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Ⅰ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介绍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加强对安内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容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管理,制定《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6月8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印发。《办法》分评审组织单位管理、评审单位管理、评审人员管理、附则4条。
Ⅱ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版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权审工作。
2.评审组织单位管理适用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3.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管理适用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确定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管理。省、市(地)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本部门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自行制定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管理办法。
4.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出贡献。
5.经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确定的评审人员,可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评审工作。
6.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单位受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评审组织单位委派,可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评审工作。
Ⅲ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评审单位管理
(一)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的单位。
(二)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4.有10名以上通过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评审员;
5.有与相应评定标准专业技术要求相符、满足评审工作需要、取得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聘书的评审专家;
6.配备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7.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评审组织单位考核合格。
(三)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时,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评审单位不得自行或以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以欺骗手段到企业招揽业务;
2.与申请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采取欺诈、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4.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评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不剽窃、不抄袭他人成果;
6.评审单位技术服务收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收费的规定,并与申请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出现违法违规乱收费行为的,取消评审单位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7.评审工作资料、申请企业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并遵守保密协议;
8.认真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评审组织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检查;
9.落实评审单位责任,积极服务于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为推动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献计献策。
(四)评审单位应建立评审人员档案,并将下列材料汇总后报评审组织单位备案:
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见附表3);
2.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3.评审员培训合格证书;
4.其他相关材料。
(五)评审单位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评审工作:
1.评审单位收到评审组织单位授权和转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现场评审前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函告申请企业,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2.现场评审时,按照申请企业评审的评定标准中的管理、技术、工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至少由5名以上评审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由评审组织单位备案的评审专家;指定1名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完成后,向申请企业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完成时间,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
3.申请企业整改完成后,评审单位依据整改情况的实际需要,进行现场或整改报告复核,确认其整改效果。若整改符合相关要求,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
(六)评审工作应在接到评审组织单位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集团公司企业一次申请评审企业较多的,由评审组织单位根据申请数量情况批准适当延长评审时间。
(七)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见附表2),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评审组织单位备案。
Ⅳ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怎么填写,谁有填写好的,请发给我一份。邮箱[email protected]
你是具体哪个行业呀,冶金等工贸行业只有本行业没有评审标准的情况下才适用《冶回金等工贸行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目前就我所知,已有的评审标准有冶金7 个(包括炼钢、炼铁、烧结球团、轧钢、煤气、焦化、铁合金),氧化铝、电解铝、有色金属,纺织、造纸、食品生产企业、白酒、啤酒评审标准、乳制品等25个。
Ⅳ 谁有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表)(制造加工类的)
你好,本人有一套完整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和表格等,如需要可留言联系!
Ⅵ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评审组织单位管理
(一)评审组织单位是指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统一负责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工作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汇总,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三)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2.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组织程序文件、评审单位管理流程、评审档案管理制度等;
3.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其应具备与其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相适应的能力;
4.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
5.严格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组织单位职责:
1.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评审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发现抽查结果不合格的,评审组织单位应向相应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暂停评审单位评审工作的建议;对两次抽查结果不合格的,提出取消评审单位评审工作的建议。
2.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颁证后半年内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达标企业,向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的建议。
3.聘请评审专家,建立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库,并建立评审人员档案。
4.经安全监管部门授权,组织评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
(五)评审组织单位工作程序: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受理的企业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在相应评审业务范围内的评审单位名录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评审单位,将申请材料转交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评审组织单位函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和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
2.评审完成后,评审组织单位对评审单位的评审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和评审评分表等材料。
3.经安全监管部门公告的企业,由评审组织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六)评审组织单位要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认真做好各项评审组织工作。
(七)评审组织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登记表》(见附表1),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Ⅶ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机械行业用的是哪个
评审办法用的是《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评审标准还是用的2005年《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Ⅷ 冶金行业标准化对“三同时”有哪些具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企业标准化达标及“三同时”审验工作,按照自治区《开展全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及盟安监局《关于做好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达标及“三同时”审验工作的通知》(锡安监发〔2012〕55号)文件要求,我县今年将在冶金等工贸行业全面推行企业标准化达标及“三同时”审验工作,2012年规模以上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3年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达标。冶金等工贸行业未履行“三同时”审验的,2012年规模以上的企业要完成50%的审验工作。为做好以上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全县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准备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方案, 围绕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职业安全健康与管理、应急救援与管理、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当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及时排查治理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加大安全投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使得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形成自我检查、纠正和完善的长效机制。
三、各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基层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有效禁止“三违”现象,促进岗位达标。
四、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隐患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的要求,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
五、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是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冶金、建材、有色等及未执行“三同时”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工贸企业,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法规规章要求,加快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形成报告,报安监部门审查、备案。
六、各规模以上企业将企业简介、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等基本情况整理并汇总,于3月28日前报县安监局。
Ⅸ 冶金等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换证需备材料