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公司有那些規章制度
⑴ 機械廠管理制度
不知道您復需要哪方面的制管理制度,所以建議去網路文庫找,一定有您需要的:
http://wenku..com/link?url=9UUnXkVKwAFgfYc-fo6c-2FwGBMSMF8-RU_cq
⑵ 單位制定的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內容是什麼
機械設備管復理制度
一、制加強對機械設備管理,提高完好率、利用率,充分發揮機械設備效能,保證安全經濟運行。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檢查,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做到不拖保、不失保,不帶病運行,保持機械設備技術狀況良好。
四、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機械設備的構造原理和性能,做到用好、管好、保養好,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維修。
五、機械設備停駛、使用時,要做好清潔、潤滑、密封和放水工作,防止銹蝕、丟失而造成損失。
六、建立健全各種機械設備的台帳和技術檔案。
七、正確及時地填寫各種機械設備的管理報表。
⑶ 小型機械加工廠的規章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4)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5)、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鍾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8)、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10)、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11)、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12)、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13)、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14)、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5)、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16)、嚴禁在公司及宿舍打架,一經發現,予於開除,同時醫葯費有打架雙方承擔。
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⑷ 機械廠的規章制度
為了維護企業正常工作生產秩序,使我廠在企業管理方面,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為嚴肅廠規廠紀,特製定以下規定,望全廠職工認真自覺遵守。
1、保證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車間、科室負責人要求提前十分鍾上崗,工人、科室行政人員提前五分鍾上崗,按正點時間、遲到、早退10分鍾以內者,罰款10元。超出10分鍾,不足2小時按半天事假罰款,超出2小時3小時以內算為半天事假。3小時以上算為曠工。
2、堅持請假制度,車間、科室可批准一天,一天以上報分管副廠長、經廠長批准。曠工半天扣(技能工資+工齡費)/22天,扣當月崗位工資、獎金,(生產人員扣本人所在車間的平均獎金),加罰50元。
3、工作時間嚴禁串崗、亂崗、聚眾談天、玩耍,每發現一次扣款20元,不服從者,加倍罰款。
工作時間不準睡覺、不準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雜志等,違者每次罰款50元。
工作時間內不準擅自離崗外出;干私活及為外單位加工工件,違者每次罰款200元,其離崗外出、干私活等時間,按曠工計算,不滿1小時的按1小時計。
預備鍾內不準在廠內吃飯,違者每次罰款10元。上班時間不準吃飯或吃零食,違者罰款50元。廠區內不準賭博,違者罰款200元,情節嚴重交司法部門處理。
4、嚴禁工作時間酗酒、鬧事、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者,除每次罰款100-200元外,並立即停職檢查,檢查期間每天發給10元生活費。檢查時間,視檢查情況決定。罵人者,扣20元。全部歸廠。
5、上班時間不準穿褲頭、背帶背心、拖鞋,不準穿裙子和高跟鞋,違者,除罰款10元外,必須回家更衣,更衣期間按事假處理,不服從,不準上班,按曠工處理。
6、為保證有較舒適的生產環境,必須堅持文明生產,生產和管理部門均應保持安全、衛生,按劃分衛生區域,每星期一、四為班前衛生大掃除時間,各衛生區發現有一處死角,罰款10元,車間和科室內有衛生死角,罰20元。車間有不安全因素,報主管科室,限期整改,不整改者處罰款20元。
7、工作時間不準帶小孩,每發現一次,扣帶小孩者10元,扣當班的保衛人員20元。
8、自行車、摩托車必須按規定地點存放,違者扣罰10元。
9、職工進出大門,必須下車,廠區不準自行車帶人,違者,罰款10元。
10、車間設備保持清潔,潤滑良好,不幹私活,若設備不清潔、潤滑、不良好,必須限期整改,不改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若有干私活者,按其價值加倍罰款。
11、職工翻爬工廠圍牆,罰款50元。
12、借工作之便,挾帶公物出廠;偷竊工廠原材料、產品或其它公物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賠償,並處8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者,交司法機關。
13、保衛人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因玩忽職守、工作失職,給工廠造成經濟損失,由責任人作相應賠償並處罰款200-400元。
所有車輛進出大門一律登記,外出車輛必須認真檢查,所出物資必須與票據相符。休班時外來送貨車輛一律不準進廠區,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批准並做好登記,違者扣罰當班保衛人員50-100元。
1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責任人留用察看處分:
⑴拒不執行生產調度命令,影響生產,造成嚴重後果者;
⑵觸犯法紀法規,受拘留,免於刑事責任處分者;
⑶工作時間內吵架、打架,造成嚴重影響者;
