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开采矿产品自用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 2021-01-10 04:03:43
㈠ 无证采矿类是指
无证采矿,是指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其主体包括公司、企业、单位及版个人。主要包括以下权几种情形: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无证采矿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章所选案例涵盖了常见的无证采矿行为。从案件处罚结果看,既包括了追究行政责任,又包括了追究刑事责任。
㈡ 无证盗挖卖国有矿产资源多少立方要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回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答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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