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采矿权需要什么资料
A. 矿山开采所需要的什么证件及手续!
矿山开采所需要的证件(以湖南省为例):
1、采矿权申请报告及申请登记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3、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原件);
4、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原件);
6、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7、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
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备案证明(原件);
9、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审查认定表(原件);
10、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或探矿权有偿处置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11、资金、技术人员等资质条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2、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需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报件,纸质文件按顺序排放,复印件应由复制单位签章,纸质文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图片,按照相应报件类型制作成PKG格式电子报件。
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手续(以湖南省为例):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厅政务中心受理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资料。对申办资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对申办资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
3、时限:即时
二、审查
1、初审
(1)岗位责任人:矿管处、地勘处、财务处(新立)、信访处和矿产执法处室经办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①矿管、地勘、财务(新立)、信访处和矿产执法处室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会审;(10个工作日)
②矿管处经办人员根据相关会审处室意见,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审核。(9个工作日)
(3)时限:19个工作日。
2、审核
(1)岗位责任人:矿管处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①矿管处分管副处长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初审经办人审查意见进行复审;(7个工作日)
②矿管处处长对经复审后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办材料,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办资料,提出不同意的审核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决定。(7个工作日)
(3)时限:14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负责人:分管厅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①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
②对符合条件、标准的,签署准予许可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
3、时限:7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负责人:厅政务中心经办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将决定情况告知申请人。
(1)申请采矿权需要什么资料扩展阅读:
矿山开采的许可依据(以湖南省为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四)《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五)《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条件规定》
是否收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收取。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0个工作日(经省政府审改办同意按法定期限办理)
矿山开采许可条件(以湖南省为例):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国务院第152号令和第241号令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条件规定》(省政府257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 。
参考资料:望城区国土资源局-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及运行流程
B. 开采矿需要办哪些手续
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采矿许可证分为以下两个程序:划定矿区范围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1、划定矿区范围: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2、矿区范围是采矿权人从事开采活动、履行法律授予的权利和义务的空间区域范围。因此,矿区范围的划定是申请人从事矿山建设一切前期工作的前提。
3、划定矿区范围,作为采矿权审批程序中的第一个环节,须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划定。具体工作分为以下3个层序。
采矿权申请人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按开采登记办法规定的发证权限和地矿主管部门对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采矿权审批的授权,申请人将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
(2)申请采矿权需要什么资料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七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
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C. 什么是采矿权人,采矿权申请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994〕第152号)第六条规定: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矿产资源法》(1986年通过,1996年修正)第三条仅对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作了原则规定,即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要求,申请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30%,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总结起来,采矿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如下:
(1)有与开采方案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技术和设备决定了矿山企业开采、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程度。资金更是企业生产建设的前提。
(2)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采矿权人必须是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
备注:有关采矿权的延续、变更和注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请参考国土资源部网页办事指南。
D. 那采矿权新立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一)采矿权申请报告(原件1份); (二)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1份); (三)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和矿区范围图(原件1份); (四)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资金、设备、技术人员明细材料)(原件1份);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和备案证明(原件1份);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外资批准证书(指“三资”企业)(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其备案证明(原件1份); (九)水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原件1份); (十)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原件1份);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十二)林业部门对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指石矿、粘土矿占用林地情况)(原件1份); (十三)与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原件1份); (十四)储量报告(地质勘查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各1份) (十五)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及备案证明(原件各1份); (十六)土地复垦方案及其评审意见(原件各1份); (十七)查明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6份); (十八)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指划定矿区范围时未提供或有变动的)(原件1份)。
E. 个人采矿需要办什么手续
(一)应提交的资料 1、矿区范围图; 2、经评审的矿区占用储量报告及开发方案; 3、个体采矿内登记申请表(意见容栏应签署意见,加盖相应公章);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矿区范围划定、办理采矿登记申请书及采矿权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按照有偿方式,经招拍挂依法取得申办区开采资格的有关资料; 7、泰和县非煤矿山安全预评价审查意见书; 8、按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办理程序与时限 程 序: 提交申请→国土部门初步审核符合矿区设置条件→通过招拍挂方式确定采矿权受让人→受让人提交办理采矿登记资料、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受让人缴纳有关规费→颁发采矿许可证 时 限: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采矿权的受让人,应当在30日内,向国土部门提交申办资料,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清有关规费。 受让人提交资料齐全,缴纳清有关规费,国土部门在20日内,为其办理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F. 采矿权是如何审批的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申请回登记书和申请的答矿区范围图;采矿权申请人资质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开采石油、天然气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采矿权,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相关链接
采矿权审批流程图
G. 成为采矿权申请人的资质要求、条件是什么
由于对矿产资源开采的高风险和特殊技术要求,国家在授予采矿权时,要求采矿权人必须具有回特定的行为能力答,才能成为采矿权申请人. 采矿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是:1.有与开采方案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2.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3.具备采矿权设立的法律前提。 采矿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实际上是采矿权申请人能力的体现。采矿权申请人是否具备这一能力,主要是在申请采矿权时,通过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进行审查认可。采矿权取得后,采矿登记管理机构通过年检制度的执行,达到检查的目的。年检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检查采矿权人是否按照矿山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活动,而一定的设计方案必然附带着特定的技术、设备和资金能力。因此,对设计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实际是对采矿权人技术、资金状况的验收,达到了资质管理的目的。 另外,在采矿权管理中,法规规定了采矿权人在变更企业名称或者采矿权转让时,要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原来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采矿权人,再变更主体时,要接受登记管理机构对新的主体资质的审查。
H. 申请矿权应办理哪些手续
您好!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前,应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版管理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权机关申请办理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设立矿山企业的采矿权申请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取得该企业名称使用权后,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授权到相应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设立矿山企业的采矿权申请人持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执照。矿山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矿山企业开发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已设立的企业申请采矿权,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到相应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取得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持换发的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件,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
I. 采矿权的申请
(一)采矿权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回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答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5)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开采重要矿产资源和特定矿种的申请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开采石油、天然气的申请
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四)中外合作开采矿产资源的申请
中外合作开采矿产资源的,中方合作者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将合作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报原发证机关复核并签署意见。在签订合同后,向原发证机关备案。
J. 如何新办采矿权,新办采矿权需要哪些资料
新办采矿权:招、拍、挂——成交确认——资源储量备案——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新回立登记
新办采矿权答新立登记所需要的资料:1.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2.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采矿权的,提供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和采矿权价款结缴票据、3.。营业执照副本、4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含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设备、人员清单、5.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比例1:2000-1:10000,图上应标出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的矿区平面范围、矿体分布情况,以及开采起止标高,);6.采矿权申请登记书、7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经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机构核实的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8.具有相应资格单位编制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备案证明9.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评审意见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发票10.土地复垦方案及批准文件11.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1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13环评14.属于采矿、加工一体化生产粘土砖的企业应提交墙改办有效期内登记备案书(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