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采矿指什么用
『壹』 如何进行三大类采矿法详细的分类
产业结构,亦称国民经济的部门结构。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之间以及各产业部门内部的构成。社会生产的产业结构或部门结构是在一般分工和特殊分工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研究产业结构,主要是研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大部类之间的关系;从部门来看,主要是研究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等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各产业部门的内部关系。决定和影响一个国家产业结构的因素一般有以下几类:(1)需求结构,包括中间需求与最终需求的比例,社会消费水平和结构、消费和投资的比例、投资水平与结构等;(2)资源供给结构,有劳动力和资本的拥有状况和它们之间的相对价格,一国自然资源的秉赋状况;(3)科学技术因素,包括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发展的能力、速度,以及创新方向等;(4)国际经济关系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有进出口贸易、引进外国资本及技术等因素。 现在世界各国通常把各种产业划分为三大类: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第一产业是指提供生产资料的产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直接以自然物为对象的生产部门,有些虽然是工业,但是并不是加工产业,例如采矿业是直接提供矿产但是并不加工,所以采矿业是属于第一产业的。第二产业是指加工产业,利用基本的生产资料进行加工并出售。第三产业又称服务业,它是指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行业广泛。包括交通运输业、通讯业、商业、餐饮业、金融保险业、行政、家庭服务等非物质生产部门。各国对产业划分不完全一致。通常的三次产业是联合国使用的分类方法: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第二产业包括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和公共工程、上下水道、煤气、卫生部门;第三产业包括商业、金融、保险、不动产业、运输、通讯业、服务业及其他非物质生产部门。
『贰』 什么是三下采煤
三来下采煤是建筑物下、铁源路下和水体下采煤方法的统称。
为了保证开采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和铁路不致遭到破坏,开采范围内的水体不致大量涌入井下而发生突水事故,必须研究:地下开采引起的岩层和地表移动规律;如何减少开采对保护对象的有害影响;如何加固和修复被破坏的保护对象;如何减少水体对开采的影响等。
『叁』 无证采矿类指什么有哪些
无证采矿,是指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其主体包括公司、企业、单位及个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2)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3)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4)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共生、伴生矿种除外);(5)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无证采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茶园改造名义违法采矿,受到法律制裁——福建省尤溪县联合乡林德汀等人无证开采稀土矿案
2008年2月,福建省尤溪县联合乡政府干部林德汀得知湖洋村上际茶园地表下方有稀土矿。4月,经与湖洋村村民肖方清、廖友作等人合谋,与湖洋村委会签订了茶园改造合同。随后,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茶园改造的名义开采稀土矿。经尤溪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后仍继续开采,上述行为已构成违法采矿。经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依法鉴定,违法采矿造成稀土矿破坏价值达19.62万元。
2009年10月,经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上述行为构成违法采矿罪,依法判处林德汀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肖方清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廖友作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对其他违法责任人,也分别作出刑事判决。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本案中,林德汀、肖方清、廖友作等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稀土矿,是典型的无证采矿行为。
本案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但是处理不完全到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无证采矿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除了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从本案的处理结果看,当事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从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益出发,还应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19.62万元,这样才能更有力地制裁违法者,使违法者为其违法行为付出高额代价。
违法开采稀土矿造成林地破坏,受到严惩——广东省龙川县胡大东等人违法开采稀土矿案
2007年以来,江西省农民胡大东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上坪镇石湖村开采稀土矿。2008年,该矿点被依法关闭,胡大东将该矿点转让给当地村民陈华锋等人。2008年至2010年2月,陈华锋等人在上述范围实施了开采。期间,龙川县政府及管理部门多次清理整顿,陈华锋等人未停止开采活动。上述行为已构成违法采矿,并造成51.5亩的林地严重破坏。
2010年3月,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督导下,龙川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将该违法矿点予以取缔。5月27日,龙川县人民法院对违法采矿造成林地严重破坏,审理认定构成违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胡大东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陈华锋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龙川县委、政府对监管不力,工作失职的6名公职人员,分别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评析
