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三律是什麼
Ⅰ 無證采礦類指什麼有哪些
無證采礦,是指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行為。其主體包括公司、企業、單位及個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2)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後繼續開采礦產資源;(3)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4)未按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種開采礦產資源(共生、伴生礦種除外);(5)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根據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無證采礦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是: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違法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以違法所得50%以下的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茶園改造名義違法采礦,受到法律制裁——福建省尤溪縣聯合鄉林德汀等人無證開采稀土礦案
2008年2月,福建省尤溪縣聯合鄉政府幹部林德汀得知湖洋村上際茶園地表下方有稀土礦。4月,經與湖洋村村民肖方清、廖友作等人合謀,與湖洋村委會簽訂了茶園改造合同。隨後,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以茶園改造的名義開采稀土礦。經尤溪縣國土資源局發現並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後仍繼續開采,上述行為已構成違法采礦。經福建省國土資源廳依法鑒定,違法采礦造成稀土礦破壞價值達19.62萬元。
2009年10月,經尤溪縣人民法院審理認定,上述行為構成違法采礦罪,依法判處林德汀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判處肖方清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廖友作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3萬元。對其他違法責任人,也分別作出刑事判決。
評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規定,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進一步規定,國家對礦產資源的勘查、開采實行許可證制度,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申請登記,領取采礦許可證,取得采礦權。本案中,林德汀、肖方清、廖友作等人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開采稀土礦,是典型的無證采礦行為。
本案事實清楚,定性准確,但是處理不完全到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規定,無證采礦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是: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0%以下的罰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上述規定,除了應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外,還應追究當事人的行政法律責任。
從本案的處理結果看,當事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但從維護國家礦產資源所有權益出發,還應該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19.62萬元,這樣才能更有力地制裁違法者,使違法者為其違法行為付出高額代價。
違法開采稀土礦造成林地破壞,受到嚴懲——廣東省龍川縣胡大東等人違法開采稀土礦案
2007年以來,江西省農民胡大東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廣東省河源市龍川縣上坪鎮石湖村開采稀土礦。2008年,該礦點被依法關閉,胡大東將該礦點轉讓給當地村民陳華鋒等人。2008年至2010年2月,陳華鋒等人在上述范圍實施了開采。期間,龍川縣政府及管理部門多次清理整頓,陳華鋒等人未停止開采活動。上述行為已構成違法采礦,並造成51.5畝的林地嚴重破壞。
2010年3月,在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的督導下,龍川縣政府及相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將該違法礦點予以取締。5月27日,龍川縣人民法院對違法采礦造成林地嚴重破壞,審理認定構成違法佔用農用地罪,依法判處胡大東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陳華鋒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龍川縣委、政府對監管不力,工作失職的6名公職人員,分別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評析
本案中,違法者違法采礦,並造成了大面積林地的嚴重破壞。上述違法行為既構成了違法采礦,同時又構成了違法佔用農用地,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涉及刑事責任追究問題上,按照刑法的相關規定,則需要看違法者實施的違法行為是一個還是兩個或者數個。如果是兩個或者數個,則應當「數罪並罰」;如果是一個,即同一個行為觸犯了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罪名,則可以按照「擇一從重」的原則,以其中刑事處罰最重的一個罪名定罪處罰,即「重罪吸收輕罪」。本案中,違法者在違法開采稀土礦的同時造成林地大量毀壞。實踐中,對破壞稀土礦的價值數額較難取證,另外,開采稀土礦通常採取滴灌的方法,對該礦產資源的破壞性沒有對其他礦產資源的破壞性大,司法機關以違法佔用農用地罪定罪處罰,應當說是比較適宜的。
雖說上述刑事處罰比較適宜,但是,依照礦產資源法規,應當對胡大東、陳華鋒的無證采礦行為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采出的礦產品等行政處罰,而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卻未給予,這是本案處理存在的不足之處。
無證采礦拒不停,法不容情受嚴懲——廣東省潮安縣劉燦勇等人違法開采陶瓷土礦案
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廣東省潮安縣磷溪鎮溪口七村村民劉燦勇夥同潮州市湘橋區六畝村黃雨金等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潮州市湘橋區東街道「美人城」區域內,違法開采陶瓷土礦。期間,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多次對其進行警告和制止,但其未停止違法開採行為。經依法調查和鑒定,劉燦勇等人違法開采陶瓷土礦5098.3噸,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達18.5848萬元。
