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開采了哪些礦山
① 今後國家對礦山開采有哪些規定
(1) 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礦長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礦山企業職工必須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礦山企業職工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 礦山企業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生產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督。 礦山企業召開討論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應當有工會代表參加,工會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礦山企業工會發現企業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礦山企業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礦山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3) 礦山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
礦長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4) 礦山企業必須向職工發放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礦山企業不得錄用未成年人從事礦山井下勞動。礦山企業對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分配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5 )礦山企業必須制定礦山事故防範措施,並組織落實。礦山企業應當建立由專職或者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葯物。
礦山企業必須從礦產品銷售額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必須全部用於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挪作他用。
② 請問礦山的開采方法有哪些
礦山開抄采指采礦及襲選礦生產的全過程,而貫穿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是對礦產資源實行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的一項最重要措施。各級礦政機構必須嚴格把好礦山企業開采過程的各個環節,監督各礦山企業在開采資源時,必須合理地安排開采順序,以充分回收和綜合利用礦產資源;采礦方法和選礦工藝必須技術可行,經濟合理;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兩個主要綜合指標,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儲量變動情況要適合生產過程及礦山的規模要求,以期達到對礦山企業進行科學管理
採納哦
③ 中國有哪些礦山開采公司
太多了,光山西就六大集團
④ 黃石有哪些礦山
呵呵,去年我在整理這方面的資料,
1.黃石城區主要古礦冶遺址(1)李家院遺址(2)岔路村遺址 (3)占愛宇遺址與汪家巷遺址
(4)老鶴廟遺址 (5)黃土坡遺址 (6)肖鋪冶煉遺址(7)鐵鋪堖冶煉遺址 (8)鐵門坎煉渣堆積
2.大冶主要古礦遺址
(1)大冶市青山場遺址,今毀。
(2)大冶市葫蘆山采礦遺址
(3)大冶市銅山口冶煉遺址
(4)大冶市張萬有冶煉遺址
(5)大冶市曹家嘴冶煉遺址
(6)大冶市銅綠山鐵屎包冶煉遺址
(8)大冶市楓橋村冶煉遺址
(9)大冶市余元堖冶煉遺址
(10)大冶市石井山冶煉遺址
11)大冶市燕窩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靈鄉鎮戴家嶺村燕窩鋪東北2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3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1.2米左右。
(12)大冶市解家畈冶煉遺址
大冶市靈鄉鎮戴家嶺村解家販西南8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48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5-1.5米。
(13)大冶市新屋冶煉遺址
大冶市靈鄉鎮馬橋村西北1公里,時代不詳,面積約1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5-1米。
(14)大冶市靠背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靈鄉鎮馬橋村楊庄紀灣西2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3.75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5米。