⑷其他性質嚴重的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1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責任人解除勞動關系或開除處分。
⑴違反勞動紀律,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
⑵ 觸犯法紀法規,受刑事處分者;
⑶ 連續曠工15天(含15天)及年內累計曠工30天(含30天)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⑷ 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的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6、不按規定準確、及時上報各類工資、獎金考核報表,造成工作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責任人50-100元罰款。
17、虛報瞞報工資、獎金和各類補貼,除金額扣除外,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責任人100-200元的罰款。
18、凡有義務勞動(包括裝車、卸車、分雞蛋、整理料場、打掃衛生等),行政人員都要參加,凡不參加勞動和勞動不積極、怠工者,每次罰款10元。特別情況,經廠長批准。
19、副廠級以上人員為監督執法人員,負責處理違規事宜。執法人員在對違規行為處罰時,因處罰不當執法不嚴等原因,引起投訴或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執法負責人罰款200元。
以上條款所涉及不到的還按原規定執行,與原規定相左的,按現規定執行。
⑸ 機械設備規章管理制度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合理裝備、安全使用、服務生產,為保證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提高生產效益,取良好經濟效益創造條件。
2.搞好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科學、規范管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二、機械設備管理的台帳檔案
1.項目經理部設備員負責所在項目經理部的機械設備技術資料的建檔設帳,其中《機械設備登記卡》、《施工設備組織計劃》、《施工設備維修計劃》、《施工設備購置申請表》、《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機械設備台帳應包括下列內容:
(1)設備的名稱、類別、數量、統一編號;
(2)設備的購習買日期:
(3)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5)操作人員當班記錄,維修、保養、自檢記錄;
(6)《大、中型設備安裝、拆卸方案》,《施工設備驗收單》及《安裝驗收報告》;
(7)各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8)《機械設備登記卡》、《施工設備購置申請表》、《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機械設備檢查評定表》、《施工設備驗收單》、《設備運轉當班記錄》、《施工設備配置計劃》、《施工設備檢修計劃》、《設備維修記錄》、《早期購置之不理機械設備技術檔案補辦表》、《租憑合同》、〈自製簡易設備技術評定表〉。
凡設備技術資料[(2)、(3)、(4)]丟失或不全,由生產科組織對設備狀況進行鑒定、評定,填寫《早期購置機械設備技術檔案補辦表》,作為設備技術檔案存檔。
三、機械設備標識
1.設備標識應製作統一的標識牌,分為「大、中型施工設備」、「小型施工設備」及「施工機具」三類。
2.標識牌應按要求填寫。項目經理部設備員應將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的每三個月對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的檢查結果填入設備標識牌的「檢驗狀態」一欄中,檢查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時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將檢查情況填入《機械設備檢查評定表》中。
3.標識牌應固定在設備較明顯的部位。
四、機械設備的組織
1.凡屬新開工工程,項目經理部應先根據該工程實際情況編寫《施工設備組織計劃》,並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批、備案。
2.項目經理部設備來源可分為「新購、調配、自有、租憑」。
3.項目經理部需購置新的大、中型設備時,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配合項目經理部設備員填寫《設備購置申請表》,報項目經理部審批。項目經理部需購置小型施工設備可根據施工生產需要自行購置。
4.凡由項目經理部自行製作、改制的設備均要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進行評定審,評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並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填寫《自製簡易設備技術評定表》。
五、機械設備租憑
1.項目經理部租憑大、中型設備時,要簽訂《租憑合同》;並將《租憑合同》復印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租憑設備進場使用前,由生產科施工設備監督員組織對其性能進行評定、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設備驗收單》中。
3.租憑設備的管理應納入項目經理部設備的統一管理中。
六、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
1.機械設備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項目經理部負責,即貫徹「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生產科負責技術指導和監督檢察工作。
2.各項目經理部應聘任設備員,該設備員應具備機械設備基礎知識和一定的設備管理經驗。