2009年12月,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依法作出判決。認定劉燦勇犯違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認定黃雨金犯違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評析
這是一起典型的無證采礦案件。
劉燦勇、黃雨金等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采陶瓷土礦,經當地國土資源等主管部門多次制止,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其行為已構成違法采礦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依法認定劉燦勇、黃雨金犯有違法采礦罪,定性准確,量刑適當。
無證采礦破壞資源,被判刑——湖北省長陽縣秦旭鵬違法開采鐵礦案
2009年6月,湖北省長陽縣榔坪鎮社坪村村民秦旭鵬,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榔坪鎮鳳凰山小學東側開采鐵礦資源。同年7月,榔坪鎮政府發現後進行制止。隨後,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兩次對其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但秦旭鵬均未停止違法開採行為。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調查並鑒定,秦旭鵬違法開采鐵礦共計2907噸,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達31.9萬元,涉嫌犯罪。
2009年12月,秦旭鵬被依法逮捕。2010年3月,長陽縣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其構成違法采礦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萬元。
評析
本案中,秦旭鵬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情況下,擅自開采鐵礦,在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兩次對其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其行為屬違法采礦。長陽縣人民法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認定秦旭鵬犯有違法采礦罪,其定性是准確的。但存在量刑偏輕,沒有說明依據或者理由。
違法採煤引發安全事故,受到嚴懲——四川省攀枝花市何志波違法採煤案
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四川省西充縣農民何志波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政府發出明令禁止違法採煤的通告之後,違反禁令,擅自將太平鄉半海村爛泥箐山後一關閉炸封的煤井打開,組織人員違法採煤。2009年2月13日,違法開采引發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失蹤的嚴重後果。當地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調查,並申請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對違法採煤造成的破壞價值進行鑒定。經依法鑒定,何志波違法採煤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9.23萬元,涉嫌犯罪。
2009年7月,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何志波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和違法采礦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評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違法采礦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件。
本案中,四川省攀枝花市何志波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將一關閉炸封的煤井打開,組織人員開採煤礦資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關於「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申請,經批准取得采礦權,並辦理登記」的規定,上述行為構成了違法采礦,並發生了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失蹤的嚴重後果。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調查,經申請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對違法採煤造成的破壞進行鑒定,何志波違法採煤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9.23萬元,已涉嫌違法采礦罪。
從該案的案情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規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認定何志波構成違法采礦行為,定性非常准確。那麼,上述行為是否構成了違法采礦罪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構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違法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即屬於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構成違法采礦罪。本案中,當地政府已經發出明令禁止違法採煤的通告,何志波違反政府禁令實施違法采礦,屬於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採的情形,且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達到5萬元以上,構成了違法采礦罪。
本案的處理,定性准確,適用法律正確。既嚴厲懲處了違法行為人,有力地打擊了違法采礦行為,又起到了震懾和宣傳教育作用。
夜間盜采砂石,巡查發現查處——寧夏石嘴山市孫亮違法采砂案
2010年7月,石嘴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巡查發現本地人孫亮動用兩台裝載機正在大武口區110國道西側無證開采砂石。執法人員當場進行了制止,並對採掘設備進行了證據保全。隨後,經石嘴山市國土資源局立案調查認定,孫亮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於7月4日晚至7月5日凌晨開采砂石44車,獲取違法所得1540元。其行為屬於違法采礦。石嘴山市國土資源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停止違法開採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540元,並處罰款18460元。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自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該案已於2010年7月底結案。
