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单位注销后怎么办
A. 单位注销了怎么办
单位注销了,你把你的证据留着即可。
谢谢你的提问
B. 单位注销了 工伤怎么办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内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容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C. 公司注销了以后,印章怎么办要销毁还是怎么弄
公司注销公章的处理:
1、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回理答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2、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
3、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相关的文件
4、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6、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D. 继教通被原单位注销,新单位怎么办
现在你已经到了新的单位,原来老单位的继续教育证书已经没用了,在新单位重新办一个继续教育证就可以。
E. B证被原先单位注销了怎么办急
只能重新考了,直接注册没用的
F. 一个政府投资工程,15年做勘察时,勘察单位有资质,15年底资质被注销,16年该工程开工建设,
肯定不能了,勘察单位之所以是勘察单位,就是因为其有资质,若该单位勘察资质被注版销,那么与该工权程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的前提就不存在了,故就不能生效,还有可能会对该工程工期产生影响,所以也有可能会被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哦!
G.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但是报考的单位已经注销了 开不了解聘证明怎么办
虽然注册文件规定初始注册单位和报考单位不一致时需要报考单位提供解聘证明,但实际工作中各省都没有认真执行这个规定。初始注册不需要解聘证明,变更注册才需要解聘证明。
二级建造师注册的有效期限:
1、首次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再次注册
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7)勘察单位注销后怎么办扩展阅读:
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所需要的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二级建造师
H. 单位注销了,劳动争议怎么办
此种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办这个公司的人负责赔偿你的损失.因为公司注销前他没有履行清偿社保和劳动者工资等.
放心去做吧,我们处理过此类案件,一打一个准,除非此人现在确实没有任何财产了.
I. 事业单位注销怎么办啊
保护事业单位自身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合法利益免受损害, 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保证合法解散的事业单位不再承担依法不应当再承担的责任当某事业 单位实际上已经解散,但未经核准注销登记之前, 在法律上仍然认为其存在。该事业单位仍然要履行有关义务, 承担有关责任,如缴纳有关费用等。只有经核准注销登记后, 才表明在法律上确认了其主体的消失,并不再履行有关义务, 也不再承担有关责任。 (二)保护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利益免受损害。 任何事业单位法人都不是孤立地存在, 而是必然与社会有关方面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 当一个事业单位法人事实上已不存在,但由于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在法律上仍然存在时,就很可能给社会有关方面造成损害。 如某事业单位因管理不善、资不抵债, 已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举办单位已作出将其解散的决定, 但没有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其未收缴的尚具法律效力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作为合法手段, 与另一法人签订经济合同;由于已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合同不能兑现,使合同另一方受到经济损失。 (三)保护国有资产和债权人利益按照《条例》的规定, 事业单位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 必须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 对其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使资产和债权债务得到相应处理。 这一规定,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和被非法侵占, 也有利于保护债权债务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