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回採礦許可證
A. 采礦權如何取得
采礦權取得方式有三種:協議、招拍掛、探礦權轉采礦權。新授予的采礦權一律實行招標拍賣或掛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門不得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授予:一是探礦權人依法申請其勘查區塊范圍內的采礦權;二是符合礦產資源規劃或者礦區總體規劃的礦山企業的接續礦區、已設采礦權的礦區范圍上下部需要統一開采的區域;三是為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提供建築用礦產;四是探礦權采礦權權屬有爭議;五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及主管部門規定因特殊情形不適於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授予的。
B. 采礦許可證怎麼拿
辦理采礦證延續抄!
1、先到當地襲縣級國土資源管理局申報采礦證延續申請。(該部門會向你說清楚所需的資料、材料)及相關的辦理程序。
2、再到地(州、盟)級國土資源管理局報送縣級國土資源管理局的有關批復等文件;
3、最後,還要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國土資源管理廳辦理新的采礦證;就是所說的采礦證延續;拿到該采礦證後,就可以繼續開采。
4、一般情況下礦山開采尤其是井采(地下開采),辦理采礦證延續,是不可避免的!
C. 在采礦許可證還沒到期的時候所採下的石頭,采礦許可證到期了,政府又不讓幹了,剩下的石頭怎麼辦
那石頭還是你所有,能賣則賣,賣不掉送人也行,實在沒人要就算了。
D. 取得采礦許可證後探礦權會自動取消嗎
首先:你的探礦權轉成采礦權後,探礦權不會取消。你的采礦權范圍可以回只是探礦權答的一部份,你的儲量地質報告,儲量估算到哪些區域,估算到了,交了采礦權價款。你才可以把交了價款的那部分轉成采礦權。其它沒有算儲量的區域還是你的探礦權。本來就不會取消,不用什麼法律依據。如果一定要找哪一條有這方面的規定,可以看下采礦權、探礦權登記管理辦法。
E. 應當吊銷違法采礦權人的采礦許可證
【問題】
A公司於2004年5月經依法批准取得一小型煤礦的采礦權,采礦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自2006年初開始,A公司越界至公司礦區范圍開采,當地國土資源局責令限期改正後,A公司退回本公司開采區域。2006年7月,A公司又越界開采,管理機關責令退回拒不退回,並造成了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給B公司的安全生產帶來很大隱患。2006年8月,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查處A公司違法行為期間,A公司由於兩年未進行工商年檢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了營業執照。登記管理機關對是吊銷A公司采礦許可證還是應注銷A公司采礦許可證產生了不同意見。有人認為,應當根據《礦產資源法》有關規定吊銷A公司的采礦許可證;有人認為,A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已被吊銷,不具備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資格,應當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注銷A公司的采礦許可證。
問:登記管理機關應該注銷還是吊銷A公司的采礦許可證?
【分析】
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如何確定注銷和吊銷行政許可的適用規則。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注銷行政許可是指基於特定事實出現,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由行政機關依據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公告行政許可失去效力的行為。注銷行政許可的前提是出現了使行政許可失去效力的特定事實。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的規定,這些特定事實包括:①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②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④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⑤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⑥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吊銷行政許可是一種非常嚴厲的行政處罰,適用於被許可人取得行政許可後有嚴重違法行為的情形。適用前提是被許可人取得行政許可後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吊銷行政許可,只能由法律、法規設定。吊銷行政許可應當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和程序實施,行政機關作出吊銷行政許可的決定前,應當告知被處罰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被處罰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采礦權是經過批准開采國家所有的礦產資源的權利。國家保護A公司依法取得的采礦權,A公司也應當依法開采礦產資源。根據《礦產資源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的,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責令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賠償損失,沒收越界開採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造成礦資源破壞的,由原登記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 A公司多次越界開采,經責令退回後拒不退回,並且造成了礦產資源的嚴重破壞,達到了吊銷采礦證的條件。但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處理過程中,工商管理部門吊銷了A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是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的規定注銷A公司的采礦許可證,還是吊銷A公司的采礦許可證,關鍵要看A公司作為法人的資格是否終止,即是否還具有被處罰主體資格。
《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終止,應當依照本條例辦理公司登記。」第三十八條又規定:「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注銷登記,公司終止。」《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終止經營,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其民事訴訟地位如何確定的函》(法經[2000]24號)中說明,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並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後,該企業法人才歸於消滅。因此,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至被注銷登記前,該企業法人仍應視為存續,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
根據以上規定,筆者認為,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是企業終止的原因,企業法人只有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其法人資格才正式消滅。 A公司被吊銷執照,喪失的是民事權利能力,不能繼續開展經營活動,其民事活動只限於清理債權債務、進行訴訟等,在辦理注銷登記前,A公司應當承擔其違法活動的後果。因此,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礦產資源法》的規定吊銷A公司的采礦許可證。
F. 已經有合法手續的採石場什麼情況可以收回採礦許可證
到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G. 采礦證到期,延續不上國家有權收回礦山嗎
采礦證抄延期,實際上是坑爹害民的襲買賣!
在沒有改革開放前,資源是國家的,採取企業是國家的全民的,采礦手續只是一個審批許可,之後按期審檢,不用交費,陽光操作,沒有腐敗,與國、與企、與民、都有利。
改開後,采礦是花錢買資源,所謂審檢延續采礦權就是收費與交費,而很多費用流入了辦事機關個人的腰包了。
所以,惡果出來了——黑心礦主不顧工人的死活,礦難不斷,大量的國有資源成為貪腐集團的利益鏈條,礦老闆的不良收益可以買下半個城市,等等。
我回答問題一直是很規范,而這個問題的回答我要反映一種社會問題,而這個問題是很多人不想說不敢說的。
此問題我知審核中不能不過,但不要打回,我也不改了。
H. 采礦權到期後怎麼處理
不同的礦山建設規模決定了不同的采礦權存續期間。大型以上礦山的采礦許可內證有效期最長為30年;中型容礦山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20年;小型礦山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
I. 采礦許可證怎麼辦難度大嗎
首先需要提交的申辦材料有:
1、采礦權申請報告;
2、采礦權申請登記書;
3、礦區范圍圖(以地形地質圖或地質圖為底圖,以拐點坐標標定,並附國家直角坐標,加蓋申請人印章,比例尺為1:500~1:5000);
4、工商營業執照及與礦山建設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技術和設備條件的證明材料、外資企業應提交外商投資批准書和外資企業合同、章程;
5、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審查意見(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環保部門及工商部門的審查意見);
6、開采礦產資源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7、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意見(在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8、從事地下開採的應提交井上井下對照圖;
9、開采地熱水的,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取水許可證;
10、開采礦泉水的,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取水許可證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核發的礦泉水注冊登記證;
11、依法設立礦山企業的批准文件;
12、申請由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的采礦權的,應報采礦權評估、確認、處置的有關文件
13、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提交的其它材料,縣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註:所有復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對。】
辦理程序:
1、受理申請;
2、實地踏勘;
3、組織報市、省報批材料;
4、核收相關費用;
5、待省廳、市局批准後,擬文、制證;
6、進行登記造冊;
7、核發證書。
總體來說采礦證還是比較難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