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洞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壹』 隧道施工有哪些安全隱患及防範措施
管涌 斷帶 炸葯放置 瓦斯 塌 落石
管涌斷帶要早發現早處理
瓦斯炸葯要專負責看管 要看管員進行足夠安全產培訓
另外頂部護網支護體系要進行理論設計 於頂部落石 體積要及早清除 要供電供養量進行監測
『貳』 隧道開挖中有哪些安全防範措施
隧道施工安全措施20條
1、隧道施工應作為安全標准工地建設的重點,認真編制工地安全實施標准,全面規劃,合理安排,規范指揮行為、作業行為和現場生產設施,實施標准化管理。
2、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按照《規范》、《安規》和設計要求,結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質條件,科學選定開挖、支護、襯砌方法和工藝,制定詳細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中應根據地質條件的變化及時補充完善,並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
3、軟弱圍岩、不良地質、特殊地質或淺埋、偏壓、滑坡地段隧峒,應組織技術論證,確定鑽爆、掘進、支護方案。
4、峒內通風管、高壓風管、水管、照明線、輸電線、運輸道路、人行道路要統一規劃,加強維修,做到布設整齊,狀態良好。機械設備要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碼整齊,專人負責保管。
5、峒內施工應由值班領工員統一指揮,按施工組織設計合理安排開挖、襯砌和運輸作業,減少交插和相互干擾。
6、爆破開挖應做出爆破設計,採用光面爆破或預裂爆破技術必須嚴格控制周邊眼間距、外插角和裝葯量等參數,減少對圍岩的擾動及超欠挖數量。
7、爆破起爆後,應派專人進行檢查,處理危石、懸石,並設人監護。確認安全後,其他人員方准進入作業面。做好峒內防塵,降低粉塵濃度。
8、臨時支護應以設計文件和規范為准,一般情況下最大距離不大於兩茬炮的進尺距離。
9、隔柵拱架和噴錨支護要嚴格按設計標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錨桿間距、錨桿長度、方向和砼噴射厚度,並認真填寫《噴錨支護施工記錄》備查(鐵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附錄五)。檢查錨桿抗拔力,每300根錨桿抽樣1組,每組不少於3根。
10、改變臨時支護類型、標准,必須經項目經理部審批,設計、監理同意。嚴禁施工現場自行降低支護標准。
11、及時調整開挖和襯砌進度,控制未襯砌段的長度。一般情況下不得大於80米。特殊地質不良地段襯砌作 業面應緊跟開挖作業面。
12、隧道各工序全面展開施工後,應盡早安排峒門施工。一般情況下,襯砌完成50米即應做好峒門端牆、翼牆。任何情況下,襯砌完成100米(單口)以上時,必須做好峒門。
13、峒內通風系統應做出設計,採取綜合防塵措施,定期測試粉塵和有害氣體濃度。通風設施制定維修使用制度,專人負責。通訊設備應優先安排,保證及時供應到位。
14、成峒地段,供電線路必須正規架設。未成峒段必須採用低壓照明、動力線電纜供電,並應固定位置架空敷設。
15、爆破器材應建立嚴格的領用、退庫制度,嚴禁庫外存放,現場領工員應具體負責領用審批,掌握領用和退庫數量。
16、運輸軌道、道路應設專人養護,電瓶車司機和聯絡員要建立可靠的信號聯系,實行呼喚應答制度,嚴禁非司乘人員搭乘運輸車輛;無軌運輸道路應保持路面平整,及時疏排積水。有條件時,應在人行道和運輸道路之間設置隔離標志;峒外臨時便道和卸碴線路要明確技術標准,保證安全需要。
17、峒內、峒外都應設置宣傳標語和警示標志,使作業人員隨處可見,提高「三不傷害」的安全防範意識。
18、專職安檢人員每班都要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尤其是要注意加強對圍岩和臨時支護狀態的檢查,不放過任何微小變化,並應逐級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提請領導採取措施,妥善處理。施工技術部門要認真做好臨時支護變形的觀察、量測,並認真做好記錄和數據處理工作,據以修正支護參數,改進施工方法。
19、隧道施工應制定防坍塌、涌水、瓦斯等搶險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械、物資,明確組織和人員分工,出現問題迅速採取措施,減少影響和損失。
20、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的文化、物質生活,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工地醫療室要加強外科力量,配備必要的外科搶救葯品和器材。交通不便的地區應設職工醫院,應急處理傷病人員。
『叄』 如何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施工企業全體職工及各部門同心協力,把專業技術、生產管理和安全教育結合回起來,建立起從答簽訂合同,進行施工組織設計、現場平面設置等施工准備工作開始,到施工的各個階段,直至工程竣工驗收活動全過程的安全保證體系。安全管理的基本特點是從過去的事故發生後吸取教訓轉變為預防為主;把釀成事故的諸因素查出來,發動全員、全部門參加,依靠科學的安全管理理論和方法,將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危險處於受控狀態,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施工生產安全。
『肆』 列舉隧道開挖中的安全防範措施
隧道施工安全防範措施20條
1、隧道施工應作為安全標准工地建設的重點,認真編制工地安全實施標准,全面規劃,合理安排,規范指揮行為、作業行為和現場生產設施,實施標准化管理。