3.機械設備使用應按規定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及維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4.機械設備使用的工作人員應能勝任所擔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設備性能特點和維護、保養要求。
5.所有機械設備的使用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要求進行,嚴禁超負茶運轉。
6.所有機械設備在使用期間要按《設備保養規程》的規定做好日常保養、小修、中修等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帶病運轉。
7.機械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應認真做好《設備運轉當班記錄》及《設備維修記錄》。各項目經理部的設備員應經常檢查《設備運轉當班記錄》的填寫情況,並做好收集歸檔工作。
七、施工設備的保養、維修
1.施工設備的保養由項目經理部設備員組織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按各類《機械設備保養規程》進行,並由操作人和設備員分別填入《設備運轉當班記錄》和《設備維修記錄》中。
2.《施工設備檢修計劃》由項目經理設備員部根據《各類機械設備保養規程》編制,並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核、備案。
3.施工設備的檢修,由工地結合實際情況,按《施工設備檢修計劃》進行,日常維修工作由設備員組織進行,所有維修工作,設備員均要填寫《設備維修記錄》。
八、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
1.小型施工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由項目經理部按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標明行;項目經理部設備員應做好相應記錄。
2.大、中型設備進場後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由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設備驗收單》中。
3.大、中型施工設備、工程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應由專業隊伍來完成,並事先由選定的專業隊伍制定安裝、拆卸方案,報生產科設備技術負責人審批。若拆裝工作由非本公司隊伍來承擔,應先由生產科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方可承擔拆裝工作。
4.大、中型施工設備的運輸,按《物資搬運操作規程》執行。
5.大、中型施工設備、工程設備安裝完畢後,應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按有關標准對安裝質量進行驗收,並由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填寫相應的《安裝驗收記錄表》,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九、機械設備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機械設備應做好保護工作,小型設備應清潔、維修好進倉;大型設備應定期(一般一個月一次)做維護保養工作。
2.工程結束後,所有機械設備應盡快組織進倉,進倉後根據設備狀況做好維修保養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機械設備,恢復使用之前應安照國家有關標准進行試驗。
十、機械設備的報廢批准。
1.機械設備凡是屬下列情況之一,應予報廢:
(1)主要機構部件已嚴重損壞,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用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能耗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國家規定淘汰機型或超過使用年限,且無配件來源的。
2.應予報廢的機械設備,項目經理部應填寫《機械設備報廢申請表》,送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查、備案。大、中機械設備要送主管生產副經理審批。
3.報廢了的機械設備不得再投入使用。
⑹ 求一份關於機械製造企業的規章制度
員工手冊(製造類)
公司簡介
A公司創建於一九九X年末,是專業生產各種規格高頻直縫碳鋼焊管的現代化新興企業。是A集團、B集團、C公司共同投資的中外合資企業。公司以巨資引進美國、德國、台灣等國家和地區九十年代先進水平的焊管生產技術及設備,聘請焊管生產高級專家和高級管理專家,建立完善的符合ISO9002-94《質量體系-生產和安裝的質量保證模式》標準的質量體系,嚴格按照API5L、ASTMA500、ASTMA513、ISO559、JIS G3466、GB3092和GB/TT3739等標准生產各種規格直縫電焊鋼管。產品除外銷外,尚顧及國內市場需求。
公司闢地400餘畝,注冊資金為7840萬美元,工程總投資為1.96億美元。其中:一期投資為1.16億美元,主要生產○114-325mmERW鋼管,年產量30萬噸;二期投資額為800萬美元,主要生產○219-610mmERW鋼管,年產量50萬噸。產品主要為石油、天然氣輸送管和水、煤氣、化工物料、煤漿等中低壓輸送管道以及建築結構、橋梁結構、高速公路護攔、集裝箱用管等。
公司依託上海特有的優勢,在上海這座世界著名的中國最大的城市,建立生產和技術開發基地。公司地理環境優異,地處上海南翼,毗鄰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臨杭州彎金山嘴碼頭,北連黃浦江、滬杭高速公路和滬杭鐵路,交通運輸十分便捷。
公司本著"團結敬業,邁向二十一世紀,以高額投入,高科技裝備,創一流產品、一流效益,服務於海內外用戶"的宗旨。奉行"質量第一,信譽第一"的原則,向國內外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以人才、信息、質量、效率竭力滿足鋼管行業日新月異的發展需要。
公司將繼續發揚"開拓、進取"的創業精神,在各行各業,各屆朋友的熱忱支持下取得更大的成就。
公司摯誠歡迎各類人才到公司施展才華,共展鴻圖。
1.1 A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特依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法規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冊.
