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國家冶金部的區別
① 教育部與國家教委有何區別嗎
有區別,教育部是教育的最高部門,國家教委是國家教育委員會.只是教育部的一個機構
② 教育部、國家教委有什麼區別
1998年以前叫國家教委,1998年機構改革之後,改成教育部了。其實是一個部門。按中國傳統來講內,委的概念容是比「部」大的。之所以要改成叫教育部的原因就是職能劃轉,淡化行政職能,分流出事業單位。
原則上兩個名字沒有區別。
③ 一個國家最重要的部門不是什麼什麼部,而是教育部
中央教育行政部門職能
中央教育行政部門,一般稱為教育部,是國家一級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門。
由於世界各國的社會政治制度、國家體制、文化傳統等互不相同,所以各國的中央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彼此很不相同。教育行政實行中央集權制的國家,如法國,教育部的許可權相當廣泛,有領導、檢查或監督全國公、私立教育機構,確定學校教育的政策、原則,統一規定教學大綱、教學方法以至考試的內容、時間等權力。教育行政實行地方分權制的國家,如美國,教育部的業務活動范圍則受到很大限制,在國會通過的《教育部組織法》里仍強調「關於教育的許可權和責任,保留給州和地方學區以及州所規定的其他機關」。英國的中央教育行政部門稱教育和科學部,它和地方──郡的教育行政部門的關系,則既非嚴格的中央集權制,亦非絕對的地方分權制,屬於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制的類型。
從各國中央教育行政部門工作總的情況看來,既要加強中央的統一領導,又要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彼此取長補短來組織領導教育事業的趨勢已日益明顯。
2.2 中國教育部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全國教育工作的行政部門稱教育部,是1949年11月1日成立的。它所擔負的主要職責是:
①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研究教育理論,總結實踐經驗,制訂教育工作的具體政策、行政法規和學制等重要制度,制訂教育事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督促、檢查和組織實施。
②制訂普通教育(包括幼兒教育、小學教育、中學教育、中等師范教育、特殊教育等)的具體方針、政策等重要規章制度;制訂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基本文件,組織編審教材和教學參考書;制訂普通學校師資管理的原則、辦法和師資培訓規劃,指導、督促、檢查普通教育工作,組織經驗交流。
③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職業技術教育的具體政策、發展規劃和重要規章制度,指導、督促、檢查職業技術教育工作。
④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等教育的具體政策、發展規劃和重要規章制度,規定各類高等學校的培養目標、質量要求和專業目標;制訂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的原則,組織制訂參考性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統一規劃、組織高等院校教材的編選、審查和出版工作;制訂高等院校幹部和教師管理的方針、原則、辦法及培訓規劃和實施計劃;指導高等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學工作、科研工作等;統一指導和組織全國高等院校的招生工作;統一管理全國研究生的培養工作,領導高等院校的學位授予工作。
⑤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國職工教育、農民教育,電視、廣播大學和各種形式高等學校的工作,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制訂機關、團體辦學及民辦學校的具體政策和管理辦法。
⑥制訂少數民族教育的具體方針、政策和重要規章制度,組織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的編譯出版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⑦負責與各建交國家政府間進行教育合作和交流,管理教育部門的國際學術交流及援外、外援的有關計劃、組織和人員往來的工作等。教育部設有主管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師范教育、計劃、科技、外事、基建等工作的司、局,並設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教材出版社、電化教育館等事業單位。除教育部外,中央其他各部、委等業務部門也都設有相應的教育行政機構,主管本部門或本系統各級各類教育事業。
④ 教育局與教育部有什麼區別嗎
1、行政等級不同
教育局是地方教育部門,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2、管轄范圍不同
教育局一般管轄范圍是市級或縣級的教育工作,教育部負責全國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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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司局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綜合性教育法律法規草案;承辦全國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發展規劃司
擬訂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和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參與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准;會同有關方面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承擔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高等學校的安全監督和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工作。
四、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直屬高等學校、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等幹部人事工作;規劃、指導高等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財務司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承擔統計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負責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參與利用國際金融組織等對我國教育貸款的立項工作。
六、基礎教育一司
承擔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義務教育辦學標准,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指導中小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
七、基礎教育二司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科書,推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承擔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教學基本要求;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宏觀指導工作。
九、高等教育司
承擔高等教育教學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擬訂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指導各級各類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
十、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擬訂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准,指導全國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國家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國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承擔國家教育督導團的具體工作。
十一、民族教育司
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統籌規劃少數民族「雙語」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生民族團結教育;負責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二、師范教育司
規劃、指導全國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教育標准和各級各類師范院校培養目標、規格及師范教育基本專業目錄;指導師范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
十三、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
