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油化工企业施工作业有哪些风险
A.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包括哪些
1、开挖深度超过2.5m(含2.5m)的基坑、1.5m(含1.5m)的基槽(沟);或基坑开挖深度未超过2.5m、基槽开挖深度未超过1.5m,但因地质水文条件或周边环境复杂,需要对基坑(槽)进行支护和降水的基坑(槽);采用爆破方式开挖的基坑(槽)。
2、人工挖孔桩;沉井、沉箱;地下暗挖工程。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机械、吊装工程。
物料提升设备(包括各类扒杆、卷扬机、井架等)、塔吊、施工电梯、架桥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的安装、检测、顶升、拆卸工程;各类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木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1)在石油化工企业施工作业有哪些风险扩展阅读
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与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一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其中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吊装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城市房屋及构筑物爆破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并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通过相关部门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B. 化工工作应注意哪些
(1)生产可燃物料用量多、品种多。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连续、稳定地进行,需要根据生产规模的要求,储存一定量的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装置的规模越大物料的储存量也就越多。而精细化工的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多为易燃液体和固体。由基本防火原理可知,生产、储存的可燃物越多,其火灾危险性就越大。而且精细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一般品种均较多,这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工艺条件苛刻、状态危险。在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消耗,对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的是相当苛刻的条件,因而火灾的危险性也大大增加。精细化工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反应。加之生产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因技术条件的限制,在耐腐蚀、耐高温、耐高压及密封性上,尚存在的因化学腐蚀或材质不合乎要求所造成的机械性能强度上的变化等问题,都可能对设备的强度和密闭性产生影响而成为火灾隐患。另外,化工生产中,对投料速度、配比等都相当严格,在操作中如投料速度过快、配比控制不好或搅拌中断、冷却水不足等,都有可能使反应温度升高或使压力猛增而造成着火或爆炸事故。
(3)工艺过程复杂,控制难度大。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种产品的生产都竞相采用新的工艺、最新的技术和最简化的流程;与此同时,自动控制设备的应用、计算机的控制与管理进入生产操作领域等,都与原来的操作和管理技术有着明显的不同。人们的认识也不可能完全跟上,一些预想不到的原因所引起的火灾事故或从未发生过的火灾事故都有可能发生。
(4)生产过程中的着火源多。在化工生产过程中,能够引起物料失火的着火源很多,常见的有:高热物体及高温表面、化学反应热、静电火花、电气火花、冲击与摩擦热、自然发热、各种明火及阳光射线等。化工生产过程中的火源不仅多,而且具有隐蔽性、潜伏性,不易被人们察觉,很容易由不知不觉的着火源引起爆炸。如化纤织物的静电火花,在部分场合就能成为引起爆炸的火源。另外,随着电器化的发展,用电设备的增多,因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当、连接点接触不良,年久失修、绝缘老化、线路短路等所致的电器火花引起的火灾显著增多。
可见,中小化工企业由于使用的原料及其产品多为危险品,在消防安全上就要特别引起重视。下面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中小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必须注意化工企业的总平面布置
化工企业的设计主要依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做到厂区内的各功能区划分明确。中小化工企业设计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筹建时,要经过仔细的论证,并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验收。保证安全距离和主要功能区划分符合规范要求。
2、进行改扩建项目时,不得影响原厂区的格局。
3、生产过程物料及产品不得随意存放,厂区主要功能区使用不能出现混乱。
二、必须注意化工企业生产过程的控制
由于化工企业生产的特点,在中小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许多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在化工企业的火灾、爆炸事故中,违章操作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要防止事故的发生,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精细化工的原料、中间产品和产品多为易燃液体,而且品种多、用量多。由于精细化工产品种类繁多,生产工艺有很大的差别,化工操作人员,不了解各种物料物性、不了解工艺操作控制关键、不了解所用设备的工作原理的情况下,进行相关工艺操作,造成事故的发生的事例有许多。对新进厂、新转换工作岗位的化工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且必须通过相应的考核取得上岗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培训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消防知识的培训,并对灭火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而目前部分中小化工企业中存在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岗位人员未经相关培训、考核安排上岗操作的现象较为突出。中小化工企业的生产由于规模小,管理人员不足,资金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在工艺操作规程、工艺安全规程、岗位安全制度等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 相关的工艺操作规程、工艺安全规程、岗位安全制度进行完善,管理上有章可循。
(2) 制定了相关工艺安全规程、岗位安全制度,不可只停留在纸面上,要把相关规定落实到实处,同时要有部门监督、检查。
(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生产化工产品时,技术准备要充足,对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危险要认真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
违章操作是化工企业发生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桦花江水污染事件。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精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时,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点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苦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三、化工设备安装及维护过程中的问题
工艺设备的安装及维护检修不规范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在中小化工企业中也常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工艺装置的设计、安装