1.2 凡本公司所屬員工,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必須遵守本手冊規定.
1.3 凡本手冊所稱員工,系指正式被聘於本公司並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 聘用關系
2,1.1 本公司招聘的對象是資格最符合的個人,無性別、地域、戶口等區別。
聘用員工在三個月試用期滿後,凡符合錄用條件的外地人員,本公司將按照上海市人才引進的有關規定,為中級職稱以上符合引進條件的員工辦理引進和戶口轉移手續。
2.1.2 新員工聘用設有三個月的試用期,銷售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如果磨擦員工的工作表現不能令上司滿意,被證明不符合的錄用條件,公司可以在試用期內終止聘用,或將試用期延長,以作進一步觀察,但延長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終止聘用關系。公司為試用期員工簽訂3-6個月的試用合同。公司為工作關系和戶口關系不能轉入公司的人員及退休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為本公司員工:
(1) 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核准而擅自離職者;
(2) 被剝奪公民權利者;
(3) 通緝在案未撤銷者;
(4)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
(5) 經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6)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 未滿16周歲者;
(8) 政府法規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 應聘人員面試及體檢合格後,按照公司錄取通知確定的日期、地點、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應繳驗下列證件:
(1) 本人最近一寸證件照片四張;
(2) 本公司指定醫院之合格體檢表;
(3) 學歷、職稱證件、身份證;(正本核對後發還,復印件留存)
(4) 退工單、勞動手冊等前服務單位離職證明。
經面試甄選合格之應聘之員,未於通知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拒絕接受本公司聘用,該通知則失其效力。
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經預先通知而終止聘用關系,並不級予當事人補償費。
(1) 在欺騙公司的情況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致本公司誤信造成損失者;
(2) 違反勞動合同或本手冊規則經本公司認定情節重大者;
(3) 營私舞弊,收受賄賂,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害者;
(4) 對本公司各級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而使之受到傷害者;
(5) 故意損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經營機密者;
(6) 無故曠工3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6日以上者;
(7) 被判有期徒弄以上的刑事責任者;
(8) 本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開除的情形。
2.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當事人終止聘用關系:
(1) 員工有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或公司瀕臨破產或轉讓,徵得當地勞動行政部同意減員的。
2.1.7 按2.1.6條終止聘用關系的,本公司應按勞動法和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給予當事人生活或醫療補助費。
2.1.8 本公司為適應生產、經營業務的需要,可以在員工能力所及的范圍內調整工作崗位,員工對此不得拒絕。
2.2 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法,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管理的規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書"。以正式確認並保證雙方在聘用過程中的權利的義務。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至少為一年)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二種。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行終止。員工與公司雙方同意續約的,雙方應於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勞動合同書"。
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但勞動聘用關系仍然存在,即視為原合同續延1年。
2.3 工作時間
員工的工作時間按政府的有關規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40小時。對銷售人員等不能按固定時間衡量工作任務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2.4 培訓
進入本公司的員工,必須通過下列內容的培訓:
(1) 公司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培訓;