指導大中小學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規劃、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以及師資培養、培訓工作;協調大中學生參加國際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十四、思想政治工作司
承擔高等學校學生與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宏觀指導高等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以及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高等學校穩定工作和政治保衛工作,及時反映和處理高等學校有關重大問題;負責高等學校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五、社會科學司
統籌規劃和協調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工作;規劃、組織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協調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並指導實施;協調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出版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教育系統新聞電視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十六、科學技術司
規劃、指導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工作;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以及高等學校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七、高校學生司
承擔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指導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急需畢業生的專項就業計劃。
十八、直屬高校工作司
指導直屬高等學校制定發展戰略規劃,規范並監督直屬高校辦學行為;承擔直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調整和改革工作;配合有關方面加強直屬高等學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等有關工作。
十九、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擬訂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規劃;指導與管理研究生培養和學科建設的有關工作;承擔研究生院的設置和國家重點學科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211工程」、「985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承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
擬訂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承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並審定語言文字標准和規范,擬訂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標准;指導地方文字規范化建設;承擔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研究與應用。
二十二、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擬訂出國留學、來華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工作的政策;承擔教育涉外監管的有關工作;指導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⑤ 教育局和教育部有什麼區別具體點!有事怎麼和他們聯系
兩者的區別主要是在於級別上,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大學包括了211、985等項目在內,實質上沒有什麼區別。
省部共建大學是:
指國務院相關部委(教育部及其他國家部委)與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共建高校。主要為四類:
一是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對985工程大學進行共建,以建設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高水平大學,中央部委拉動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相關高校發展的規劃。
二是各行業領域具有高水平的部分行業特色型國家211工程大學,得到教育部、各行業部門對這些重點行業特色型大學進行共建。共建工作旨在指導這些特色高校擴大社會合作、強化社會服務,構建共建各方更穩固、持久的合作關系,發揮共建工作在高水平大學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部分實力較強的省屬大學,得到地方政府與教育部以及其他部委共建,拓展發展經費和資源,建設在全國范圍內綜合實力強、辦學水平高,在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高水平大學。教育部為此設立教育部省部共建工作研究中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工作辦公室直接領導,立足於省部共建。此外,教育部還吸納這部分高校參加教育部直屬高校的部分會議。
四是地方政府與教育部之外的其他國家部委重點共建的省屬重點大學。這些高校在某一或多個行業領域有較強的師資和科研基礎,各部委加強對這些高校的支持力度,由各部委與地方省市簽署省部共建協議,積極發展強勢學科,提高綜合實力,建設一批行業內具有巨大影響力的高水平大學。
211工程(Project 211)大學:
是為了面向21世紀,迎接世界新技術革命的挑戰,中國政府集中中央、地方各方面的力量,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專業使其達到世界一流大學的水平的建設工程[1] 。
「211工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國家正式立項在高等教育領域進行的規模最大的重點建設工程,是國家「九五」期間提出的高等教育發展工程,也是高等教育事業的系統改革工程。
⑥ 武漢科技大學與安徽工業大學比較哪個學校的材料專業更好一些介紹一下兩個學校的優勢專業和就業前景
武漢科技大學更好一點。武漢科技大學是中國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教育廳直屬,國家
一類重點院校。溯源於1898年湖廣總督張之洞創辦的湖北工藝學堂,歷經湖北中等工業學堂、湖北甲等工業學校、漢陽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等學校的傳承與發展,1958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組建為武漢鋼鐵學院,開始開辦本科教育。1995年,由隸屬於原國家冶金工業部的武漢鋼鐵學院、武漢建築高等專科學校、武漢冶金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合並建設為武漢冶金科技大學。後改名武漢科技大學。
所以它的前身也是隸屬於冶金部的。武漢科技大學的工科都很強,以材料與冶金為最,機械類、計算機次之。有冶金和無機非金屬材料專業進入專業排名全國十強。
⑦ 「部」和「委」有什麼區別例如國家教委與教育部
委比部要大一點,為了突出對教育的重視,國務院原教育部升為國家教委;為了精簡機構和人員,又由教委改為教育部
⑧ 國家教委和教育部是什麼關系謝謝
原則上兩個名字沒有區別。
1998年以前叫國家教委,1998年機構改革之後,改成教育部了。回
其實是一個部門。按答中國傳統來講,委的概念是比「部」大的。
之所以要改成叫教育部的原因就是職能劃轉,淡化行政職能,分流出事業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到現在,管理中國教育事業的國家行政機構有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等。
國家教育委員會作為國家教育管理行政機構的起止時間為1985年到1998年,所以用國家教委稱謂的國家教育行政機構約14年。之後又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
⑨ 中國教育部和教委的區別
教育部是國家行政部門,教育委員會是黨的一個組織,也就是一個是黨的支委。
⑩ "教育部監制」和「教育部制"的區別
教育也有自來己的歷史:從1994年起普通高等自教育畢業證開始統一,證書上就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印製」字樣。但從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通過後,將40個部改為29個部,此時將「國家教育委員會(教委)」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所以從1999年後就有了「教育部制」字樣。但同時從2000年起教育部開始籌建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此後教育部不再統一印製高等學歷證書內芯(逐步放開),改由高等學校自行印製然後教育部審核,所以從2000-2001年間既有教育部印的「教育部制」也有高校自已印的「教育部監制」字樣。從2002-2004年間就完全放開,改由高等學校自行印製證書內芯然後教育審核,所以就都是「教育部監制」字樣,2005後證書就改新版了,由原來兩開紙改為一開的大張紙了。所以要查畢業證還是上「學信網」比較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