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佔用農田如何審批
1. 采礦佔用林地破壞耕地國土局和林業局都可以處罰嗎
兩個單位都可以處罰,但一事不能二罰,即林業的處罰了,國土不能再罰,
2. 果園 旱地 采礦用地 林地 草地 屬於耕地佔用稅的徵收范圍嗎
是的。
佔用耕地和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塗等其他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佔用稅的納稅人,應當按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3. 采礦企業佔地如何補償
1、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2、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3、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4、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上述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4. 修路取土需不需要辦理采礦許可證
有采礦許可證,還需要經過林業局審批辦理佔用林地許可證,才能開采。專非法佔用屬耕地或林地,是指未經法定程序審批、登記、核發證書、確認土地使用權,而佔用耕地、林地的行為。非法佔有耕地、林地行為通常表現為:一,未經批准佔用耕地、林地,即未經國家土地管理機關審批,並報經人民政府批准,擅自佔用耕地、林地的;二,少批多佔耕地的,即部分耕地的佔用是經過合法批準的,但超過批準的數量且多佔耕地的數量較大的;三,騙取批准而佔用耕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虛假文件、謊報用途或借用、盜用他人的名義申請等欺騙手段取得批准手續而佔用耕地,且數量較大的。改作他用是指改變耕地、林地的種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諸如開辦企業、建造住宅、築路、採石、采礦、采土、采河,傾倒廢物等。
5. 農地林地未經政府徵用可以露天采礦嗎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本條中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礦產資源法等法律和國務院行政法規中有關土地管理的規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土地按用途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地、養殖水面等。「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也包括菜地、園地。其中,園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林地」主要包括郁閉度0.2以上的喬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是指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計劃,未經批准擅自將耕地改為建設用地或者作其他用途,或者擅自佔用林地進行建設或者開墾林地進行種植、養殖以及實施採石、采沙等活動。「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是指未經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批准手續、土地徵用、佔用審批手續,非法佔用耕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在被佔用的農用地上從事建設、采礦、養殖等活動,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的農用地的原用途,如佔用耕地建設度假村,開墾林地、草地種植莊稼,佔用林地挖塘養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0年頒布的《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5年頒布的《關於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所謂「數量較大,造成林地大量毀壞」,是指下列情形:(1)非法佔用並毀壞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數量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五畝以上;(2)非法佔用並毀壞其他林地數量達到十畝以上;(3)非法佔用並毀壞本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林地,數量分別達到相應規定的數量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4)非法佔用並毀壞本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林地,其中一項數量達到相應規定的數量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兩項數量合計達到該項規定的數量標准。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6. 有采礦許可證但沒有經過林業局審批,現在林業局告我非法佔用農用地
有采礦許可證,還需要經過林業局審批辦理佔用林地許可證,才能開采。
非內法佔用耕地或林地,是容指未經法定程序審批、登記、核發證書、確認土地使用權,而佔用耕地、林地的行為。非法佔有耕地、林地行為通常表現為:一,未經批准佔用耕地、林地,即未經國家土地管理機關審批,並報經人民政府批准,擅自佔用耕地、林地的;二,少批多佔耕地的,即部分耕地的佔用是經過合法批準的,但超過批準的數量且多佔耕地的數量較大的;三,騙取批准而佔用耕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虛假文件、謊報用途或借用、盜用他人的名義申請等欺騙手段取得批准手續而佔用耕地,且數量較大的。改作他用是指改變耕地、林地的種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諸如開辦企業、建造住宅、築路、採石、采礦、采土、采河,傾倒廢物等。
7. 農田不可以蓋房子可以用來采礦嗎
農田不可以蓋房子和采抄礦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8. 不是基本農田的地礦山開采可以佔用嗎
我國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破壞基本農田的行為,有權責令糾正。因此,非法佔用基本農田可向當地土地部門和農業主管部門舉報投訴。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第二條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第六條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依照本條例負責全國的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級人民規定的職責分工,依照本條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破壞基本農田的行為,有權責令糾正。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佔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非法佔用耕地罪應怎樣量刑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三、非法佔有耕地行為通常表現為:
一、未經批准佔用耕地,即未經國家土地管理機關審理,並報經人民政府批准,擅自佔用耕地的;
二、少批多佔耕地的,即部分耕地的佔用是經過合法批準的,但超過批準的數量且多佔耕地的數量較大的;
三、騙取批准而佔用耕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虛假文件、謊報用途或借用、盜用他人的名義申請等欺騙手段取得批准手續而佔用耕地,且數量較大的。
(9)采礦佔用農田如何審批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6.19 法釋〔2000〕14號)
第三條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采礦、取上、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第九條多次實施本解釋規定的行為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一年內多次實施本解釋規定的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的數量、數額處罰。
10. 農田下不到15米采礦違法嗎哪個部門管
非法佔用耕地進行采礦是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回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答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第六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土地權利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佔用的土地現場進行勘測。
(四)責令非法佔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