以下條件:
(1)投入采礦生產滿1年(采礦權申請人領取采礦許可證後,因與他人合資、合作進行采礦而設立新企業的,不受該條件限制)。
(2)采礦權價款已按照規定處置。
(3)采礦權權屬無爭議。
(4)無違法采礦行為。
(5)采礦權人已履行法定義務。
(6)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有礦山企業在申請轉讓采礦權前,應當徵得礦山企業主管部門的同意。
轉讓采礦權受讓人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企業注冊資本應不少於經審定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測算的礦山建設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限制類礦種采礦權的,應出具有關部門的項目核准文件。
煤炭采礦權不得擅自轉讓;確需轉讓的,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2.采礦權允許抵押,應具備以下條件:
(1)采礦權價款及其它相關費用已按規定繳清。
(2)采礦權權屬無爭議。
(3)采礦權未被司法機關扣壓、查封。
(4)采礦權抵押沒有超過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
(5)采礦權未處於抵押備案狀態或債權人間就受償關系達成協議。
3.有礦業權的公司發生股權轉讓的,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新政辦發[2007]229號)規定:采礦權投資主體發生變化的,按照轉讓采礦權的規定辦理。
4.關於查詢采礦權相關抵押、查封、凍結等情況,只允許公、檢、法等部門出具相關調查證明材料,或礦業權人查詢本企業礦山情況的,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經國土資源廳辦公室同意查詢的意見後,再辦理查詢手續。
提出的探礦權是否允許轉讓、抵押以及查詢礦權是否抵押或凍結的問題,經認真核實:
(1)探礦權可以轉讓,應具備的條件為:普查地質報告已通過自治區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評審和備案,且全區應達到規范規定普查勘查程度;已完成自治區規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探礦權價款已按照規定處置;探礦權權屬無爭議;無違法勘查行為;探礦權人已履行法定義務。
(2)自治區未出台有關探礦權抵押方面的規定。
(3)《自治區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新政辦發〔2007〕229號)規定:投資主體發生變化的,按照轉讓探礦權的規定辦理勘查登記手續。因此,由礦業權的公司發生股權轉讓,若投資主體發生變化應辦理探礦權轉讓變更手續。
(4)業務處室只能辦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公室審核批辦的業務查詢。請先取得國土資源廳辦公室同意查詢的意見後,再辦理查詢手續。
如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可參加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組織的勘查許可證發證前培訓,進行現場咨詢。培訓信息可在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中查閱。
D. 采礦權的轉讓
轉讓采礦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礦山企業投入采礦生產滿1年;
(二)回採礦權屬無爭議;
(三)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
(四)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有礦山企業在申請轉讓采礦權前,應當徵得礦山企業主管部門的同意;需要評估。 1、轉讓申請書;
2、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合同;
3、受讓人資質條件的證明文件;
4、轉讓人具備《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條件的證明;
5、礦產資源開采情況的報告;
6、轉讓國家出資勘查所形成的采礦權,必須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確認;
7、審批管理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1、采礦登記辦證費 大型礦山500元;中型礦山300-500元;
小型礦山200-300元。
2、采礦權使用費 每平方公里1000元
E. 什麼是采礦權轉讓
采礦權轉讓是指采礦權人將登記在其名下的采礦權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內
采礦權轉讓主要包括以下幾容種形式:(一)出售采礦權出售是指采礦權人依法將其采礦權出賣給他人進行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二)作價出資
采礦權作價出資是指采礦權人依法將采礦權作價後,作為資本投入企業,並按出資數額行使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的行為。(三)合作采礦權合作是指采礦權人引進他人資金、技術、管理等,通過簽訂合作合同約定權利義務,共同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四)重組改制
采礦權人改組成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時,可將采礦權作價計入上市公司資本金,也可將采礦權轉讓給上市公司向社會披露。
其中,第二種方式需要成立一個新公司,而第三種方式則不需要。
F. 采礦權出讓與采礦權轉讓有什麼分別
采礦權轉讓是指采礦權人將登記在其名下的采礦權轉移給他人的行為。采礦權轉讓主要包括以版下幾種形式:權(一)出售采礦權出售是指采礦權人依法將其采礦權出賣給他人進行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二)作價出資 采礦權作價出資是指采礦權人依法將采礦權作價後,作為資本投入企業,並按出資數額行使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的行為。 (三)合作 采礦權合作是指采礦權人引進他人資金、技術、管理等,通過簽訂合作合同約定權利義務,共同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四)重組改制采礦權人改組成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時,可將采礦權作價計入上市公司資本金,也可將采礦權轉讓給上市公司向社會披露。
G. 轉讓采礦權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備註:《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國土資發〔2000〕309號,第三十八條規定:采礦權人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
H. 如何理解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八條,采礦權轉讓合同包括在內嗎
樓上正確,因為采礦權人是有準入條件的,轉讓行為也是要國土資源部門批准後才能生效的。如果國土資源部門讓為不符合轉讓三要件或受讓人不符合辦礦資質,不批准辦理轉讓變更手續,該合同無效
I. 什麼是采礦權轉讓合同糾紛
采礦權轉讓合同是指采礦權人將依法取得的采礦權轉讓給他人,他人支付價款的回合同采礦權是指答在依法取得的采礦權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所開採的礦產產品的權利。已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因企業合並、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資產出售以及有其他變更企業資產產權的情形而需要變更采礦權主體的,經依法批准可以將采礦權轉讓他人采礦。轉讓采礦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礦山企業投入采礦生產滿1年;(2)采礦權屬無爭議;(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4)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國有礦山企業在申請轉讓采礦權前,應當徵得礦山企業主管部門的同意。國家禁止將采礦權倒賣牟利,轉一讓國家出資勘查所形成的采礦權,必須進行評估。
J. 采礦權轉讓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轉讓采礦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礦山企業投入采礦生產滿1年; (二)采礦權屬版無爭議; (三)按照國家有權關規定已經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 (四)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有礦山企業在申請轉讓采礦權前,應當徵得礦山企業主管部門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