本案中,违法者违法采矿,并造成了大面积林地的严重破坏。上述违法行为既构成了违法采矿,同时又构成了违法占用农用地,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涉及刑事责任追究问题上,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则需要看违法者实施的违法行为是一个还是两个或者数个。如果是两个或者数个,则应当“数罪并罚”;如果是一个,即同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罪名,则可以按照“择一从重”的原则,以其中刑事处罚最重的一个罪名定罪处罚,即“重罪吸收轻罪”。本案中,违法者在违法开采稀土矿的同时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实践中,对破坏稀土矿的价值数额较难取证,另外,开采稀土矿通常采取滴灌的方法,对该矿产资源的破坏性没有对其他矿产资源的破坏性大,司法机关以违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应当说是比较适宜的。
虽说上述刑事处罚比较适宜,但是,依照矿产资源法规,应当对胡大东、陈华锋的无证采矿行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等行政处罚,而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却未给予,这是本案处理存在的不足之处。
无证采矿拒不停,法不容情受严惩——广东省潮安县刘灿勇等人违法开采陶瓷土矿案
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广东省潮安县磷溪镇溪口七村村民刘灿勇伙同潮州市湘桥区六亩村黄雨金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潮州市湘桥区东街道“美人城”区域内,违法开采陶瓷土矿。期间,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多次对其进行警告和制止,但其未停止违法开采行为。经依法调查和鉴定,刘灿勇等人违法开采陶瓷土矿5098.3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18.5848万元。
2009年12月,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刘灿勇犯违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认定黄雨金犯违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无证采矿案件。
刘灿勇、黄雨金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陶瓷土矿,经当地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多次制止,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其行为已构成违法采矿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刘灿勇、黄雨金犯有违法采矿罪,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无证采矿破坏资源,被判刑——湖北省长阳县秦旭鹏违法开采铁矿案
2009年6月,湖北省长阳县榔坪镇社坪村村民秦旭鹏,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榔坪镇凤凰山小学东侧开采铁矿资源。同年7月,榔坪镇政府发现后进行制止。随后,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两次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秦旭鹏均未停止违法开采行为。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并鉴定,秦旭鹏违法开采铁矿共计2907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31.9万元,涉嫌犯罪。
2009年12月,秦旭鹏被依法逮捕。2010年3月,长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其构成违法采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评析
本案中,秦旭鹏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采铁矿,在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两次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其行为属违法采矿。长阳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认定秦旭鹏犯有违法采矿罪,其定性是准确的。但存在量刑偏轻,没有说明依据或者理由。
违法采煤引发安全事故,受到严惩——四川省攀枝花市何志波违法采煤案
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四川省西充县农民何志波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发出明令禁止违法采煤的通告之后,违反禁令,擅自将太平乡半海村烂泥箐山后一关闭炸封的煤井打开,组织人员违法采煤。2009年2月13日,违法开采引发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失踪的严重后果。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调查,并申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违法采煤造成的破坏价值进行鉴定。经依法鉴定,何志波违法采煤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9.23万元,涉嫌犯罪。
2009年7月,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何志波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违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违法采矿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件。
本案中,四川省攀枝花市何志波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一关闭炸封的煤井打开,组织人员开采煤矿资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关于“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违法采矿,并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失踪的严重后果。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调查,经申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违法采煤造成的破坏进行鉴定,何志波违法采煤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9.23万元,已涉嫌违法采矿罪。
