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材料行业政策风险
1. 鉴于目前的形势,冶金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会怎么样
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冶金产业大国,钢产量、常用的有色金属产量都接近全球产回量的一半答,产能严重过剩。冶金产业通常能耗高、污染大、废弃物多,实现可持续发展有一定困难,转型发展迫在眉睫。
参考《中国冶金工程行业数据专项调研分析报告前瞻》认为,冶金产业服务化转型的战略方向一是服务型生产,即从根本上实现“以生产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实现企业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转变;二是生产性服务,也就是冶金企业与下游用户已不再是简单的材料供给关系,而是从组织生产、质量保证、技术服务到材料加工、零部件制造、物流配送等方面全方位的服务,要加强冶金产品产业链的延伸。
自动化是冶金工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之一,对冶金工业达到高效、优质、低耗、环保等起到作用。目前,国内已有不少钢铁企业具备了先进的自动化系统,自动化设备逐渐成为生产经营的重要设施。不过,由于我国自动化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冶金工程自动化技术还存在不少难点,包括多目标实时优化、全面闭环控制、在线连续测量等。
2. 目前钢铁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是什么
感觉有重现08年的情形,不过这次是软着陆,各个钢贸企业(代理商)都受囤货跌价的内内伤了,成容交量冷淡,银行信贷的墙头草专注,存货周转的速度慢;感觉钢材行业本有的资金流量大,快的特点在慢慢的消失。建议向3000左右观望!
3. 冶金行业主要存在哪些危险
冶金行业的危险主要来自钢铁厂,钢铁厂的危险主要来自高温、粉尘、煤气、高空坠专物、机械伤害属、有毒有害、烧烫伤、机械绞伤等。工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危险,需要职工知道每个岗位的危险源,如何预防,出现危险后如何逃生,这样就可以减少危险带来的伤害!
4. 关于冶金行业政策优惠的问题
现在是限制了年产500万吨以下的高炉要淘汰。对于政策没有怎么了解。现在人民币升值相对与钢铁行业依靠的铁矿石进口无疑是有利的。 更多的资料可以去知网 不过是收费的··
5. 冶金行业职业危害防治具体措施,请帮忙!!急用!!!
冶金行业职业有害因素是什么,要进行辨识;
作业场所、车间空气中这些有害因素物质浓度是多少要检测;
检测的数据是否对人员有伤害,要进行评估;
如何预防职业危害,才制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制度、职业危害安全设施设计、操作规程修订......等等;
还有员工职业危害培训;
所以,不好急的,给你一些资料(仅供参考)。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两个版本
版本一:
一、促进高水平的职业安全卫生是企业的责任,企业所有成员必须通过确保将职业安全卫生纳入企业议程的优先事项,以及通过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卫生文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贡献。
二、企业安全卫生文化,是指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受到各层面尊重的文化,雇主和工人通过一个界定权利、责任和义务的体制积极地参与,以确保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且预防原则被列为最优先事项。
三、职业安全卫生的不断改善,应以系统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式予以推动,包括根据1981 年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第155 号公约)第二章的原则制定企业政策。
四、各部门应该
• 作为优先事项,并确保执行其规定,以作为一种手段系统性地改善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绩效。
• 确保采取持续的行动以建立和加强企业安全卫生的文化。
• 确保通过一个妥当适度的安全卫生标准实施体制,包括一个强大和有效的劳动监察体制,保护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卫生。
五、雇主应确保
• 将预防工作作为其活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职业安全卫生的高标准与良好的业务绩效相辅相成。
• 以有效的方法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以便改善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
• 就有关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所采取的所有措施咨询工人及其代表的意见,为他们提供培训,向他们通报情况并让他们积极参与。
六、申明工人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工人应该就安全卫生事宜接受咨询,并应该:
• 遵循包括有关个人防护装备如何使用在内的安全卫生指南和程序,
• 参加有关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提高意识的活动,
• 在有关其安全卫生的各项措施方面与其雇主合作。
版本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第二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第二十六条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者终止与从业人员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