2、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按照《規范》、《安規》和設計要求,結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質條件,科學選定開挖、支護、襯砌方法和工藝,制定詳細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中應根據地質條件的變化及時補充完善,並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
3、軟弱圍岩、不良地質、特殊地質或淺埋、偏壓、滑坡地段隧峒,應組織技術論證,確定鑽爆、掘進、支護方案。
4、峒內通風管、高壓風管、水管、照明線、輸電線、運輸道路、人行道路要統一規劃,加強維修,做到布設整齊,狀態良好。機械設備要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碼整齊,專人負責保管。
5、峒內施工應由值班領工員統一指揮,按施工組織設計合理安排開挖、襯砌和運輸作業,減少交插和相互干擾。
6、爆破開挖應做出爆破設計,採用光面爆破或預裂爆破技術必須嚴格控制周邊眼間距、外插角和裝葯量等參數,減少對圍岩的擾動及超欠挖數量。
7、爆破起爆後,應派專人進行檢查,處理危石、懸石,並設人監護。確認安全後,其他人員方准進入作業面。做好峒內防塵,降低粉塵濃度。
8、臨時支護應以設計文件和規范為准,一般情況下最大距離不大於兩茬炮的進尺距離。
9、隔柵拱架和噴錨支護要嚴格按設計標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錨桿間距、錨桿長度、方向和砼噴射厚度,並認真填寫《噴錨支護施工記錄》備查(鐵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附錄五)。檢查錨桿抗拔力,每300根錨桿抽樣1組,每組不少於3根。
10、改變臨時支護類型、標准,必須經項目經理部審批,設計、監理同意。嚴禁施工現場自行降低支護標准。
11、及時調整開挖和襯砌進度,控制未襯砌段的長度。一般情況下不得大於80米。特殊地質不良地段襯砌作 業面應緊跟開挖作業面。
12、隧道各工序全面展開施工後,應盡早安排峒門施工。一般情況下,襯砌完成50米即應做好峒門端牆、翼牆。任何情況下,襯砌完成100米(單口)以上時,必須做好峒門。
13、峒內通風系統應做出設計,採取綜合防塵措施,定期測試粉塵和有害氣體濃度。通風設施制定維修使用制度,專人負責。通訊設備應優先安排,保證及時供應到位。
14、成峒地段,供電線路必須正規架設。未成峒段必須採用低壓照明、動力線電纜供電,並應固定位置架空敷設。
15、爆破器材應建立嚴格的領用、退庫制度,嚴禁庫外存放,現場領工員應具體負責領用審批,掌握領用和退庫數量。
16、運輸軌道、道路應設專人養護,電瓶車司機和聯絡員要建立可靠的信號聯系,實行呼喚應答制度,嚴禁非司乘人員搭乘運輸車輛;無軌運輸道路應保持路面平整,及時疏排積水。有條件時,應在人行道和運輸道路之間設置隔離標志;峒外臨時便道和卸碴線路要明確技術標准,保證安全需要。
17、峒內、峒外都應設置宣傳標語和警示標志,使作業人員隨處可見,提高「三不傷害」的安全防範意識。
18、專職安檢人員每班都要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尤其是要注意加強對圍岩和臨時支護狀態的檢查,不放過任何微小變化,並應逐級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提請領導採取措施,妥善處理。施工技術部門要認真做好臨時支護變形的觀察、量測,並認真做好記錄和數據處理工作,據以修正支護參數,改進施工方法。
19、隧道施工應制定防坍塌、涌水、瓦斯等搶險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械、物資,明確組織和人員分工,出現問題迅速採取措施,減少影響和損失。
20、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的文化、物質生活,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工地醫療室要加強外科力量,配備必要的外科搶救葯品和器材。交通不便的地區應設職工醫院,應急處理傷病人員。
『伍』 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平刨機
1)平刨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建築安全管理部門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時,發給准用證或有驗收手續方能使用。設備掛上合格牌。
2)平刨、電鋸、電鑽等多用聯合機械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
3)手壓平刨必須有安全裝置,並在操作前檢查機械各部件機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松動或失靈,並檢查刨刀鋒利程度,經試車1~3min後,才能進行正式工作,如刨刀已鈍,應及時調換;吃刀深度一般調為1~2mm;
4)操作時左手壓住木料,右手均勻推進,不要猛推猛拉,切勿將手指按於木料側面,刨料時,先刨大面當作標准面,然後再刨小面;
5)再刨較短、腳薄的木料時,應用推板去推壓木料;長度不足400mm,或薄且窄的小料不得用手壓刨;兩人同時操作時,須待料推過刨刃150mm以外,下手反可連拖;
6)操作人員衣袖要扎緊,不準戴手套;
7)施工用電必須符合規范要求,並定期檢查。
二、圓盤鋸
1)操作前應檢查機械是否完好,電器開關是否良好、熔絲是否符合規格,並檢查鋸片是否有斷、裂現象,並裝好防護罩,運轉正常後方能投入使用;操作人員應戴安全防護眼睛,鋸片必須平整,不準安裝倒順開關,鋸口要與主動軸匹配、緊牢,不得有連續缺齒。
2)操作時,操作者應站在鋸片左邊的位置,不應與鋸片站在同一直線上,以防木料彈出傷人。
3)木料鋸到接近端頭時,應由下手推料進鋸,上手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應用木板推送;鋸料時,不準將木料左右搬動或高抬;送料將不宜用力過猛,遇木節要減慢進鋸速度,以防木節彈出傷人。
