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福利怎么样
A. 成都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待遇怎么样呢
这样的单位一般都不错
B. 有没有人知道工会的社工是做什么工作的。和街道办事处的社工有什么区别
工会的社工是专职社工,只负责工会某个方向特定的工作。
工会社工和街道办事处的社工的区别如下:
①专业性的区别
工会社工要求专业性更强一些,街道办事处的社工要求的专业性相比而言要弱一些。
②负责内容的区别
工会社工负责的事物内容更为专一一些,可以具体到某一个方面的工作。街道办事处的社工服务的内容更加广一点,明白地说,就是各种零零碎碎的事物他们都要去解决。
工会的社工服务范围如下:
①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咨询、培训、督导、策划、评估等服务。
②为普通社区和特殊社区提供社区发展项目策划及地区服务。
③为家庭、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障人士、异地务工者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
④为特殊群体、边缘群体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⑤通过专业的项目拓展,面向社会开展活动策划、个案援助等社会服务项目。
(2)成都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福利怎么样扩展阅读
一、社会工作者基本介绍
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社会工作者具备的条件
①除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应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②应能熟练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挖掘潜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三、社会工作者承担的使命
①社会使命
“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
②专业使命
“助人自助”,即或为处于困境中的个人、家庭、群体、社区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援;或通过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潜能,推动困难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和自强”。
C. 市总工会的待遇如何
看公务员编还是事业编了,前者还行,后者不如企业,但有魄力的话熬个十年也能出头,风水轮流转嘛。
工会职责传统的观念认为“吹拉弹唱打球照相”,但其实维权维稳、帮扶保障、竞赛评比等也都是工会职责。
D. 社会工作者待遇怎么样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岗位分成四类:
一,是公务员岗位系统,主要是指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中从事社会政策制定、执行等有关工作的岗位。
二,是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包括老年人社会福利院、残疾人社会福利院、儿童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养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军休所等机构开展社会服务的岗位;
三,是与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相关的群团组织和相关民间组织的相关岗位,包括为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岗位。
四,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岗位,部分接受大专层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者,也可通过“选聘结合”的方式,进入社区居委会,成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事动员社区资源、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的工作。另外,社会工作者也可以经政府批准,建立独立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
至于待遇,要看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看学历,看地方……
以深圳为例,月薪到手4000-6000元,入职购买五险一金,无论深户或非深户都按一档社保购买。
可享受福利包括:高温补贴(每年6-10月)、节日礼金、生日礼金、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季度团建、季度绩效奖、体检补贴、学习基金(培训/书籍费用报销)、旅游/年会、新年开工利是等,并且每个季度可申请激励奖金(机构的奖励项有好几十条呢,文章撰写发表、荣誉获奖、项目研发、人才推荐等通通有奖金)
北京的话,会高一些。建不建议考的事儿需要你自己去搜集各方资料,听听各类好的不好的声音后做出判断。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待遇平均水平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调整后,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工资达到10万元,月人均应发工资增长约3000元。
E. 什么是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做什么工作,待遇如何,有没有编制
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
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专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属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在我国社会工作不仅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工作。
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至于薪酬,全国各地不一。
F. 工会如何在职工福利待遇方面发挥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在我国国民经济刚刚得到恢复、国家财力还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政府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解决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400多万人的失业问题,救济流离失所的农村灾民,积极安置退伍、转业军人。这些社会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地展开,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1951年,政务院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试行)》,1953年政务院对条例作了修正。修正后的条例,对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疾病、非因工负伤、残废待遇,对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待遇,养老待遇,生育待遇,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一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此后,随着我国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国家颁布了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并根据社会发展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在养老保险方面,实行了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对企业职工仍然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行劳保医疗,对在各级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在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方面,延长了休假时间,提高了待遇标准。同时,国家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社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也努力搞好职工福利,使广大职工得到较高水平的福利保障。所有这些政策和措施构成了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这套制度按照社会主义为广大工人阶级提供国家保险的指导思想,以统收统支的计划经济为基础,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在建国后数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对于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年动乱”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停滞不前。1969年2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逐步演变成“企业保险”或“单位保险”。
