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采礦物需要考慮哪些方面
① 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有哪些,如何查處
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按照礦產資源勘査、開采、轉讓、審批登記、補償費徵收、地質資料匯交、地質遺跡保護、地質災害防治等內容,可以對礦產資源違法行為進行相應的分類,如違法勘査、違法開采、違法轉讓、違法審批等。
從礦產資源執法實踐看,主要的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有無證勘查、無證采礦、越界采礦、違法轉讓、違法批准勘査開采礦產資源等類型。
需要注意的是,除擅自印製、偽造或者冒用勘査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違法行為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轄外,其餘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由相關部門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查處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和個人進入他人依法設立的國有礦山企業和其他礦山企業礦區范圍內采礦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的,責令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賠償損失,沒收越界開採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吊銷采礦許可證,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盜竊、搶奪礦山企業和勘查單位的礦產品和其他財物的,破壞采礦、勘查設施的,擾亂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分別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情節顯著輕微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違反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的,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收購和銷售國家統一收購的礦產品的,沒收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處以罰款,可以吊銷采礦許可證;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按照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許可權決定。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決定。
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決定。給予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采礦許可證處罰的,須由原發證機關決定。
依照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
四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七條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有關國家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違反本法規定批准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和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或者對違法采礦行為不依法予以制止、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違法頒發的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上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有權予以撤銷。
第四十八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拒絕、阻礙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九條礦山企業之間的礦區范圍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依法核定的礦區范圍處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礦區范圍的爭議,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國務院處理。