工艺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定》HGJ28-9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0058-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9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9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各种安全规范都是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而且工业生产有其特殊性,比如:苯在管道中的流速有最高限制,且须对管道接地处理,原因是苯为高电阻流体,流动时会产生静电,管道中流动速度过快或管道未做有效接地处理,都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用到易燃溶剂的现场,必须使用防爆电器,电路接线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以免电器火花引起的火灾事故的发生。
2、检修过程
化工检修应严格遵守各项检修操作规范,避免违章作业引发火灾事故。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动火管理,动火的审批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检查
1、化工企业的消防器材配置应遵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外,应根据各种化工原料的理化性质,选择合适的消防器材。
2、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维保,确保状态正常,可以随时使用。
C. 石油化工存在的风险岗位有哪些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什么
石油化工是抄易燃易爆的企业,安全生产是最重要的。炼油厂是原油的加工单位,生产出来的产品馏分较重(与化工比),所以毒性远比化工厂低。要注意硫化氢是有毒有害的,正常生产装置的泄漏是很少的,但是在装置开、停工、事故处理、检修的时候,泄漏和气味较大,还有就是地漏、污水处理池等地方;
常减压、催化裂化、气体分离、烷基化等装置压力较低,加氢裂化、加氢精制等装置压力很高,要注意防爆。只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炼油厂的安全防火规定,定能防范安全隐患。
D. 如何理解石油化工企业的投资风险
在浦发银行再次传闻巨额融资计划而跌停的影响下,金融、地产板块领跌大盘,上证综指也再次回抽5日均线,市场似乎又陷入了前期平安巨额融资计划的恐慌中。然而市场总是有其思维上的惯性,没有充分意识到大势所处的位置变化---要说明的是,浦发的增发与平安的增发对于市场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从总体上看,市场在经历震荡后,依然会保持前期的缓步推升状态,只是这则消息将拉长在4200-4666点区域盘整的时间。依然维持短期震荡,中期回暖的判断。银行股全线下挫!其次受此利空的地产股也未能幸免!短线回避.后市如发生非理性下跌就高抛农业化肥股涨幅较大的个股,低吸银行地产的优质股!主要布局业绩浪,买入业绩好,盘小发展前景好的个股,如:山河智能,山推股份.国际油价再次冲上100美元,新能源,煤炭板块将受益!重点关注:国阳新能:600348!也可低吸超跌权重股,如:中国石化,工商银行,中国人寿.股指期货推出日就是它们大涨时!中石化、中石油自产石脑油用于化工产品市场不再缴纳消费税,我们预测中石化、中石油因此能够分别增加税前利润16、6亿元左右。地方炼油厂进口燃料油提炼成品油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在目前原油期货价格再次突破100美元/桶的背景下,出现油荒的可能性在增加。经过近4个月的调整,中石油、中石化的估值水平分别下降到2009年25倍、20倍。我们认为这样的估值水平在A股市场是合理的。目前投资者适于继续等待成品油定价和资源税改革、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办法改革等政策的出台。2006年,财政部曾经出台消费税改革政策,将石脑油与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一起,纳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并规定,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的消费税税额为每升0.2元,燃料油的消费税税额为每升0.1元。当时又规定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可减按应纳税额的30%缴纳。本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取消了30%的税收优惠,但设定了较多免征范围。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进口石脑油和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直接对外销售的石脑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根据我们的理解,国家这项政策的初衷就是限制石脑油、燃料油等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同时大幅压缩了地方炼厂进口燃料油提炼成品油的利润空间。由于地方炼油厂过去两年进口燃料油加工成品油只缴纳30%的消费税,本次明确按照100%征税,相当于增加100元/吨的成本,显然将打击地炼的生产意愿。在目前原油期货价格再次突破100美元/桶的背景下,出现油荒的可能性在增加。由于中石化、中石油自产石脑油生产化工产品的部分按照新规定免征消费税,该项政策对于两公司构成利好。尽管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税额较低,中石化今年可望增加16亿元税前利润,中石油今年可望增加6亿元税前利润。利好主要体现在地方炼油厂相对中石化、中石油的竞争能力进一步消弱,两大国有石油公司对国内炼油市场的控制力得到加强,国内行业整合的进程有可能提前,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当然,国外石油公司也会看到这一机会,国内中海油、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也在觊觎地炼企业,行业整合并非只有一条路径。我们认为本次政策调整再次反映出国家石油公司的强势地位。经过近4个月的调整,中石油、中石化的估值水平分别下降到2009年25倍、20倍。我们认为这样的估值水平在A股市场是合理的。目前投资者适于继续等待成品油定价和资源税改革、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办法改革等政策的出台。对于使用燃料油的下游行业,由于消费税增加,这部分成本将上升约2.5%。在受到影响的非金属材料(特别是玻璃)、海运等行业中,玻璃、海运行业成本构成中燃料油各占40%,但海运行业可以选择全球加油,不利影响得以稀释;玻璃行业成本将因此上升1%。
E. 2017年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面临哪些风险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六种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签订的合同。(1)建筑企业按资质分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2)资质等级及承包范围:①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②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其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总承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上下水、暖气、电气、电讯消防工程、打桩工程、装修工程等的专业工程发包的,须经得建设单位的同意。③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劳务分包无需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1)实践中大量存在,为充实业绩,争取提高资质。司法解释欲放松,但建设部坚决否定。(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合同有效。行政后果:资质许可机关(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警告、责令改正、1-3万元罚款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1)形式:挂靠、变相作为内部承包、名义上的联营等,由法官认定。