(15)大冶市山下王灣冶煉遺址
大冶市靈鄉鎮馬橋村山下王灣西1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1.5萬平方米。煉渣呈蜂窩狀,堆積厚0.2米左右。
(16)大冶市國和冶煉遺址
大冶市靈鄉鎮馬橋村,時代不詳,面積約2.5萬平方米。煉渣呈蜂窩狀,堆積厚0.2 米左右。
(17)大冶市對面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胡勝村倉下吳灣東1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2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1-2米。
(18)大冶市下首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胡勝村倉下黃灣,時代不詳,面積約1.05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l-1.2米。
(19)大冶市鐵屎墩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胡勝村劉華甫灣西北5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25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2-3米。
(20)大冶市老屋卡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胡勝村塘角吳灣東200 米,時代不詳,面積約4. 8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2-3米。
(21)大冶市鄒界田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胡勝村細屋熊灣西南1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45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5米左右。
(22)大冶市尹家嘴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屏峰村對門尹灣西2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40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1.5-2米。
(23)大冶市煙包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屏峰村姜包灣東1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45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5-1.5米。
(24)大冶市瓦雪地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袁鋪村瓦雪地灣東1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27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4-1.2米。
(25)大冶市彭家垸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勝橋村彭家坑東1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16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1米左右。
(26)大冶市鐵屎包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勝橋村彭家坑東北200 米,時代不詳,面積約1.5萬平方米。煉渣呈蜂窩狀,堆積厚0.5米左右。
(27)大冶市王家後背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勝橋村東1公里,時代不詳,面積約1.2萬平方米。煉渣呈蜂窩狀,堆積厚0.5米左右。
(28)大冶市王家鋪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牛鎮勝橋村王家鋪東1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1.2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2米左右。
(29)大冶市石頭嘴冶煉遺址
大冶市東岳路街道辦事處石頭嘴,時代不詳,面積約1.2萬平方米。在距地表深10 -40 米處發現古礦井架,出土有銅斧、鐵斧及爐渣等。爐渣與銅綠山古銅礦遺址爐渣較為接近。
(30)大冶市羅家鋪冶煉遺址
大冶市茗山鄉張子禹村羅家鋪西2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60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5-l米。
(31)大冶市銀屎背冶煉遺址