4)鋸短木料時,應使用推棍,不準直接用手推,進料速度不得過快,下手接料必須使用刨鉤;剖短料時,料長不得大於鋸片直徑的1.5倍,料高不得大於鋸片的1/3;截料高度不準大於鋸片直徑的1/3。
5)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準猛扳;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再60cm以上的鋸片再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6)木料若卡住鋸片時,應立即停車後處理。
7)用電應符合規范要求,採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三相五線保護接零系統。定期進行檢查,注意熔絲的選用,嚴禁採用金屬絲代替。
三、手持電動工具
手持電動工具主要分為兩類:電動旋轉式手工具和電動沖擊式手工具。
1)使用前應檢查電源電壓是否和電動工具銘牌上所規定的額定電壓相符。長期擱置未用的電動工具,使用前還必須用500v兆歐表測定繞組與機殼之間的絕緣電阻值,應不得小於7mΩ,否則必須進行乾燥處理,操作人員應了解所用電動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結構,操作時要思想集中,站穩,時身體保持平衡,並不得穿寬大的衣服,不戴手套,一面捲入工具的旋轉部分;使用電動工具時,操作者所使用的壓力不能超過電動工具所允許的限度,切忌單純求快而用力過大,致使電機因拆超負荷運轉而損壞;另外,電動工具連續使用的時間也不宜過長,否則微型電機容易過熱損壞,甚至燒毀,一般電動工具再使用2h左右即停止操作,待其冷卻後再行使用。
2)電動工具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調換插頭,更不能不用插頭。而將導線直接插在插座內。當電動工具不用或需調換工作插頭時,應及時拔下插頭,當不能拉著電源線拔下插頭。插插頭時,開關應在斷開位置,以防突然啟動。
3)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如發現絕緣損壞,電源線或電纜護套破裂,接地線脫落,插頭插座開裂,接觸不良以及斷續運轉等故障時,應即修理,否則不得使用;移動電動工具時,必須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軟線來搬動工具,並隨時注意防止橡皮軟線擦破、割斷和扎壞現象。
4)電動工具不適應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蝕性氣體及潮濕的環境中使用,並應存放於乾燥、清潔和沒有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對於非金屬殼體的電機、電器,在存放和適應時應避免與汽油等溶劑接觸。
四、電焊
1)焊接工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是否有損壞的地方,焊機的外殼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接觸是否良好;不允許未進行安全檢查就開始操作
2)在狹小空間、船艙、容器和管道內工作時,為防止觸電,必須穿絕緣鞋,鞋下墊有橡膠或其他絕緣襯墊;最好兩人輪換工作,以便相互照看,否則就需有一名監護人員,隨時注意操作人員的安全情況,一遇有危險情況,就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搶救。
3)身體出汗後而使衣服潮濕時,切勿靠在帶電的鋼板或工件上,以防觸電。
4)工作地點潮濕時,地面應鋪有橡膠板或其他絕緣材料。
5)更換焊條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6)在帶電情況下,為了安全,焊鉗不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7)推拉閘刀開關時,臉部不允許直對電閘,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燒傷面部。
8)下列操作,必須切斷電源才能進行:
改變焊機接頭時;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迴路時;更換保險裝置時;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移動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工作完畢或臨時離工作現場時。
五、氣焊與氣割
1)氣焊、氣割操作人員屬特殊工種人員,須經燭光把部門培訓、考核,掌握操作技能和有關安全知識,發給操作證件,持證上崗作業,未經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準上崗作業。
2)焊接壓力容器和管道,須持有壓力容器焊接操作合格證;焊補儲存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應遵守置換動火的有關規定。
3)焊補帶壓力的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應遵循帶壓不置換動火的有關規定。
4)乙炔發生器、乙炔氣瓶、液化石油氣瓶距明火的水平距離不得小於10m。乙炔發生器、乙炔氣瓶、液化石油氣瓶與氧氣瓶的水平距離不得小於5m,其周圍禁止煙火。
5)嚴禁用高壓純氧吹掃、疏通可燃氣膠管,必須疏通時,應採用壓縮空氣,空氣壓力不得大於0.3MPa,冬季可燃氣膠管發生凍結時,應用溫水解凍。
6)工作中如需調整可燃氣和氧氣的壓力,必須先將焊、割炬的進氣閥門全部關,待調整後,再重新點火使用,禁止帶火焰調整,防止因氣源壓力與流速的波動引起回火事故,中壓乙炔發生器應每三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0.3MPa,持續5min。
7)施工現場焊、割作業須執行「用火證制度」,並要切實做到用火有措施、滅火有準備,施焊時有專人看火;施焊完畢後,要留有充分時間觀察,確認無復燃的危險後,方可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