(2) 崗位的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
(3) 崗位的職責和操作規程的培訓;
(4) ISO9002質量體系的知識培訓。
員工的培訓及其成績記錄由辦公室(人事)放入員工個人檔案。對培訓合格的員工,公司發給上崗位,員工必須持證上崗。
2.5 調職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技能,可安排員工調動職位。員工也可以根據公司辦公室公布的空缺職位申請調動。職位的調動應先徵得本部門主管、經理的同意。一般情況下,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不得申請調職。
2.6 離職
員工申請辭職的,一般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離職程序:
違反離職程序,或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
2.7 退休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司予以辦理退休手續:
(1) 年滿60歲的男性員工;
(2) 年滿50歲的女性員工;
(3) 因工傷致殘,由公司指定醫療和勞動部門鑒定其完喪失勞動(工作)能力的員工。
(4) 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到社會養老保險中心領取養老金。
2.8 員工檔案
員工檔案分為工作檔案和人事(歷史)檔案。工作檔案在員工進入本公司後建立,人事檔案要員工被錄用後二個月內轉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檔案管理機構。若故意不轉移人事檔案的,公司可終止聘用關系。
2.9 人事記錄
2.9.1 員工需就下列事項或身份的改變通知辦公室(人事):
(1) 住址和電話號碼;
(2) 婚姻狀況;
(3) 小孩誕生及家庭人員的變化;
(4) 身份證號碼。
2.9.2 公司上崗證:
(1) 簽發:
員工加入公司時一律應獲簽發的上崗證。憑此證進入公司上班。員工離職前將上崗證交回辦公室。
(2) 遺失和補發上崗證:
員工遺失上崗證的,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補辦上崗證,並收取補發證件的費用。
2.9.3 鑰匙
公司交給員工的所有鑰匙必須妥為保管,不得復制,不得借與他人,在上班的最後一天交還給辦公室。員工遺失鑰匙的應立即報告。
2.9.4 公物
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應愛護一切公物,員工若離開公司,必須按登記的分物清單進行移交給各有關部門,若有遺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
3.1 薪酬政策
公司實行考核工資制度,效益與工資掛勾,按月發放考核工資。生產或銷售未完面月計劃的60%時,員工發700元,中層幹部發1200元,副總經理級發1500元的生活費,到年終按考核實績結算。
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工齡工資,公司工齡工資的標准為每年遞增20元。
員工當月薪資收入已包括國家政策規定的各類生活補貼。
個人收入所得稅由員工承擔,公司按有關規定代為扣繳。
3.2 發薪日
公司的發薪日為每月的20日發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休息日可順延。員工持專用銀行卡領取薪資。在外地辦事處工作的員工由部門負責郵寄。
3.3 加班費
公司按法定假的7天假(春節3天、元旦1天、五一節1天、國慶節2天)發放加班人員的加班費。加班員工每人每天發加班費100天。除此以外的加班計入考核工資。
4.1 法定假
員工每年可享受有薪法定假7天:
元旦 1天
春節 3天
勞動節 1天
國慶節 2天
4.2 公司假
每年有2天的有薪公司假。由公司根據實際可能,具體安排日期。通常情況公司假與春節等休假安排在一起,以使員工有寬裕的時間安排旅遊等活動。
4.3 年休假
4.3.1 加入本公司員工服務期滿12個月後可享受本公司的有薪年假。
(1) 工齡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年休假為3個工作日;
(2) 工齡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年休假為5個工作日;
(3) 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年休假為7個工作日;
(4) 工齡滿20年或以上的,每年年休假為10個工作日。
員工的工齡以個人檔案記載為准。
4.3.2 年假使用須書面申請,事前部門經理批准,報辦公室備案,可一次或分二次使用。年假應在當年內用完。如因工作原因未用完的年假,需書面報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及交辦公室(人事)批准,方可順延一個季度,否則將視為自行放棄,無任何補償。
4.3.3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無故超假的,將作為曠工處理。
4.4 病假
4.4.1 員工因病假不能上班,應提前通知部門經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應盡早與部門經理聯系。病假須遞交公司指定許可醫院一某些人病假單,並經部門經理批准,辦公室(人事)認可為有效。急診病假不受醫院限制。
4.4.2 病假的工資待遇根據員工的工齡的在本公司服務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資待遇,如下計算:
(1) 工作年限不滿4年,發本人基本工資的40%;
(2) 工作年限滿4年,不滿8年,發本人基本工資的60%;
(3) 工作年限滿8年或8年以上的,發本人基本工資的80%;
計算公式: 月薪*70%*病假天數*比例
21.5
4.4.3 長病假
