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价款什么时候缴
⑴ 采矿权价款需要交吗
采矿权价款需要缴纳!如果你想放弃采矿权,不再办证采矿的话,也可以不交!如还需继续采矿,就要交纳采矿权价款!
⑵ 已有探矿权,探矿权价款已全额缴纳,目前正在申请办理采矿权,请问需要再缴纳采矿权价款吗
不需要,已经缴纳了探矿权价款在办理探转采的时候是不需要在缴纳采矿权价款的。但是相关税费还是要交的。比如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
⑶ 采矿权价款如何收费的
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专采矿权人收取的属价款。采矿权价款法人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以国土资源管理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此外,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在3000万元以下的,价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由地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清的标准,是由各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分期缴纳价款的采矿权人,应在价款评估备案后2个月内,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和分期缴款方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分期缴纳价款的期限、金额等进行审核后,发出“缴款通知书”。
⑷ 采矿权价款的问题
1、可以到国土部门查询,或者提供与评估额相符的价款缴纳凭证。
2、这个版咨询财政部门吧。权
3、不明白“别人”指谁。价款不会躺在账户睡大觉的,这笔钱归国家和地方分成,具体分成办法不统一。
4、正常来讲,价款不光跟品位有关,还跟很多因素相关。比如开采难度,运输条件,选矿难度,地质可靠程度,矿井规模,银行利率……理论上采矿权价款是很多综合因素计算的结果,你说的这个我不知道。但你可以参考一下相似矿井的价款,不会有太大的差距。
⑸ 采矿权价款最新规定是什么
去国土资源部网站就可以查到,不能免交,所有矿业权都要缴纳采矿权价款
⑹ 矿业权价款是如何收取和使用的
矿业抄权价款是中央和地方袭人民政府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行为或协议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时所收的费用,包括探矿权价款与采矿权价款。
矿业权价款实行中央和地方2:8分成,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矿业权价款收入应专项用于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管理支出,由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拨付使用。
国土资源部登记管理范围的矿业权价款,由国土资源部委托矿业权所在省份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范围的矿业权价款,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收取,缴入省级财政部门指定账户。国有企业实际占有的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在转让时,其矿业权价款经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批准,可全部或部分转增为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国土资源管理实用手册
⑺ 我知道相关法规中规定,采矿权价款可分期缴纳,最长不超过10年,但是最多能分几期缴纳呢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回问题的通知》(财答建﹝2006﹞694号)规定:对以资金方式一次性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经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
1、其中探矿权价款最多可分2年缴纳,第一年缴纳比例不应低于60%;
2、采矿权价款最多可分10年缴纳,第一年缴纳比例不应低于20%。分期缴纳价款的探矿权、采矿权人应承担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的资金占用费。
根据规定,并没有说明具体时间,因此可最多分10期。但是这样的话,利息会比较多。
⑻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从何时开始征收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
二、探矿权、采矿权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国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除本通知另有规定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一律不再转增国家资本金或以折股形式缴纳。
2-1.《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三、对本通知发布之前探矿权、采矿权人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包括中央财政出资、地方财政出资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下同)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后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评估,其中:采矿权按照剩余资源储量进行评估。探矿权、采矿权人按照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机关确认、核准或备案的价款评估结果,首先应当以资金方式向国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对以资金方式向国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可遵循探矿权、采矿权人自愿原则,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以折股方式缴纳。
2-2.《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务院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第25项:取消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
⑼ 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
探矿权价款是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申请人,回按规定向探矿答权申请人收取的价款;
采矿权价款是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申请人,按规定向采矿权申请人收取的价款。
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一次性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分期缴纳;探矿权价款缴款期限不超过2年,第一年缴纳比例不得低于60%。采矿权价款缴款期限不超过10年,第一年缴纳比例不得低于20%。
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的具体缴库程序
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评估价、协议价或招标、拍卖、挂牌成交价填具缴库通知书,通知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缴款;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在接到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办理缴费手续。
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收取。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由探矿权、采矿权人在办理勘查、采矿登记或年检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