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製造園區應急管理
❶ 企業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應該如何開展,做好哪些方面
應急管抄理一般分為三個大襲類:1、應急預案管理,2、應急物資配備,3、應急演練。
所以一般從以上三個大類來進行應急管理提升。
首先,應急預案管理方面。我認為特別要在現場處置方案方面多下功夫。有位專家說得好,預案體系裡面應該包含發生什麼事故關什麼閥門和哪個開關都得明確。最好以圖片形式進行標明。
第二,在應急物資方面要考慮得全面一些。以可能發生的事故為依據,從救人、救災2方面來考慮。企業能力不錯的話,應多配一些並做好日常檢查和更新工作。
第三,應急演練。不要把應急演練走過場,或者每年每季度都整個滅火器使用培訓當作應急演練。(很多人把點堆火那個滅火器噴一噴就要應急演練)。各級演練幾乎都是全員的事。對規范企業廠級演練而言,機關部門有機關部門的事(辦公室後勤、人力資源應急救援隊、黨群信息發布、財務給錢等等)。不應割裂的認為應急演練就是現場那幾個人的事。
第四,還要注意安全管理上面全員培訓的工作。除應急演練強化技能以外,還應多舉辦一些對應事故急救、搶救技能的培訓。
❷ 誰有機械廠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啊 或者指導參考一下也可以啊 謝謝了
看看這個,合不合你意。
機械行業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總 則
1.1 編制的目的
規范機械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範風險與事故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為了及時有效地組織對突發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採取應急救援行動,維護社會的安定和正常秩序。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5、《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條例》
1.3 適應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嶧城區行政區域內機械生產製造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觸電、火災等突發事故。
1.4 工作的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充分發揮機械從業人員和專業救援力量的主觀能動性的同時加強安全防護,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機械事故應急辦公室統一領導下,根據各自的職責和許可權,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工作機制。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預防預測和預警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質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 組織體系
區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政府及區安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2.2 組織機構
設立嶧城區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區經貿局。
總 指 揮: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政府協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區長助理和區
經貿局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公室
區經貿局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區公安分局
區環保局
區衛生局
區民政局
區消防大隊
區總工會
區監察局
區行政執法局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3職責
機械行業發生事故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全區機械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系統應急演練。根據機械安全監管職責分工為:經貿局負責機械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機械行業的公共安全管理。按分工要求由經貿局牽頭組織機械生產經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公安部門牽頭組織公共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4 隊伍編成及任務
2.4.1快速反應力量
區機械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八個救援專業組。
(1)指揮協調組
組 長:區政府區長助理
副組長:區經貿局局長
任務:
a.v組織應急救援的協調指揮工作;
b.組織救援物資、電力供應和裝備調度等;
c.協調救護人員和技術專家,確定救護技術方案和措施。
(2)事故救援組
組 長:區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任務:
a.組織搶救事故現場人員;
b.研究並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3)技術專家組
組 長:由總指揮確定
副組長:區環保局副局長
任務:
a.研究制定搶救技術方案和措施;
b.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c.參與事故調查。
(4)交通治安保障組
組 長: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副組長:區交警大隊大隊長
任務:
a.迅速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
b.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
c.協助事故救援組組織調動運輸工具;
d.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
(5)醫療救護組
組 長:區衛生局局長
任務: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b.協調相關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c.協調血站、防疫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6)事故救助協調組
組 長:區民政局局長
副組長:區勞動保障局副局長
任務:
a.組織做好傷亡人員家屬臨時安頓工作;
b.組織協調有關治療和善後處理等問題。
(7)事故調查組
組 長: 區經貿局副局長
副組長:區安監局副局長
副組長:區監察局副局長
副組長: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副組長:區總工會副主席
副組長:區環保局副局長
副組長:區安監局副局長
任務:
a.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b.追查事故原因及有關責任人員;
c.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調查工作。
(8)事故綜合組
組 長: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任務:
a.建立事故救援信息網路;
b.向社會公布事故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c.協調總指揮、副總指揮等值班安排。
2.4.2 基本救援力量
由機械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區指揮部命令,迅速集結職工隊伍,攜帶必要的的救援設備器材,趕赴救援現場。
社會救援力量由區衛生局和區人民醫院、區中醫醫院等組成,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執行增援任務。
根據處置事故需要,迅速到達事故現場,並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完成各自任務。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預測
全區機械安全生產事故預測主要表現為以下情況:在機械的生產製造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火災、觸電、廠內機動車輛傷害等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3.2 信息傳送和報告
嶧城區經貿局行使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信息收集報告,對機械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有關信息組織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監測和上報。
3.2.1 信息報送渠道
