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能源局主管什么区别
Ⅰ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属于什么职务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就是职务,国家能源局本身是副部级单位,但是历任局长都由发改委副主任兼任,并且高配正部长级,甚者能源局党组书记也由发改委副主任兼任,并高配正部长级。
国家能源局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时设立的燃料工业部,1982年国务院能源委员会成立,承担能源行业监管职能,1988年能源部成立,1993年能源部撤消,2008年成立国家能源局,下辖11个局机关。2010年1月28日,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1)国家新能源局主管什么区别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能源局
Ⅱ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到底是啥关系
以我曾经在来省级工业经济管理部门自工作的体会,国家能源局,是国家发改委下属的一个副部级单位,其实也是发改委内部的一个局。国家能源局的局长通常也是发改委的一个副主任。例如前任国家能源局的局长张国宝,就是发改委的副主任。所以,国家能源局隶属于国家发改委。
Ⅲ 国家能源局和国资委有什么差别
能源局的管理只是涉及与能源有关的方面,比如石油,煤炭,各种金属矿等等,而国资委涉及到的是全体的国有企业资产,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的财政,真心再帮你期待采纳。
Ⅳ 国家能源局是什么级别
国家能源抄局是编制中的部委袭管理的国家局。由正部级单位国家发改委管理。
机构重组:2013年3月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指出,国务院将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
方案提出,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同时,不再保留电监会。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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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Ⅳ 电力方面的主管单位是什么呢
电力方面的主管单位是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职责:
(一)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七)拟订国家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九)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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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电力主管部门
1、国外电力主管部门:国外电力建设和经营的行业主管部门一般为该国能源部或水电部、电监会,它们负责制定国家电网投资建设规划的制订、电网改造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并对 行业进行监管。而电力设施产品的标准制定、采购和施工建设以及具体经营管理, 则一般由该国电力公司或能源公司负责组织和实施。
2、目前,国际上很多研究机构都在积极开展智能电网技术标准的研究。全球范围内智能电网行业标准方面具有影响力的组织有: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非政府性国际电工标准化机构,其主要宗旨是促进电工标准的国际统一,推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2)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是一个国际性的电子技术与信息科学工程师的协会,IEEE 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授权为可以制定标准的组织,制定的智能电网的行业标准在全球范围内 拥有较高的影响力。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Ⅵ 国家新能源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哪个部门
国家新能源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共设综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司九个司,编制112人。2013年3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机构职责
(一)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七)拟订国家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九)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Ⅶ 国家能源局是什么行政级别的单位
国务院 直属 行政机关 和 公安部 交通部 等 属于一个级别 同属 国务院 下属 机关
Ⅷ 国家能源局是什么行政级别的单位
副部级级,属于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局长一般是发改委副主任兼任,高配正部级
Ⅸ 能源局属于什么单位
能源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副部级单位。
国家能源局(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成立于2008年,政府职能部门副部级单位,发改委直属机构,机构共设综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司九个司。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组纪检组组长1名,司局领导职数42名(含监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9)国家新能源局主管什么区别扩展阅读:
能源局机构职责:
1、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4、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6、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7、拟订国家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8、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9、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10、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11、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