大冶市金湖街道辦事處鄭家坑村東2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1.1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堆積厚1 . 5米左右。
(32)大冶市跳水下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雷山村陳石嶺東南l 公里,時代不詳,面積約30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5米左右。
(33)大冶市當明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雷山村陳石嶺東南1.5公里,時代不詳,面積約3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2 米左右。
(34)大冶市化牛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雷山村陳石嶺東北2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50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2-2.5米。
(35)大冶市陳咸春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雷山村陳咸春灣東北2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50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1-2米。
(36)大冶市細屋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雷山村陳石嶺北1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56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3米左右。
(37)大冶市細金雲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張子禹村細金雲灣西8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40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1-2米。
(38)大冶市夏林余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張子禹村夏林余灣東4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20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5米左右。
(39)大冶市李德貴後背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太子村李德貴灣東2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30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1.5 -2米。
(40)大冶市李德貴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太子村李德貴灣東4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1500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1-1.5米。
(41)大冶市王祠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王祠村東北300米,時代不詳,面積約4.5萬平方米。煉渣呈塊狀、蜂窩狀,堆積厚0.3米左右。
(42)大冶市獅子山冶煉遺址
大冶市陳貴鎮獅子山礦場,周代,面積約7.3萬平方米,文化層厚1.2-1.5米。地表散布煉渣。採集陶片以泥質紅陶為主,夾砂紅陶次之,有少量泥質灰陶,紋飾有繩紋、弦紋、附加堆紋,器形有鬲、豆、罐等。
(43)大冶市銅口山獅子山銅礦遺址
1977 年,在大冶市陳貴鎮銅山口獅子山礦體上發現古人遺留的采礦工具銅斧16 把,經考古部門作同位素測定,該銅斧約為2500年前的銅質工具,是春秋戰國時期的遺物。自古相傳,銅山口自宋代至民國均有采礦、冶煉銅礦的遺跡,光是廢棄不用的礦洞、礦井,地表可見十多處。
(44)大冶市鐵冶所冶煉遺址
同治版《大冶縣志 卷二•山川志》記載:「鐵冶所,在縣東二十里,一名安田爐,現名鐵爐堂,為李隆伍庄墳山。明洪武初設,旋罷。有大使趙景先創八寶廟,以佑鐵冶,今廢。」
(45)大冶市鐵山岩冶煉遺址
在縣城北四十里,原曙光公社下畈大隊,1181年(宋淳熙7 年)曾於此置爐煉鐵,今廢。
(46)大冶市鐵渣墩煉鐵遺址
位於金山店黃氏祠門前,有數堆鐵渣,1959 年發現,經考證,為宋代煉鐵遺址。
(47)大冶市銀場遺址
同治版《大冶縣志 卷二•山川志》 記載:在縣西四十里,與興國(今陽新興國)相界,一名小銀爐。元朝時江西陳堤舉在此開爐煎銀。後兵變,爐戶散亡,銀礦無出。
(48)大冶市搖藍山遺址
位於大冶市金湖街道辦事處棲儒橋村,大冶市化工廠南側。為一西北-東南走向小山包,最高處距地面不過百餘米。山頂有一古代采礦坑,深度20 米,礦坑旁邊,有一東西長300米,南北寬100米的古代文化遺址,發掘出一些石器、陶器。
