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冶金公司
㈠ 某冶金企業採用了成本加成定價法,這其中「加成」的含義是指
a
如成本100,我要求10%利潤,那麼售價就是100(1+10%)=110
c不對,沒有固定一說
㈡ 現在關於冶金的公司哪個最好!!!
1.鞍本鋼鐵基地 包括鞍山鋼鐵公司和本溪鋼鐵公司。位於遼寧中部工業區,東倚千山山脈,北臨遼河支流太子河,兩側千里平原,南望渤海灣。鞍山與本溪兩鋼鐵公司之間相距僅10O公里。周圍資源豐富,鐵礦的探明儲量近百億噸,其中工業儲量40多億噸,居各大基地之首位。現有鐵礦開采能力約4000萬噸左右,是全國最大的鐵礦基地。1990年鐵礦(原礦)產量達3800多萬噸,佔全國鐵礦石總產量的1/5以上。鞍鋼的主要鐵礦基地有:東鞍山、眼前山、齊大山、大孤山等鐵礦,與鞍鋼相距僅10~20公里,呈弧形分布。本鋼則有:南芬、歪頭山,分布在本鋼南、北,相距各25公里左右。遼寧中部煤炭資源也相當豐富,擁有本溪湖(彩屯)、紅陽(沈南)等煤礦,與鋼鐵基地距離在100公里范圍內。但因經長期開采,區內煤炭不敷鋼鐵工業的需要。 鞍本鋼鐵基地經過40多年的改建、擴建,現仍是我國最大的鋼鐵基地。1990年生鐵產量為1016.26萬噸,佔全國的16%多,鋼產量為1008.16 萬噸,佔全國15%以上,成品鋼材633.77萬噸,佔全國12%。其中,鞍鋼歷史悠久,規模龐大,擁有鐵礦山、選礦廠、燒結車間、焦爐以及煉鐵、煉鋼、軋材等冶煉設備,鑄管、焦化、耐火材料、機修、動力、運輸等附屬生產單位,共有職工21.7萬,能冶煉800多鋼種,軋制600多個鋼材品種。本鋼的特點是:鐵礦石儲量大、易開采、品質優,用其冶煉鑄造生鐵,質量全國最優,低磷、低硫,被譽為「人參鐵」。 2.京、津、唐鋼鐵基地 包括首都鋼鐵公司、天津各鋼廠及唐山鋼鐵公司,是全國重要的鋼鐵基地之一,主要鋼鐵產品產量佔全國總產量的10%左右。其中,成品鋼材產量佔全國鋼鐵總產量的13%。京津唐鋼鐵基地的有利條件是:①基地周圍資源豐富,冀東鐵礦基地擁有遷安、灤縣等大鐵礦,儲量僅次於鞍本;有開灤、京西等大煤田,其中開灤煤礦年產2000萬噸以上,是我國最大的優質煉焦煤基地;②基地位置優越,交通發達,扼關內外聯系的必經之路,鐵路、公路四通八達,有天津、秦皇島等重要海港;③基地靠近消費區,技術力量雄厚。北京是我國的政治、文化中心,天津是北方的最大港口城市、華北的經濟中心,唐山是河北省重要的工業城市。三市互為依託,密切聯系,成為我國北方重要的經濟區域之一,也是鋼鐵工業的消費大戶。從基地整體看,采選、冶煉和軋鋼能力大體平衡。 首鋼是京、津、唐地區最大的鋼鐵聯合企業,經近十年的改建、擴建,已形成300萬噸配套的生產能力,改變了過去生鐵產量大於鋼產量,鋼產量大於鋼材的不平衡狀況,1990年生產生鐵357萬噸、鋼435萬噸、成品鋼材374萬噸,首鋼技術先進,各項經濟指標均保持國內先進水平。 天津市各鋼廠以煉鋼、軋鋼為主,煉鐵基地在河北南端涉縣,與天津相距500多公里。每年還需要從外地調入近百萬噸的生鐵,供化鐵煉鋼;又調入大量鋼坯,供軋坯成材,造成往返運輸,能源浪費等不合理狀況。天津市的鋼材品種多樣,以中小型鋼材和金屬製品為主。 唐鋼與天津類似,以煉鋼和軋鋼為主,在河北宣化建立了煉鐵基地。「七五」期間,唐鋼新增75萬噸生鐵生產能力、172萬噸原礦處理能力、85萬噸連鑄能力和35萬噸軋材能力,連鑄生產能力由「六五」期末的5萬噸,增加到90萬噸,連鑄比也由4.21%提高到43.96%。 3.上海鋼鐵基地 擁有寶鋼及上鋼一、三、五廠3個主要煉鋼企業、梅山冶金公司及十多個軋鋼廠,目前生產規模僅次於鞍本鋼鐵基地。1990年生鐵產量526.9萬噸,鋼 894.18萬噸,成品鋼材609.58萬噸。生鐵、鋼、鋼材分別佔全國總產量的8.4%、13.5%和11.8%。上海鋼鐵基地所在的上海市工業發達,生產協作條件好,技術力量強,管理水平高,水陸交通方便,這是本基地最有利的條件。但是上海市當地無鐵、無煤、無輔助材料,每年需要從外地運入數百萬噸的生鐵和焦炭。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南京梅山建立了煉鐵基地。現在上海鋼鐵基地鋼材品種及利潤率均居全國首位。適當利用進口礦石,生產優質、尖端產品是上海鋼鐵基地的主要方向。 寶鋼是我國第一個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現代化大型鋼鐵聯合企業。1985年底第一期工程投產,1992年4月寶鋼二期工程全部建成。二期工程正式投產後,將形成年產鐵650萬噸、鋼671萬噸、400萬噸熱軋板卷、210萬噸冷軋板卷、50萬噸無縫鋼管和260萬噸商品鋼坯的綜合生產能力。 寶鋼與我國現有其他鋼鐵企業相比,具有設備大型化、自動化程度高的突出優點。它擁有4063立方米的高爐、30O噸氧氣頂吹轉爐、450平方米的燒結機和 135O毫米的初軋機,都是目前國內鋼鐵工業同類設備中最大的,6米焦爐和140厘米的無縫鋼管軋機是目前國內最先進的。寶鋼建成後,有不少產品將填補我國鋼鐵工業的缺門或短線產品品種的空白。寶鋼的廠外運輸以水運為主,占運輸量的80%,廠內以膠帶傳送為主,有比較完整的自動控制系統。這是國內同類企業所少有的。 4.武漢鋼鐵基地 武鋼位於武昌青山區的長江沿岸,是1949年後我國新建的大型鋼鐵工業基地。