評析
本案案情較簡單,但執法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值得學習借鑒。
對於分布廣泛、埋藏淺的砂石粘土等礦產資源,小規模開采不需要大型設備。違法行為人害怕被發現,往往在夜間開采,極具隱蔽性,很難被發現。本案由石嘴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夜間發現,實屬不易。同時也說明了巡查手段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眾所周知,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沒有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手段,面對無證采礦行為,只能責令停止違法開採行為,如果當事人拒不停止開采,往往束手無策。在這種情況下,採取證據先行登記保存,經常能起到意外的作用。《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當事人違法采礦的設備、車輛、工具等進行證據先行登記保存。這樣做有法律依據,不是扣押,但是會起到扣押的作用。采礦設備、工具等往往具有較高的價值,違法行為人不會棄之不顧,為此,當事人往往會主動配合調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調查難的問題。
以建高效農業園為名違法採煤受嚴懲——山西省平定縣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違法採煤案
2009年12月,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向平定縣政府申請,在該縣張庄鎮張庄村柏井溝已關閉的煤礦范圍內,佔用該村集體土地建設「高效農業園」。平定縣政府予以同意。隨後,該公司自2010年1月底開始,未進行任何農業開發,而是進行了違法採煤活動。期間,平定縣國土資源局曾多次予以制止,但該公司的違法採煤活動時斷時續。經勘測,該公司違法採煤共計4.5萬噸,獲取銷售收入1076萬元,尚有6000噸煤堆放在儲煤現場,尚未銷售。另查,平定縣政府對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所謂的「高效農業園」,收取了臨時佔地費,在該公司實施違法採煤後,以「往來款」名義收取了預付稅金200萬元。而且在多次接到張庄鎮政府對上述違法採煤行為的報告後,也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查處。
在國土資源部的掛牌督辦下,2010年11月,平定縣國土資源局對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停止違法采礦,沒收儲煤現場存煤6000噸,沒收違法所得1076萬元,並處違法所得10%共計107.6萬元的罰款。2011年3月平定縣國土資源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將此案移送縣公安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對平定縣政府及管理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中存在的問題,山西省監察廳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給予平定縣常務副縣長張映濤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平定縣副縣長張志先行政警告處分。對陽泉市和平定縣國土資源局的有關責任人員,也分別給予了行政處分。
評析
這是一起典型的違法采礦案件。
山西省平定縣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向當地政府提出建高效農業園。獲取同意後,卻未進行任何農業開發,而是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採煤。在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多次對其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已經涉嫌違法采礦罪。平定縣國土資源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及現場存煤,並處罰款的處罰,以及將違法采礦責任人移送平定縣公安局追究刑事責任,定性准確,適用法律正確。
平定縣政府對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的所謂「高效農業園」,收取了臨時佔地費,在該公司實施違法採煤後,以「往來款」名義收取了預付稅金200萬元。在多次接到張庄鎮政府對上述違法採煤行為的報告後,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查處,說明該縣政府有關領導對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的違法采礦行為是縱容的,也說明他們在履行監管職責中存在嚴重問題。山西省監察廳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是完全合法的。
違法開采稀土,受嚴懲——江西省信豐縣違法開采稀土礦案
2010年2月以來,江西省贛縣村民湯景明及信豐縣村民王金鋒等人,在信豐縣的新田、虎山、安西、大橋4個鄉鎮違法開采稀土礦。至3月下旬,相繼形成22個違法開采稀土礦點,其中當地政府明令取締的堆浸礦點15個,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開採的礦點7個,並造成林地嚴重破壞。
3月下旬,贛州市和信豐縣政府接到群眾舉報後,採取果斷措施,依法予以懲治。目前,違法開採的22個礦點已經全部取締。對造成林地嚴重破壞,涉嫌犯罪的湯景明、王金鋒、劉海龍、曹陽明、吳金華5名責任人,公安機關予以刑事立案,其中刑拘1人,取保候審4人。贛州市監察局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信豐縣副縣長謝永清,給予政紀處分。對有關鄉鎮政府的有關責任人員,分別進行了責任追究。
評析
這是一起群發性的濫采亂挖礦產資源案件,同時由於違法開采稀土礦造成林地嚴重毀壞。對這樣一起群發性的濫采亂挖礦產資源案件,贛州市政府及管理部門所採取的措施是果斷和迅速的。由於採取的措施比較果斷和迅速,濫采亂挖者只是進行了礦土堆積,尚未采出礦產品即被打擊取締。雖然未采出礦產品,但已造成林地嚴重毀壞。因此,當地公安機關以涉嫌違法佔用農用地罪,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刑事立案,定性准確,適用法律正確。
上述群發性的濫采亂挖,涉及的礦點眾多,且已造成林地被嚴重毀壞,反映出信豐縣政府及相關鄉鎮政府在礦產資源的管理中存在問題。贛州市監察局對發生上述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信豐縣副縣長,以及鄉鎮政府的有關責任人員,分別進行了責任追究,將起到非常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Ⅱ 采礦權可否為第三人提供反擔保 可以的話有什麼注意事項和法律依據
1、應當是可以