經專家考證,這些石器、陶器屬占人類所用,采礦坑亦為古人類所遺留。但沒有古礦石留存,故此無法斷定,古人在此采過何種礦藏。
(49)大冶市花爐山遺址
2005 年,省市考古專家在人冶市陳貴鎮李德貴村花爐山發掘出13座古代冶煉爐。據考古專家初步分析判斷,該13座冶煉爐是用於煉銅的。一個地方同時發掘出如此多的煉銅爐,在我國乃至世界都屬少見。花爐山冶煉爐數量遠超銅綠山古礦遺址的發掘古冶煉爐數量。可惜的是,這些冶煉爐建造的具體時間以及當時人們采礦、洗礦、冶煉的工藝流程還有待進一步作翔實的考證。
4 陽新主要古礦冶遺址
(1)港下采礦遺址
港下遺址位於陽新縣富池鎮港下村東500米。這是一處古銅礦采礦遺址,面積約為10000平方米。1985年,湖北省考古隊李天元主持發掘170平方米。發現采礦場2處,其中平巷4條,豎井3處,均為木質支護。出土有銅鎊、銅削、木鏟、木楔、陶晶、瓶、罐、碗等。時代為春秋時期。
(2)大路鋪礦冶遺址
大路鋪遺址位於陽新縣白沙鎮土庫村大路鋪東側一處稍高的台地上。距大冶的五里界城約10公里。1985年、1990年湖北省考古研究所對這處遺址進行了大規模考古發掘和研究。這處遺址的文化遺物前後延續時間長,其時代從新石器一直到東周。
遺址面積約5000平方米,文化層厚度4米左右,文化內涵非常豐富。主要文化遺物有石器、陶器。同時,遺址還遺存大量煉銅渣、紅燒土塊以及采礦遺跡,這處遺址應該是采礦冶煉相結合的古銅礦遺址。出土的主要文化遺物分為四大類:工具、生活用具、冶煉遺物、采礦遺跡。此外,還發掘了灰坑、墓葬和房址遺跡。
石器:有石斧、石銑、石嫉等。
屈家嶺(新石器時代)文化遺物:陶器有鼎、豆、尊、杯、罐、盆及紡輪等。主要紋飾有弦紋、附加堆紋。陶質以夾砂灰陶為土,泥質灰陶次之,有少量泥質黑陶夾砂褐陶。
薛家崗(新石器時代)文化遺物:陶器有鼎、豆、尊、碗、杯、罐、瓮、盆及紡輪等。主要紋飾有藍紋、弦紋。陶質以夾砂紅陶為主,夾砂紅褐陶次之,有少量夾砂褐、灰陶。
商代文化遺物:陶器有鼎、豆、瓿、晶、尊、罐等。主要紋飾有繩紋、附加堆紋、弦紋及鏤孔。陶質以夾砂褐陶為主,夾砂紅褐陶次之,有少量泥質灰、白陶。
西周時期文化遺物:陶器有鼎、豆、瓿、吊、尊、罐等。主要紋飾有弦紋、方格紋、刻畫紋及鏤孔。陶質以夾砂紅陶為主,有少量泥質灰陶。
東周時期文化遺物:陶器有鼎、豆、瓿、鬲、瓮、罐等。主要紋飾有壓印方格紋和條紋。陶質以夾砂紅陶為土.有少量泥質紅陶。
遺址有大量采礦遺跡和大量煉渣。其中煉渣遺存商代以後的文化層中,考古資料證實,這是一處商周時期的古銅礦遺址。
(3)銀山、黃姑山銀礦遺址
黃石地區銀礦的開采不晚於南宋時期。元代以後,本地區銀礦的開采,選礦、冶煉和加工在今陽新縣。
據《方輿記要》記載:「興國州(今陽新縣)銀山,州北五十里,四面皆山,多產銀礦,亦名大銀山。元時曾采銀於此。州西二里有黃姑也,亦產銀,舊有銀場。」《明史• 地理志》記載:「興國州(今陽新縣)北有銀山、西(北)有黃姑山,舊俱產銀。」
現代勘探資料證實,陽新銀山是一個多金屬礦床,主要有鉛、鋅、銀、鐵、錳、金等。銀山銀鉛鋅礦(多金屬)礦在長江中下游成礦帶中具有典型性、稀有性和科學性,是古代興國地區最為重要礦產地。銀山一帶地面古代金屬物冶煉渣分布多處,雖然有相當一部分己經遭到破壞,但仍有分布成片的煉渣,規模較大,保存也比較完整。在勘探銀山銀鉛鋅礦床過程中,曾發現地下采礦系統和諸於井巷支護木。據推測,銀山古代地下采礦系統應該是比較完整的。如將來有可能對銀山地下采礦遺址其中的部分進行考古發掘清理甚至修復,必將成為一處重要的文化遺產。
⑤ 開采礦山的范圍在哪些,可不可以開采使用中的莊稼地
開采礦山的范圍就是你的采礦權范圍,包括平米拐點范圍和標高范圍,范圍內的都是礦權人的范圍。要是必須要使用,那就得使用,使用後復墾就可以了。
⑥ 得中機械的大型礦山開采項目有哪些
得中機械剛開始託管了好幾個項目,都陸陸續續完成了,後面有新增了一些礦山類大大小小的項目。
⑦ 有誰知道礦山開采一般有什麼風險
淺談礦產勘查投資風險
《湖南長沙律師網》
作者:王成良
作為礦業投資的一環或重要的一個方面,礦產勘查無疑是最具挑戰性的投資行為。它所隱含的風險和具有特殊的博彩業的性質,可以使人在一定程度上失去理性。同時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帶來資源消耗的急劇上升,我國資源保障程度卻一路下滑,對國外資源的依賴性越來越強。隨著礦產品價格的飆升,反過來刺激礦產勘查投資,機會主義也隨之盛行,可以說礦產勘查的投資風險在認識上被有意無意的縮小,投資回報則被不恰當的預期。今後的3--5年內,這種行為將會達到一個頂點。
礦產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長周期的特點
高風險在通常意義指礦產勘查的成功率較低。其對象是埋藏在地下的礦產資源,由於地質環境的多樣性和復雜性——礦產勘查的高風險性是其主要特點。礦產資源的隱蔽性和不確定性,使礦產勘查從一開始到完成始終處於不斷探索的過程之中。
礦產勘查是一個過程較為復雜的經濟行為,投資風險隱含在礦產勘查的全過程之中,整個過程涉及到政策、法律法規、地方環境、市場、勘查礦種、技術力量和技術方法、地質難易程度等方方面面,較概略的說,隱含幾方面的風險——投資環境風險、市場風險、資源潛力風險。
1. 投資環境風險
投資環境決定投資方向,並進而決定規模和力度。在目前,我國的礦業投資環境明顯的帶有過渡色彩,即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轉型,成熟的礦業市場沒有形成。據www.cmrtrad.com—中蒙俄國際商務網站發布的信息,我國的礦業投資環境一般,屬於可以改造好的一類國家。另據加拿大溫哥華Fraser研究所根據各國(或區域)政府吸引礦產勘探投資政策進行的排名,結果我國政策潛力排名第31位,居於中等地位。綜合來說,我國的礦業投資環境非常一般。