(2)建设部124号令第15条: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但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3)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直接进入项目管理机构财务的,亦视为挂靠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法(征求意见稿)》)(4)法律后果:收缴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5)行政后果:资质许可机关(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警告、责令改正、1-3万元罚款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1)《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上述条件做了进一步细化,必须招标的施工项目为:①以上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以上的;④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2)可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列项目可以不招标:①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且施工单位未发生变化;②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③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施工单位未发生变化;④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5、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中标无效《招标投标法》第50、52、53、54、55、57条规定了六种投标人禁止行为(即:“串标”、“围标”):(1)招投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它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中标结果的(第五十条)(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影响中标结果的(第五十二条);(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第五十三条)(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第五十四条);(5)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标价、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第五十五条);(6)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第五十七条)。行政后果:资质许可机关(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警告、责令改正、1-3万元罚款6、非法转包、违法分包。(1)转包:①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②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③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非法转包,实质上是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查处转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以下5个方面:①核查承包合同主体是否变更或实际变更;②现场管理人员隶属关系,与申报质量监督时是否一致;③管理人员到位情况;④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⑤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是否为总承包人所有或使用。(2)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的四种情形:①总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单位;②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它单位完成;③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④分包单位再分包。(3)法律后果:①收缴已经取的非法所得;②建设单位有权与总包单位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行政后果:资质许可机关(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警告、责令改正、1-3万元罚款。(5)劳务分包除外。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分包人与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既不是违法分包,也不是转包行为,是合法劳务分包行为。
F. 简述化工生产十大危险作业的内容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人命关天的大事故。因此,搞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下面就如何搞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建立健全以法人为首落实到班组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立体式、全方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成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懂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管理员。各级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将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每一个人;根据业绩,实行工奖挂钩,按级考核,按月结算;筑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斜向到角”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把安管责任真正落实到人。
二、建章立制,严肃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无拘无束。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企业实际,制订一套全面细致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奖励和违规处罚制度》等等制度。有些制度、规程、责任制要挂到岗位上,提醒晓于岗位人员贯彻落实,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思维,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以便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三、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制订年、月度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教育计划,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专业化、系统化。职工(包括岗位调动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面要达到100%,未经教育及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电工、金属焊割、起重机械和电梯、机动车辆驾驶、登高作业、锅炉、压力容器、制冷等)和其它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行业要求和有关法定文件规定执行,做到持证上岗。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教育,确实让员工知道并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技术,“变不懂安全为懂安全,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人人管住自己,守好“责任田”,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所伤害”。