現已形成煉鐵600萬噸、煉鋼500萬噸、熱軋400萬噸、冷軋122萬噸、硅鋼片19萬噸的綜合生產能力。主要產品有:中型材、薄板、中厚板、大型材、帶鋼等,是我國最大的鋼板生產基地。 武鋼地理位置優越,水陸運輸方便,廠區用地平坦、寬闊,靠近消費區。鄂東鐵礦是武鋼主要礦石產區,所產礦石品位較高,含銅等有益組分;但儲量有限,埋藏較深,是武鋼進一步發展的限制因素。今後可以考慮利用長江水運,適當進口部分富礦,以充分發揮一米七軋機的生產能力。 5.攀鋼基地 位於四川渡口市,建於「三五」時期,是我國戰略後方最大的鋼鐵聯合企業。攀鋼所在的攀(枝花)西(昌)地區蘊藏極其豐富的釩、鈦磁鐵礦,釩、鈦儲量居世界首位,與其共生的鈷、鎳、銅、錳等十多種稀有金屬元素的儲量也十分驚人。這里還有巨大的水能和焦炭資源,為發展鋼鐵工業提供了條件。 1974年攀鋼一期工程建成,形成年產生鐵170萬噸,鋼150萬噸、鋼材110萬噸的生產能力。1977年建成我國最大的提釩車間,在提釩綜合利用工藝上已達世界先進水平。1979年建成我國第一個年產5萬噸的選鈦試驗廠。1990年年產生鐵229萬噸,鋼191萬噸,成品鋼材78萬噸,主要產品有生鐵、鋼坯、釩渣、重軌、大型鋼材、小型鋼材和線材。釩渣產量由1977年的1.5萬噸,增加到34萬噸。目前全國85%的釩渣是由攀鋼供應,並運銷英、法、德、美、印度等國。 攀鋼位於鐵礦產區與寶鼎煤礦之間的弄弄坪,與煤、鐵各相距10公里左右,有鐵路相通。弄弄坪被金沙江河曲所圍,三面環水,面積只有2.6平方公里。廠區用地窄小,成為攀鋼進一步擴大的重要限制因素。最近攀鋼二期工程正規劃興建。二期工程全部建成後,生鐵、鋼、鋼材的年產量將分別達到300萬噸、270萬噸、220萬噸,產品結構將有較大改變,產值、利潤都將成倍增長。考慮到弄弄坪面積窄小,規劃擬在宜賓市的李庄或其它地區建設二基地。 6.包頭鋼鐵基地 包鋼位於內蒙古包頭市新區昆都侖河兩岸,是我國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之一。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正式投入生產。包鋼基地近鐵近煤。礦石基地在白雲鄂博,南距廠區僅150公里,有包白鐵路及公路相遇。廠區東北約80公里處有石拐溝煤礦。包鋼靠近黃河,地勢平坦,用水條件好。1990年年產生鐵 251萬噸,鋼252萬噸,鋼材153萬噸。包頭鋼鐵公司不僅是我國大型鋼鐵聯合企業,也是我國最主要的稀土生產基地。包頭礦具有巨大的稀土資源礦,其儲量居世界首位,有「稀土之鄉」的美稱。 7.太原鋼鐵基地 太鋼位於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是「二五」時期重點擴建、改建項目之一。1990年生產生鐵133萬噸、鋼179萬噸、鋼材96萬噸。太鋼周圍焦煤資源豐富,品種齊全,這是太鋼布局的突出優勢。太(原)古(交)嵐(縣)鐵礦是我國主要鐵礦區之一;但礦石品位低,礦區分散。水資源不足、運輸緊張及鐵礦資源的缺陷是太鋼進一步發展的限制因素。 太鋼也是我國特殊鋼生產基地,以生產優質板材為主。 8.馬鞍山鋼鐵基地 馬鋼位於安徽省東部馬鞍山市內,臨江近海,交通十分便利,資源豐富。附近的寧蕪鐵礦是我國主要鐵礦產地之一,距淮南、淮北煤產地不遠。主要產品有各種鑄造用生鐵、用於製造鐵路運輸的火車輪、輪箍、各種異型斷面的環形件、各種角鋼及中小型鋼材等。生鐵產量大於鋼產量,1990年年產生鐵223萬噸、鋼204 萬噸、鋼材154萬噸,是江南重要的生鐵基地。 9.重慶鋼鐵基地 包括重慶鋼鐵公司和重慶特殊鋼廠。重慶鋼鐵公司位於重慶市大渡口區境內,前身系抗日時期由原漢陽兵工廠、六河溝鐵礦和上海鋼鐵廠的一部分設備組建而成。新中國成立後經40多年的建設,已形成一個具有相當規模綜合生產能力的鋼鐵聯合企業。1990年年產生鐵100萬噸、鋼83萬噸、鋼材83萬噸。重慶特殊鋼廠位於沙坪壩的雙碑地區,創建於1935年,是西南地區最早建設的鋼鐵企業。1949年後經多次擴建,成為我國精密合金鋼等特殊鋼的重要生產企業。 10.台灣中國鋼鐵公司 我國台灣省鋼鐵工業是在缺煤少鐵條件下,靠大力發展拆船行業興辦起來的。60年代台灣利用解體舊船板生產改制鋼材,用拆船所得廢鋼生產電爐鋼,70年代台灣年拆船量曾佔世界拆船總量的60%以上,一年拆船能力達200萬噸。為了進一步滿足台灣本島生產發展的需要,台灣當局決定在高雄建一座年產鋼600萬噸的大型鋼鐵廠,並命名為中國鋼鐵公司。該廠的鐵礦石、焦煤及主要原燃料全部經高雄大港進口。台灣省1990年年產鋼299.8萬噸。
㈢ 再這個案例中運用到了哪些的談判理論知識,並談談自己的體會
