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十万怎么办
A. 非法采矿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非法采矿十万怎么办扩展阅读
案例:禄新一采石场非法采矿达到9万多吨,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18年11月21日,武宣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刑事拘留嫌疑人2人,避免了国家矿产资源的大量流失。
经过侦查,民警很快掌握到犯罪嫌疑人覃某榜、韦某生二人以获取高额利益为目的,于2015年4月份开始,在武宣县禄新镇古杭村一采石场非法超越采矿区范围进行开采白云石矿,经武宣县国土资源局对超越范围采矿进行行政处罚及责令整改后,覃、韦二人仍不知悔改,继续非法采矿。
后经来宾市地质勘察院鉴定,覃、韦二人非法采矿量达到9万多吨,非法获利金额达到150多万,国家矿产资源受到严重破坏。
经过民警多次工作和规劝,覃某榜、韦某生两名嫌疑人于11月2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韦某生、覃某榜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B. 非法采矿罪 怎么办
非法采矿罪可以单处罚金,找个人活动一下,这全在主审法官个人意愿。
中华回人民答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C. 非法采矿十几万能判多少年
刑法第343条犯非抄法采矿罪的袭,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缓刑的条件之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因此,结合具体情节有可能判处缓刑。
D. 非法采矿罪怎么处理
E. 有人非法开采石矿怎么办
报警,告他。或者去信访,说相关部门不予规制。或者联系媒体,曝光。
F. 非法开采罪,损害国家资源一百四十万,没造成人员伤亡,请问需要判刑多久有机会申请判缓刑吗
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回可证擅自采矿,擅答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 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 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有悔罪表现或立功表现,无再犯危险,就有希望判缓刑。
G. 普通工人,涉嫌非法采矿罪刑事拘留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版处罚金;情节特权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作为打工者,可能构成从犯,对于从犯,刑法第27条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 】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H. 非法采矿被拘留了.我该怎么办
你好 1、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如果在第37天或者38天仍然没有接到办理取保候内审手续的容通知,那就是批准逮捕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追究刑事责任了。 2、非法采矿罪,案值5万元的,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案值30万元的,法定刑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I. 辽宁省非法采矿立案标准是十万吗
违反矿产资源来法的规定,未取自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