(1)開采礦物需要考慮哪些方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十六條開採下列礦產資源的,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采礦許可證:
(一)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內的礦產資源;
(二)前項規定區域以外可供開採的礦產儲量規模在大型以上的礦產資源;
(三)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
(四)領海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礦產資源;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礦產資源。
開採石油、天然氣、放射性礦產等特定礦種的,可以由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采礦許可證。
開采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以外的礦產資源,其可供開採的礦產的儲量規模為中型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和頒發采礦許可證。
② 重點開采區
重點開采區是第二輪礦產資源規劃的創新點之一,在《全國規劃》中,重點開采區的科學劃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3.1.1 定義
重點開采區是指在礦產資源比較集中的地區,為加強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過程的調控管理,在充分考慮區域內礦產資源特點、勘查程度、開發利用現狀、礦山環境保護等因素及其動態變化的基礎上,劃定的進行重點規劃和統籌安排的區域。
3.1.2 功能定位
重點開采區的作用:促進重點礦產和大中型礦產地的規模開采、集約利用和有序開發,建成一批大中型礦產資源開發基地,形成保障礦產資源穩定供給的區域,提高重點礦產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
將以下區域劃定為重點開采區:
1)大中型礦產地、重點礦區、重要礦產集中分布的區域。
2)國家規劃礦區及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等。
3.1.3 劃分原則
1)堅持突出重點、區別對待的原則。突出重點礦種、重點成礦區帶。以大中型礦產地、重點礦區、重要礦產集中分布的區域為主。根據能源和非能源重點礦產的特點分別劃分。
2)堅持綜合考慮、統籌兼顧的原則。綜合考慮礦產資源特點、勘查程度、資源潛力、開發利用現狀,兼顧經濟、環境等因素,科學劃分。
3)堅持結合礦政、貼近管理的原則。與礦產資源分級分類管理相結合,提高可操作性,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准入、資源整合等礦政管理提供依據。
3.1.4 劃分標准
1)必須是重要礦種。礦種選擇下面詳細論證。
2)地質工作程度達到詳查、勘查程度。具備資源儲量基礎,礦區資源儲量規模達到中型及以上,且儲量可靠。
3)已開發或待開發的礦產地(區)。主要以新建和擴建礦山為主。
4)對全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有影響的礦產地(區)。
5)礦山剩餘服務年限大於(含)10年。考慮危機礦山資源危機程度。
6)區內已設置的礦業權權屬明晰。
7)空間范圍。金屬礦產幾十至幾百平方千米,低風險的礦產重點開采區的范圍可適當大一些,如沉積型鐵礦、鹽湖礦產鉀鹽等。
3.1.5 重點開采區重要礦種的選擇
主要考慮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兼顧生態環境保護等因素,《全國規劃》確定34個礦種作為劃分重點開采區的礦種。
1)能源礦產(共7個):石油、天然氣、煤炭(焦煤)、煤層氣、鈾礦、油頁岩、油砂。
2)金屬礦產(共18個):鐵、錳、鉻、銅、鉛、鋅、鋁、鎳、鎢、錫、銻、鉬、鈷、金、稀土、釩、鈦、鋰。
3)非金屬礦產(共8個):鉀鹽、磷、硫、硼、螢石、重晶石、石墨、菱鎂礦。
此外,根據《關於加強海砂開采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190號)的有關要求,為加強對海砂(礫)開採的科學管理和保護海域生態環境,將海砂(礫)也作為重點礦種。
3.1.6 分區方案
通過建立《全國規劃》布局資料庫系統,利用ARCGIS9.1系統將各省(區、市)上報擬納入《全國規劃》的重點開采區對接材料、《全國地質勘查規劃》劃定的123個重點調查評價區和161個重點勘查區、1010座危機礦山、16000餘個大中型礦產地等有關材料入庫,通過空間分析、綜合考慮重要含油氣盆地和大中型礦產地的儲量規模、資源潛力、礦業權設置等開發利用情況,按能源和非能源礦產劃定重點開采區。
3.1.6.1 能源礦產
全國共劃定166個能源礦產重點開采區。其中,石油60個,天然氣21個、煤炭49個、煤層氣16個、油頁岩12個、油砂8個。