當員工因嚴重疾病(需經公司確認)連續病假三個月或年內累計病假180天,並在合同期內的員工,參照國家規定,停發基本工資,適當給予生活補助費,標准為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
4.5 工傷假
工傷主要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地點且因公(包括在社會上見義勇為、搶險救災等)所遇的負傷、致殘、死亡。被公司經管確認為工傷的假期,其薪資按100%發給。
4.6 事假
4.6.1 員工在用完年休假後,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請假的,可申請無薪事假。
4.6.2 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連續超過去15天。超過15天以上的事假將不被批准。
4.6.3 員工事假期間的工資被扣除,年終獎或專核工資也會按比例扣除。
4.6.4 員工因違反制度而被暫時停職、停工的,按事假處理。
4.6.5 試用期內的員工,一般不得請事假。
4.6.6 事假的審批許可權:
請假1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請假2-3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辦公室(人事)批准;
請假3天以上或部門經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上的,逐級上報,由公司總經理批准。
4.7 婚假
4.7.1 員工在領取結婚證書後6個月內,可申請婚假。
4.7.2 到達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0天。
4.7.3 員工在婚假期內,工資照發,所需交通費由本人自理。
4.8 產假
4.8.1 正常生育,女性員可享受90天的產假,難產增加15天,工資照發。
4.8.2 自然流產,女性員工懷孕3個月流產的,可享受假期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可享受假期45天,工資照發。
4.8.4 享受產假須及時交付醫院的證明,並經審核後方予認可 。
4.9 哺乳假
女性員工產假期滿,有一年的哺乳假,上班時間,每天給予哺乳時間二次,共計1小時(不含午餐時間)
4.10 探親假
4.10.1 探望配偶
員工進公司滿一年,與配偶不住在同一省市,並相距200公里以上,不能利用雙休假日與配偶團聚的,每年可申請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
4.10.2 探望父母
(1)未婚員工與父母都不住在同一省市,相距達200公里以上,並不能利用公休假與父母團聚的,每年可申請一次為期10天的探親假。
(2)已婚員工與父母都不住在同一省市,相距達200公里以上,並不能利用公休假與父母團聚的,每四年可申請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此假應在進公司之後的第四年享受。
4.10.3 路程時間及往返車費
(1) 路程時間按實際天數另加,但假期中包括雙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 享受探親假者,基本工資照發,往返路費可以報銷(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路程費用超過本人月基本工資30%的部分可以報銷),但只限報銷火車硬座及輪船四等艙位以及公共汽車費用,超過標準的交通費用除總經理批准外,均由員工本人承擔。
4.10.4 員工每年只能在年公休假、探親假中選休一種假期,並享受期待遇。假期原則上一次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4.10.5 探親假審批程序
填寫探親假條——按規定辦理請假審批手續——休假——到辦公室銷假——按規定到財務報銷
4.11 喪假
遇有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喪亡的員工,可申請有薪喪假3天。遇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喪亡的員工,可申請有薪喪假1天。
路程據點按實際需要另加,由辦公室核准。
4.12 請假手續、許可權
4.12.1 員工申請各類假期,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下班有關證明,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交辦公室批准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予准假。
4.12.2 員工因突發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續事先請假,則應在當日上班後二小時內用電話通知主管部門經理,說明請假事由,經批准後方為有效。然後在上班後當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4.12.3 審批許可權
員工的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哺乳假、喪假按假期的規定,由主管部六經理簽批,辦公室(人事)審核批准即可。
4.13 醫療
4.13.1 員工因病就診,除急診外,一般在公司指定的金山醫院、金衛鎮衛生院就診。
4.13.2 員工因病住院,凡參加醫療保險的,按《上海市城鎮企業職工住院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未參加醫療保險的,按公司關於醫療費報銷的有關規定執行。
4.13.3 員工門診醫葯報銷比例為掛號費+醫葯費的60%,個人自負40%。
4.13.4 員工報銷醫院憑醫院費發標,並提供病歷卡,經辦分室審核批准後到財務部報銷。
4.15 賀禮
4.15.1 員工的生日可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名的賀卡一份,祝願"生日快樂"。
4.15.2 員工結婚且符合晚婚者,經辦公室核准,公司將致新婚賀禮人民幣299元。