从该案的案情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何志波构成违法采矿行为,定性非常准确。那么,上述行为是否构成了违法采矿罪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即属于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构成违法采矿罪。本案中,当地政府已经发出明令禁止违法采煤的通告,何志波违反政府禁令实施违法采矿,属于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情形,且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到5万元以上,构成了违法采矿罪。
本案的处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既严厉惩处了违法行为人,有力地打击了违法采矿行为,又起到了震慑和宣传教育作用。
夜间盗采砂石,巡查发现查处——宁夏石嘴山市孙亮违法采砂案
2010年7月,石嘴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巡查发现本地人孙亮动用两台装载机正在大武口区110国道西侧无证开采砂石。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制止,并对采掘设备进行了证据保全。随后,经石嘴山市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认定,孙亮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于7月4日晚至7月5日凌晨开采砂石44车,获取违法所得1540元。其行为属于违法采矿。石嘴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40元,并处罚款18460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已于2010年7月底结案。
评析
本案案情较简单,但执法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对于分布广泛、埋藏浅的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小规模开采不需要大型设备。违法行为人害怕被发现,往往在夜间开采,极具隐蔽性,很难被发现。本案由石嘴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夜间发现,实属不易。同时也说明了巡查手段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众所周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手段,面对无证采矿行为,只能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如果当事人拒不停止开采,往往束手无策。在这种情况下,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经常能起到意外的作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违法采矿的设备、车辆、工具等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这样做有法律依据,不是扣押,但是会起到扣押的作用。采矿设备、工具等往往具有较高的价值,违法行为人不会弃之不顾,为此,当事人往往会主动配合调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调查难的问题。
以建高效农业园为名违法采煤受严惩——山西省平定县晋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违法采煤案
2009年12月,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晋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平定县政府申请,在该县张庄镇张庄村柏井沟已关闭的煤矿范围内,占用该村集体土地建设“高效农业园”。平定县政府予以同意。随后,该公司自2010年1月底开始,未进行任何农业开发,而是进行了违法采煤活动。期间,平定县国土资源局曾多次予以制止,但该公司的违法采煤活动时断时续。经勘测,该公司违法采煤共计4.5万吨,获取销售收入1076万元,尚有6000吨煤堆放在储煤现场,尚未销售。另查,平定县政府对晋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所谓的“高效农业园”,收取了临时占地费,在该公司实施违法采煤后,以“往来款”名义收取了预付税金200万元。而且在多次接到张庄镇政府对上述违法采煤行为的报告后,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查处。
在国土资源部的挂牌督办下,2010年11月,平定县国土资源局对晋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采矿,没收储煤现场存煤6000吨,没收违法所得1076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0%共计107.6万元的罚款。2011年3月平定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对平定县政府及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山西省监察厅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平定县常务副县长张映涛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平定县副县长张志先行政警告处分。对阳泉市和平定县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责任人员,也分别给予了行政处分。
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采矿案件。
山西省平定县晋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当地政府提出建高效农业园。获取同意后,却未进行任何农业开发,而是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煤。在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多次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已经涉嫌违法采矿罪。平定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现场存煤,并处罚款的处罚,以及将违法采矿责任人移送平定县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