总的看来,这些社会保障办法对当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应予以充分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基本上实行“企业保险”的制度模式,企业承担着全部社会保障费用,并且负责日常事务管理;二是职工个人不缴纳社会保障费用,但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比较多,生老病死全靠国家;三是实行代际转移的现收现付资金筹集方式,没有社会保障资金积累。这些做法显然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一)我国传统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内容
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1951年8月发布了《关于城市救济福利工作报告》,报告由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障对象主要是无依无靠的城镇孤寡老人、孤儿或弃婴、残疾人等。民政部门通过设立福利机构为这些孤老残幼人员提供保障。福利机构分为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企业两类。福利事业机构包括各种收养性的福利院、精神病院等;福利企业主要是通过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解决残疾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民政部主管的这些福利只覆盖了城镇极少数特殊人群(占总人口1%不到)。1950年6月颁布的《工会法》、1953年劳动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对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补贴、探亲补贴、取暖补贴作了规定,还规定企业应设立食堂、托儿所,所需费用由企业行政或资方负责。1953年5月财政部、人事部发布《关于统一掌管多子女补助与家属福利等问题的联合通知》、1954年3月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1956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的通知》、1957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生活方面若干问题的指示》,这些法规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冬季取暖、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住宅、上下班交通、职工家属医疗补助、生活必需品供应等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由此,绝大多数企业职工以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需求按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并且是我国社会福利的主体(占城市居民的95%以上,占总人口的25%以上)。企业职工的福利由劳动部负责和管理,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由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福利是由民政福利、企业职工福利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三部分组成。
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社会福利制度至90年代末期的整个计划经济时期,城镇居民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在不断增加,从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探亲补贴、交通补贴、休假疗养,到为职工建立托儿所、幼儿园、食堂、洗澡堂、医务室、阅览室、体育场,再到为所有城镇居民提供粮油以及副食品价格补贴,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单位就是一个无所不管、无所不包的小社会。此外,教育和住房分配也是福利待遇。在教育方面,从小学到高中教育是免费的,高等教育不仅免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而且学生还可以享受到能够解决吃饭问题的助学金;在福利分房方面,企业或者单位按照职工的工龄和年龄等条件以及家庭人口数目,为职工分配住房。总之,计划经济时代的50年,我国的社会福利是以职业为依托、以城镇职工为主体、关怀职工生活方方面面、所需经费几乎全部由国家财政提供的福利制度。
我国的福利制度自建立以来,尤其是在建国后的十来年,在解决城乡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社会成员的生存问题上,作出了有益的贡献。据民政部门的统计,1959年民政部门管理的福利院收养了64454位孤老、27964位孤儿和14627位“三无”精神病患者。[1]在农村,按照1960年4月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1956-197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30条确立的对农村中的孤老残幼实行“五保”的制度,许多地区建立了养老院,收养农村中的孤寡老人。到1994年,全国已有33584个乡镇统筹供养了273万“五保”人口,农村敬老院约4万所,收养56万老人。[2]民政福利制度的实施就使得那些社会上最脆弱群体的生存有了保障,由此极大地显示出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障了社会稳定。
在计划经济时期的“高就业、低工资”的就业和分配制度下,城镇职工所享受到的无所不包的福利待遇,不仅极大地填补了职工由于低收入而造成的生活上的亏空,改善和提高了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且使他们切实地感受到当家作主的满足和自豪。
(二)我国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
80年代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传统福利制度日益暴露出一系列不适应新社会环境的弊端:首先,国有企业改革必然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它们要与所有企业一起参与市场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尤其是一些老企业,由于背负沉重的职工福利负担,所以难以与新生企业公平竞争,面临更大的破产风险,而且职工所在的企业一旦破产,职工极其家庭能够获得的福利待遇将没有了着落,生活将立即遇到极大困难;其次,企业的福利待遇将企业与职工紧紧地栓在一起(例如单位分配的住房、职工子弟就读的子弟学校等,形成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同企业或单位,职工的福利待遇会有很大差异,有些单位职工的福利甚至高于工资,这就阻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第三,优厚的福利待遇由于是平均分配,所以不但没有发挥它激励劳动者积极性的功能,反而助长了人们的懒惰和依赖心理,影响企业的效率和发展;第四,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经济结构多元化,农村人口流入城镇,进入不同所有制企业和单位就业,他们连应当享受到的社会保险待遇都享受不到,何谈享受社会福利待遇,这种从制度建立之初就对农民实行的不平等待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不能再延续下去,否则会继续扩大城乡差距,城乡隔离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也无法打破。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下,传统福利制度不但不能适应不同社会成员的需求(我国现有的社会福利服务只能满足5%的社会需求,这里的社会福利服务主要指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的养老和寄养机构),而且直接对企业的发展,最终也对整个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也会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改革传统的福利制度势在必行。
1993年4月,民政部发布了《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同年8月,民政部又发布了《社会福利企业规划》。1994年12月,民政部发布了《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办法》。1997年4月,民政部与国家计委联合发布《民政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残疾人可以由过去单一的在福利企业就业改变为在福利企业或分散就业。1999年12月,民政部颁布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从这些法规可以看出,无论是社会福利院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福利资金的筹集,还是残疾人就业,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等,民政部门作为我国福利事业的主管机构将把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逐步从官方举办引向社会举办,并按福利需求设立福利项目,例如将原来单一的以集中收养孤寡老人的养老院,按照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设立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护理服务、老年家政服务等福利项目,并面向所有有福利需求的老年人。民政福利的社会化不仅使民政福利走出封闭,而且提高了民政福利机构的效率。与此同时,社会办的福利机构也在迅速发展。尤其是社会办的社会福利企业,其发展势头甚至超过了官办福利企业,有数字表明,到20世纪90年代末,官办福利企业占福利企业总数从65%下降到14%,社会办的福利企业从35%上升到86%,就业的残疾人数占到福利企业就业残疾人总数的84%。