4.15.3 員工子女出生3個月後且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公司將致賀禮人民幣100元。
4.15.4 員工子女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的,在一個月內出示入學通知,公司將致賀禮人民幣1000元。
4.16 奠儀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不幸去世時,公司將致以奠禮人民幣1000元。
4.17 獨生子女
4.17.1 員工生育子女應根據國家計劃生育規定領取《獨生子女證》,並將復印件交公司辦公室;
4.17.2 員工自領取獨生子女證之日起至子女滿14周歲止,公司每月給予保育費補助30元,夫婦同在公司的,此待遇只能一方享受。
4.17.3 員工已領取《獨生子女證》又自願參加獨生子女醫療費統籌者,每月交納統籌費人民幣10元,則獨生子女醫療費用可由公司報銷50%。
4.18 生活設施
4.18.1 本公司為路遠且上三班制的員工提供集體宿舍。
4.18.2 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上的人員,凡屬家庭戶口,解決一般為二室一廳的住房一套,及配備床、床上用品、彩電衣櫥、液化氣及灶具等生活設施。
4.18.3 公司引進的中級職稱以上的員工,屬家庭戶口的,解決住房一套,同時配備床、床上用品、彩電、衣櫥、液化氣及灶具等生活設施;非這家庭戶口,解決二人合住的集體宿舍、床及必備的床上用品的和生活設施。(床上用品包括:棉被、墊被、床單、枕頭、涼席)
4.19 附則
4.19.1 本章的福利政策是根據國家、上海市的有關文件以及公司的有關規定製度的。
4.19.2 當上級政府部門的福利政策同本公司目前的政策不一致是,先按本公司的政策規定執行。
4.19.3 為了保持政策的統一性和公平性,公司將定期修訂、補充和完善本公司的福利政策。公司向當地政府指定機構的有關保險公司為員工辦理以下保險項目;
5.1 養老保險
員工退休、享受國家社會保險部門制訂的養老保險待遇。
5.2 待業保險
員工失業時,可依據國家規定勞動管理機構領取待業救濟金。
5.3 住院保險
員工生病住院,辦妥政府規定的手續,可獲得國家醫療保險機構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醫療費。
5.4 人身意外保險
如果員工在公司內上班時,或業務出差時的意外傷害,可獲得公司指定的保險公司一定數額的保險金。
5.5 公積金
根據政府部門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定,公司為城鎮戶口的員工辦理了住房公積金繳手續。為員工購買商品房提供了有效的保證。
5.6 員工有養老保險、待業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的產交6 員工有養老保險、待業保
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的產交繳,公司按政府部門所規定的比例,在每月工資發放中代為扣繳。
6.1 績效評估
依據公司各部門生產、經營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對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計劃目標的完成情況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對所有員工予以評定。每年的績效評估在11月份實施。同時,公司鼓勵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多與員工進行溝通,輔導員工取得優良績效。
6.2 考績標准
A、傑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B、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在大多方面超出標准。
C、勝任, 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准。
D、需改善,尚有未達標准方面,但經努力可以改進。
E、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也未改善。
績效評估,可結合年終考核、評選同步進行。
6.3 升職、加薪
(1) 員工在生產(工作)、技術改造、管理等方面成績優異,對公司的經濟益作為顯著貢
獻的,可予升職或加薪。
(2) 升職:
行政管理人員可由辦事員升為主管,主管升為部門經理,部門經理升為公司經理。
生產人員可由工人升為班長,班長升為主管,以及在技術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並加以聘任。如工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
(3)加薪。對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由有關部門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加薪,一次加薪在30-100元范圍內確定。
7.1 獎勵
7.1.1 本公司員工在圓滿完成本職工作並作出特別貢獻的情況下,將獲得特殊的獎勵:
(1) 評為先進員工;
(2) 嘉獎;
(3) 記功;
(4) 記大功;
員工獎勵將獲得獎金和榮譽證書。並由辦公室(人事)記入本人檔案。
7.1.2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嘉獎:
(1) 為公司內外客戶提供出色服務而受到多次贊揚(有具體事實);
(2) 為公司增收節支,產生巨大經濟效益者;
(3) 工作出色,貢獻卓越,品行端正,堪當員工學習之楷模者。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記功或大功:
(1) 對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建議改進,經採納實施,卓有成就效者;