油氣。油氣重點開采區以產量及剩餘技術可采儲量等參數確定。將剩餘技術可采儲量500萬噸(含)以上、年產量100萬噸(含)以上、且穩產5~10年以上的油田劃定為石油重點開采區。將天然氣剩餘技術可采儲量300億立方米(含)以上、產量20億立方米(含)以上、且穩產10~20年以上的氣田劃定為天然氣重點開采區。共劃定60個石油重點開采(表3.1),21個天然氣重點開采區(表3.2)。石油重點開采區的面積十幾到數百平方千米,最大的960平方千米。重點開采區的空間尺度,由於受油氣盆地及開發利用、構造等的影響,在空間尺度上變化大,但大多數集中分布在10~200平方千米的空間范圍內,即在具體劃定過程中,應按此要求把握重點開采區的空間尺度及范圍。
表3.1 全國石油重點開采區(6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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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 全國天然氣重點開采區(2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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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為達到煤炭資源合理布局、優化結構、規模開采,調控礦業權的目的,2006年,發改委、國土資源部設立煤炭國家規劃礦區。煤炭國家規劃礦區主要是煤炭資源量大、資源條件好、對於我國煤炭開發具有舉足輕重作用的大型煤田和礦區,主要集中分布在煤炭資源大省。規劃礦區將獲政府鼓勵政策,並實行更嚴格開采准入。截至2007年底,國土資源部組織編制完成了煤炭國家規劃礦區礦業權設置方案。省級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煤炭國家規劃礦區內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的監督管理。各省(區、市)根據各地實際,按照資源稟賦、開發利用狀況及市場情況劃定本省的省級煤炭重點開采區。煤炭國家規劃礦區的管理政策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執行,如2004年9月27日,國土資源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國家規劃礦區內礦權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206號)等。在《全國規劃》將45個煤炭國家規劃礦區作為煤炭的重點開采區(表3.3,圖3.1)。依法定程序,合理設置並統一規劃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實行特殊的保護措施和有計劃的開采,實現規模開發和有效保護。禁止不符合規劃要求和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開采礦產資源,加強資源開發的監督管理和保護。
表3.3 我國煤炭國家規劃礦區一覽表(4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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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 全國45個煤炭國家規劃礦區示意圖
煤層氣。將高瓦斯含煤區劃定為煤層氣的重點開采區,通過先開採煤層氣,可有效降低煤層中的瓦斯含量,從而降低瓦斯事故的發生頻率。根據煤層氣的分布現狀,劃定山西、安徽、重慶、陝西、黑龍江、雲南等省(市)的16個地區為煤層氣重點開采區(表3.4)。
油頁岩、油砂。根據資源儲量、稟賦、資源潛力、開發利用前景,考慮到其對油氣資源的替代等因素,劃分了12個油頁岩重點開采區,8個油砂重點開采區(表3.4)。
表3.4 全國煤層氣、油頁岩和油砂重點開采區(36個)
3.1.6.2 非能源重要礦產
非能源重要礦產重點開采區的劃分本著統籌勘查與開採的原則,突出重要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以12個金屬礦產和6個非金屬礦產為重要礦種,在16個重點成礦區帶,以及其他相對獨立的大中型礦產地及其相對集中分布的區域,在對全國已開發利用的大中型礦產地(區)綜合分析評價的基礎上,首先分礦種劃定了近190個全國重點開采區。然後參照各省(區、市)上報的133個重點開采區,通過綜合分析、系統評價、上下聯動、協調溝通,最終確定全國非能源重要礦產重點開采區共179個(表3.5,圖3.2)。非能源重要礦產重點開采區劃分思路見圖3.3。
共統計了174個重點開採的面積,總面積15萬平方千米,平均830平方千米。按行政區統計分析,除北京、天津、上海外均分布有重點開采區,數量最多的是內蒙古和雲南各15個,江西為12個,新疆為10個,大多數省(區、市)的重點開采區為4~6個(圖3.4)。
表3.5 全國非能源重要礦產國家級重點開采區(17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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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重點開采區管理政策