四、经常检查,消除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工艺纪律、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门至少每周一次,车间(工段)至少每日一次。安全检查公司应经常进行普检、抽检、专检;车间应经常进行自检、互检:主管领导和安全员应经常进行巡逻检、监督检:班组应进行上班检、下班检和过程检,并做好安全交接班。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或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
五、尊重科学,按规操作。制订科学的、系统的、规范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和设备的安全操作。平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定期进行检查检测,严格按规操作,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预见性,落实事前防范措施,将可能存在或发生的事故隐患或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安全装置,完整好用。重点部位、危险岗位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切忌图省钱不配或带病作业;消防器材和事故应急处理器具,必须按规定标准设置配备,并实行严格的“定置管理”制度,无故不得随便动用。对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附件、消防器材和事故应急处理器具,要落实专人管理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安全装置、附件和消防器材、应急器具,完整好用。
七、票证管理,从严把关。化工区内进行各项作业,必须办理相关的安全作业证,并实行严格的票证管理制度。如“动火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动土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的《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办事。程序要清,控制要严,防范要紧,责任一定要明确,措施一定要落实,禁止搞形式、走过场和未批先做,盲目蛮干冒险作业。一般实行专事专证、专人专证、专人签字确认、专人检查监护。化工生产现场情况复杂,如不实行严格的票证管理制度,往往会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
八、安全例会,定期召开。定期召开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例会,认真总结、提高、交流、反馈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教训,找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制订相应的整改决定和防范措施,并对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使之落到实处。安全例会,公司至少每月一次,车间(工段)至少每周一次,重点项目实施、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必须有内容、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有记录,便于实施和责任追溯。
九、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禁止不报、少报、瞒报、漏报。事故处理(含未遂事故),一定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教育职工群众,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有些事故(问题)处理还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扩大教育整改面。事故处理要实、细、严,所谓实: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不弄虚作假,不草率从事;细:要认真细致,不漏蛛丝马迹,不放过任何可疑迹象;严:对事故责任人要从严处理,不姑息迁就,不敷衍了事;有些事故在追查责任时,还要上下联系,左右挂钩,以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 :
十、“双禁双指”、标志醒目。“双禁双指”指警示、警告和指示、指令标志。化工区内危险物品多,危险岗位多,为引起人们的注意和重视,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对哪些要害部位、危险岗位、重点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事故应急处理器具放置等地方,必须设立明显醒目的警示、警告和指示、指令标志。对生产区、行政区、生活区要进行界定标识,禁止车间、仓库、宿舍 “三合一”。“双禁双指”标志看起来是表面的东西,但实际上起到的作用不可小觑。
十一、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在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要着力抓好尘毒,“三废”的治理和噪音的监测控制,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要加大投资力度,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境污染治理技术,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淘汰更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环境污染严重的设备,使尘毒、“三废”、噪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不仅能改善职工的工况条件,提高生产效益,还能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降低职业病的危害,必须严格控制。
十二、安装维修,加强监管。在设备的安装维修、技改更换过程中,免不了要动火、入锅、登高、吊装等作业,而这些作业又极具危险性,要加强对此类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作业前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法、有措施,并在作业中认真检查监督实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工作要明确责任要到位。对重大项目、特殊危险作业,要指派专业安全技术人员,专人负责、专人指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并有效,要专人检查确认,切不可违章蛮干。
十三、化工禁令,严格执行。原化工部根据化工生产的特点,制订有比较全面系统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如:“生产区十四个不准”、“操作工六严格”、“动火作业六大禁令”、“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机动车辆七大禁令”、“安全用电十不准”等禁令。这些禁令是科学实践的结晶,也是经验教训的总结,必须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
十四、三、五同时,认真贯彻。三、五同时,即指在改建、扩建、新建、技改等项目时,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的“三同时”制度和在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应坚持“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的“五同时”原则。贯彻“三同时”制度,在立项时将相关的安全设施落到实处,克服由于安全设施先天不足而带来的祸患。贯彻“五同时”原则,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把安全生产例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两者同步前进,生产与安全两不误。