(2) 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或節省資材物料卓有成效,經考核認定上者;
(3) 遇有災變,勇於負責,處置得當,經考核認定者;
(4) 有其他重大功績,經考核認定者。
7、2 處罰
7.2.1 紀律處分的目的是懲前毖後,保證維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公司和員工的權益。在執行紀律處分時,應遵守如下原則:
(1) 處分要有充分的理由的清楚的證據;
(2) 處分的輕重與所犯過失的輕重相符;
(3) 員工應明確必須達到的標准和應遵循的規定,應具有基本的道德規范;
(4) 員工對紀律處分有上訴的權利。總經理可對紀律處分作終裁定。
7.2.2 本公司員工紀律處分有五種:
(1) 口頭警告;
(2) 書面警告;
(3) 書面嚴重警告;
(4) 無薪停職檢查;
(5) 開除(解除勞動合同);
7.2.3 員工處分累計升級制。員工在第一次處分後,12個月內如仍再有處分,則受到累計升級的處分,如:
(1)口頭警告+口頭警告——書面警告
(2)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書面嚴重警告
(3)書面警告+書面嚴重警告——開除(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第一次處分與第二次處分間隔時間超過12個月,則不按累計升級計。
員工可以將功抵過,如果說在處分後12個月內獲得一次獎勵,則可酌情取消一次或數次處分。
7.2.4 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者,進行處罰:
(1) 在禁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2) 進入生產車間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
(3) 進入生產車間不穿工作服者,罰款50元;
(4) 進入車間不佩戴上崗證者,罰款50元;
(5) 在生產崗位上睡覺者罰款100元;
(6) 在上班期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專者罰款50元;
(7) 考勤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將作曠工一天處理;
(8) 無故竄崗、離崗或干私活者罰款50元。
7.2.5 可以立即解僱的情況;
(1) 上班時酗酒或任何時候使用毒品;
(2) 傷害其他職工、主管、同事或客人;
(3) 任何種類的偷竊;
(4) 偽造公司文件;
(5) 在求職申請或其他已簽署的文件中提供資料;
(6) 故意進行危害公司或其他職工安全的行動和事宜;
(7) 故意給公司的設備、設施或其他財產造成損害;
(8) 故意違反公司的行為准則;
(9) 向未經授權的人透露專有資料或保密資料;
(10) 暫時或長期精神錯亂(醫療期除外);
(11) 被判任何刑事罪或受嚴重紀律處分。
7.2.6 紀律規定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范,違反公司制度,一經查實,將受到根據過失程度而執行不同的紀律處分。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並非包括所有的應採取紀律處分的過失。
(1) 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 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 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 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5) 利用職權貪污,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 偽造和塗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 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數據、記錄或物品;
(8) 滋事干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 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10) 散布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 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設備等遭受不利;
(12) 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 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 在工作時間內干私活;
(15) 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職業";
(16) 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 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 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文件、數據等;
(19) 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 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道德的行為;
(21) 其他違反公司政策、程序、規定的不良行為。
8、安全與健康
8.1 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關安全、衛生法規和政策管理安全衛生工作,建立整潔有序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