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无偿赠送采矿权怎么入账
Ⅰ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怎样做账务处理
1、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包装费、运杂费等,作为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按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按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2、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额)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价)
3、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1)政府无偿赠送采矿权怎么入账扩展阅读:
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可计入资本公积的贷项有四个内容:资本(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资本折算差额。
资本溢价是公司发行权益债券价格超出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股本溢价是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超出票面价格的部分,其他资本公积包括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净利润以外的变动。
资产评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高于资产的账面净值的部分(参见资产评估)。资本折算差额是外币资本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我国有不少上市公司均有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增发股票的实例。
资本公积从本质上讲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由于我国采用注册资本制度等原因导致了资本公积的产生。《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
虽然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并不能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增加,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方面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
另一方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的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
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最本质的体现,是其考虑投资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债权人的信贷决策。
Ⅱ 新准则下无偿取得的土地怎么入账
这个来跟做什么用没有关系。自
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情况,处理方式差不多。
1、国家无偿划拨的,这个按准则规定,要作为“政府补助处理”,按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入账: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其他人无偿赠送的,作为接受捐赠利得处理,同样要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Ⅲ 采矿权该怎么入账
这个采矿权肯定是进无形资产,按合同价入账,用发票和合同做附件。
借 无形版资产——采矿权 200,权000
贷 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00,000
按6*12=72期摊销,每月摊销凭证如下:
借 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2777.78
贷 累计摊销 2777.78
Ⅳ 政府无偿划拨资产的账务处理
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视同接受固定资产捐专赠属. 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确定的入账价值)
贷:递延税款 (固定资产价值*所得税适用税率)
资本公积 (固定资产价值*1-(所得税适用税率))
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Ⅳ 接受赠送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版入帐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权关凭证的,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 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于接受固定资产捐赠的,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会计处理: 1.接受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交纳的相关税费) 2.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Ⅵ 建造公共配套设施无偿赠予政府有关部门如何做帐务处理
公共配套设施无偿赠予政府,需要把税务处理好就行。
(一)营业税及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并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和社区公共用房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的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营业税免税、减税项目,且营业税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二)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上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和社区公共用房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的行为,如果是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无偿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与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和社区公共用房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免征印花税。
(四)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FONT>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FONT>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二、社区居委会涉及的相关税收问题
(一)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和社区公共用房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使用,承受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且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二)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与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和社区公共用房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免征印花税。
Ⅶ 如果国有企业得到政府无偿划拨佐一块土地给单位,会计的帐怎么做
对于国有独资来的企业或者公司源,收到政府或者其他国有企业无偿划拨的资产时,是作为政府补助还是资本性投入,需要慎重考虑。这类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补助还是资本性投入往往很难有明确的界限。一般情况下,除非是依据具有不分所有制普遍适用的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给予的财政补贴,在多数情况下,仅有本企业收到无偿划拨的国有资产,而其他条件类似的企业不能享受的,作为资本性投入的可能性较大。
政府批文中未说明价值的,以企业评估值入账,或者以该资产在划出方账面的原账面价值入账;政府批文中说明价值的还是以政府的批文中的价值入账。
先把政府的公文拿过来仔细研究一下,再跟你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打个招呼,再入账吧。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Ⅷ 行政划拨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做账务处理
按照《企业来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自资产》准则的规定,企业通过划拨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支出(如缴纳配套费、土地储备金等)应计入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Ⅸ 我公司收到政府无偿赠送的价值四万元的办公设备一批,有双方盖章的交接单,无发票,请问如何账务处理
如果价值是公充的,按交接清单上的单价入账。
Ⅹ 企业购买采矿权费用如何记账
计入无形资产--采矿权。
借:无形资产--采矿权
贷: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是其他法定权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经过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0)政府无偿赠送采矿权怎么入账扩展阅读:
无形资产核算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核算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研究和开发费用资本化。
企业无形资产的取得主要有:外购、自创、接受其他单位投资三种途径。外购与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较为容易,对于自创无形资产核算,按照现行规定仅包括取得注册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支出,而把研究和开发过程中的费用记入当期损益,采用费用化处理。
这种处理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价值不能全部体现出来,甚至导致知识产品的成本计量严重失真,对于投资人利用提供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企业应该对自创无形资产研究和开发支出尽量资本化。
由于研究费用与新产品或新工艺的生产或使用及给企业带来效益的确定性较差,应在费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并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也不确认为资产。对于研究活动—— 初步智力成果,采取费用化处理。
对于开发项目由于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应该采取资本化处理方法。例如,对有些随同固定资产硬件系统一起投入的软件系统(如计算机软件系统)可考虑与固定资产硬件系统合并在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2、对有确切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等采用加速摊销法中的年数总和法进行摊销。对于没有确切年限的非专利技术,可以不作摊销,为了对这一类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补偿,可以建立“无形资产信息系统”规范无形资产管理与衡量无形资产价值。
对无限寿命的无形资产,如外购商誉,则不应当摊销。外购商誉能在多方面起作用,难以分清其在各方面作用的权重,对于这类无形资产应采用定期评估的方法,定期调整帐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