2、需要注意的事項和采礦權抵押注意事項差不多,如下:版
(一)擔保金額不得權高於采礦權人實際投入的資金;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結清有償取得采礦權的費用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
(四)采礦權屬無爭議;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依據的話應當是《擔保法》及主管部門的政策、規章制度。
請實踐過采礦權反擔保的高手解答。
Ⅲ 和采礦有關的違法行為主要有哪些,法律責任是什麼
1、無證采礦
違法主體:一般主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第3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5條,《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3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法》第39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42條,《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38條。
處罰內容: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0%
以下的罰款(省條例是20%至50%);
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2、越界采礦
違法主體:采礦權人。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第3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5條,《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22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法》第40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42條,《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39條。
處罰內容:責令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賠償損失,沒收越界開採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0%以下的罰款(省條例是10%至30%);
拒不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吊銷采礦許可證,依照刑法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3、破壞性采礦
違法主體:采礦權人。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第29、30、37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31條,《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23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法》第44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42條。
處罰內容:處以相當於礦產資源損失價值50%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采礦許可證;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4、無證勘查或者超越批準的勘查區塊范圍
違法主體:一般主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第3條,《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方法》第9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26條。
處罰內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予以警告,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5、未經批准,擅自進行滾動勘探開發、邊探邊采或者試采
違法主體:探礦權人。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第3條,《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7、19、20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27條。
處罰內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6、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滿6個月未開始施工或者施工後無故停止勘查工作滿6個月
違法主體:探礦權人。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17條,《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17、18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29條。
處罰內容: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原發證機關可以吊銷勘查許可證。
7、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
違法主體:一般主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處罰內容: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礦法實施細則是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罰款)。
8、未經批准,擅自轉讓探礦權,采礦權
違法主體:采礦權人。
處罰內容: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違反礦法第6條的規定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的、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9、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將采礦權轉給他人進行采礦的、擅自將礦山企業承包、租賃給他人開采礦產資源
處罰內容: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省條例規定罰款1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Ⅳ 采礦權是什麼
采礦權抄是指業主取得一個襲礦山的開采權,即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交有關資料而取得某個礦山的采礦許可證。采礦權就是財產權,擁有采礦權即表明你對某個礦山具備開采和經營權利。
如果你有采礦權,你就是老闆了,還愁什麼就業問題?直接開業的了!