1.1 法律、法規風險
法律、法規的完善與否及執行力,是決定一個國家和地區礦業投資環境的最重要的依據。也是作為投資者的抵抗風險的最後屏障。我國的礦法,制訂於1986年,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當產業經濟發生巨變的同時,我國的礦業經濟卻並未發生根本生的變化。先行礦法,未能從法律底線上保障投資者的利益,立法的滯後,探礦權和采礦權兩權分立,當是主因之一。盡管礦業作為我國重點扶持的基礎產業,在我國國民經濟的運行中處於重要的地位。但國家近15年來,對礦業的前期性投入——礦產勘查的投入逐年減少,另一方面產業政策法規配置失衡,是造成我國近兩年資源形勢嚴重吃緊的重要原因。未來幾年,乃是礦業發展比較關鍵的一段時間,立法方面的完善,政府角色的轉換及程序處置方面的透明公正,對投資者利益的保障,對礦業公司的生產經營尤其是礦產勘查將產生重大的決定性的影響。
1.2 投資者與政府的搏弈風險
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政府是代表國家行使該權利的主體。在礦業權市場未完全成熟前,在某種程度上,相當於政府對資源的佔有。政府在兩權市場建設上,目前,尚處於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角色。一方面,通過礦產資源規劃,探礦權、采礦權的招拍掛,特別是對於資源配置,具有不可取代的優勢地位,投資者只能在這個框架下從業,處於極不對稱的地位;另一方面,特別是地方政府,都有將所在地資源盡快地轉化為經濟優勢的沖動,特別是轉化為財政收入的沖動,盡可能的使利益最大化,投資者必須要忍受前期資金付出的巨大壓力。如在西部地區,個別有色金屬探礦權的招拍掛,其出讓金達到千萬元之巨,而據了解,該區的地質工作程度非常之低,探礦項目的成功性並不大,那麼先於礦產勘查之前所付出的出讓金白白地給政府了。此行為無疑於殺雛雞而取卵。
合法的礦產勘查從程序上首先要獲得勘查許可證。許可證的的取得,有兩種途徑:行政授予和通過招拍掛取得。這里就有一個政府自由栽量權的問題,哪些項目行政授予,哪些項目招拍掛,又通過什麼程序途徑方法,人為操作的因素非常之多。特別除一般石料、磚瓦粘土、建築用砂、水泥用灰岩等礦產外的礦產勘查項目,因地質風險的不可預期,招拍掛方式顯然不僅僅是風險前置的問題,而且是要承擔雙重風險的問題。目前,政府並沒有風險退出機制,即使最終勘查資源為零,招拍掛所付出的出讓金也不會返還(如前例子)。行政授予,通過兩級行政授予(部級和省廳級)的程序設置是非常合理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特別涉及地方縣市過程的核審過程,其障礙非常大。主要表現為:
A、無礦權迭置的證明非常難開;
B、商業性機密得不到保障;
C、政府部門不願承擔安全風險;
D、政府有關人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某些腐敗行為。
礦產勘查投資不同於其它工業項目投資之處還在於投資地域確定性,由於礦產資源賦存的地域性較強,礦床的位置是固定的,一旦項目確定,就再無選擇的餘地,而只能是前赴後繼。為了查明和獲取該礦床的資源,有時不得不在投資過程中不斷委曲求全,接受當地政府和地方提出的某些苛刻條件。
1.3 土地政策和生態環境風險 土地政策是影響當前我國礦業權市場的最大因素之一。同樣據加拿大溫哥華Fraser研究所發布的資料,光從礦產資源潛力來看礦業投資的排名我國第17位,但一旦加上土地政策,排名立刻下跌14位,說明影響非常大。我國現行的土地政策,對於礦產勘查項目所確定的區域其上地面附屬物的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我國的土地也是屬於國家所有的,但其土地使用權則比較復雜,特別包產到戶的農村,其使用權的鏈條拉的很長、分的很散。另外,地面附屬物的歸屬也相當復雜,不僅涉及農戶(或其他所有者)、村民小組、村集體、鄉,還涉及農、林、牧、水利等部門。征地和附屬物的處理、賠償標准無花八門,很難商談。國外礦業公司在我國的礦業投資要出問題,一般也就出在土地處理,面對錯綜復雜的土地關系,望而卻步。
礦產勘查另一顯著的特點是對生態環境會造成潛在的嚴重的破壞。礦產勘查的最終目標是礦業開發,采礦及礦山建設對環境破壞主要表現為形成污染源、采空區的地面塌陷、廢渣堆及尾沙庫的泥石流、露天開採的地面景觀破壞等等。生態環境治理和恢復投入高,難度大。項目潛在的生態環境風險很大。
1.4 稅費風險 礦業稅收制度是礦業投資環境的重要決定因素之一,是評價一個國家礦業投資環境及潛力的一個主要指標,同時還反映了一個國家礦業競爭力的水平。目前我國礦山企業承擔的主要稅費種類很多,稅費較重,遠高於其它工業企業,根據原國家經貿委的調查統計,我國冶金礦山稅費負擔率為15%~25%、煤炭行業為12%、有色金屬礦山為8.5%、鋼鐵企業為6.6%、黃金行業為6.5%。造成我國礦山企業稅費比例過高的主要稅種為資源稅和增值稅。在探礦權運轉階段,探礦所得的稅費如何增收,國家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標准。但一般而言,探礦權能夠轉讓的,均為投資有一定成果的項目,會產生一部分利潤。如果,僅從利潤角度徵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礦業投資的地域性,此地成功一個項目,當地地方政府有可能就徵收了一定的利稅;其他地方失敗幾個項目,其投資成本,如何在成功項目中折算,也即投資失敗項目的成本如何分攤,政府並沒有相應的稅費計算方法。這是探礦權運作過程中,存在的一個政策性極不明確的稅費隱患。
