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厂违法开采的依据是什么
Ⅰ 开采石料需要办什么证件
需要办理的证件和抄注意事项:
1、要袭有工商部门核名。作为砂石料厂、石子厂经营时必须有国家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明,这也是任何企业必须办理证件。需要提交办石子厂、碎石场项目名称、经营期限、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申请书等。
2、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矿石资源属于国家资产,开办砂石料厂需要向国家或者当地市土管局办采矿权许可证,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再由相应核查人员进行矿产资源核查,环境影响评估以及危险性评估,在审核合格的情况下方可开始经营。
3、安全管理局审批及环保局测评。对于严重危害人生命安全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的石料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不合格,对于审核合格将划定石料场、石子厂、碎石场等作业范围,颁发许可证后方可作业,否则就是非法开采。
4、如果是个人开采,还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预先核准通知书。
Ⅱ 办理石子厂需要啥手续
办理一个石子厂抄需要以下手续:袭
1、工商部门核名
2、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开采证
3、安全管理局审批
4、环保局测评
5、工商部门处理营业执照手续
6、去税务部门颁发税务登记证
矿石资源如果要开采,一定办理相关手续。但是还有很多投资者如履薄冰,因为担心环保测评不达标,环评通不过就会导致生产手续办不全,许多人在办理手续时都卡在了环保这一关了,因此,投资机制砂生产,通过环评手续是关键。
二、开石子厂经费预算
开办石子厂办理手续时花费并不大,但是比较耗费精力,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算下来一万元就可以把证件办下来。其中花费最大的是制砂设备,制砂设备直接影响了制砂厂的规模、生产和收益。
完整的制砂生产线有给料机、破碎设备(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等)、制砂设备(冲击式制砂机、锤式制砂机、VSI制砂机等)、洗砂设备(三合一洗砂机、轮式洗砂机、螺旋洗砂机等)、皮带输送机等设备。
Ⅲ 非法开采和非法加工石料的法律界线
去保定囯土资源局举报。
Ⅳ 石子厂违法开采政府及有关布门维护我该什么办
违法开采国有矿产资源,属于违反行为,有关部门对此不予制止是行政不作为回,如果侵犯了你的利益,你可答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告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也可以直接起诉侵权人,要求停止分割赔偿损失。
如果没有侵犯你个人利益,你可以向上级国土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请他们给予查处。
Ⅳ 什么样的砂石料场属于违法的
不符合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环保规划,不适宜资源状况、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的砂石厂是违法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砂石厂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有:
1、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2、配套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及监测;
3、未申请或者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未审批配套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4、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5、未报批且逾期不补办环境影响登记表手续;
6、不符合产业政策、不适合环境规划、不办理相关手续、不达到环保条件、排放不达标等。
(5)石子厂违法开采的依据是什么扩展阅读
从《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看出,我国并没有把小规模砂石厂规定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之列。
如果一味要求砂石厂规模宏大,既不科学,又不合理。因为没有一处河边能承受起大规模采砂作业而不破坏生态。
砂矿的建设既要符合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环保规划,又要适宜资源状况、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
例如,《北京市河道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开采河道砂石,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污染严重项目;改建的不得增加排污量;否则依据第八十一条处罚。
此外,《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还规定,使用禁止使用或者采用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或者工艺的,由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或报请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符合产业政策、适合环境规划,还要办理一定手续、达到一定条件。
Ⅵ 非法开采砂石料后果是什么
达到五万以上价值,可以定为非法经营罪判刑。
如果对环境、资源造成破坏的,可以定为非法开采罪判刑。
如果情节轻微的未构成以上情节的,可以作出行政处罚。
Ⅶ 资源(无证开采砂石料)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处罚
严重的涉嫌非法采矿罪,不构成犯罪的,处以行政处罚(罚款、没收工具、责令关停、拘留)。
Ⅷ 碎石开采是否属于矿产开采是否有法律依据。
建筑用石同样属于矿产资源法范畴。这在《细则》所附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有列举规定回,各答种建筑用石(如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建筑用砂、建筑用橄榄岩、建筑用辉绿岩、建筑用安山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等等)都属于非金属矿产,对其开采利用必须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以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采矿手续,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Ⅸ 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已停止开采,但利用以前开采下来的石料加工销售,是否属于非法采矿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0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第三条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第四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第五条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第六条破坏性的开采方法以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第七条多次非法采矿或者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累计计算。第八条单位犯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5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执行本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Ⅹ 开采石场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1、要有工商部门核名。作为砂石料厂、石子厂经营时必须有国家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明,这也是任何企业必须办理证件。需要提交办石子厂、碎石场项目名称、经营期限、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申请书等。
2、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矿石资源属于国家资产,开办砂石料厂需要向国家或者当地市土管局办采矿权许可证,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再由相应核查人员进行矿产资源核查,环境影响评估以及危险性评估,在审核合格的情况下方可开始经营。
3、安全管理局审批及环保局测评。对于严重危害人生命安全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的石料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不合格,对于审核合格将划定石料场、石子厂、碎石场等作业范围,颁发许可证后方可作业,否则就是非法开采。
(10)石子厂违法开采的依据是什么扩展阅读
城镇建设工程中,需要大量的砂石材料,一些拥有建材资源的村委会或村民组便大量建立采石场,发包给个人经营。
然而,在建立采石场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村和村民组,不按科学办事,对采石场的场址和矿床矿体结构从未组织勘察,对其资源储备、地质安全、开采年限等从未进行论证和规划,仓促上马,盲目开采。
有的采石场开在七八十米高的山根下,不按标准分阶段开采,从而形成岩石开采顺坡和掏洞;有的将同一开采面的采石场允许多家开采,少则两家,多则有五六家。与此同时,采石场未经批准私下过户交易严重,给生产安全造成严重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