Ⅳ 魔獸世界采礦問題
千針石林抄,主要有三個地襲方,
第一個是飛羽洞,裡面是30左右的鳥人,裡面3個礦點刷2鐵1銀。
第二個就是從洞走下來,就是亂風崗對面的半人馬洞穴裂蹄堡,這里比飛羽大了一些但是如果站在中間的話也可以搜索到全洞的礦脈,這里刷鐵和秘銀,但幾乎沒什麼規律,個別時候在最裡面還刷一處真銀礦。從飛羽走過來的路上也有部分錫礦和銅礦,如果前期沒有挖到足夠的礦那麼可以在這里繼續挖。
第三個,出半人馬那裡往升降梯方向走一路上有可能挖到錫,並且,在升降台下來的地方有個山洞,鐵礦還算比較集中。走到升降梯以後向白沙崗方向走。在白沙崗附近有一處礦點,也是有機會挖到鐵的。然後走到風巢,就是雙足飛龍那裡。這個地方礦點比較分散,所以大家要仔細點不要漏掉一個地方,尤其這里從下方的有一條小坡是通上山頂的,山頂有兩個礦點不要漏掉。在這里然後再跑向飛羽洞,路上仍然有礦可以挖。就這樣周而復始,練到175就可以換地兒了。奧達曼FB出去的荒蕪之地也較多鐵礦,真銀礦
Ⅵ 采礦有哪些方法
兩個你是工程的話,可以做一個工程頭盔。采礦技能+5
如果你是附魔的話,可以給自己手套附魔。采礦技能+5
如果兩個都是,不曉得是不是+10哦。
挖礦的地方,有一個規律。
當前怪物等級乘5.就是你挖礦的點數。
比如:荊棘谷的怪物是 38 級的,那麼 38*5=190.就是說你挖礦差不多這個點數就可以去挖了。或者更早一點。
60級去外域,60*5=300,就是你挖礦技能點到300之後,就能去外域挖了。
大概就是這樣個規律。你打開大地圖,點開每個地圖,應該可以看到該地圖的怪物等級。自己算算。
Ⅶ 在煤礦掘進支護中,涉及到的懸吊理論、爆破三區理論、礦壓三帶理論、岩石松動圈理論分別是什麼意思
1、錨桿支護懸吊理論:此理論認為將較軟弱岩層懸吊在上部穩定岩層上,以增強較弱岩層穩定性。
錨桿支護原理:1、懸吊作用,此理論認為將較軟弱岩層懸吊在上部穩定岩層上,以增強較弱岩層穩定性。2、組合梁作用,此理論認為一方面錨桿的錨固力增加了各岩層的接觸壓力,避免各岩層見出現離層現象,另一方面增加了岩層的抗剪強度,阻止岩層間的水平錯動。3、組合拱理論、此理論認為在彈性體上安裝具有預應力的錨桿,能形成以錨頭和緊固端為頂點的錐形壓縮區,形成擠壓加固拱。4、最大水平應力理論、此理論認為,礦井岩層的水平應力通常大於垂直應力,水平應力具有明顯的方向性,最大水平應力一般為最小水平應力的1.5~2.5倍,因此錨桿錨桿起到約束離層和抑制岩層膨脹的作用。
2、爆破三區:炸葯在鑽孔內爆炸,瞬間釋放出巨大能量強烈地沖擊周圍的岩石,在岩體中形成以葯包為中心的由近及遠的不同破壞區域,分別稱為粉碎區、裂隙區和震動區。
壓縮粉碎區compressed;crushed zone
當炸葯爆炸後,形成每秒數千米速度的沖擊波,伴之以高壓氣體在微秒量級的瞬時內作用在緊靠葯包的岩壁上,致使近區的堅固岩石被擊碎成為微小的粉粒把原來的葯室擴大成空腔,稱為粉碎區;如果所爆破的岩石為塑性岩石,則近區岩石被壓縮成堅固的硬殼空腔,稱為壓縮區。
破裂區crack zone
又稱裂隙區。炸葯在岩體中爆炸後,強烈的沖擊波和高溫、高壓爆轟產物將爆源近區岩石破碎成粉碎區(或壓縮區)後,沖擊波衰減為應力波。應力波雖然沒有沖擊波強烈,剩餘爆轟產物的壓力和溫度也已降低,但是,它們仍有很大的能量,將爆破中區的岩石破壞,形成破裂區。
振動區viberation zone
炸葯爆炸所產生的能量在壓碎區和裂隙區內消耗了很多。在裂隙區以外的介質中不再對介質產生破壞作用,而只能使介質質點發生彈性振動,直到彈性振動波的能量完全被介質吸收為止。該作用區的范圍比前兩個大得多,稱為振動區。
爆破的外部作用blasting action in rock near the free face
在最小抵抗線的方向上,岩石與另一種介質(空氣或水)相接觸,當最小抵抗線W小於臨界抵抗線耽時,炸葯爆炸盾除發生內部作用外,自由面附近也發生破壞。這種引起自由面附近岩石破壞的作用稱為爆破的外部作用。