從中方來看,勝抄利的最關鍵一點在於對對方信息充分的收集整理,用大量客觀的數據給對方施加壓力,從收集的內容可看出,不僅查出了美方與他國的談判價格(援引先例),也設想到了對方可能會反駁的內容並運用相關數據加以反擊(援引慣例,如6%),對客觀標准作了恰到好處的運用。真可謂做到了中國古語所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當然。除這個原因外,中方的勝利還在於多種談判技巧的運用:(1)談判前,評估雙方的依賴關系,對對方的接收區域和初始立場(包括期望值和底線)作了較為准確的預測,由此才能在隨後的談判中未讓步於對方的佯裝退出。(2)談判中,依靠數據掌握談判主動權,改變了對方不合理的初始立場。(3)在回盤上,從結果價大概處於比對方開價一半略低的情況可推測,中方的回盤策略也運用的較好。總結:商務談判中的各種技巧,對於在各種商戰中為自己贏得有利位置,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我們也要注意的是,技巧與詭計、花招並不相同,前者要求的是恰如其分,既要贏,也要贏得讓對方心服口服,贏得有理有據。只有這樣,對於談判技巧的運用,才是真正的游刃有餘。
祝學習進步。
㈣ 冶金行業包括哪些企業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26號令《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從回事煉鐵、煉答鋼、軋鋼、鐵合金生產作業活動和鋼鐵企業內與主工藝流程配套的輔助工藝環節的安全生產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㈤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我國某冶金公司要想從美國購買一套先進的組合鍋爐,在和美國談判前,我方做了充分的准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我國某冶金公司要想從美國購買一套先進的組合鍋爐,在和美國談判前,我方做了充分的准備
㈥ 我的一個朋友受聘到一家冶金公司工作,合同期限五年,一年來公司對他的考核他均為不合格,現在公司要求解
問:我的一來個朋友受聘到一家冶金公源司工作,合同期限五年,一年來公司對他的考核他均為不合格,現在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請問公司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除合同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合同只要是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內容不違反勞動法規定,即為發生法律效力。如果雙方有爭議,必須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時效為2個月,至發生爭議之日起開始計算。
㈦ 什麼是冶金企業
冶金企業是指與冶煉金屬相關、提供礦石(包括開采、選礦、勘探外貿等)、專金屬材料加工屬等方面的行業、有關冶金設備(如耐火材料、)、與冶金相關的外貿(如精礦進口,金屬出口)等方面的行業。
冶金可以分為黑色冶金工業、有色冶金工業、稀有金屬冶金工業和粉末冶金工業。
(7)某冶金公司擴展閱讀:
冶金工業相較於其他行業來說存在很大差異,同時也存在著一定的產業關聯性以及一定的周期性。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各行各業對鋼鐵需求量旺盛,但是由於存在一定的經濟周期性,導致鋼鐵行業需求明顯減弱,發展不是十分穩定。
通常情況下,鋼鐵冶金工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是具有一定的規模經濟特性的,但是由於我國冶金行業在投資和建設規模上存在一定問題,因此在規模經濟特性方面上表現不是十分明顯,因此弊端並未充分顯現,但是所帶來的好處也並沒有享受到。
㈧ 未付保證金違約如何追責
原告某冶金公司;
被告重慶某房地產公司。
原告某冶金公司訴稱:原告為被告開發的新城一期A棟工程總承包人,雙方在合同履行中,被告未按約定撥付工程進度款。在施工過程中,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停工2個月,給原告造成了損失。工程施工完畢後,被告一直未予結算,也未支付尚欠工程款。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尚欠工程款10238274.48元,退還工程保證金600000元,逾期付款違約金398578元,賠償停工損失723151.57元,確認原告對新城一期A棟工程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被告重慶某房地產公司辯稱:尚欠原告工程款屬實,我方應予支付。按合同約定,發包人不按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的才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我方雖逾期付款但未導致施工無法正常進行,故不應承擔違約責任。停工總天數應為59天,現原告提供的索賠費用無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其損失數額無法計算。原告延期交房,也應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原告某冶金公司針對自己的主張舉示了以下證據:
①營業執照:證明原告身份及營業范圍。
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證明雙方的合同關系及約定內容。
③履約保證金收據三份:證明交納了保證金600000元。
④《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證明工程質量合格。
⑤工程進度審批表、工程進度款付款收據:證明被告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應承擔的違約金數額。
⑥停工報告、復工通知、索賠意向通知書、判決書、水電費。
發票:證明被告通知其停工及停工造成的經濟損失。
被告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對上述①、②、③、④組證據無異議,對⑤、⑥組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但認為延期付款未造成停工,不應計算違約金。停工損失未經監理工程師確認,損失數額不確定。
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經過對帳結算,共同製作了工程結算書6份,財務對帳單2份。
上述證據經過庭審質證與審查,現雙方當事人對這些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本院依法予以確認。
本院審理查明:2003年6月26日,重慶某房地產公司與某冶金公司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將位於涪陵區的新城一期A棟的土建、裝飾、安裝工程,商業步行廣場(含市政道路)主體工程發包給某冶金公司承建,合同總工期為357天;合同價款暫定2千萬元人民幣;每月25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發包人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確認,在確認計量結果後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所審批進度款的80%;在工程竣工結算時保留合同總價款的4%作為工程保修金,工程竣工滿一年返還保修金的50%,滿兩年再返還保修金的30%,保修期(雙方簽訂的保修單約定防水、防漏等工程保修期為5年)滿即返還餘下的保修金;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能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實際延誤時間,賠償應付工程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的罰息;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合同簽訂後10日內承包人按土建工程預算工程造價的3%向發包人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待工程竣工結算時返還等內容。合同簽訂後,某冶金公司交納了合同保證金600000元,並按約定開始施工。在施工過程中,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對部分工程進度款未按約定期限支付。2003年7月17日,因可能出現部分市民滋事,某冶金公司接重慶某房地產公司通知停止施工,同年9月15日,又接重慶某房地產公司通知恢復施工,由此給某冶金公司造成了停工損失。2004年9月28日,該工程施工完畢,同年12月30日進行了竣工驗收。2005年3月20日,某冶金公司向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報送了竣工結算資料,但重慶某房地產公司一直未予結算確認,某冶金公司遂於2005年5月9日訴至本院,請求判令重慶某房地產公司支付工程款10238274.48元,退還工程保證金600000元,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398578元,賠償停工損失723151.57元,確認原告對新城一期A棟工程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在訴訟中,根據某冶金公司的訴訟保全申請,我院裁定對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價值人民幣10000000元的財產予以查封、扣押。
另查明,某冶金公司與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在訴訟中自行進行了結算,確認應付工程款總額為30072172.59元,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已付工程款21093838.20元。