第三十五条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6. 求助:目前钢铁贸易行业风险和防范措施
1. 周期性波动
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发展与国民经济的运行周期高度相关,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
经济增长是周期性直接影响到市场对钢铁产品的需求,从而影响钢铁行业的盈利水平、资产流动性和现金流充足性。
钢铁行业需求主要取决于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的发展。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下游行业快速发展导致现有产能不能满足需求是,钢材价格会大幅上涨,行业盈利水平提高,并刺激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随着宏观经济进入衰竭期货下游产业进入周期性低谷,同事伴随繁荣期投资过旺导致钢铁行业出现产能过剩,供求失衡,行业利润水平大幅下降(甚至亏损),形成行业性风险。
2. 法律与政策变动
钢铁行业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发展直接影响到上下游多个产业的发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关税政策、钢铁产业政策以及国家队上下游的产业的调控政策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钢铁行业的发展。-
相关法律与政策的变动对钢铁行业信用风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抑制经济过热的宏观调控政策将对钢铁市场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从紧的货币政策将会增加资金成本压力货融资难度,从而导致钢铁行业信用风险上升;刺激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则对钢铁市场的需求具有有利影响,宽松的货币政策会降低资金成本压力货融资难度,能部分抵消由宏观经济下行导致的系统性信用风险;(2)出口关税提高或出口退税率下调将抑制产品出口,加大国内市场竞争压力,信用风险将会上升;反之则会加强国内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促进产品出口,缓解国内市场压力,信用风险将会下降;(3)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对钢铁行业的产业布局、产业技术、产业结构等方面进行规划与调整。因产能和技术落后、产品结构不合理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可能面临被收购、兼并、重组的风险,信用风险较大;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则可以在规划和调整中受益,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为有利地位,信用风险较低;(4)钢铁行业传统上是高污染、高能耗行业。随着国家实施循环经济法,节能减排政策日趋严厉,对尚不符合节能减排政策的企业,整改与调整成本较高,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列入淘汰范围的项目则被限制或禁止发展,信用风险较大。
3. 区域市场环境变动对于钢铁产品,尤其是附加值不高的品种而言,运输成本对最终价格影响较大,
钢材销售通常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区域性,其经济运输半径一般为500公里。因此,钢铁行业的获利状况往往与所处区域的经济发达程度关系密切,对区域市场环境变化较为敏感。
处于经济发达地区的钢铁企业,受益于钢铁产品需求量较大,有助于盈利能力和现金流获取能力
的提高;而那些远离销售市场的钢铁企业,即使拥有一定的资源优势,也会由于高额运输费用将其成本优势部分抵消。
4. 供需变动
伴随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钢铁行业在过去几年也经历了高速扩张。然而粗放发展以及盲目投资
使整个行业产能总体过剩和部分产品供需结构性失衡明显。钢材产品中大多数低附加值品种出现过剩,一些高档你品种产品仍需大量进口。
未来一段时间,产能过剩的压力使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尤其是对规模较小、产品结构不合理的企业信用风险会增大;大型钢铁企业和以高附加值、国内短缺品种为主要产品的企业可以部分抵消产能过剩带来的风险。
5. 铁矿石价格波动
钢铁行业生产要消耗大量的铁矿石、废钢和煤炭,其中铁矿石是最主要的原料。我国炼钢用焦炭基
本能够自给,废钢也只有少量需要进口,但铁矿石储量较低且品位不高。随着我国钢铁行业的不断发展,对铁矿石供需缺口的日益加大导致我国对国外铁矿石资源依赖度较高,铁矿石价格成为引发钢铁行业成本波动的主要原因。
世界铁矿石供应集中度高,铁矿石谈判的惯例使其价格波动较大,加上汇率、海运费等波动带来的影响,铁矿石价格成为影响钢铁行业现金流变动的重要因素。
——我的钢铁 021-26093596
7. 冶金行业是高危行业吗
常说的六大高危行业指: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民用爆破行业。
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文件适用范围中将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企业纳入文件的适用范围,因此也就是从根本上将高危行业的数量从6个提升到9个,即: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
所以冶金行业是高危行业。
8. 请问饲料行业有哪些政策风险
1 原材料的供应
2 行业生产力的变革
3 政策的指向
4 市场需求的变化
9. 安全风险评估一般是有谁来做的另外,冶金行业的安全风险评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的
很复杂的,你最好找一家专业机构帮你做,并且花钱也很多,要有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