平定县政府对晋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所谓“高效农业园”,收取了临时占地费,在该公司实施违法采煤后,以“往来款”名义收取了预付税金200万元。在多次接到张庄镇政府对上述违法采煤行为的报告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查处,说明该县政府有关领导对晋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违法采矿行为是纵容的,也说明他们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存在严重问题。山西省监察厅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是完全合法的。
违法开采稀土,受严惩——江西省信丰县违法开采稀土矿案
2010年2月以来,江西省赣县村民汤景明及信丰县村民王金锋等人,在信丰县的新田、虎山、安西、大桥4个乡镇违法开采稀土矿。至3月下旬,相继形成22个违法开采稀土矿点,其中当地政府明令取缔的堆浸矿点15个,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的矿点7个,并造成林地严重破坏。
3月下旬,赣州市和信丰县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后,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惩治。目前,违法开采的22个矿点已经全部取缔。对造成林地严重破坏,涉嫌犯罪的汤景明、王金锋、刘海龙、曹阳明、吴金华5名责任人,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其中刑拘1人,取保候审4人。赣州市监察局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信丰县副县长谢永清,给予政纪处分。对有关乡镇政府的有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了责任追究。
评析
这是一起群发性的滥采乱挖矿产资源案件,同时由于违法开采稀土矿造成林地严重毁坏。对这样一起群发性的滥采乱挖矿产资源案件,赣州市政府及管理部门所采取的措施是果断和迅速的。由于采取的措施比较果断和迅速,滥采乱挖者只是进行了矿土堆积,尚未采出矿产品即被打击取缔。虽然未采出矿产品,但已造成林地严重毁坏。因此,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罪,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刑事立案,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
上述群发性的滥采乱挖,涉及的矿点众多,且已造成林地被严重毁坏,反映出信丰县政府及相关乡镇政府在矿产资源的管理中存在问题。赣州市监察局对发生上述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信丰县副县长,以及乡镇政府的有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了责任追究,将起到非常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肆』 油田第三次开采具体指的是什么合法吗
油田经过一、二次采油以后,采收率一般可达到50以上,地下回还有大量剩余的原油还没答有开采出来。用化学表面活性剂驱动的物质来改善油、气、水及岩石相互之间的性能,开采出更多的石油,被称为三次采油。
第三次开采合法。
石油,作为不可再生资源,一直是牵动国家能源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中国各主力油田均已进入开发后期,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产量递减,产水量上升,注水效率降低,采油成本上升,而新增储量又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急需三次采油新技术接替。
据统计,我国陆上稠油储量1200万吨以上,但面临开采方式单一、能耗与成本高、经济效益差、大量超稠油亟待动用等重大技术难题。目前低压低渗田占国内可开采油田60%以上,因此对于国内较多的低压低渗油田及稠油油田,表面活性剂驱的使用和推广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国内各大主力油田普遍开展了三次采油的矿场试验及工业化应用试验,以提高原油采收率,开发油田的综合调整和改善二次采油为手段,积极探索和采用三次采油技术,增加经济可采储量,提高难采储量的动用力度,延长油田稳产期。
『伍』 什么是三级矿量平衡
指在矿床开采过程中按巷道掘进的程度及采矿准备程度,分别圈定的可采储量达到平衡的情况。生产矿量分为开拓矿量、采准矿量、备采矿量三个级别(露天矿的采准矿量与备采矿量是一致的),故又称为三级矿量。
开拓矿量分为地下矿山的开拓矿量和露天矿山的开拓矿量。在已开拓的矿体范围内,按设计规定的采矿方法所划分的采准坑道(如上下中段运输平巷、采矿场的天井等),均已开掘完毕,生产探矿已完成,采场外形业已形成,则此采矿场范围内的开拓矿量,减去开采损失及采准矿量储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矿量后,即为采准矿量。
在开采台阶上,矿体的两面围岩已被剥离,台级上面和侧面矿体已露出,平台探矿工作已完成,上个台级坡底线向外留出采矿设备占用的最小安全平台宽度以外,并够布置一排炮孔以上宽度的,具备回采条件的矿量,称为备采矿量。
(5)三下采矿指什么用扩展阅读
控制采掘(剥)平衡的措施有:
1、合理制定地下矿的三级矿量
矿山应根据矿床地质条件、生产规模、采矿方法、采矿强度和采掘(剥)周期,制订出合理的三级矿录的保有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保持采掘比例的超前关系
矿山应根据本矿的具体条件规定开拓、生产探矿、采准、切割和回采之间的合理超前关系。
3、编好矿山采掘进度计划
具体安排矿体、阶段和矿块的同采顺序,逐年的矿石产量与质量,基建与生产的衔接。采掘相适应的超前关系和按期准备出三级矿量。同时,应使逐年所需的采掘设备和人员与材料和备品备件保持平衡,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地下矿山还应坚持矿房和矿柱按比例回采的原则,及时处理采空区。
『陆』 煤矿的"三下"开采指的是什么
1)水体下特殊开采技术。其中水体包括:地表明水体,如江河、湖海、水库版等;松散层含水体,如第三、四纪权松散层中的水体和基岩含水体,如砂岩、石灰岩含水层。(2)建筑物下特殊开采技术。如城镇建筑物、民房、工农业建筑、公路、桥梁等。(3)铁路下特殊开采技术。如国家级铁路、矿区专用铁路等。以上特殊开采技术又简称为“三下”开采技术。
『柒』 采矿中的顺序开采指什么
由上而下依次开采,先采上层煤再采下层煤
『捌』 通常说的3级采矿是指多少
一级 1-75
二级 75-150
三级 150-225
『玖』 “三下”指的是哪三下
(1)水体下特殊开采技术。其中水体包括:地表明水体,如江河、湖海、水库等;松散层含水体,如第三、四纪松散层中的水体和基岩含水体,如砂岩、石灰岩含水层。(2)建筑物下特殊开采技术。如城镇建筑物、民房、工农业建筑、公路、桥梁等。(3)铁路下特殊开采技术。如国家级铁路、矿区专用铁路等。以上特殊开采技术又简称为“三下”开采技术。
『拾』 煤炭安全规程第78条规定在什么开采煤炭称为三下采煤
采煤塌陷.这种事情不是每个人都想发生的事情。因国家发展需要。导致塌陷。国家也不会随意版而定,权必然会给农民们一个合理的拆迁赔偿计划。国家应该已经考虑到农民们以后的生活问题。工人有班上就有饭吃。农民有地种就有饭吃。没有了土地农民们吃什么。国家必须考虑的。我们的后代子子孙孙他们的生存之道又在哪里。所以国家应该要好好的处理这件事情。必须给农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在这里我想说国家应该考虑开发。开展银行放贷帮助农民们创业。给农民们指条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