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价款按照什么摊销
⑴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计算跟矿产资源储量有关。
对了你说的煤炭,好象不涉及到探版矿权价款问题权,说探矿权的价款一般都是铁,还有采矿权价款以前是没有收,现在改革了要有偿使用,当你使用采矿权根据你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收费,当然了资源量这需要评估,需要找专门有资质部门进行资源评估。
刚参加工作了解的不是太那么深
,
呵呵
⑵ 采矿权在税法上的摊销年限是多少
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专为20年;小属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
⑶ 采矿权摊销计入管理费用还是生产成本
计入生产成本,必需的!
⑷ 探矿权采矿权进入了无形资产可不可以摊销,分几年摊销
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摊销一般不低于10年;
特殊情况下,(1)对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软专件类无形资产,最短属可为2年:
(2)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按规定或约定年限进行摊销。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⑸ 采矿权及价款会计分录
支付的费用取得的相当于你的无形资产,你可以借:无形资产-----采矿权 贷:银行存款
⑹ 采矿权怎么摊销,摊销应计入哪个科目请前辈们指教,谢谢了。
在取得采矿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对於行政性收费和资源税的缴纳应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中进行核算。
⑺ 采矿权资源价款应当计入成本的哪项科目
应当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以后按产煤的产量逐月摊销,应记入“制造费用-其他费用”。
⑻ 采矿权该怎么入账
这个采矿权肯定是进无形资产,按合同价入账,用发票和合同做附件。
借 无形版资产——采矿权 200,权000
贷 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00,000
按6*12=72期摊销,每月摊销凭证如下:
借 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2777.78
贷 累计摊销 2777.78
⑼ 采矿权在税法上的摊销年限是多少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依据上述规定,采矿权会计与税法应按采矿许可证注明的有效使用年限摊销(30年、20年、10年)。若与会计摊销年限不一致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做纳税调整处理。如果会计摊销的年限短于税法认可的年限,应做纳税调整处理,但如果会计摊销的年限长于税法认可的年限,参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附件第(五)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年度纳税申报时其会计折旧小于按税收规定最低年限计提的折旧,因其会计处理方面并未实际提取,因此不能做纳税调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