因此,國家礦業稅收制度的調整,對礦業投資項目的收益影響非常大。在目前我國強調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的同時,走出去開發國外礦山,我們也面臨著這樣的選擇,但如對其礦業稅收制度了解不清而貿然進入,必將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2. 市場風險
2.1 經濟周期的影響 礦產勘查的周期與國民經濟運行周期密切相關並受其影響,經濟發展的周期性特徵決定了對礦產品的需求量和市場價格具有明顯的周期性。一般而言,當某種礦產品價格處於低潮時,該礦種的勘查投入會相應減少,探求的資源量/儲量在該時期內會相應的少。而當某種礦產品價格較好時,其礦產勘查的投入會增多。如我省的鉬礦勘查,在2002年低潮期,有很多個企支撐不下去,而在2003年鉬礦價格狂漲以來,光麗水地區鉬礦投資額2004年度即接近5000萬元的合同探礦額。由此可見,經濟周期對礦產勘查的影響之巨。
2.2 市場發達程度的制約 由於我國的探礦權市場發育不成熟,相應的市場機制也很不成熟,各方面的市場配套沒有建立,當前尚處於市場培育階段。該階段市場風險控制不能用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來控制,而是對投資環境和項目能否成功運作的敏感度來控制,「頭口水」喝好了,通體舒服,弄不好,也會嗆去。
2.3 融資風險 探礦權投入的資本需求,以及相當長的勘查周期,使得的資本的沉澱周期較長。目前,探礦投資的風險基金沒有設立,市場融資渠道不暢,融資風險比較大。
3. 技術風險(地質風險)
3.1 技術力量風險 人類礦產勘查的實踐證明,礦業投資的特點是找礦難度大、成本高、效果差,勘探、開發的風險是一般工業企業不可比的。勘查風險其實是技術力量的風險或者說是探礦者的風險。發現一座經濟可采礦床的概率非常低(國際上統計,成功率只有1~2%),並且從發現到探明一個經濟可采礦床的平均成本相當高。探礦者的不同,對於勘查項目的成功與否,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不同的探礦者,勘查的結果可能千差成別。探礦者的敬業精神、技術水平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勘查有運氣的成份,但起主導作用的仍然是人的因素,探礦者的工作態度、工作經驗、工作思路、勘查方法的運用、方法手段的組合、勘查過程對目標礦產的動態認知能力和超前的敏感性以及團隊合作能力等,缺一不可。特別勘查前期的預、普查階段,探礦者的綜合探礦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3.2 資源量的風險 一個勘查成功的礦床,其儲量/資源量的具有可變性,主要在於地質參數、礦床邊界確定、礦床有用組份及品位確定、計算方法等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即便選取了某一計准面,仍然具有一定的計量的誤差。如原國家儲量委員會對儲量誤差的意見為:A級儲量允許誤差±20%,B級儲量允許誤差±30%,C級儲量允許誤差±45%。這方面,意味著地質儲量/資源量在開采時有可能減少很多。理論上講所有類型的工業項目普遍都具有不確定性,但由於額外的地質風險,不確定性這一點在礦業領域更為突出。礦產資源賦存隱蔽,成分復雜多變,在自然界中,絕無雷同的礦床,因而對它的尋找、探明以至開發利用的過程中,必然伴隨著不斷地探索、研究,並總有不同程度的風險存在。
3.3 開采技術條件風險 礦產勘查過程有明顯的階段性,對礦床開采技術條件的研究一般要在詳查階段進行,但對礦床的能否開發利用也是決定性的指標之一,因此,預、普查階段的該方面風險不能完全避免。
3.4 選冶技術條件風險 該風險基本等同於開采技術條件風險。我國的礦產勘查史上,因選冶技術不過關而導致大量呆礦的例子不勝枚舉,但在預、普查階段該方面的風險也不能完全避免。
礦產勘查的高風險主要有投資環境因素、市場因素、地質因素三大方面造成的,由此對於礦產勘查的投資,其風險防範也主要要從上述三個方面入手,盡可能的使風險量化分析,以期能夠控制或掌握,最大限度的減少因風險原因帶來的損失。
文章引用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31d582010009aq.html
⑧ 國家從那一年禁止私人不得私自開采礦山
《礦產資源法》第三條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內資源的所有權。地容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
第三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達到標准構成非法采礦罪。具體刑期依據對礦產資源造成的鑒定損失計算。
⑨ 國標<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礦山開采屬於哪一類,代碼是多少
國標<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礦山開采屬於我國第二產業中的工業中的礦業類,具體代碼就不太清楚了
⑩ 民國時期,礦山管安全的叫什麼
1、傳統民來營家企業自我自發展轉型而來,如胡雪岩,如榮氏家族;2、官員下海,或者直接建立官遼資本主義,也可以叫國有企業,前者如大太監安德海(雖然經商比較失敗),後者如開平煤礦;3、接受了西方教育的創業者,或者買辦獨立經營,或者合資。可以叫買辦,也可以叫外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