十五、仓储分类,专人管理。化工生产危险物料多,特性各异,应按产品,按规格、按包装、按特性分类隔离堆放,明码标识,切不可杂乱放置。要控制光照热源,做好防雨、防雷、防火、防腐工作,配足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实行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登记、专人监督检查。剧毒物品还要严格执行“双本帐、双把锁、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人领用”的“五双”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储存处要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和“安全周知卡”,晓于众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十六、建立档案,总结提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如: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记录、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报告、安全生产的法规文件、企业的规程制度、各类检查记录和考核统计报表等等,利用这些档案分析原因、剖析案例,总结经验,教育职工,落实预防措施,减少违规率,遏制事故的发生。对重点化工设备,特别是锅炉、压力容器要建立详细的设备档案,记录好制造、使用、维修、检测等事项,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测,以防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十七、劳保用品,配齐穿好。劳保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受伤害或减轻伤害必须配备和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一定要按规定配齐并穿戴。如:工作衣、软底胶鞋、耐酸雨靴、工作(安全)帽、胶皮手套、防尘口罩、护目睛、防毒面具等,不同的工种配置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图省钱不配,更不能图方便配而不戴。企业要对劳动者负责,劳动者也要对自己负责。
十八、监督到位,奖罚分明。各项规程和制度的实施,离不开监督,一旦失去监督或监督不到位,最好的规程制度,也是一纸空文,起不到预想的作用。要选用懂技术、会管理、守纪律,责任性强,不怕得罪人,会做群众工作的人,担任专兼职安全监督员,平时勤教育、常检查,严监督,实行优者奖劣者罚。发现违纪违规或问题隐患,不以亲情、友情、领导、朋友为左右,一律照章办事,按规处罚,使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以经济手段遏止“三违”现象,减少事故的发生机率。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化工生产尤甚。危险物品多,危险因素多,工艺复杂,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且又与员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及当前的科技水平、经济状况息息相关。这里浅述的只是一些管理上的重点和难点之处,在实际工作中光靠抓重点和难点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办法、动脑筋努力造就一种让全体员工深刻认识“安全为我,我要安全,安全从我抓起”的氛围,且付诸实践,做到“人人管安全,个个防事故”。这样才能从设计施工到投产运行,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各个环节、方方面面、上下工序、左右岗位,全面系统地都有人去关心并做好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真正达到“全过程受控,全方位监督,全员重视”的境界,把事故隐患和问题,消灭在各岗位的每一个员工手中,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化工生产安全,企业发展稳定。
看每条标题的总结就知道了
G. 施工现场有哪些安全风险,如何防范
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
安全资料:
①有代签字现象。
②未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或"从零工作法"日志记录不全、有虚假现象。
脚手架:
①脚手板未满铺的。
②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
③脚手架杆件未涂刷黄漆。④内排架距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防护。
安全防护:
①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②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挂安全带。
③安全网内杂物过多。
⑤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不严,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
⑥基坑、屋面、楼板、阳台、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不严,防护栏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施工用电方面:
①电箱前堆放杂物的。
②电箱未按规定设置防雨设施的。起重机械设备:
①塔吊司机证件未存放施工现场。
②未设塔吊指挥或指挥联络信号不明确。
③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各层卸料平台安全门未按规定关闭。
④塔吊、电梯、井架、吊篮、物料提升机等注册登记牌未按规定固定在设备上。施工机具:
①搅拌机、合灰机等易扬尘机具防护棚未封闭或封闭不严。
②机具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③搅拌机、合灰机等未按规定设置沉淀池。现场围挡:
①围挡墙未进行美化、亮化。
②围挡墙倾斜、破损、不整洁。
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垃圾。建筑物围挡:
①密目安全立网围挡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
②密目安全立网破损、不整洁。
③密目安全立网绑扎不牢,围挡不严密。
④密目安全立网用扎丝绑扎或网扣有漏绑现象。安全警示 :
①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镜。
②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数量不足、悬挂位置不当。防火措施:
①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集中点。
②生活区、木制作区、仓库、变(配)电室、配电箱等易燃场所未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综合管理方面:
①未按规定开展工地职工夜校活动。
②安全员未穿全市统一橘黄色制服。
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
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
重视戴安全帽和高处作业系安全带。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立网、安全帽和安全带。
规范脚手架搭设:纠正架体与建筑结构固定的作法,设置首步固定;对架体进行立面全封闭,防止坠落伤人,保证行人的安全。
施工场地的整洁:通道不堆物,保持畅通;工地上不准流动吸烟;材料按场布图规定场所堆物,并挂好标识排,注明规格、品种、名称;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危险物品进库,妥善保管。
做好安全标志: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来提醒路人注意安全。
施工现场应制定不扰民措施:如施工场所搞好围档封闭,无粉尘污染;夜间禁止不必要的施工造成噪音干扰周围居民,除连续性施工,一般施工不超过18小时;周边道路要设防护措施,保持道路畅通。
双排脚手架的立杆纵距及水平杆步距不应大于2.1m,立杆横距不应大于1.6m.
按规定的间隔采用连墙件(或连墙杆)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
脚手板按脚手架宽度铺满、铺稳。
扣件与钢管管径相配合,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风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作用于脚手架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wk应按下式计算:W k =μs μz Wo
钢管材质符合Q235级标准,不使用有明显变形、裂纹、严重锈蚀材料。
扣件与钢管管径相配合,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围挡设施,实行封闭管理,悬挂张贴醒目的标志或者告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实施符合文明施工的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生产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和卫生标准。
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心理素质,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通过培训,掌握和提高应急自救的知识和能力;通过培训来营造企业的安全文化,这是远离事故的最牢固的防线。
H. 石化企业危化品施工过程中有哪些主要风险
石化企业危化品施工过程中主要有污染、泄露、人身伤亡、财产受损、火灾、爆炸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