3、礦壓三帶理論:一般是采場上方,分 垮落帶、裂隙帶又稱斷裂帶、彎曲下沉帶。
四區、三帶的規律和特點,影響三帶高度的主要因素。
四區(1)充分采動區:位於采空區中部上方,該區內的岩層垮落與沉降已趨於停止,但范圍仍隨開采范圍擴大而不斷擴大;岩層平行於其原始層位;移動向量達到最大程度。(2)頂底板壓縮區:受支撐壓力作用而形成的;該區中頂板岩層距地表越近,下沉值越大。(3)最大彎曲區:此范圍岩層向下彎曲的程度最大;岩層層面上將出現較多的拉伸裂隙,甚至使整層岩層斷裂。(4)底板隆起區:由於卸壓及水平方向的壓縮,底板出現均勻隆起區和不均勻隆起區。
三帶(1)垮落帶:由采礦引起的上覆岩層破壞並向采空區垮落的岩層。特點:分為規則垮落帶和不規則垮落帶;岩石的碎脹性使垮落帶岩石的體積明顯增大;高度取決於采出厚度、上覆岩層的岩性、碎脹系數和煤層傾角。(2)斷裂帶:垮落帶上方的岩層產生斷裂和裂縫,但仍保持其原有層狀的岩層。特點:岩層層面上出現垂直於層面的拉伸裂隙;各岩層之間產生平行於層面的離層;岩層一般都能導水;斷裂帶隨開采空間擴大而向上發展,達到最大,繼續擴大時,高度又隨之降低;重復開采時,高度上升幅度減小。(3)彎曲帶:斷裂帶上界至地表的岩層。特點:具有隔水性;保持整體性和層狀結構,很少存在離層裂隙;采深較大時,彎曲帶高度可能遠大於垮落帶和斷裂帶高度之和;地表下沉盆地邊緣往往要出現張裂隙。
影響三帶高度的因素:(1)頂板岩性;(2)煤層傾角;(3)采高及厚煤層分層次數;(4)采空區范圍大小;(5)采空區處理方法。
4、岩石松動圈理論:硐室或地下空間開挖引起周圍應力集中所導致的圍岩破壞、松動、弱化或塑性變形的范圍。
「新奧法」理論有一個先天缺陷:圍岩的彈塑性假設,將彈塑性變形作為支護的主要對象,這與實踐嚴重不符;而松動圈理論完全是實踐的總結,據鐵科院的研究,松動圈以外是壓密圈,正是這個壓密圈承受圍岩應力,所以,支護只解決松動圈帶來的荷載。
董方庭(中礦教授,松動圈理論提出人)關於圍岩松動圈理論的自述
客觀的事物客觀地存在著,發現它卻往往是偶然的。在1979年,最初我只是對錨桿的作用機理感興趣,我的第一個意識就是圍岩的狀態決定錨桿的作用機理。當時超聲波測試剛剛在煤炭系統中應用。在這一觀點的驅使下我在淮北礦務局朱仙庄礦進行了大量的超聲波測試。這些資料清楚地告訴我,圍岩存在著一個聲波速度降低區,其規律性很強。從聲測的機理分析這是一個圍岩破碎區,這就是大量巷道開鑿後的圍岩狀態。這一測試結果將我從原來的興趣上引開,我提出了幾個問題:
(1)這一狀態產生的原因;
(2)這一狀態與當時流行的支護理論有什麼不同。
初步推論,這一狀態的產生是圍岩應力作用的結果,巷道開鑿後,圍岩原岩應力會發生變化,圍岩應力以集中應力的方式在圍岩中重新分配, 圍岩從三向應力的強度降低到二向應力的強度。這兩種變化使圍岩發生了超過圍岩極限強度的破裂變化,即後來我稱之為的圍岩松動圈。開巷後圍岩狀態被確定,產生這一狀態的原因被初步確定,我們的目標改為研究支護荷載問題,即支護理論問題。支護荷裁決定於圍岩狀態:鬆散介質理論認為冒落拱內岩石重量是支護的外荷載;彈塑性理論認為控制彈塑性變形為支護的荷載,或者破碎區的岩石重量為支護的荷載;而松動圈理論認為圍岩松動圈產生過程中岩石的碎脹力(碎脹變形)為支護的荷載。
為了回到原先的研究目標,對錨桿的作用機理我們初步認為:無松動圈時錨桿無支護作用;中等松動圈時錨桿起懸吊作用;大松動圈時錨桿為組合拱作用。當時就在朱仙庄礦井進行了試驗,並寫出了兩篇論文,其中一篇還在煤礦基建系統在杭州召開的學術會議上宣讀,1980年獲淮北市科技進步獎。