本院審理認為:重慶某房地產公司與某冶金公司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現雙方對應付工程款為30072172.59元,已付工程款為21093838.20元,尚欠工程款數額應為8978334.39元無異議,本院依法予以確認。重慶某房地產公司應承擔支付尚欠工程款的民事責任,但合同約定應保留的工程保修金應待約定期限屆滿後支付。按合同約定,保留的工程保修金總額應為30072172.59元×4%=1202886.9元,其中工程保修金601443.45元應於工程竣工滿一年即2005年12月30日返還,360866.07元應於2006年12月30日返還,餘款240577.38元應於2009年12月30日支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規定,某冶金公司要求確認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理由成立,本院對該主張予以支持。某冶金公司交納的履約保證金600000元,現工程已經竣工交付,重慶某房地產公司應予返還。
對某冶金公司主張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問題,本院認為,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對某冶金公司舉示的工程進度審批表及工程款支付單據的真實性沒有提出異議,依據進度審批表結合支付單據核對,重慶某房地產公司確實存在延期付款的違約行為,對此應按合同約定的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延期付款違約金。但某冶金公司計算的違約金399349元中,計算了履約保證金600000元的違約金26460元不當,因合同未約定應對履約保證金支付違約金,故該筆費用不應予計算,為此,本院確認違約金數額為372889元。重慶某房地產公司辯稱延期付款並未導致工程停工,不應支付違約金的理由,不符合合同約定之意,該辯解本院不予採信。重慶某房地產公司稱某冶金公司延期交房也應承擔違約金的理由,應屬一反訴主張,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對此未提起反訴,本院不予審理。
在施工過程中,某冶金公司按照重慶某房地產公司的通知要求,從2003年7月17日停工至同年9月15日的事實,有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出具的書面通知為據,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對停工的事實亦不否認,本院對停工的事實予以確認。本次停工系重慶某房地產公司的原因所致,某冶金公司對停工沒有過錯,對由此給某冶金公司造成的停工損失,重慶某房地產公司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停工損失數額的計算問題,某冶金公司對此舉示了兩份生效判決及繳納水電費的發票,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九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本院對兩份生效判決所確認的事實直接予以確認。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對水電費發票的真實性未提出異議,亦未提出充足的反駁理由,本院對停工期間的水電費損失亦予以確認。依據上述證據,某冶金公司的停工損失應認定為710949.40元。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由重慶某房地產公司支付某冶金公司工程款8978334.39元,該款在判決生效後5日內支付8376890.94元,在2006年12月30日支付360866.07元, 在2009年12月30日支付240577.38元。
二、由重慶某房地產公司返還某冶金公司履約保證金600000元。
三、由重慶某房地產公司支付某冶金公司延期付款違約金372889元。
四、由重慶某房地產公司賠償某冶金公司停工損失710949.40元。
五、某冶金公司對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尚欠工程款8978334.39元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
本案案件受理費70560元,其他訴訟費人民幣40910元,保全費101060元,共計人民幣212530元,由重慶某房地產公司負擔190000元,由某冶金公司負擔2253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㈨ 某冶金廠用氫氣還原三氧化鎢生成水和鎢,現要制25g鎢,要多少克三氧化鎢
3H2+WO3=高溫=W+3H2O
232 184
xg 25g
232*25=184*x x=31.5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