針對重點開采區的劃分目的及其功能定位,擬定重點開采區的管理措施如下:
1)重點規劃和統籌安排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其一,根據需要,編制重點開采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國家級重點開采區開發利用規劃由國土資源部組織編制,省級重點開采區開發利用規劃由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編制。其二,嚴格控制區內采礦權的數量。對於尚未開展大規模開采活動的重點開采區,必須依據開采規劃區塊設置采礦權。已經存在大規模開采活動的,要通過整合優化布局和礦山企業結構。
2)嚴格管理,促進規模化開采,集約化經營。從礦山最低開采規模、礦產資源采選回收率和礦山環境保護等方面提高礦產資源開采活動的准入條件,規范礦產資源開采活動。
3)實行特殊及優惠政策,如優先安排國家級項目、在用地和礦業權審批上給予支持等,引導和支持各類生產要素集聚,促進大型和特大型現代化礦山基地建設。
4)在區域空間上,礦產資源管理政策和經濟發展政策要協調一致,與國家主體功能區的要求保持一致。根據礦產資源開采規模與礦區儲量相適應原則劃分開采規劃區塊,指導采礦權的合理設置,提高采礦權准入門檻,嚴格控制礦山企業總數,限定進入國家級重點開采區的礦山企業必須是大中型采選加工一體化的聯合企業。區內已設置的采礦權,可根據礦業權設置方案等進行資源整合,優化礦山布局和礦山企業結構,實現規模化經營。加大對國家級重點開采區內的礦山企業支持力度;使之在采、選、冶、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等方面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成為本地礦山企業的表率,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建立重點開采區礦權設置標准,對於不符合標準的不予設置采礦權。按規劃要求對區內現有采礦權進行評估,限期達標,不能達標的采礦權到期不再延續。
圖3.2 全國非能源重要礦產重點開采區規劃示意圖
圖3.3 非能源重要礦產重點開采區劃分思路
圖3.4 全國非能源重要礦產重點開采區在各省(區、市)的分布圖
5)煤炭重點開采區內要加強煤炭和煤層氣資源綜合勘查、開采管理。國土資源部門設置煤炭探礦權,應對煤炭和煤層氣綜合勘查實施方案進行嚴格審查。煤炭探礦權人在依法取得煤炭勘查許可證後,應對勘查區塊范圍內的煤炭和煤層氣進行綜合勘查。在規劃確定的煤層氣重點開采區內要按照「先採氣,後採煤」的原則進行礦產資源開發。
此外,鑒於重點開采區的礦類(種)不同,應根據各礦種的不同特點,分別制定不同的分區政策,以體現特色,深化分區研究。
3.1.8 重點開采區小結
通過促進重點開采區規模開采和集約利用,形成一批大中型礦產資源開發基地。將礦產資源比較集中和開發利用條件好的地區劃定為重點開采區,重點規劃和統籌安排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引導和支持各類生產要素集聚,促進大型和特大型現代化礦山基地建設,形成為保障礦產資源穩定供給和創新資源開發模式的重要區域,提高重點礦產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2006年全國60個石油重點開采區內原油產量佔63.48%,21個天然氣重點開采區的產量占同期全國的56.03%。預計分別到2010年和2015年,全國油氣重點開采區內的產能佔全國總產能的一半以上,非能源重要礦產重點開采區內總產能佔全國總產能的一半。重點開采區內嚴格控制礦山規模,嚴格按照礦山生產建設規模標准,對已經存在的礦產資源開發活動,依法進行整合,優化布局和礦山企業結構,引導資源向大型、特大型現代化礦業企業集中。對尚未開展大規模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的重點開采區,嚴格控制區內新建礦山的最低開采規模,促進形成集約、高效、協調的礦山開發格局。
③ 煤礦開采需要哪些證件
煤礦開采需要的證件:《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營業執照》。
采礦許可證是采礦權人行使開采礦產資源權利的法律憑證。由采礦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授予采礦權申請人開采礦產資源的許可證明。采礦權許可證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由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法定的許可權頒發。
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建築業施工企業進行生產、施工等必備的一個證件,它和企業資質聯系在一塊,取得建築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必須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進行招投工作來接相應工程。
(3)開采礦物需要考慮哪些方面擴展閱讀:
國土資源部發布公告,向社會公開徵求對《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有