主渠道:全區開通機械安全報警電話(7758091),設在區機械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受機械事故現場的信息報告,有關信息應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政府的,由區機械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區經貿局)按程序要求直接上報。
分渠道:鎮(街道)安監所或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信息報送區紡織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再由指揮中心報送上級部門。
3.2.2 信息報送時限
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馬上將事故概要情況報區紡織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填報《嶧城區重大安全事故快報表》,事故處理結束後,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3.3 預警
(1)建立健全危險源管理制度,明確責任。
(2)加強教育培訓,定期檢查,做好日常管理。
(3)抓好信息反饋,及時整改隱患。
3.4 預警級別及發布
3.4.1 預警的級別
預警的級別:三級、二級、一級。
3.4.2 預警的分類
預警的分類:一般事故(三級),重大事故(二級),特大事故(一級)。顏色依次為藍色、橙色、紅色。
本預案基本指導重大事故(二級)預警。
3.4.3 預警發布
嶧城區經貿局根據事故現場需要,組織協調全區機械安全預警發布;如出現重大、特大事故時負責組織其他應急救護隊迅速趕赴現場,開展緊急救援工作。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發生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時,指揮中心在接報後應立即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進入響應行動狀態;指揮中心同時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組織救援行動。
4.2 響應程序
4.2.1機械重大安全事故響應時,指揮部啟動並實施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需要上級政府、部門或其他應急力量支援時,向上級政府提出請求。本預案啟動時,區安監局及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和相關鎮(街道)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相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相關部門、醫療系統,特別是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避免安全生產事故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4.2.2 現場人員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故擴大,並報報告當地政府或指揮中心。
4.2.3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盡可能地作出標志,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
4.3通訊
指揮中心(嶧城經貿局)聯系電話:7758091,緊急報警電話:110或119。
4.4 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後,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指揮部應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4.5 醫療衛生救助
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相關醫療救護機構提供緊急救治裝備、特種葯品並派出有關專家和醫防人員進行支援,需要進行防疫的,應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6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7 群眾的安全防護
機械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當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撤離和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內容包括: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村居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實施疏散、轉移,並負責治安管理;
(4)區民政局負責應急避難場所。
4.8 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的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本行政區域處置能力時,區政府向市政府或由市政府向上級申請社會力量支援。
4.9 事故檢測與評估
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和依據。
4.10 信息發布
事故綜合組對紡織重大安全事故災難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並以指揮部或區安委會辦公室名義實施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要遵循及時、主動、客觀、准確、規范原則進行,並嚴格審查、發布程序。
4.11 應急結束
當遇險(含失蹤)人員全部發現,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准,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排除後,經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結束由區政府或者有關規定要求的上級人民政府宣布。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由事故救助協調組負責組織事故災難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治療、安置、補償和工傷鑒別,徵用物資和勞務補償等事項,盡快清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 社會救助
由區民政局動員社會力量,積極組織協調社會捐贈,並負責捐贈資金、物資的管理和監督使用。
5.3 保險
5.3.1 參加現場救助的政府公務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3.2 參加救助的專業救助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3.3 保險機構應及時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4 事故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事故調查組應全程開展勘察、取證和分析等工作,並應在應急狀態解除後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災難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所採取的主要行動,及時作出書面報告。
總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災難的基本情況,事故災難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經驗教訓和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及其處理結果等。
6 保障措施
6.1 基本信息與通信保障
機械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建立信息系統維護以及信息採集等制度。明確參與部門的通訊方式,分級聯系方式,並提供備用方案和通訊錄。
應急狀態時,事故綜合組明確應急期間領導機關、指揮部及其他重要場所的通信保障方式。
6.2 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 救援裝備保障
機械生產製造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管理;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配備的裝備,必須按規定配備。機械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區經貿局信息裝備部門應當加強檢查指導工作。
6.2.2 應急隊伍保障
(1)區公安局治安大隊和消防大隊應組織事故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及通信方式和分布信息,並做好應急狀態下的動員工作。
(2)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列出紡織事故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機關團體、民兵、企事業單位等,以及應急能力保持方案。