1982~1983年我們有機會與徐州地區的王莊礦合作,經過對該礦松動圈的測試,確定其中一部分巷道不用錨桿,確定一部分運輸大巷的松動圈值為0.7m,使用長度為1.1m的錨桿。這在當時是我所知道的最短的錨桿(原支護用錨桿為1.8m)。1982年由江蘇省煤炭系統組織召開了鑒定會。事隔將近10年,該礦已大面積應用這項技術,這是松動圈支護理論首次完整的應用。它在技術上的最大特點是可用理論的方法確定錨桿的支護參數。此理論發展到目前,已經初步確定了自己的支護觀點、分類方法和錨桿支護機理。
1984年淮北礦務局石台礦第二水平井底車場開拓工程被大量破壞,只有U型鋼支護可以維護,其松動圈值大都是1.7m左右,我們確定採用有效長度1.5m的錨桿用組合拱理論進行支護,取得了成功,其成本降低了一半左右。組合拱理論是國外的模型研究資料,是我們首先將這一理論應用到工業試驗,取得了成功,我們的成果是測到了破裂岩石錨固體強度。
1985年研究生閆鳳山在洛陽89002研究所的相似模擬試驗台上完成了重要試驗。他在真三軸試驗台上演示了圍岩應力和圍岩松動圈的發展過程,並且做出了錨桿的組合拱作用。這就在理論上證明了圍岩松動圈理論,即開巷後圍岩的彈塑性變形遠遠小於其岩石破裂時所產生的碎脹變形。意外的是,在做了理論分析後,發現在試驗條件下,巷道跨度、支護的強度對圍岩松動圈值的影響較小。後來宋宏偉教授在不同實驗台上的大量實驗結果也證明,當跨度在3~7m范圍內,它們的顯著性很小。這樣松動圈支護理論就給學術界提出了幾個有趣的問題,也給這個理論的分類方法提供了充分的條件。因為如果巷道支護類型及強度在多數條件下部對松動圈值影響較大,則現用的圍岩松動圈分類方法將失去應用基礎。在這個試驗的基礎上我們的圍岩分類方法於1985年在《建井技術》上正式發表了。實際上
這一分類思想和具體內容在20世紀80年代初已經在我們的工業實驗中應用了。
松動圈支護理論的產生有一個過程,1979年到1985年,巷道圍岩松動圈支護理論、分類方法和錨噴支護機理三個有機的部分初步建立起來,用三句話可以概括:
(1)支護的主要對象(荷載)是圍岩松動圈形成過程中的碎脹力;
(2)松動圈是地應力與圍岩強度的函數,它是一個綜合指標,其值越大支護越因難,達到1.5m時即為軟岩支護技術;
(3)根據圍岩的狀態、圍岩松動圈的大小確定錨桿支護機理。
對這一理論的產生,爭論點有二:
第一,現有支護方法在開始能否提供足夠的支護力使圍岩不進入破裂狀態。
我們認為所有的支護不能及時進行,在圍岩的彈塑性變形後才能施工。支護都與圍岩有一個不密實的空間,支護力是從極小的值開始,圍岩大變形後才能達到設計強度。因此,現有支護(超前支護例外,包括錨桿支護)沒有能力阻止松動圈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松動圈產生了,圍岩的彈塑性變形、圍岩的碎脹變形、圍岩破碎帶內岩石重量,它們誰是支護的主要對象。
松動圈理論認為碎脹變形(力)遠遠大於其他兩個荷載。
1995年以後,我們進行了大面積推廣和繼續完善理論和技術工作,先後與數十個礦務局合作,在不同的地層和工程中實驗推廣這一理論和方法。其中,雞西礦務局的109m2大斷面硐室,平頂山、淮南的軟岩支護,開灤礦務局的1160m的深井支護,兗州南屯礦、潞安王莊礦和漳村礦的放頂煤順槽錨桿支護等都取得了成功,並且獲得了突出的技術經濟效益。在此期間唯一的一次失敗,是由於設計錯誤,發生在淮南礦務局的謝橋礦東風井。與此同時,山東礦業學院、西安礦業學院、黑龍江礦業學院的教師們,分別在他們的工作中推廣。其中,遼源礦務局梅河礦在該局池祥赫副總工程師的帶動下,一舉使一個虧損的礦井年盈利2千萬元左右。平頂山礦務局也已在全局推廣。
這一理論經過20餘年的發展,仍然有一些重要的問題待解決:在理論方面,各種岩石的碎脹力定量問題。這個問題的解決之日也是地下工程支護設計徹底擺脫經驗方法之時,它的解決就是支護荷載定量問題的解決;在分類方法方面,簡便、快速的測試手段需改進,軟弱岩石的松動圈准確測定方法需研究;在錨桿支護技術方面,破裂岩石錨固體強度問題、組合拱的強度問題、組合拱的預留量問題等。還有我們未能預見到的理論和技術問題以及外荷載定量問題的解決,將使地下工程的支護設計完全可以使用理論的方法來解決。
