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企业按什么交资源税
⑴ 矿产资源税指的是哪些施工企业需要交矿产资源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1、资源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回税矿产答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
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
3、资源税征税范围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
4、资源税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5、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6、资源税的税目税额幅度表
税目
税 额 幅 度
原油 8-30元/吨
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吨或者立方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黑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有色金属矿原矿 10-60元/吨
盐 2-10元/吨
固体盐
液体盐
7、课税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根据以上几点,施工企业不交矿产资源税。
⑵ 开矿之类的企业 根据什么交各种税费
矿业主要税收 资源税 (一)一般规定 资源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资源税为地方税。 资源税分产品类别从量定额计征,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x单位税额 单位税额实行等级幅度税额标准,见表4―1。具体适用的税额,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状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二)主要减免优惠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受到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2.自1994年1月1日起,对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4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 3.自1996年7月1日起,冶金独立铁矿山应缴纳的铁矿石资源税额,在减征40%征收。 4.自1996年7月1日起,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3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 5.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增值税 (一)一般规定 1.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主要有两档,即17%和13%,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3.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4.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x征收率 5.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主要减免优惠 1.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3)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从1994年5月12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3.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在计征增值税时,不抵扣进项税额。原油、天然气出口时,不予退税。 4.免征黄金生产环节的增值税,销售环节即征即退,即黄金免缴增值税,其他税种(以增值税为税基的税种,如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相应免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一)一般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两类:①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②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然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外国企业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0%计算,地方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计算,两者合计为33%。外国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算。 (二)主要减免优惠 1.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责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除外。 4.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所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 5.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款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国法律计算的应纳税款。来源于 http://www.kuangquan.com/viewnews-593.html
⑶ 采矿业一般应该缴纳哪些税
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税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⑷ 矿山开采资源税怎么征收
首先要看你公司所包的矿山可以挖出哪些矿产,如果你公司是和外国一起合作开采石油或是天然气的就不用交资源税;要上交的资源税是你公司直接挖出来的矿产,没有经过加工生成的,每种资源的税率都不同,你要讲清楚啊
⑸ 石料厂如何交资源税,税率是多少
如果开采石料的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依据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的,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另外开采石料,属于非其他金属原矿,要交纳资源税的。从量征收资源税,每立方米或每吨0.2—5元,具体多少,由省一级政府确定。
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调整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氯化钠初级产品或金锭的销售额。
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包括: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成)气、海盐。
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5)采矿企业按什么交资源税扩展阅读:
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依据。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另外,对一些情况还做了以下具体规定: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行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以原煤入洗为例,洗煤这一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是这样计算的:
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数量÷入洗的原煤数量)×100%
洗煤的课税数量=洗煤的销量、自用量之和÷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块煤、洗末煤等。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⑹ 企业拥有开采权,承包给其他企业开采,资源税应该由谁来缴纳有具体的相关政策没有
资源税应该由开采企业缴纳。
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境内开属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其中单位指的是:国有、集体所有、私营、股份制企业和其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等包括外商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简单地说就是谁开采谁缴税。另外,中外合资开采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人,不缴纳资源税。部分条例中列明的矿产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你虽然有开采权,但是如果是“承包”给别人开采而不是“委托”别人开采,只要开采出来的矿石不属于你,或者你是从该开采企业手中购买矿石,那么你本身不用交资源税。
不过,如果你是从这些承包商手中购买矿石,那么你有扣缴资源税的义务。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十一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为了征管方便,你要将资源税从你支付给矿石开采方的矿石价款中扣除出来代为缴纳。
⑺ 一个企业开采煤矿,是否要交资源税那又如何交呢是否是从卖煤的款项中按税率交纳吗
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原煤销售量、连续生产企业按照移送量缴纳资源税。税率为定额内税率(xx元/吨),具容体税率各地标准不一样。缴纳方式财务核算健全的企业由税务部门按原煤销量按月征收,在一些省市设有煤管站,专门针对小煤窑收取煤炭资源管理费,其中就包括资源税,这种情况下企业不需单独缴纳。
⑻ 矿山开采企业怎样交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提供劳务有关货物和劳务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拥有采矿权证的企业,不依靠外部力量,由本企业负责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全部事项,包括投资矿山设备、人员组织、辅助材料购进、矿石销售等一系列业务,
此类业务有产品矿石产出,应当根据矿石销售额计提销项税,可以抵扣除不动产外的固定资产和符合税法规定的油料、炸药、水、电等辅料和动力的进项税。
(8)采矿企业按什么交资源税扩展阅读:
为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规定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申报、审核等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符合条件的充填开采和衰竭期矿山减征资源税,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二、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以下简称“三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三下”的具体范围由省税务机关商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
充填开采是指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或离层带等空间充填废石、尾矿、废渣、建筑废料以及专用充填合格材料等采出矿产品的开采方法。
减征资源税的充填开采,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采用先进适用的胶结或膏体等充填方式;二是对采空区实行全覆盖充填;三是对地下含水层和地表生态进行必要的保护。
三、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含)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衰竭期矿山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矿山。原设计可采储量不明确的,衰竭期以剩余服务年限为准。衰竭期矿山以开采企业下属的单个矿山为单位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
⑼ 既开采又冶炼的企业资源税怎么交
一、石灰石的征收管理:
1、应缴资源税计算公式:石灰石销售数量(吨或立方米)*税率(0.5-20元)。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或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缴纳起点:向石灰石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二、《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石灰石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中之“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其他非金属碑石矿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包括宝石、金刚石、玉石、…………大理石、花岗石、石灰石、菱镁矿、天然碱…………等。
2、石灰石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方式,税率为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在规定纳税地点的税率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4、纳税地点: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⑽ 请问:矿产资源税指的是哪些施工企业需要交矿产资源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1、资源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版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权和个人
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
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
3、资源税征税范围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
4、资源税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5、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6、资源税的税目税额幅度表
税目
税 额 幅 度
原油 8-30元/吨
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吨或者立方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黑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有色金属矿原矿 10-60元/吨
盐 2-10元/吨
固体盐
液体盐
7、课税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根据以上几点,施工企业不交矿产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