6.2.3 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機械重大安全事故後,由指揮部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區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 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應急預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定相關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械和急救葯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械、急救葯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6.2.5 物資保障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葯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區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消防器材、器具等物質的儲存和調度,區衛生部門負責相關醫院醫療器械和急救葯品等應急物質的儲備和調度。嶧城區消防水帶廠及市消防服務公司出售消防水帶、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作為備有物質儲備。
6.2.6 資金保障
(1)企業應做好必要的事故應急救援資金准備,應急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
(2)必要時,應急處置資金按照相關規定解決。
6.3 技術保障
區安委會成立全區紡織安全專家組,並協調溝通省、市相關專家組,建立機械安全技術信息系統,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區經貿局會同區公安局開展機械安全生產事故預警、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加強技術儲備。
6.4 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 公眾信息交流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區經貿局公布機械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信息,並由區經貿局和區公安局等部門組織機械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機械生產製造單位應當加強主體宣傳教育意識,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6.4.2 培訓
機械生產製造單位應進行突發事故的應急業務培訓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個人防護知識、突發事故的預防、搶險及配合等
6.4.3 演習
單位每年組織1—2次應急救援演習活動,每月組織一次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與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6.5 監督檢查
區經貿局負責機械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並檢查指導相關分項預案的制定、修訂、運行和管理工作。
7 附則
7.1 名詞術語和縮寫的定義與說明。
7.1.1 應急救援
指在發生事故時,採取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害的措施。
7.1.2 預案
指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指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預案要求充分考慮現有物資、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夠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為。
7.2 預案管理與更新
7.2.1 修訂
由嶧城經貿局負責修訂解釋(傳真:7758091)。
7.2.2 管理與更新
區經貿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和應急資源的變化情況,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未盡事宜參照上級相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執行;上級應急預案對基本原則、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3 獎勵與責任追究
7.3.1 獎勵
在機械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2 責任追究
在機械重大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准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機械重大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❸ 企業的應急預案與管理園區應急預案和市級應急預案之間的關系
互相響應,互相銜接,企業的應急預案只是管理園區應急預案的一部分具體救護內容,市級應急預案中包括上兩級應急預案的章節。
❹ 淺談如何做好企業應急管理工作
第一、消除三個誤區,強化應急理念
一是認為應急管理是做「馬後炮」的工作,專可有屬可無,因此領導不重視、不安排,經辦人員搞應付、不落實。
二是認為應急管理「無事悠然遇事茫然」,對應急管理工作缺乏未雨綢繆的憂患意識和有備無患的防範意識。
三是認為抓應急管理是勞而無功的事情,賭博心理、僥幸心理和麻痹心理仍然存在,工作得過且過。
第二、抓住三個重點,實現管理突破
一是加強應急預案管理。
二是加強救援能力建設。
三是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第三、抓住關鍵環節,落實工作責任
❺ 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互查互檢應做哪些工作
應急管理工作內容概括起來叫做「一案三制」。
「一案」是指應急預案,就是根據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事先研究制訂的應對計劃和方案。應急預案包括各級政府總體預案、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以及基層單位的預案和大型活動的單項預案。
「三制」是指應急工作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法制。
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就是要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所謂「縱」,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從國家到省到市、縣、鄉鎮各級政府和基層單位都要制訂應急預案,不可斷層;所謂「橫」,就是所有種類的突發公共事件都要有部門管,都要制訂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不可或缺。相關預案之間要做到互相銜接,逐級細化。預案的層級越低,各項規定就要越明確、越具體,避免出現「上下一般粗」現象,防止照搬照套。
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管理體制。主要建立健全集中統一、堅強有力的組織指揮機構,發揮我們國家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形成強大的社會動員體系。建立健全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應急處置的專業隊伍、專家隊伍。必須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武警和預備役民兵的重要作用。
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運行機制。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信息報告機制、應急決策和協調機制、分級負責和響應機制、公眾的溝通與動員機制、資源的配置與徵用機制,獎懲機制和城鄉社區管理機制等等。
四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法制。主要是加強應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設,把整個應急管理工作建設納入法制和制度的軌道,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來建立健全預案,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處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貫穿於應急管理工作的全過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提出了六項工作原則,即: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加強預防