岩土工程學科有三大部分:岩石性質、支護理論和支護技術。目前受彈塑性支護理論的影響,岩石極限強度以前的本構關系研究比較完善。而松動圈支護理論更看重岩石峰值後的本構關系,目前這一部分的研究工作非常薄弱。相應的支護技術,特別是錨桿支護理論和技術將用松動圈理論來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因此,可以預見,隨著這一理論的完善和發展,將從基礎上影響岩土工程學科,特別是深部地下工程部分。
Ⅷ 什麼是三級礦量平衡
指在礦床開采過程中按巷道掘進的程度及
采礦准備
程度,分別
圈定
的
可采儲量
達到平衡的情況。
生產礦量
分為
開拓礦量
、
采准礦量
、
備采礦量
三個級別(
露天礦
的采准礦量與備采礦量是一致的),故又稱為
三級礦量
。
開拓礦量分為
地下礦
山的開拓礦量和
露天礦山
的開拓礦量。在已開拓的礦體范圍內,按設計規定的
采礦方法
所劃分的
采准坑道
(如上下中段運輸
平巷
、
采礦場
的天井等),均已開掘完畢,
生產探礦
已完成,
采場
外形業已形成,則此采礦場范圍內的開拓礦量,減去
開采損失
及采准礦量儲備期限內不能開採的礦量後,即為采准礦量。
在開采台階上,礦體的兩面圍岩已被剝離,台級上面和側面礦體已露出,平台探礦工作已完成,上個台級坡底線向外留出采礦設備佔用的最小
安全平台
寬度以外,並夠布置一
排炮
孔以上寬度的,具備
回採
條件的礦量,稱為備采礦量。
(8)采礦三律是什麼擴展閱讀
控制採掘(剝)平衡的措施有:
1、合理制定地下礦的三級礦量
礦山應根據
礦床地質
條件、生產規模、采礦方法、
采礦強度
和採掘(剝)周期,制訂出合理的三級礦錄的保有標准,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2、保持採掘比例的超前關系
礦山應根據本礦的具體條件規定開拓、生產探礦、采准、切割和回採之間的合理超前關系。
3、編好
礦山採掘進度計劃
具體安排礦體、階段和
礦塊
的
同采
順序,逐年的礦石產量與質量,基建與生產的銜接。採掘相適應的超前關系和按期准備出三級礦量。同時,應使逐年所需的採掘設備和人員與材料和
備品備件
保持平衡
,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地下礦山
還應堅持
礦房
和
礦柱
按比例回採的原則,及時處理
采空區
。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
-採掘平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三級礦量
Ⅸ 非法采礦屬法律第幾條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非法采礦罪;破壞性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專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屬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Ⅹ 什麼是二級礦量三級礦量
三級礦量又叫生產礦量,指的是在礦床開采過程中按巷道掘進的程度及采礦准備程度,分別圈定的可采儲量,叫做生產礦量。生產礦量分為開拓礦量、采准礦量、備采礦量三個級別(露天礦的采准礦量與備采礦量是一致的),故又稱為三級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