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开采违法所得怎么认定
1. 非法采矿没收违法所得没钱如何执行
这是行政处罚和处罚兑现关系,没有钱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主动履行,行政处罚机关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非法经营中违法所得的认定是怎么认定的
您好,
非法经营罪中的“违法所得”,应是指获利数额,即以行为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即非法经营数额),扣除其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部分后剩余的数额。
3. 如何认定"违法所得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2008年11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公正、有效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
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五条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按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扣除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六条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
第七条违法承揽的案件,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计算违法所得;定做人提供材料的,违法所得按本办法第五条计算。
第八条在传销违法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团队计酬式传销的违法所得,销售自产商品的,按违法销售商品的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销售非自产商品的,按违法销售商品的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九条在违法所得认定时,对当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已经支出的税费,应予扣除。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非法所得”的认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所得”、“非法所得”的认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规章对“违法所得”、“非法所得”的认定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4. 违法所得的认定是怎么认定的
您好,复
刑法中的“违法所得”,制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取得的全部财物,包括金钱和物品。在具体认定违法所得数额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一是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的,应当依据司法解释予以认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规定,“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二是立法、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对违法所得作广义上的理解,即不宜限制为获得数额,而是包含经营成本在内的所有违法所得数额。
5. 非法经营罪中“违法所得”怎么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非法经营罪中“违法所得”认定问题的研究意见:
对非法经营罪中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我国司法、行政机关主张“获利说”原则。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规定,“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也规定,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而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而且非法经营中的违法所得,大多数结合具体的非法经营种类,找到对应的司法解释作为认定依据。
6. 非法采石怎么处罚
非法采石属于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6)无证开采违法所得怎么认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7. 违法所得如何认定,没收全部还是部分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转让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时,依法应当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并处罚款的,罚款数额应当按照违法所得的一定比例确定。可见,违法所得的认定是行政机关准确作出此类行政处罚的一个关键环节,认定的是否合理、准确,关系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是否公平公正,关系到当事人违法行为是否受到应有的处罚,也关系到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是否得到维护。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查处规程》)区分土地违法转让和矿产违法等不同情形,对如何认定违法所得进行了具体明确。 违法所得与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顾名思义,是行为人通过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利用违法手段获得的利益。违法所得与行为人违法行为使用的“自有财物”或“个人财产”不同,违法行为使用的自有财物或个人财产是指用于违法行为的资金、运输工具及其他财物,一般是行为人合法所有的财产,虽然也具有证据价值的特性,但是不具有取得手段的违法性质。例如用来无证运输的交通工具,可以视为物证,是违法的工具或手段,但是不属于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与一般意义上的物也不同,一般意义上的物只有被违法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之后才能成为违法所得。由于违法所得是通过法律禁止行为或者手段获取的利益,《行政处罚法》等规定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法规,将行为人的违法所获得的财物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一项行政处罚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必须准确认定行为人的违法所得,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公平、公正地作出行政处罚。 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违法所得应当如何认定?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违法所得,应当区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转让和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转让两种情形进行认定:一是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违法转让的,违法所得为当事人转让全部所得扣除当事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和对土地的合法投入。例如,某企业以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屋建设,已经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并进行了投资开发,但完成开发投资总额未到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的25%,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即将房地产进行了转让,属于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6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在认定违法所得时,应当从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中扣除违法当事人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成本和开发建设投入。二是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违法转让的,违法所得为当事人转让全部所得。例如,某村委会与某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违法将5亩集体土地出租用于建设厂房,租期20年,每亩每年4万元,企业一次性支付了3年租金共计60万元。企业对土地进行了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10万元。在租赁期的第2年,该企业将租赁的集体土地违法转让给其他单位用于房地产开发,转让合同列明总价款为500万。本案中存在两种违法行为,一是村委会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适用《土地管理法》第81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违法所得应为企业已支付60万元租金;二是某企业违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适用《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予以处罚,违法所得应为转让合同列明价款500万元,企业已支付60万元资金和土地开发投入的10万元不予扣除。认定转让土地使用权违法所得时,转让全部所得、合法投入等应当如何具体核定呢?《查处规程》明确,转让全部所得数额应当按照转让合同及交易凭据所列价款确定,没有转让合同及交易凭据、当事人拒不提供或者提供的转让合同及交易凭据所列价款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可以按照评估价认定。对土地的合法投入包括土地开发、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投入等,但是违法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投入除外。 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中违法所得应当如何认定?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中违法所得,应当区分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买卖、出租、转让矿产资源两种情形进行认定:一是对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数额应当按照销售凭据确定;没有销售凭据的,按照违法行为发生时当地原矿的市场价格计算,不扣除开采成本。二是对买卖、出租和转让矿产资源的,违法所得数额应当为买卖、出租和转让的全部所得。
8. 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是否等同于违法所得非法采矿罪如何界定这两项都由那个部门处罚
第一,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并不等同于违法所得,价值应该由有资质的地勘单位经鉴定内后,由省级国土资源管容理部门予以评审后认定。
第二、非法采矿罪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对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到5万元以上。这其中的价值是指扣除成本以外的纯收入。
第三、非法采矿罪应该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移交司法机关侦破。未达到刑法处罚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