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采矿权转让
A. 采矿权可以转让吗
采矿权可以转来让。源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第三条 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1)如何认定采矿权转让扩展阅读: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第六条 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B. 如何区别企业承包和以承包方式转让采矿权
1、这两者的界限在实务中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争议:
通说认为:“承包即是经回营权的转让”答。但是,法律又没有规定“经营权”这个权利。所以,实务中有观点认为所谓承包即是对企业资产在一定期限内的移转,采矿权即是资产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而言,企业承包应当包括采矿权的转移。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就明确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2、规避方式:通过股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第三人的方式来转让股东对企业享有的所有权,这种方式也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C. 采矿权是否允许转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采矿权是否允许抵押
1.采矿权允许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采矿权申请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因与他人合资、合作进行采矿而设立新企业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2)采矿权价款已按照规定处置。
(3)采矿权权属无争议。
(4)无违法采矿行为。
(5)采矿权人已履行法定义务。
(6)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转让采矿权受让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煤炭采矿权不得擅自转让;确需转让的,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2.采矿权允许抵押,应具备以下条件:
(1)采矿权价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已按规定缴清。
(2)采矿权权属无争议。
(3)采矿权未被司法机关扣压、查封。
(4)采矿权抵押没有超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
(5)采矿权未处于抵押备案状态或债权人间就受偿关系达成协议。
3.有矿业权的公司发生股权转让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7]229号)规定:采矿权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按照转让采矿权的规定办理。
4.关于查询采矿权相关抵押、查封、冻结等情况,只允许公、检、法等部门出具相关调查证明材料,或矿业权人查询本企业矿山情况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同意查询的意见后,再办理查询手续。
提出的探矿权是否允许转让、抵押以及查询矿权是否抵押或冻结的问题,经认真核实:
(1)探矿权可以转让,应具备的条件为:普查地质报告已通过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和备案,且全区应达到规范规定普查勘查程度;已完成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探矿权价款已按照规定处置;探矿权权属无争议;无违法勘查行为;探矿权人已履行法定义务。
(2)自治区未出台有关探矿权抵押方面的规定。
(3)《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7〕229号)规定: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按照转让探矿权的规定办理勘查登记手续。因此,由矿业权的公司发生股权转让,若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应办理探矿权转让变更手续。
(4)业务处室只能办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审核批办的业务查询。请先取得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同意查询的意见后,再办理查询手续。
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可参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勘查许可证发证前培训,进行现场咨询。培训信息可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中查阅。
D. 采矿权的转让
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回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需要评估。 1、转让申请书;
2、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合同;
3、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4、转让人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
5、矿产资源开采情况的报告;
6、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采矿权,必须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
7、审批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1、采矿登记办证费 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500元;
小型矿山200-300元。
2、采矿权使用费 每平方公里1000元
E. 什么是采矿权转让
采矿权转让是指采矿权人将登记在其名下的采矿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内
采矿权转让主要包括以下几容种形式:(一)出售采矿权出售是指采矿权人依法将其采矿权出卖给他人进行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作价出资
采矿权作价出资是指采矿权人依法将采矿权作价后,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三)合作采矿权合作是指采矿权人引进他人资金、技术、管理等,通过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共同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重组改制
采矿权人改组成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时,可将采矿权作价计入上市公司资本金,也可将采矿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向社会披露。
其中,第二种方式需要成立一个新公司,而第三种方式则不需要。
F. 采矿权出让与采矿权转让有什么分别
采矿权转让是指采矿权人将登记在其名下的采矿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采矿权转让主要包括以版下几种形式:权(一)出售采矿权出售是指采矿权人依法将其采矿权出卖给他人进行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作价出资 采矿权作价出资是指采矿权人依法将采矿权作价后,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三)合作 采矿权合作是指采矿权人引进他人资金、技术、管理等,通过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共同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重组改制采矿权人改组成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时,可将采矿权作价计入上市公司资本金,也可将采矿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向社会披露。
G. 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备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采矿权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经营。
H. 如何理解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采矿权转让合同包括在内吗
楼上正确,因为采矿权人是有准入条件的,转让行为也是要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才能生效的。如果国土资源部门让为不符合转让三要件或受让人不符合办矿资质,不批准办理转让变更手续,该合同无效
I. 什么是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采矿权转让合同是指采矿权人将依法取得的采矿权转让给他人,他人支付价款的回合同采矿权是指答在依法取得的采矿权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产品的权利。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2)采矿权属无争议;(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国家禁止将采矿权倒卖牟利,转一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采矿权,必须进行评估。
J. 采矿权转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采矿权属版无争议; (三)按照国家有权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