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此次徵求意見稿從三個方面做了規定:
一是完善劃定礦區范圍管理。礦區范圍的確定應符合礦產資源規劃;應依據經評審備案的礦產
資源儲量報告。礦區范圍確定後,各級登記管理機關在該礦區范圍內不再受理其他新的礦業權
申請。礦區范圍預留期大型礦山不得超過8年,中小型礦山不得超過4年。
二是規范采礦權新立、延續審批登記管理。申請采礦權應具有企業法人資格。除三種情形外,
新立采礦權不得與已設礦業權垂直投影范圍重疊。采礦權新立、延續的采礦許可證,原則上依
礦山建設規模的大小分別給予30年、20年、10年有效期。
三是規范和完善采礦權變更登記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礦權不得辦理轉讓變更登記:
1、采礦權部分轉讓變更的。
2、按國家產業政策或礦產資源規劃屬於應關閉礦山的。
3、按國家有關規
定屬於禁止開采區域的。
4、采礦權抵押期內的。
5、采礦權被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立案查處、法院查封扣押,或公安、審計、稅務、檢察等機關通知不得轉讓變更的。采礦權原則上不得分立,因開采條件變化等特殊原因確需分立的,應符合礦業權設置區劃。第三類礦產的采礦權不得分立。
④ 礦產資源開採的利與弊
利:我國礦產資源豐富,但人均佔有量很少,所以資源緊缺也是限制我國經濟發展的一些版主要因素,權因此,礦產資源的開發,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本國發展的資源需求,緩解了國內資源緊張問題,有利於促進國內經濟的發展。同樣,一個地區資源的開發,可以帶動當地的經濟發展,帶動相關產業的迅猛發展,如:鐵礦的開發,帶動了鋼鐵、機械等工業的發展,造成一些相關產業的集聚,從而帶動了當地的經濟發展。同樣的,交通運輸業也會因此蓬勃發展,同時帶動了周邊地區的發展。
弊:礦產資源的開發,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環境的污染。並且破壞了當地的土地資源,對於人口龐大的中國來說,土地資源異常緊張,人地矛盾突出,造成農業用地的緊張問題,甚至出現居民用地的減少。
另一方面,我國礦產資源雖然豐富,但是由於人口數目過多,人均佔有量少,而且貧礦多,富礦少,礦產資源的利用率低,一些並生礦產不能合理利用,因此,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資源的浪費。
因此,在開發礦產資源的同時,一是要注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減少對當地的土地資源、水資源(尤其是地下水)的污染,同時,要注意對礦區的綠化和還原,保護當地的土地資源。並且要提高科技水平,提高資源的利用率,減少資源的浪費。
⑤ 礦產資源的開采應該注意些什麼問題
以下內容摘自《礦產資源法》1996年版:
第二十九條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採取合理的開采順序、開采方法和選礦工藝。礦山企業的一採回採率、采礦貧化率和選礦回收率應當達到設計要求。
第三十條 在開采主要礦產的同時,對具有工業價值的共生和伴生礦產應當統一規劃,綜合開采,綜合利用,防止浪費;對暫時不能綜合開采或者必須同時采出而暫時還不能綜合利用的礦產以及含有有用組分的尾礦,應當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損失破壞。
第三十一條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必要條件。
第三十二條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開采礦產資源,應當節約用電。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礦受到破壞的,礦山企業應當因地制宜地採取復墾利用、植樹種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
開采礦產資源給他人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並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三十三條 在建設鐵路、工廠、水庫、輸油管道、輸電線路和各種大型建設物或者建築群之前,建設單位必須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了解擬建工程所在地區的礦產資源分布和開采情況。非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准,不得壓覆重要礦床。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規定由指定的單位統一收購的礦產品,任何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購;開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單位銷售。
⑥ 礦物能不能隨便開采
