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藤县非法采矿
㈠ 怎么举报非法采矿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16829999
国务院、各部委及内各地方政府容部门服务热线一览表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difang/684439.htm
㈡ 违法开采矿山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对于非法(违法)采矿,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投诉、举报、控告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一是向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投诉、举报或控告。
二是对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343条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如果有充足的证据也能够去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投诉、举报或控告。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㈢ 非法开采应向哪个部门举报
举报受理单位应当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是国土资源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就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查处等。
非法开采在法律上的定义是越层越界开采、私挖滥采称为非法开采。
非法开采会被定什么罪刑:
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㈣ 河道非法采砂如何处理举报电话是多少
非法采沙应该向国土局举报,国土局全国统一举报电话为12336。
我国实行采砂许可制度,河道专非法采砂涉嫌属构成非法采矿罪,如果非法采砂破坏了河床自然形态,危及了堤防安全,还涉嫌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非法采砂该 向国土局举报。国土资源与规划委员会负责辖区采矿的管理工作。主 要工作就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查处等。
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㈤ 非法开采矿产举报电话
非法开采矿产的举报电话一般都是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可以找他们的执法队。
㈥ 矿权人举报有人擅自进入他矿区内非法采矿,究竟该矿产执法部门还是公安机处理(矿法、刑法)谁管
基本上吧,今天不想说了,只补充一点吧。
关于非法采矿罪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3日起施行)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第三条 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第四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第五条 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第六条 破坏性的开采方法以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第七条 多次非法采矿或者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累计计算。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5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执行本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㈦ 举报别人违法时有点夸大事实触犯刑法吗 发现别人非法采矿
主要根据举报人的主观动机上看。在法律上称为主观要件。而且还要结合回罪与非罪的区别。答
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而是错告的,予以批评警告处理。
如果是故意诬告的,把他人的违法行为诬陷为犯罪行为的,涉嫌诬告陷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㈧ 广西梧州藤县非法开采白泥影响水利塘怎样投诉
白泥是一种混合物,学名高岭土矿,属于非金属矿产资源,在开采前,必须经过审批。擅自采矿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即梧州市或藤县的国土部门投诉。
《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
一、第三条
1、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3、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4、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5、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第三十九条
1、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2、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㈨ 非法采矿,记者举报电话
你好 你可以打114,查国土局的电话,要不打你们那儿大的报社或电视台的电话,记者是有编制的,谢谢。
㈩ 如何举报非法采砂
河道采沙属于水务局的职能管理范围,可以直接致电当地水务局举报或者通过当地水务局的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