增強憂患意識,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作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備、預案准備、組織准備以及物資准備等。[4]
快速反應
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群眾力量,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准確的信息,跟蹤研判,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4]
以人為本
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凡是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前,要及時採取人員避險措施;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要優先開展搶救人員的緊急行動;要加強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4]
損益合理
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採取的措施應該與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社會危害的性質、程度、范圍和階段相適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選擇對公眾利益損害較小的措施;對公眾權利與自由的限制,不應超出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並應對公眾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4]
分級負責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啟動相應的預案。[4]
聯動處置
建立和完善聯動協調制度,推行城市統一接警、分級分類處置工作制度,加強部門之間、地區之間、軍地之間、中央派出單位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溝通協調,充分動員和發揮城鄉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4]
專群結合
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備,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應急搶險、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我防範、自救互救等能力。[4]
資源整合
整合現有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測、預警等信息系統,建立網路互聯、信息共享、科學有效的防範體系;整合現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和組織網路,建立統一、科學、高效的指揮體系;整合現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資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4]
依法規范
堅持依法行政,妥善處理應急措施和常規管理的關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運用范圍和實施力度,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4]
責權一致
實行應急處置工作各級行政領導責任制,依法保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預案的規定行使權力;在必須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的緊急情況下,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應視情臨機決斷,控制事態發展;對不作為、延誤時機、組織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❻ 企業在應急管理方面都有哪些要求
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
一、必須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第內一責任人的工作責容任制,層層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
二、必須依法設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建立應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須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鄰近專職救援隊簽訂救援協議,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物資,危險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
四、必須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編制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相銜接的應急預案,重點崗位制定應急處置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五、必須開展從業人員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培訓,並定期組織考核。
六、必須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崗位、場所危險因素和險情處置要點,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必須設立明顯標識,並確保逃生通道暢通。
七、必須落實從業人員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的權利。
八、必須在險情或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做好先期處置,及時採取隔離和疏散措施,並按規定立即如實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九、必須每年對應急投入、應急准備、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❼ 如何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應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概括為五點:
1、應急預案
根據發生和可能要發生突發事件,事先研究制訂的應對計劃和方案。應急預案包括各級政府總體預案、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以及基層單位的預案和大型活動的單項預案。
2、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所謂「縱」,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從國家到省到市、縣、鄉鎮各級政府和基層單位都要制訂應急預案,不可斷層,預案的層級越低,各項規定就要越明確、越具體,避免出現「上下一般粗」現象,防止照搬照套。
3、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管理體制。
建立健全集中統一、堅強有力的組織指揮機構,發揮我們國家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形成強大的社會動員體系。建立健全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應急處置的專業隊伍、專家隊伍。
4、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運行機制。
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信息報告機制、應急決策和協調機制、分級負責和響應機制、公眾的溝通與動員機制、資源的配置與徵用機制,獎懲機制和城鄉社區管理機制等。
5、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法制。
加強應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設,把整個應急管理工作建設納入法制和制度的軌道,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來建立健全預案,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處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貫穿於應急管理工作的全過程。
(7)機械製造園區應急管理擴展閱讀: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提出了六項工作原則,即: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是應急管理工作的主要指導方針。
預防在應急管理中有著重要的地位。
應急管理也是同樣的道理,最理想的境界是少發生不發生突發事件,不得已發生了那就要有力有序有效地加以處置。做到平時重預防,事發少損失,堅持和貫徹好這個方針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