中國習慣上把具金屬或半金屬光澤的,或可以從中提煉某種金屬的礦物,稱為某某「礦」,如方鉛礦﹑黃銅礦;把具玻璃或金剛光澤的礦物稱為某某「石」,如方解石﹑孔雀石;把硫酸鹽礦物常稱為某「礬」,如膽礬﹑鉛礬;把玉石類礦物常稱為某「玉」,如硬玉﹑軟玉;把地表鬆散礦物常稱為某「華」,如砷華﹑鎳華、鎢華。至於具體命名則又有各種不同的依據。有的依據礦物本身的特徵,如成分﹑形態﹑物性等命名;有的以發現﹑產出該礦物的地點或某人的名字命名。例如鋰鈹石liberite(成分)﹑金紅石rutile(顏色)﹑重晶石barite(比重大)﹑十字石staurolite(雙晶形態)﹑香花石hsianghualite(發現於湖南臨武香花嶺)﹑彭志忠石 pengzhongite(紀念中國結晶學家和礦物學家彭志忠)等。礦物的中文名稱除少數由中國學者發現和命名(如鋰鈹石﹑香花石﹑彭志忠石等)及沿用中國古代名稱(如石英﹑雲母﹑方解石﹑雄黃等)者外,主要均來源於外文名稱。其中有的意譯,如上述的金紅石﹑重晶石﹑十字石等;少數為音譯,如埃洛石(halloysite)等;大多數則系根據礦物成分,間或考慮物性﹑形態等特徵另行定名,如硅灰石(原文wollastonite為紀念英國化學家W.H.Wollaston而來)﹑黝銅礦(原文 tetrahedrite,意譯應為四面體礦)等;還有音譯首音節加其他考慮的譯名,如拉長石(原文labradorite來源於加拿大地名Labrador)等。
礦物是屬於國家的沒有相關部門批準是不允許擅自開采,擅自開采是屬於犯罪
⑦ 礦產開采方式有哪些
主要分為地下開采和露天開采.地下開采underground mining 從地下礦床的礦塊里采出內礦石的過程。它是容通過礦塊的采准、切割和回採 3 個步驟實現的。采准工作是掘進一系列巷道,為切割和回採工作創造條件;切割工作為回採礦石開辟自由面和落礦空間;回採是從礦塊里采出礦石的過程,是采礦的核心,包括落礦(將礦石以合適的塊度從礦體上采落下來的作業)、出礦(將採下的礦石從落礦工作面運到階段運輸水平的作業)和地壓管理(包括用礦柱、充填體和各種支架維護采空區)3種作業。
⑧ 采礦需要哪些部門審批
國土資源部將把采礦審批許可權上收到省級主管部門
新華網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董峻) 記者今天獲悉,國土資源部將對采礦權審批程序進行調整,一些原來由省級以下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登記發證的礦產,其采礦權的審批將上收到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在今天召開的全國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電視電話會上,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表示,部分省份將34種重要礦產零星、分散資源的采礦審批權放到市、縣級管理機關,這一
做法不符合國務院有關規定,凡是做出這樣規定的地方應盡快予以糾正。
他強調,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法規已將維護正常管理秩序、依法對違法勘查、開採行為的行政處罰權,明確授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主管部門。大量事實證明,凡是當地政府不重視礦產資源管理、主管部門不依法行政的地方,必然導致治理整頓一再走過場,非法采礦問題就會越來越嚴重。對礦產開發加強監督管理、對違法行為進行有效查處,關鍵在於當地特別是縣級人民政府。
田鳳山還表示,今後在審批采礦權申請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執行更加嚴格的要求和規定。采礦許可證的發放必須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礦區總體規劃、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及安全、環保要求;開采規模必須與礦區的礦產儲量規模相適應;一個礦山原則上只能審批一個采礦主體,不能違法重疊和交叉設置探礦權采礦權;未完成規定的勘查工作和審批程序,不能發放采礦許可證;新辦礦山都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鐵路、重要公路等交通沿線兩側不得露天采礦,禁止在耕地上取土燒制磚瓦。
此外,今後凡是審批在礦產集中地或大中型礦產地附近新設立地方小礦,應當從嚴控制,不得將適合於大中型規模開採的礦產地分割,不得因小礦山的設立而影響大中型規模礦山企業的開采。需要批准新建小礦山的,應當在批准前充分徵求計劃、經貿主管部門的意見。
國土資源部負責人重申:采礦企業必須全面清理整頓
新華網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董峻)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今天重申,對管理混亂的礦區必須集中進行綜合治理整頓,無證開辦和嚴重污染環境、浪費資源、安全無保障、技術落後的小礦山要堅決予以關閉,沒有按批準的設計或開采方案進行開采造成資源浪費的礦山也要停產整頓。
他是在全國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電視電話會上說這番話的。