企业职工福利改革,在初期,通过实行承包责任制,将企业的福利设施对外开放。到了20世纪90年代,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社会背景下,在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绝大多数企业和单位打破过去封闭运行的模式,成立了面向社会、有偿服务的劳动服务公司,并逐渐与原单位脱钩,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并参与市场竞争。例如,绝大多数的房修公司、托儿所、幼儿园、理发店等都是从原来的企业或单位剥离出去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住房福利改革,198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改革的实施方案》后,城镇居民福利分房开始向住房商品化、私有化方向改革。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以标准价出售公房,1998年底,中央政府宣布停止企事业单位的福利分房后,职工按标准价购买了住房。同时确立了由单位和职工各缴费50%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为职工建造和出售经济适用房。有些城市为居民提供廉租房或房租补贴。
教育福利改革,让人们感到压力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将原来高等院校的助学金制度改为贷学金制度,后来高校学费一路攀升,城市重点中小学校也要收取赞助费。农村义务教育由于失去集体经济的支持而将负担转嫁到了农民身上。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被打破,人们的收入出现了差距,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收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应运而生,先进的教学设备、优秀的师资、独特的教学方法,为富人的子弟提供了优越的就学机会。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多种办学模式,开辟了教育领域的竞争局面,为培养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学生提供了可能。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及其职工的数量有了较大的减少,加之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福利事业逐步走向社会化,因而,单位和企业对于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大大减少,负担大大减轻。与此同时,国家和社会举办的福利事业在迅速发展,不断满足不同社会成员对于福利项目的需求。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虽然没有社会保险改革进展快、步伐大,但是它正在缓慢地朝着社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G. 去当社区工作者怎么样,是个长久职业吗
内容:
①社区服务,开展面向社区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的生活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全体社区成员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②社区卫生,包括社区的公共卫生、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等。
③社区治安,包括社区内的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帮教失足青少年、防火防盗和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如组织开展本社区经常性和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等。
④社区环境,包括绿化、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等。
⑤社区文化,包括各种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教育、科普活动,以及其他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⑥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的建设。
特点:
①综合性,社区建设是指整个社区的全方位建设,它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秩序、社区治安、社区民主、社区法制、社区文化教育、社区体育、社区卫生和社区组织等方面的建设,具有极强的综合性;社区建设的方法和手段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社会手段等,也具有极强的综合性。
②社会性,我国社区建设是各类社区主体、各种社区力量共同参与的过程。
③地域性,社区是一种地域性的社会实体,因而具有明显突出的地域性特征。
④计划性,要系统有序的开展社区建设工作,需要从社区实际情况出发,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活动。因此,计划性是社区建设的一个主要特征。
⑤群众性,从社区建设的对象看,不是指社区内的某一群体或几个群体,而是指社区内的所有群众。由此决定社区建设具有明显的群众性。
稳定性: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区居民的需求将逐渐多样化和具体化,社区志愿者作为参与社区管理的重要力量之一,对促进社区工作和社会和谐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各界要为不断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努力,政府相关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社区基层应以人为本,为社区志愿者工作尽可能提供帮助;社会应尊重、理解、认可社区志愿者工作。这样才能使社区志愿者工作持续化和稳定化。
H. 目前社会工作者待遇咋样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岗位分成四类:
一,是公务员岗位系统,主要是指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中从事社会政策制定、执行等有关工作的岗位。
二,是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包括老年人社会福利院、残疾人社会福利院、儿童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养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军休所等机构开展社会服务的岗位;
三,是与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相关的群团组织和相关民间组织的相关岗位,包括为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岗位。
四,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岗位,部分接受大专层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者,也可通过“选聘结合”的方式,进入社区居委会,成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事动员社区资源、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的工作。另外,社会工作者也可以经政府批准,建立独立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
至于待遇,要看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看学历,看地方……
以深圳为例,月薪到手4000-6000元,入职购买五险一金,无论深户或非深户都按一档社保购买。
可享受福利包括:高温补贴(每年6-10月)、节日礼金、生日礼金、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季度团建、季度绩效奖、体检补贴、学习基金(培训/书籍费用报销)、旅游/年会、新年开工利是等,并且每个季度可申请激励奖金(机构的奖励项有好几十条呢,文章撰写发表、荣誉获奖、项目研发、人才推荐等通通有奖金)
北京的话,会高一些。建不建议考的事儿需要你自己去搜集各方资料,听听各类好的不好的声音后做出判断。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待遇平均水平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调整后,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工资达到10万元,月人均应发工资增长约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