此次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有6項主要內容:對已發放的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進行全面清理;堅決制止無證勘查開采、越界開采、持勘查許可證進行非法開采、非法轉讓探礦權和采礦權等違法行為;抓緊整頓亂采濫挖,限期停產整頓亂采濫挖、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礦山,重點解決礦山布局不合理和優勢礦產開采過量的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嚴格的探礦權、采礦權審批與管理制度;切實強化開發監督管理;加強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從嚴查處礦產資源違法行政案件。
田鳳山說,對非法勘查、開採行為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不能罰款了事、停采了事,堅決防止死灰復燃。必須依法沒收非法采出的礦產品及其非法所得,並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經批准擅自進行邊探邊采,或以探礦為名實施采礦活動的,吊銷其勘查許可證,並按無證采礦查處,責令立即停止開採行為,沒收其違法所得、從重處以罰款。對擅自非法承包、租賃或擅自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的,要堅決依法查處。對越界采礦的,限期依法糾正並沒收越界開採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對拒不停止越界開採行為的,依法吊銷其采礦許可證。
此次治理整頓的重點,包括金礦、砂石礦及小煤礦等。田鳳山說,大多數小金礦開采方式落後、資源利用率低、環境污染嚴重,有的仍在用國家早已明令禁止的落後工藝。凡是廢液處理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必須關閉或停產整改;為重點建設工程提供砂石的企業,應當在確保工程建設需要和保護環境的前提下,統一規劃,嚴格審批,定點開采;對應關閉的小煤礦,必須限期注銷或吊銷采礦許可證。屬於停產整頓的煤礦和其他礦山,要將采礦許可證收回。屬於非法開采者和被關閉的礦山,應當停止向其供電供水及火工材料。
據了解,今年年底前,國家有關部門將完成取締非法采礦、清理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任務,明年6月底以前,要關閉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礦山,糾正亂采濫挖行為。
新聞背景:當前礦產資源管理秩序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新華網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董峻)國土資源部權威人士日前總結了當前我國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這些問題主要有:
無證采礦,非法采礦。雖然多次治理整頓,但一些地區無證采礦問題仍很突出,還有的地方采礦權人越層越界開采、搶奪資源。如有的煤礦、金屬礦山,擅自越界開采,破壞了井下安全防護系統,造成重大事故。
邊探邊采,以采代探。有的探礦權人未經審批擅自進行邊探邊采;有的只有勘查許可證,以勘探之名從事非法采礦活動;有的甚至在提交勘查報告時,礦產地已失去了應有的開發價值。廣西南丹大廠礦區「7·17」特大透水事故中就存在非法以采代探的問題。
越權發證,違法處置。有的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超越批准許可權審批發證;有的對明令停止發證的礦種照樣受理采礦申請並審批發證;有的給不具備辦礦資質條件的申請人發證;有的審批把關不嚴,造成同一礦區的礦業權彼此交叉重疊,引起糾紛。一些礦業權人擅自將礦業權轉讓給不具備資質條件的個體采礦者,從中收取承包費。
亂采濫挖,破壞資源。非法采礦往往都存在嚴重的亂采濫挖,嚴重破壞浪費資源。即使是一些合法的采礦權人,有的也往往不遵守規劃和經審批的開采方案,一些地方的大型金礦、鋁土礦、磷礦、珍貴建材礦區被眾多的小礦亂采濫挖,中、低品位的礦石基本都被拋棄,甚至有的富礦也被拋棄。
重采輕治,破壞環境。有的采礦活動造成大面積地面塌陷和礦區耕地破壞,污染了地表水體,破壞了地下水系統。有的江河沿岸遍布開采礦洞與小選礦廠,尾礦亂堆亂放,大量有毒礦渣、礦液排入江河,直接影響流域內群眾飲水、農田灌溉,甚至造成部分農田絕產。
⑨ 常見的礦產開採的方法有哪些 急!!!
主要有露天開采和井下開采,露天開采一般是利用大型機械設備從地表自上而下進專行採掘,這種屬開采方式適合礦體出露在地表或覆蓋不太厚的礦山,井下開采一般是通過豎井、平硐、斜井等方式進行地下掘進開採的采礦方式,此方法適合礦體埋深較大的礦山開采。露天開采一般比井下開采要安全,成本較低。
⑩ 開采礦物資源過度會產生怎樣的後果~~~~~
一、礦物資源的枯竭,不可再生資源的利用一定要節制;二、浪費,過度的開回採,大部分都是那答種粗放的形式,因此利用的效率一般不人很高;三、污染,礦產的開采一般會使地面內的污染物帶到地表,如硫,為對大氣,水,土地都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